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173條第2款 在 [討論] 真的有人用過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嗎? - 看板PublicServan 的評價 第一百七十三條(對人民陳情案件得不處理之情形) 人民陳情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處理: 一、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二、同一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