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mowa百坪維修中心,他開的!背後竟是場「嫁掉自己」的代理角力戰】
豪華行李箱品牌Rimowa在台灣的代理權之路可說是一波三折。原本的代理商慶真國際不放手,新的代理商美之心2019年初帶槍投靠高林實業,原本預估一年可以開店6家,卻直到2020年7月22日才宣布在內湖洲子街打造了約100坪左右的顧客服務中心。至於新店面展店計畫,預計要到今年底可能才會有消息。
不過大多數人可能不知道的是,這只光彩奪目的名牌行李箱背後,竟是一場品牌商、新舊代理商、大貿易集團各自角力、豪賭、把自己「嫁掉」等的詭譎故事,帶您回顧商周獨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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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6)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就審查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質詢及修法意見。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很多廠商很重視國內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也思考未來怎樣去申請運用。但是目前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關係為何?已經申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海空港及周邊產業區,未來是否也會成...
高林 貿易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平地造林是「現在進行式」
謝英士、鄭佾展/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副秘書長(台北市)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七日表示,未來平地造林區域,除非地力條件不佳才會同意評估發展太陽光電,其他會保留林相或恢復農業使用。
陳主委上述發言,如果不是被誤導,就是有意誤導民眾。平地造林政策是「現在進行式」,從民國九十一年起推動至一○一年底停止受理新植申請,補助為期廿年,至遲於民國一二一年底才會畫下句點。
依補助法源「平地造林直接給付及種苗配撥實施要點」:國營事業機構依平地造林申請造林費用,應向主管機關提出…,依主管機關核定之計畫書辦理;經主管機關認定有第十三點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如荒廢造林、檢測不合格等),…停止補助造林費用。
換言之,平地造林政策還沒有成為歷史,有法規、有權責、有主管機關核定計畫書,有對應之計畫目標與效益,更有命造林人返還已領取之造林費用之權責。
平地造林政策始於民國八十九年第一次政黨輪替,為前總統陳水扁「建設台灣成為綠色矽島」訴求,後為因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農產衝擊,同時降低台糖「離蔗」人事負擔,經建會居中協調,以補助做為對價,要求台糖投入林業,協助達成國內林木自給率目標。
林農一家,農地林用本就是合理使用,平地造林政策是當初政府協助台糖與台灣林業轉型,朝向密集經濟林業生產的一環,如今快廿年過去,居然被簡化為「台糖響應政府政策,平地造林期滿任憑處置」。林務局長林華慶於植樹節當天講出:「台糖是國營事業,知道什麼是企業的社會責任…林務局尊重台糖的處置。」這種不負責任的話,完全忘記一○五年上任時喊出「國產材元年」,厚植台灣林業資本、提高林木自給率的雄心,置當年政策目標以及鉅額公帑於不顧,已屬嚴重失職。
最早一批平地造林補助至一一一年才屆滿,在這之前,只要變更現況就是違約,應返還已領取之造林費用。因此,所有加入平地造林補助政策的台糖土地,在合約屆滿之前是不能挪為他用的,否則可能有瀆職問題,應加追究。
期盼農委會好好面對現階段平地造林的執行問題,好好檢視、督導、責成台糖善盡造林之責,給國人交代,台糖是怎麼執行造林?是不是有浪費公帑之嫌?農委會、林務局絕不是散財童子,也絕對不能慷納稅人之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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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6)日林佳龍立委在交通委員就審查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向交通部長毛治國提出質詢及修法意見。林佳龍委員表示,目前很多廠商很重視國內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規劃,也思考未來怎樣去申請運用。但是目前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關係為何?已經申請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海空港及周邊產業區,未來是否也會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連交通部、經建會都不確定,實在看不出整體國家經建發展目標。
毛治國部長表示,,自由貿易港區模式是境內關外,可以前店後廠,各個港有各種模式在發展,交通部還未看到經建會的經濟示範區,自由貿易港區是自由經濟示範區很核心的一部分,成長情況很好,在產值上海運有130%的成長,含空運有 160%的成長。
林佳龍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概念不只是自由貿易相關租稅的減免,還牽涉到特許事業的放寬,國際人員自由流動等重大議題,因此自由貿易港區與自由經濟示範區,如果在目的與功能上不是完全獨立的制度,應由行政院成立專責委員會來統一處理。他舉例,當遇到某海空港同時申請成為自由經濟示範區(主管機關預定是經濟部)及自由貿易港區(主管機關交通部)時,現在規劃由交通部成立「自由港區跨部會推動小組」負責審議自由港區發展政策及劃設案件,是否層級夠高?
林佳龍也提出在草案中第二十九條,有關將該自貿港區內營利事業之簡易加工貨物,售與國內客戶之比例超過其當年度售與國內、外客戶銷售總額百分之十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這項規定,恐怕將促使產業群聚整體移往自由貿易港區內的海空港與周邊產業區,藉以規避營所稅,造成產業群具集中在少數自貿港區所在地發展不均現象,也會致使原先已經在自由貿易港區外的產業園區廠商,缺乏進駐自貿區投資的意願。林佳龍建議交通部再就百分之十的比例限制加以考慮,或國內客戶的定義,朝鬆綁方向研究。毛部長表示,之所以訂10%是吸引以全球為市場的業者為對象,林委員的建議可以檢討 。
自由貿易管區設管條例第九條與第三十六條條文內容規範了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的業務範圍,許多係屬於公權力範圍,如走私稽查,人員進出管理等,因此雖然自由貿易港區要落實管理機關與營運機構分離,然而管理機關只是從中央交通部與相關業務部會,連合委任給國營性質的台灣港務公司。林佳龍建議毛部長未來台灣港務公司如何與營運機構分工,又如何設計才不會阻礙台灣港口營運機構的國際化,如委託由國際團隊來營運,請交通部好好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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