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酒公司酒精屬於防疫物資
#轉售牟利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來有民眾在網路上兜售 #金酒防疫酒精,鎮浯提醒配發的酒精屬於防疫物資,依法不得轉賣牟利。
鄉親們請勿觸法,違者可依 #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特別強調,未遂犯同樣也可處罰喔!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8萬的網紅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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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在 Stand up, Brian! 博恩站起來!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我的重點真的只有幾個
1. 打疫苗前要吃飽睡飽
2. 如果會暈針,盡量有人陪同或是坐車去
3. 當天所有照顧我的醫護人員都展現了無比的溫柔及專業。我知道忙碌會造成許多溝通失誤及摩擦。這邊表達歉意以及感謝。
因為我自己打疫苗之前不知道要吃東西,所以我想說拍成影片,由我來講,讓大家知道這個訊息,那能傳遞多一個是一個。
希望不要有奇怪媒體、政黨、或側翼粉專拿這件事情炒自己的agenda
願眾人有了我這個前車之鑑,都健健康康、平平安安!
施打時間:9/3 09:30
施打地點:(我不想要造成診所的困擾,所以選擇不公開。如果有人提醒我會有違法疑慮的話,我可以補。)
施打廠商:AstraZeneca
我聲明上述資料均為真實,若有不實,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相關規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 14 條
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傳染病防治法》
第 9 條
利用傳播媒體發表傳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防治措施之相關訊息,有錯誤、不實,致嚴重影響整體防疫利益或有影響之虞,經主管機關通知其更正者,應立即更正。
第 64-1 條
違反第 9 條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本片全程遵守文化部公告之拍攝防疫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