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 2案均為恩主公事件後續,1案為社區不同樓層傳染】
■鳳山一位女性因病就醫時,發現和新北恩主公-仁武群聚感染的案14415、14416是同大樓,原本7樓有2位確診,但這位個案14872是在3樓,另外同住家人兩位有症狀,因此也送到長庚醫院就醫確診。該大樓已有5人確診,盛行率達3%。因擔心整棟大樓有共同感染源,由環境傳播。
■武漢肺炎除了飛沫,也可能 #接觸傳染(病毒附在環境表面),因此市府調出大樓平面圖、大樓與電梯出入監視器,往前上溯到6/21號(首案6/23)調查,昨天中午並由長庚林孟志教授,到大樓內部環境檢查。因此在判斷可能因為公共環境傳染後,很快決定採取「清零計畫」。
■林教授說明:昨天早上10點接到大樓某住戶確診訊息,發現跟仁武確診者同一棟但 #不同層且不認識,不同時間不同空間有案例非同小可,因此市府請林教授到場幫忙,看到這棟大樓屬於七層樓高老舊大樓,一個出入口三棟大樓(三部電梯)。本來也可以讓住戶檢驗後全部返家隔離,但現場勘查後,發現因住戶在同一棟大樓不同層、用同部電梯,電梯空間狹窄(只能搭3~5人的小電梯),通風不良,大樓內部環境也比較狹窄,動線都會經過管理室,有可能在公共場所傳染。
■經過調閱監視器,發現在6/21日,不同時間點案14415與14872先後搭過同一部電梯,6/25日14872發燒,而後再傳給兩位家人。
■經過中午緊急專家會議後,當下決定儘速採檢並清空住戶進行全面清消,因此由長庚採檢大隊出動,由林欽榮副市長動員各局處清消、造冊篩檢,下午3點開始進行,晚上8點完成。
■感控原則還是要了解現場,不同時間、不同層住戶感染,為了全體安全,讓住戶得到可信賴環境,因此決定全棟清空。
■晚上7點多全棟清空後,清潔隊立刻進行清消,晚間7:45分完成。長庚團隊也立刻設置兩線快篩,讓周邊居民篩檢,目前245人全部陰性。目前社區住戶146人、周邊商家35人、感染者職場50人檢驗PCR均是陰性。會針對已經在防疫旅館隔離的全體住民,進行每日觀察訪視,確實監控身體狀況。
■另外一案確診案14906也是仁武群聚個案,但是在居家隔離期間發病,沒有必要公布足跡。
■Alpha株同住家人有很高機會都會中鏢,因此要小心處理,公共區域接觸傳染也有風險,雖然PCR陰性,但還是要觀察14天,否則社區感染小火慢燒難以撲滅。
Q&A:
■附近住戶表示6/24自助洗衣店沒有消毒停業,其實6/23就消毒清消了,且洗衣店不是這次感染源,請民眾、媒體別造謠。
■X森新聞表示1人染疫關全棟,前面已講過這是錯誤訊息,是5個人,分屬不同空間、時間染疫。
■小港大樓只有一個確診沒有擴散到其他戶,狀況不同。
■TVBX、X森表示,韓國瑜御用某律師質疑法源依據,潘技正指出為傳染病防治法43條,與傳染病防治法48條。
#傳染病防治法43
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傳染病防治法48
主管機關對於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予以留驗;必要時,#並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施行預防接種、投藥、指定特定區域實施管制或隔離等必要之處置。
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傳染病之危險群及特定對象實施防疫措施;其實施對象、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媒體質疑隔離費用部分,旅館中央補助1000元,高雄市府加碼補助500元,非常感謝民眾配合。市府也提供部份條件下可以免費的隔離處所(高雄市府有自行籌設的防疫旅館,可以免費入住,有需求可以選擇)。
■寵物得請其他親友照顧,衛生局可以轉介動保處協助暫時到動物旅館、公家收容所等處。
■有醫師建議屏東染疫輕症就應該先送來高雄避免惡化,市長表示本次Delta群聚,集中檢疫所大多為高雄負責,四家醫學中心會支援採檢,高雄會全力提供轉診後送等協助。
■案14872家人是在地瓜攤擺攤(聽說好吃),因為來消費的足跡無法釐清因此公告,如果6/22-6/29 10:00-22:00有來買的市民可前往篩檢。如有症狀請打1922或請洽衛生局,請勿自行前往。短時間接觸都有做好防護染疫可能性低。
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抱怨台科大幾十名學生和華航確診機師同地點作禮拜,但中央沒有通知她,她看到媒體才知道。
這裡面恐怕有個天大的誤會和因果錯置。傳染病防法第43條前半段寫得非常清楚「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
,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用白話文說,就是疫調是地方政府的責任。
以這次事件而言,印尼籍機師確診後,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第一時間就是通知地方政府,然後由地方衛生單位進行疫調。所以學生和機師同一地點作禮拜,應該由誰主動發現?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更何況,指揮中心從媒體得知有學生和確診者接觸後,立即通知台北市衛生局,並且一起進行疫調,身為頂頭上司的副市長,怎麼可能會不知情呢?
#防疫不分彼此
#口水無法防疫
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 在 李正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真的很想罵髒話,台灣守了253天的無本土個案,就因為這種人渣破功了。
染疫不是錯,但染疫後還隱瞞活動足跡、不配合疫調,真的是人渣。台灣完全沒有義務要照顧這種人渣,可以請他滾嗎?別的不說,我具體要求先依傳染病防治法43條罰紐西蘭籍機師 30萬先。
新聞內文:
1.由於案765(紐西蘭籍機師)疫調時表示無法回想確切活動史,且並未提及曾與案771(30多歲女性)接觸。
12月21日經警政單位調查案765之活動軌跡,發現案765曾於12月7日至12日間與案771密切往來。
2.由於案765(外籍機師)其實相對不願配合疫調,經衛生、警政單位密切調查個案活動軌跡發現,案765個案於上述期間曾有多處公共場所活動史,包含在新光三越天母店、遠東SOGO天母店、好市多南崁店。
備註:
傳染病防治法第 43 條
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
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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