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都審興革制度即將上路 市政會議通過2項都審法規修定案 都設審議革新法制化
行政,講求速度,更要效能!陳其邁市長就任後,即交付我研擬都審興革制度,因為市長深知,這座城市的發展不能等!
以現行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簡稱都審),每年平均約有200多個民間開發案件,其中約有5成的案件須至都審委員會審議,從現行每月召開一場委員會的頻率來看,高雄的建築開發案,時間成本還是過高。為此,我責成都發局出面與專家學者及公會代表展開對話,經過多次研商與討論,已獲致令人振奮的成果。
今(11/17)日市政會議通過的都審兩大核心法案—「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授權範圍規定」及「高雄市都市設計審議作業程序及簡化規定」修正案,可謂高雄都審興革制度的重大里程碑。繼而完成委員會設置要點修定後,未來的審議制度將朝「行政審查為主,專家諮議方式為輔」方向執行。
主要變革在於,將公共工程案與民間開發案分類,未來都市設計全員委員會的審議量能,將聚焦於公領域,由委員會的主任委員督軍,為公共工程品質把關;民間開發案,則委由副主任委員及部分委員,採隨到隨審為原則,且分級、分流的審議程序,除新增委員會簡化程序,加密開會頻率,讓案件可隨到隨審外,同時縮短業務單位的行政審查時程,民間建案最多可省時64%(47天減為17天),將能大幅降低開發業者的時間成本。
明日(11/18)市府將舉辦「高雄都審興革啟動 審議新制近期上路」發表會,由都發局說明高雄都審制度「1次改革完成、修正3個都審核心法規、推出5大行動方案」的具體內容,邀請不動產建築開發公會之諸位榮譽理事長及現任理事長丶建築師公會理事長及代表丶專家學者、都審會委員與幹事,共同見證高雄都市設計審議制度劃時代的革新。
#高雄都審興革制度
#隨到隨審原則丶分級分流加速都審效率
#都審宜為框架式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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