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不能謂其對質詰問權被剝奪而否定該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在 所為陳述皆具證據能力;但被告對證人之對質詰問權 - Facebook 的評價 最高法院108年台上字第3637號刑事判決[#證據有無證據能力與是否經合法調查, ... 提示該證人未經對質詰問之審判外陳述筆錄,或告以要旨,無異剝奪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且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