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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Back!】
網上流傳一視頻,有女士剛從商場下樓,就被警察截停,大聲要求出示身份證。女士不肯,反要求警察出示委任證,警察首先大聲嚷:「不需要」,然後要求女士「先行一邊」,不知道該女士是否熟悉溝通術,知道這是foot in the door的技巧,高低不肯,反而繼續要求警員拿出委任證。
Foot in the door 中文譯作「得寸進尺法」,廣東話應可以理解為「洗濕咗個頭」,應用者透過首先簡單的要求,在受者同意後,繼而作出更大的要求。因為受者已經接受了簡單的要求,他們會較容易接受之後較過份的要求。警察應該是受過應用此遊說技巧的基本訓練,所以才有叫該女士「先行一邊」的說法。
關於 Foot in the door,讓我想起英國著名心理分析師 Derren Brown 做過的一個節目《Push》,節目內,不知情的參加者以為自己是參加一個慈善晚宴,但會場內透過各人對參加者逐漸過份的要求,最後要求參加者把一個人推下高樓殺死。當我們以為正常人應該不會殺人的時候,出人意料地,四個參加者裡面有三個最後會受指使,把人從高處推下殺掉。還記得,節目裡面對參加者的第一個要求,只不過是把一些含肉的點心插上素食的標籤。
豐子愷在這個心理現象也有見解,他在《漸》一文裡,說過因為人們不覺每一個小小的變遷,所以有時很難看到每個小變化積聚而成的大變化。其實上面提到的警察,以至今天的香港政府,都是利用這個「漸」的心理盲點,把香港人的自由民主漸漸拿走,和越來越暴力對待市民。雨傘運動的時候,一個催淚彈已經震驚全港,今天香港人上街食催淚彈已經是抗爭的基本了。
Darren Brown 在節目的最後,提醒我們,當被人 push 的時候,我們可以 push back。正如該女士在面對警察無禮對待時,無論最初的要求多麼小(「先行一邊」),她也 push back,沒有照做。最後另有警察打圓場,她沒有拿出身份證就離開了。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知道這個濫權的政府和濫暴的警察操縱市民的伎倆後,我們就可以更清楚地,更堅定地 push back。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