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駕照筆試題庫,還有多少扭曲現實的誤導?
這幾天有網友反映,機車駕照筆試題庫,法規是非題第182題稱「超速行駛是肇事最大原因之一」為正確。
然而,數據告訴我們,實情不是如此。
根據警政署107年及109年發布之A1類交通事故統計,最大宗肇因均為「未依規定讓車」,其次是「違反號誌管制」,而「未依規定減速、超速失控」則勉強排名第五(109年達5.71%)。
交通部道安會交通安全入口網於107年2月的新聞稿,也提到「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依規定禮讓」、「轉彎未依規定」才是車禍肇事原因前三名。
事實上,交通事故或違規案件多半不是單一成因所致,但事後的分類或分析做法,卻會影響消除危險因素的政策考量,也會產生宣導上的誤解。
交通部長期宣傳的 #十次車禍九次快,長期造成台灣民眾對於行車風險因子的誤解。速度越慢越安全的印象,導致車流、車速上的落差,反而更容易造成注意不及、引發事故,徒增道路安全上風險,也降低道路的使用效率。
我要再次呼籲公路總局,除了盡速更新不符現實或過時的題庫,也應盡速更新貴局過時的道路觀念,針對肇事原因前三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轉彎未依規定」,這三大點,在考照前,從考題,術科上針對駕駛人加強倡導,提倡正確的道路行車觀念,還給社會大眾一個安全的交通環境。
其次,是事故的登載與分類問題。
在台灣,違規案件、交通事故每年不斷成長,卻缺乏系統性的統計,去檢討道路上的風險因子。
這是因為,我們對於違規、事故的統計調查,仍然仰賴員警手寫,沒有活用選單或代碼,沒有標準化的資料格式,導致統計應用分析的困難。
這才是違規熱點、事故肇因的統計分析,沒辦法回饋交通政策改進的主因。
宣導不該散播偏見,偏見更不能取代科學。
降低交通事故的死傷人數,就從檢討過時的偏見開始吧。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a1交通事故統計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堵絕違規載貨超長、超寬、超高、超重!提案加倍最重處分三讀通過!」
看到最新的交通事故統計,在近五年內,人員當場死亡的A1類事故,以及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的A2類事故,兩類別的事故人員的人數總計,在載貨超重而失控的肇事原因人數成長有46%之多,在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而肇事的人數則更成長達到61%之多。
冷冰冰的數字,是非死即傷的一例又一例家庭悲劇,本於立法者的職責,必須適時、適度的修正,好讓悲劇的發生能夠受到遏止。目前,對汽車載貨超長、超寬、超高及超重,或違規裝載危險物品等,按道交條例第29條所給予的處分,是早自民國85年便訂定,最低處新台幣3000元,最高處9000元以下罰鍰,已經有25年沒有修訂。
孟楷在十六年前念大學時,更曾因騎機車遭遇前方違規超載貨品的掉落,而有「犁田」的經驗。因此,我提案道交條例第29條的修正,將違規提升至處最高18000元,這是要讓駕駛者知道重罰,進一步不敢違規上路來遏止違規,阻止傷亡發生的立法本意,並與大家繼續一同守護用路的安全!
認真做、用心拚,守護道路交通安全,孟楷與團隊共同努力,盡力打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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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
違規超載貨物易釀事故 最高罰鍰加倍至1.8萬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47572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自由時報
立院三讀》汽車違規超載 最高罰鍰提高到1.8萬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541433
#中時
立院三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超載貨物最高罰鍰增至1.8萬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521004289-260407?chdtv
a1交通事故統計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剛騎車經過在西園路一段,突然有一個男子不走斑馬線,直接橫越馬路雙黃線,車來車往都在閃他,眼看他不停腳步,我若閃他或煞車都會有可能車禍,我就對他按喇叭!
「叭~~~~」
他這才停下腳步,卻對我大罵:「幹!」
我也對他大吼:「你李義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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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警政署資料,2020年國內A1類交通事故統計,光從1月1號到7月20號,累計事故就有976例,累計死亡人數更是達到1000例,也就是平均一天死亡超過2例。
這裡面有多少人禍?多少貪圖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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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警政署交通組.2.109年1-12月A1類道路交通事故酒駕肇事死亡及受傷人數統計表.,內政部統計,前9月警察處理道路交通事故21萬5703件。其中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