附議修正愛滋蓄意傳染條例 在 感染誌Hivstory - 【病者≠罪人!附議修正愛滋蓄意傳染條例。】 的評價 第一、愛滋蓄意傳染條例規範「『明知』自己為感染者,隱瞞而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有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之施打行為,致傳染於人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 <看更多>
附議修正愛滋蓄意傳染條例 在 蓄意傳染條例2023-精選在臉書/Facebook/Dcard上的焦點新聞 ... 的評價 去年五月愛滋團體邀請阿賢響應覆議連署修正〈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應修正符合法源與醫學實證。 近日阿賢看到衛生福利 ... ... <看更多>
附議修正愛滋蓄意傳染條例 在 蓄意傳染條例2023-精選在臉書/Facebook/Dcard上的焦點新聞 ... 的評價 去年五月愛滋團體邀請阿賢響應覆議連署修正〈 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21條,應修正符合法源與醫學實證。 近日阿賢看到衛生福利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