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不服 NCC 裁罰 今日行政法院宣判中天敗訴
中天新聞去年因為報導「鳳凰雲」、「駐星大使盯場」兩則新聞,違反公序良俗、事實查證原則,被 NCC 分別裁罰 40 萬、60萬元,中天卻報導,自己是因為「報韓國瑜新聞太多」,才被 NCC 重罰 100 萬。於是,這則假新聞被 NCC 裁罰 80 萬元, 中天不服,提起撤銷處分訴訟,今(23)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敗訴。
另外,中天還不實報導自己因為「關西機場搜救報導」被裁罰 40 萬,這則假新聞也被 NCC 裁罰 80 萬元,中天同樣提起行政訴訟,同樣於今天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天敗訴。
法院指出,中天製播這項涉己新聞時,未說明自己是因為鳳凰雲、駐星大使盯場 2 則新聞遭罰,反而把「報韓國瑜新聞太多」及「NCC重罰中天百萬」兩件無關的事情連結,以錯誤訊息混淆視聽,且事後也未予更正。
判決指出,中天就製播涉己新聞時,卻報導成 NCC 對於中天的關西機場新聞裁罰40萬元,以錯誤訊息混淆視聽,即使在播出後 17 天才予以更正報導,但已造成影響。
法院認為,會導致二個面向,一方面未能提供民眾正確客觀的報導,影響民眾獲取正確資訊的權利,進而可能使民眾向他人繼續傳播不正確的資訊,或使民眾因此產生不正確的認知判斷。
另一方面以未經查證的錯誤不實報導,使得民眾對於 NCC 作為客觀中立的獨立委員會的公正性、公信力、專業度有所誤會或質疑,明顯有損害公共利益的情形,且中天製播這項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以錯誤、扭曲、偏頗與不公平的報導,與損害公共利益之間,兩者有因果關係。
法院表示,今日中天敗訴的兩案都還可再上訴。
相關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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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授權:CC BY 3.0 TW (Kare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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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560的網紅徐巧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北市街頭藝人稽查管理次數寥寥可數 徐巧芯要求提升稽查人力與稽查次數 街頭藝人審查制於今年1月2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敗訴,文化局預計在明年3月將街頭藝人改成登記制。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於今(23)日教育部門質詢時提出,文化局有展演空間66處共230個據點,但對於街頭藝人的稽查次數及記點處分寥寥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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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陸委會:「反對台人赴陸任政治職務」、「強化涉陸港澳人士移居來臺之跨部審查」】
近日來,台灣的陸委會發布了兩條針對來往兩岸人士政策聲明,分別涉及台灣人赴陸任政治性職務,以及現(曾)任職中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申請來臺居留定居的問題。
在8月6日,關於台人擔任中國大陸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件,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內政部敗訴。然而,陸委會認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明文禁止台人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組織的職務,認為判決忽視中共招聘國人參與基層治理工作,設定政治前提、強加政治信仰、威逼政治認同等,會對國家安全會產生不利影響,故而支持內政部上訴。
而在8月17日,陸委會為防止現(曾)任職國大陸黨政軍之港澳居民,表面移居台灣,實則滲透、統戰台灣,因此由內政部完成《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30條之修正,對前述的人士來臺定居之申請,採行跨部會審查,以確保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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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本辦公室連續接獲民眾陳情關於高速公路針對「連續交通違規」的開單浮濫,有許多民眾在10秒鐘內同一個違規行為被開兩張罰單;有人2分鐘內連續被開7張舉發單,罰款21,000元;也有11分鐘被開了19張罰單,罰款57,000元。經查,果然高速公路連續變換車道的件數成長驚人,108年較105年竟然多出5萬張罰單。
另外行駛路肩違規108年也較103年成長2萬件。高速公路路肩開放規定不統一、速限不明確,讓駕駛人無所適從,此外民眾也不知道行駛路肩要一律駛出交流道,不能再回到主線車道。所以路肩違規件數年年攀升。108年較103年已經成長2萬件。
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1條的解釋變來變去;路肩速限不明、規定不清楚,政府濫開罰單,把手伸進人民的口袋裡,交通部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
我們要求:
1.請政府依據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7交上字第148號),將民眾檢舉違規案件(7-1條)的執法,比照警察逕行舉發案件(7-2條)的執法標準,超過「6分鐘、6公里或一個路口」始得連續處罰。(回歸道交條例85-1的規定)
2.請交通部主動修法,將道交條例7-1條(民眾檢舉案),比照7-2條(警察逕行舉發案)皆納入85-1條適用規定。
3.針對路肩開放,請交通部加強宣導,不要只在官網公布;標示、速限與開放時間應該儘量統一,並有緩衝時間,不要讓人民霧煞煞,冤枉受罰。
#這樣讓我們如何做聰明用路人
#龍王大人請確實向民眾宣導!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在 徐巧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北市街頭藝人稽查管理次數寥寥可數 徐巧芯要求提升稽查人力與稽查次數
街頭藝人審查制於今年1月2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中敗訴,文化局預計在明年3月將街頭藝人改成登記制。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於今(23)日教育部門質詢時提出,文化局有展演空間66處共230個據點,但對於街頭藝人的稽查次數及記點處分寥寥可數,去年稽查只有21次,總共也只有4名人力進行稽查。若將來街頭藝人改為登記制,文化局勢必需強化管理機制。
徐巧芯指出,據文化局的資料顯示,稽查人力僅由文化局2人、專案人員2人輪流進行稽查,去年一整年也只稽查了21次,明顯與街頭藝人表演總數有落差。未來登記制即將上路,新舊制的磨合期間恐會造成更多亂象。徐巧芯要求文化局,未來在面對街頭藝人登記制時的稽查人力與稽查次數都要有所提升,以保障遵守規定的表演者的權益。
另針對新冠疫情,徐巧芯詢問教育局,在公布敦睦艦隊確診者足跡後,是否教育單位有了解學生與家長的狀況,並建立相對應的SOP。
徐巧芯說,還記得四月清明連假過後,臺北市各級學校曾自主向學校老師、家長及學生進行旅遊景點的基礎調查。但近日敦睦艦隊磐石艦的染疫事件爆發後,教育局卻沒有統計哪些學校、多少學生接獲政府的細胞簡訊。為何兩次事件的處理模式有巨大落差?教育局應檢討改善。
徐巧芯抨擊,教育局對於敦睦艦隊染疫事件毫無作為。她表示,這次事件來的又急又快,可以體諒,但也要求教育局,三天至一周內制定與確診疫情相關流程,未來若有社區感染的情況發生時,學校端也能有所因應,教育局長也當承諾盡速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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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民進黨立法委員鄭麗君質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 要求遭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的中部科學園區二林園區(中科四期)應該立即停工! 國科會特別是國科會主委、中研院院士朱敬一, 更不應該學習臺東縣政府在美麗灣案目無法紀、破壞環境、哄騙企業界的壞榜樣! 最後鄭麗君要求國科會就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規劃錯誤, 應儘速與文化部協商改進方案.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1rYUcK9Jy2w/hqdefault.jpg?sqp=-oaymwEbCKgBEF5IVfKriqkDDggBFQAAiEIYAXABwAEG&rs=AOn4CLC7VEfIilg52eRDDUvF6ukBszQY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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