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一篇好文章。美國是這麼嚴格,臺灣呢?
Novavax疫苗知多少?
Novavax 有別於輝瑞、BNT及AZ,是全球第一家以次單位蛋白為抗原的疫苗, 在安全、製程及方便性上,令人期待。疫苗何時可獲美國緊急使用授權進而上市,更令人矚目。然而8月6日美國政府命令Novaxax停止在美國製造疫苗,除非通過FDA的嚴格要求,例如保證每一批疫苗皆有同樣功效,否則將不再提供資助,整起事件令人驚訝,來龍去脈如何,乃本文重點。
第一,製造次單位疫苗NVX-CoV2373並非易事,科學家將棘狀蛋白的DNA,送入桿狀病毒內,以此病毒為載體感染昆蟲細胞,在昆蟲細胞內大量製造棘狀蛋白,三個單位形成一聚合蛋白。此表達系統已廣泛用於製造各種重組蛋白,例如預防子宮頸癌及流感疫苗上,在安全性、生物活性及產能上更屬一流。科學家分離棘狀蛋白後,並組合成奈米顆粒化,加上佐劑Matrix M 後打入體內,後者能吸引免疫細胞聚集,增強免疫反應,更是疫苗成功的重要關鍵技術。
奈米疫苗顆粒進入體內後,抗原表達細胞如樹突細胞,將其呑噬分解後,將片段的棘狀蛋白表達於樹突細胞表面上,告訴大家入侵者的外貌,以利T幫助細胞的偵測,後者能活化B細胞,產生抗體以對抗病毒入侵。另一方面,樹突細胞也能活化殺手細胞,分泌穿孔蛋白,消滅受感染的細胞。
第二,臨床試驗過程順利,疫情前Novavax已開發數種以次單位蛋白及奈米技術為主的疫苗。2019年完成流感疫苗三期臨床試驗,但並沒有上市。2020年五月,開始COVID-19試驗,七月美國政府更提供17.5億美元,支持疫苗臨床試驗及製造。同年八月,在南非展開2900人臨床二期,九月在英國展開15000人臨床三期,在美國的臨床三期,則因製造臨床研究所需劑量有別而延到12月底才開始。
今年3月21日,在英國的試驗結果証明,疫苗對原始病毒株的保護力達96%,對英國alpha株達86%,但對南非 beta株則僅49%。6月14日公布在美國三期臨床試驗結果,保護率達90.4 %,並計劃申請美國緊急使用授權。
笫三,疫苗量産製造品管出現瑕疵有如一記當頭棒喝,Novavax在巴爾的摩的代工廠,因污染曝露出品管上的缺失,聯邦監管機構立即暫停該廠營運三個月,導致製造延遲,品管哪一步驟有瑕疵,仍屬未知。六月時答應在第三季申請EUA,上週則延到第四季。何時會獲准仍屬未知。儘管在美國進度落後,Novavax也在北卡及德州代工廠繼續製造疫苗,並和印度、印尼及菲律賓尋求合作。
總而言之,製造疫苗並非易事,從研發製造到量產,乃環環相扣步步為營,每一步驟皆是經年累月智慧與經驗的表徵。當下面對困境,如何逐一抽絲剝繭找到癥結所在,更考驗主事者的定力,代工廠的優劣更舉足輕重,國內高端聯亞也同樣做次單位蛋白疫苗,我們從別人碰到的挫折中,又學到甚麼呢?
作者:許英昌博士
現任單位:英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中正大學生物醫學科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德 英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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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國內火紅的BNT疫苗到底怎麼來的?
我建中學弟,許英昌博士很用心尋找資料,整理出輝瑞製藥廠和BNT合作的歷程,從去年(2020)三月至今,團隊光為了這個疫苗的研發投入超過三十億美元(將近一千億台幣)。
文章中也節錄輝瑞認為他們的研發能成功的五大要素,非常值得台灣的研發團隊學習及思考。台灣要能從疫苗的研發經驗學習,從科學上早期的投入,才能掌握最大價值。早期科學的投入要深且廣,資源要夠。雖然早期投入大多數無法確定能否成功,但那就是基礎科學能力的累積及提升,這樣的打底功夫,才能有真功夫。期待為政的各界,在科學研究領域要長期多多支持。台灣的科學實力是很強大的,但能否有戰力,人民長期的支持很重要!科學界也要展現自我能解決真正問題的能耐。
許英昌博士的文章:
從輝瑞及BNT,我們學到甚麼?
2021年2月, COVID-19已肆虐全球,輝瑞乃全球第一大藥廠,專長開發對抗癌症、發炎免疫、心血管、新陳代謝及傳染病等藥物及疫苗。員工79,000人分布於125個國家。2018年和德國BioNTech(簡稱BNT)合作,應用其mRNA的技術,開發流感疫苗。mRNA製藥最大突破,來自賓州大學卡麗可(Katalin Kariko)及瓦士曼(Drew Weissman)教授,2005年發現打入mRNA會被免疫系統排斥,而另外一種tRNA(運送RNA)卻不會,推理因後者在結構上以假尿苷取代尿苷,接著卡氏合成mRNA時以假尿苷取代尿苷後,發現mRNA不但不會被排斥且所表達蛋白質增加十倍,打開mRNA製藥新領域,卡氏目前服務BNT。
自1990年代起,大藥廠已不再設研發中心,藉由併購或與生物科技公司合作及授權等,以快速取得更多製藥標的物。BNT 2008年由兩位土耳其裔薩辛(Vgur Sahin)及圖雷齊(Ozlem Tureci)醫生夫婦創立,擁有設計mRNA的關鍵技術,專注應用mRNA於個人化癌症治療,和輝瑞執行長希臘裔布爾拉(Bryan Bourla),更是摯交。傳統製造減毒疫苗需數年,1960年代製造麻疹疫苗最快也花了4年。兩家公司已有合作先例一拍即合,在短短十個月內即獲FDA核准,乃全球第一個以mRNA為主對抗covid-19的疫苗,成功的密訣為何?
