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台灣的法官不會去理會對方那些胡說八道的陳報狀(說是團隊倒不如說是合唱團,律師有七位,被換掉的不算)
所以很多被亂寫的我沒有回應。
但事實並非如此,偉大的法官竟然信了!
而偉大的法官竟然背離她的職務,
沒有依職權調查對方酗酒家暴小孩的事實,
憑藉著三份報告,
而三個寫報告的人都只訪視一次,
敢問,誰會在你訪視的幾個小時內,
喝酒摔家中的吉他、打破玻璃、
怒摔酒瓶給你看?
法官卻藉此認定對方無酗酒?!
那在我眼前、我朋友眼前,
多年發酒瘋怒砸破壞的是誰?
更何況小孩還目睹一切…………。
證據都完整上呈了。
但是、但是、但是,
我相信不是每個法官都會如此,
我在等待正義的審判長坐在我眼前。
我繼續等待遲來的正義。
家暴就是家暴,
我已經拿到了兩年的通常保護令,
當初只是在申請時就被爆出來,
而開庭過後我確實拿到了,為期兩年,
有了這張保護令,我終於不需要再被辱罵。
只是我過去都沒說出來。
但我發現我錯了,
這樣只是任憑對方在臉書寫些假話博取認同。
原來你才是公眾人物,
關於我的事就設置公開想讓全民瀏覽。
你陳報狀不是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嗎?
那為何要一直發文寫些攻擊性言語然後設置公開?一直以來我都是選擇沈默,
媒體爆出來也是因為記者看到你的發文,
你想要用這種方式把我打倒嗎?
不,我不會的倒的,因為公眾人物也是人,
大眾一定會想起我也只是一個手無寸鐵的母親,會的,我亦相信同理心是存在的,肯定有的。
我很謝謝媒體的大哥大姊,
在我接到電話什麼都不肯說時,
問了我一句:「這樣新聞出去對妳不利,
妳真的什麼都不說嗎?」
當下,我真的覺得心暖暖的,
但我依然不想說太多,
因著過去看過太多在媒體上互撕的新聞,
我告訴自己千萬不要成為那樣,
我也以為對方不可能會那樣,
事實證明我錯了,
人家把我撕得死去活來,
我當下竟然還在想,
該怎麼樣回到彼此最美好的平衡狀態。
事實上,孩子就是怕你、不願意跟著你,
這是用侵蝕類洗潔劑都去不掉的事實。
你只會偷偷錄影為了得到孩子在你那邊玩遊戲本就會散發的笑容,硬是說「這就是我跟孩子要好的證明」,哪個孩子不會在遊戲中嘻笑?她笑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孩子已經告訴你她很反感你偷偷錄影,
你回答說「我沒錄了」,
但孩子卻依然可以細數鏡頭說明安置何處?why?還不小心看到攝影機自動播放,
錄的內容竟然就是她自己,
你來說說有多尷尬吧。
孩子問我你為什麼這樣,我也只能善意的說:「爸爸只是希望多擁有一些妳的影片呀!」
而你,單獨顧孩子時竟然喝酒,
孩子跟你說話你還要她走開別煩你,
甚至暴怒時對牆壁捶打、對孩子方向踢椅子櫃子,孩子躲進房間你帶著酒氣跟進去繼續罵,
逼問孩子有關媽媽的事說:「妳今天不說清楚我不會原諒妳!」孩子才幾歲?怎麼能夠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再者,你的三字經高超至極讓我拿到了家暴令,酗酒,我目睹的朋友可以出庭作證,法官卻遲遲不肯傳證人。
我非常想問:「為什麼不傳?」
證人都到門口等了就是不願意傳。
但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
怎能撼動偉大的法官想做的事呢?
一直說此案為矚目案件,究竟誰矚目了?
家事不公開誰能矚目?
用這點來限制許多訴訟中該有的判決。
我的身份不是錯,我並沒有做錯事,我作為歌手又如何?一直起新的案件來濫訴,想要我把財產打光雙手奉上孩子是嗎?
