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的第一需求不是爭取預算 在 顏莉敏- 【台中市府怎麼編預算?莉敏說給您聽~】... | Facebook 的評價 根據預算法第34條:「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