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是基本人權。」
這句話是時代力量在推動居住正義時,所堅守的核心價值。
我們認為房屋不該被商品化,更不該成為少數人炒作的標的。而保障每個人都能夠享有最基本的居住環境,更是政府不容迴避的責任。
這個星期立法院審查《住宅法》,時代力量的版本就以「#保障弱勢」為主要訴求。我們希望透過法規調整和賦稅制度的重分配功能,實現弱勢優先照顧原則和居住平等精神。
《住宅法》在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竣後,我們成功爭取到部分的訴求,例如「出租給接受租金補貼者的免稅額提高」和「公益目的出租、包租代管的稅賦減免優惠,不再僅限一次」等,增加空餘屋釋出到租屋市場的誘因。
但很可惜地,我們仍有許多條文未能通過。
一、#社宅弱勢保障比率差強人意
時代力量主張社會住宅的弱勢保障比率應提高至50%,但最終通過版本仍為40%。目前中央和各地方政府興辦的社宅,已有部分超過40%,若依目前通過版本,只能讓尚未達到標準的地方政府加緊腳步,而不能更進一步達到以保障弱勢為主的目標。
二、#排除睦鄰戶條款未納入
時代力量主張社宅應排除睦鄰戶,要求除了弱勢者和外地就業、就學者之外,主管機關不得以設籍於當地為由,設定社會住宅特定出租比率。這部分未被納進修正後的條文內容。
三、#獎勵民間興辦社宅機制不足
現行《社宅法》就有民間興辦社宅的規定,但從2010年立法至今,還沒有任何民間興辦的案例,主要困境在於社宅興辦時民間難以融資。因此時代力量的版本希望政府能提供符合特定條件的民間興辦社宅必要之融資保證。但很可惜條文未被納入,讓政府興辦社宅的壓力難以疏通。
四、#基本居住水準和住宅市場調查未能完善
時代力量認為政府在制訂住宅政策之前,做好調查應是基本功,因此我們希望透過這次修法,強化主管機關對住宅市場和弱勢居住水準的掌握程度。然而相關條文最後大都維持現狀,僅要求中央補助地方政府進行清查作業。
針對本次《住宅法》修正的不完備之處,時代力量將透過附帶決議的方式持續把關,並監督主管機關內政部是否落實執行。實現居住正義的目標,我們會一步一步踏實前進。
|延伸閱讀|
邱顯智委員|住宅法審查完畢
https://npptw.org/Wvdg7Y
時代力量版本《住宅法》
https://npptw.org/C3vQ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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