2020年3月1日,薩氏撥電給輝瑞疫苗研發主管,詢問是否能一起合作,檢測BNT已開發出的20種候選疫苗,當時並沒有任何一以mRNA為抗原的疫苗或藥物被核准。3月11日,WHO宣布全球大流行。3月13日,輝瑞提出幾點重要指導原則,第一,分享見解及設備,期許所有科學人,和BNT分享藥物開發上的專業知識,並協助臨床試驗及監管程序。第二,提供製造能力給予經核准的治療藥物及疫苗。第三,建立快速反應的科學團隊和聯邦單位合作以對抗疫情。
3 月16日,輝瑞決定全力以赴和BNT共同開發疫苗及治療方式。即使費用高達30億美元也在所不惜。一般開發疫苗約需10年,費用約10-20億美元,一切以拯救人類生命為最高原則。3月17日,輝瑞和BNT簽訂意願書,BNT提供研發mRNA疫苗平台,篩選候選疫苗, 而輝瑞則發揮其執行臨床試驗的強項,並向各國監理單位申請許可,協助BNT大規模生產並提供上市銷售的管道。輝瑞提供1.85億美元給BNT作為預付疫苗研發費用,疫苗上市後雙方各承擔一半研發費用。爭取時間為首要考量,雙方決定「同時」測試20種候選疫苗,並婉謝聯邦政府的資源,避免受官僚制度影響開發進度。
如何製造 RNA疫苗?
將帶有病毒棘狀蛋白的DNA放入質體中,大腸桿菌含質體,在發酵槽中大量複製,產生數億個DNA質體;再用酵素切割質體,分離出棘狀蛋白DNA,將DNA缐性化並過濾純化,科學家接著加入鹼基及聚合酶,將DNA轉録成mRNA,反覆測試其純度及基因排序後,並包裝於脂奈米內,冷凍包裝並運送到目的地。
4月12日, 研究人員從20個候選疫苗縮減到4個。但由於緊急,輝瑞請求FDA核准其動物及臨床一期(20-100位志願者)一起做,未來臨床二期和三期也能一起做。4月23日,在德國展開第一期臨床驗,5月,已縮小到2個候選疫苗,並在美國進行臨床試驗並使用不同劑量。早期結果相當不錯,每一個候選疫苗需要打兩劑,相隔三周,但不知道哪一個較好。7月23日,研究人員發現兩個候選疫苗皆能產生免疫反應,一個似乎產生較少的副作用,例如發燒或發冷。
輝瑞從來沒有生產過mRNA疫苗,需要新的設備及製程,跳出傳統模式以增加輸出,更令人眨眼,莫過於任何候選疫苗,皆得保存在零下,以維持疫苗的穩定及效力,從製造品管運送到施打等所有步驟皆嚴格管。11月超過三萬多人施打mRNA疫苗後,保護率達95% 。12月11日,FDA核准緊急使用授權,2021年5月7日,輝瑞及BNT已向FDA申請完全許可。
輝瑞BNT成功的密訣為何呢?布氏指出,第一,團隊努力,相當感謝BNT及輝瑞團隊,不眠不休的努力。第二,目標清楚,心中只想完成任務,從不考慮投資報酬率。輝瑞有責任解決社會面對最大的問題,若不行,我們都沒有未來。第三,勇於追求夢想,面對一不可能的任務,必須鼓勵跳開傳統束縛的思考模式,過去可行的方式,未必能打造一嶄新的現實。第四,科學自由,科學家不受預算及官僚所牽制,輝瑞沒有接受美國及德國政府的協助,也不需向他們解釋我們的決定。第五,高道德標準,輝瑞和BNT彼此信任合作無間,共同尋求改變,是成功重要關鍵。
總而言之抗疫是長久之計,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別人的成功,也絶非偶然。此時此刻我們需要疫苗,如何從現有資源中,學習合作分享智慧,展現靈活思考模式,凝聚台灣科學人的智慧及向心力以力挽狂瀾,我們真的做不到嗎?
作者﹕許英昌博士
現任單位﹕英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中正大學生命科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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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親得癌症
去醫院治療的時候
隔壁床的病友說
他是大腸癌患者 很末期了
前一家醫院治療五年都沒好
腫瘤有三十公分!!
現在這家醫院也說沒有藥物可以治療
但是他的親戚推薦他一個藥方
吃了之後狀況變好了
癌症指數他說原本有6000現在剩1000
叫我們說如果有興趣可以問問看
(因為我爸的癌細胞都沒有縮小)
今天打電話過去後 那個人來了
但是是直銷公司的
我查他說講的東西
發現是
德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產的101 和102
說101是對抗癌細胞的
102是預防的
據說這個是一個郭國華教授研究的成果
現在在臨床階段
所以還沒上市
用的是食品名稱
然後101 270粒要48000元
102 兩盒240粒要16000元 第一次加入會員要多加1000元
兩個加起來是一個月的份
我想請教有人知道這個東西嗎
東西好貴
希望知道他的真實性
德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上興櫃
可是東西為什麼用直銷在賣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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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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