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公司酒精屬於防疫物資#轉售牟利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近來有民眾在網路上兜售 #金酒防疫酒精,鎮浯提醒配發的酒精屬於防疫物資,依法不得轉賣牟利。鄉親們請勿觸法,違者可依 #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特別強調,未遂犯同樣也可處罰喔! Tags: 金酒公司酒精屬於防疫物資 轉售牟利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金酒防疫酒精 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11 comments 842 likes 30 shares Share this: 躍動金門-楊鎮浯 About author 鎮浯是道地的金門囝仔,從小在金門長大,唸完高中後到台灣及國外念書就業。 與所有金門子弟一樣,血液中流淌著的是金門人的《質樸、淳厚與堅毅》,心中縈繫的是對家鄉的熱愛。 25302 followers 23426 likes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