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一下,香港政府用緊急法設立了一條新例,「所以市民必須強制和特首握手」,想一想就知有多滑稽。但有些專家會跑出來說,「只是握手,又不是揸波。」「又不是入侵式接觸,不會傷害你的。」他們不會理解什麼是人身自由,甚至經常嚷著「身體自主」,卻叫你乖乖順服政府一切干犯你身體的政策。不過,是差一個像防疫這樣的理由而已。
恰巧,在2020年十月,多哈機場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由於機場當局發現了初生棄嬰,為查出生母是誰,便強制檢查女乘客的子宮,包括13名澳洲乘客。人命緊要啊!而且對於卡塔爾人來說,棄嬰是刑事大罪啊!探一下你的子宮,很合理吧,是由我們的專業人士做的,很合理啊。
「只是強制拿你口水,很合理,又不是強制拿你精液。」
「只是強制插你鼻喉,很合理,又不是強制插你陰道。」
「是醫護幫你採樣本,很合理,又不是隨便找人幫你採。」
「只是PCR你的RNAse P,很合理,又不是PCR你的癌症基因。」
他們會從所謂的專業,向你解釋什麼什麼步驟是合理的,卻從來不想這些條款如何侵犯人權自由,如何破壞了身體自主的原則,如何以緊急法施行。更不用說眾多中資公司,可以如何在整個黑盒過程中,盜取你的樣本和基因資料。
我叫這些人做納粹醫生,因為對他們來說,國家社會共同利益大於個人尊嚴與自由。今日接受政府用防疫理由侵犯人權,大門已經打開,日後政府用任何理由干犯你的身體,我們也再無反抗之力。
到有日黑警獲授權上你門幫你做「身體檢查」,不要問為何,問這些讀屎片的納粹醫生。
https://www.sbs.com.au/language/cantonese/zh-hant/australia-slams-grossly-grossly-disturbing-invasive-searches-of-women-at-doha-airport
rnase p 在 北歐心科學 NordicHearts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般設計qPCR實驗,都會有「內部對照組」(internal control),意思即是,會用一些已知樣本必須存在的對象,來引證樣本以及qPCR過程沒有問題。探測RNA的qPCR實驗,一般會用人類RNA作對照組。現在的COVID qPCR測試公司,很多不設internal control,部分用RNAse P(下圖),少部份用Gapdh或Actb。2019年底的美國CDC指引,並沒有internal control,而且只做單次重覆(single replica)(一般我們量化的實驗會做triple replicates)。實驗設計來說,兒戲得很。
然而,這可能涉及人權和私隱問題。因為實驗的確倍化了人類RNA,未經授權,可以倍化RNAase P、Gapdh、Actb這些基因,那麼為什麼不可以倍化HLA基因(關乎器官捐贈匹配度的基因類別),不可以倍化BRCA基因(關乎乳癌風險的基因)呢?
倍化了的基因碎片,按現行法律,算是私隱嗎?可以測序檢定嗎?就算不測序檢定,用特定的引物(primer)組合,用qPCR測定出個人的HLA類別,又行嗎?反正他們現在都是隨便換Primer,公眾並無知情權,我也查不到。
這是必要探討的倫理問題,科學家不能視而不見。
圖:wikipedia
rnase p 在 北歐心科學 NordicHeart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原來大把檢測都唔做positive control(最右欄),唔知香港檢測做唔做呢?
唔做的話真係交水都得。
簡單講就係,除了測病毒RNA,有些會同時測試已知的人類RNA,證明樣本是正常的人類組織,減低誤報為假陰性的機會。(圖中可見用人類RNase P最常見,華大公司則用b-actin基因。大家可以幫忙查一下香港各公司用什麼基因做對照組。)
https://www.jacionline.org/article/S0091-6749(20)30729-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