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後天,9/1(二)11:00 陪徐自強一起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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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多少有聽過「交互詰問」這個法律術語?法律系的學生應該也對 #釋字582 不陌生。大法官表示,共同被告A如果供稱另一名被告B有犯案,除非在B的審判過程中經過B「對質詰問」,否則,A的證詞不能在審判中當作B有犯案的證據。
道理很簡單,如果你要說我有做,難道不用讓我有機會跟你對質、檢驗你的話可不可信嗎?如果不需要,那人人都有可能因為他人信口開河而被定罪。豈不是很可怕?對於法治國家來說更是再危險不過。
然而,大家可曾知道,為台灣司法界「貢獻」這號解釋的當事人,在解釋做成後10多年後,至今仍身陷司法囹圄,尚未平反。
他是徐自強。
徐自強案纏訟至今20年,即便有不在場證明,歷審仍以共同被告的自白認定徐自強有罪。
更九審將於9/1(二)上午11:00宣判。這週末,民間司改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救援團體在濟南教會舉行20年紀念展及音樂會,宣判日當天,9/1早上9:30我們會一起從展覽二十年紀錄展的濟南教會,走到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聽宣判。
邀請你一同關注這個影響台灣司法甚鉅的案件。
☆9/1(二)09:30~12:00宣判日@高等法院刑事庭
☆徐自強案情專頁:http://hsu2015.jrf.org.tw/
☆電子報:http://www.jrf.org.tw/newjrf/epaper/files/epaper20150827.html
#幫阿強加油
#拍拍阿強
#9月1日一起陪阿強聽宣判
#徐自強無罪
#正義徐來
【了解徐自強案大事紀】http://hsu2015.jrf.org.tw/
1995年7月,阿強頂下了岳母的小檳榔攤,他想,小孩即將上小學,這樣就不用經常熬夜開卡車,可以多陪陪家人。沒想到兩個多月後,他無端捲入一起綁票殺人案,平凡的日子就此破碎,家庭,也毀了。
在僅有共同被告「一口咬定」的情況下,清白且相信司法的徐自強,決定主動面對。沒想到迎接他的,卻是漫無止境的冤屈路。徐自強,最終會走向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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