我必須說,是由你先做起了「非友善父母」
不斷發文抒發你的情緒並且博取認同感,
而我,則開始需要保護我工作上的身份了,
最重要的,是保護所有的事實。
有前輩告訴我,該說的就要說出來,
過去為了保護你和孩子,我選擇不回應,
但現在,我也該為了我的公眾人物身份說說話。
在這裡,又時我想提醒大家:
#並非肢體暴力才算暴力
#孩子目睹也算對孩子本身施行家暴
#親權改定的家暴事件本身並沒有時間限制
#你在暗我在眀出爛招可想而知但也只是讓大眾更看不起
#這些只是一部分若有人再繼續我也還是會反擊的
最後,我想請大家高抬貴手,
並且試著了解我。
家事判決不公開 在 律師真心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自己開庭經驗中,大部分的對造都還算理性(這邊都是指一般人,律師原則上不會開庭互罵,弄不好會被律師公會處罰),就算對造有一些不理性的言詞,基本上聽過也就算了。
今天看到新聞,有人開庭罵對方律師混蛋,後來律師提告,判賠1萬5。就想到我之前是不是默默失去了很多賺錢的機會...
*上訴審法院判決中,有去查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版(這裡面是不是什麼都有啊...),確認渾蛋(亦作混蛋)之釋義為「罵人糊塗、卑鄙、可惡的話」。以後大家被罵,記得也先去查一下教育部國語辭典XD
家事判決不公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週末有人有去《#動漫祭》嗎?☺️☺️☺️
每年都會有同人角色扮演者到場參加、攝影師到場拍攝,也有許多家長帶著孩子共襄盛舉。
然而在這個盛大的活動中卻發生了一個插曲,當場有一個扮演者被發現做出一些掀裙子的動作供人拍攝,並且未穿著內褲,導致新聞、網路上議論紛紛,而這位扮演者也在今天被警方要求到警局做筆錄。
我們今天不論這位角色扮演者有何爭議事件,單就在展場做出的種種行為,來探討這些舉動是否會引發法律問題。
首先,大家最立即想到的應該就是妨害風化的問題,而在刑法第234條就有相關的規定,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而這位扮演者在當場並未穿著內褲的情況下,做出掀裙子這樣的動作,露出其私密部位供人拍攝,這樣的行為是否就是刑法所稱的猥褻呢?
「猥褻」這個詞在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有兩種說法:
1. 指性交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一切色情行為,亦即在客觀上足以誘起他人性慾,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侵犯他人性自主權之行為,使被害人有被侵犯之被害感覺。
2. 指性交以外,基於滿足性慾之主觀犯意,以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方法所為,其外觀,依一般社會通念,咸認足以誘起、滿足、發洩人之性慾,而使被害人感到嫌惡或恐懼之一切行為。
在實務案例中,法院認為在公開場合露出私密部位供人觀賞的行為是屬於猥褻的行為,因此像這位角色扮演者,在一個公開場所,在眾人可見的情況下,露出私密部位供人拍攝,應屬於猥褻行為,因此很有可能會成立刑法第234條的公然猥褻罪。
雖然藝術有很多不同的形式,然而在法律上仍有著相關的規範,或許對這位表演者來說,這是一種表現藝術的行為,但在那樣的場合下,不僅主辦單位有規定,且當場也有許多的小孩子,這樣表現的行為,或許有些欠缺思慮,對於他人而言,非但可能不是藝術,還會是影響兒童身心的錯誤示範。
#法律小知識時間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家事判決不公開 在 家事法庭判決書 :: 現在要去哪裡提錢 的推薦與評價
... 家事法庭流程,家事法庭不出庭,家事法庭調查,家事判決不公開,家事法庭調解申請. ... 一、對於法院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在判決書收到20日內,應向原法院提起上訴。 ... <看更多>
家事判決不公開 在 于北辰"顏寬恒應該要開心!" 沙鹿莊園涉假交易再度"顏"燒 ... 的推薦與評價
于北辰"顏寬恒應該要開心!" 沙鹿莊園涉假交易再度"顏"燒!顏寬恒千萬交保藍喊政治追殺于:保釋金非隨意喊價1000萬會痛但恒繳得出來|許貴雅主持|【新 ... ... <看更多>
家事判決不公開 在 家事案件通常不公開進行,但名人網紅的家庭私事往往引起大眾 ... 的推薦與評價
最近有份法院判決,很誠摯的向家事案件中,經常被忽略的孩子表達他的關心。 ... 《家事事件法》第一條就表明,這部法律是為了謀求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保障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