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 新竹縣政府防疫措施作為】
截至2021年7月7日上午10時
【#重點防疫措施作為】
📍1.禁室內5人、室外10人聚會
📍2.外出全程戴口罩 未戴最高可罰1.5萬元
📍3.全縣環境消毒
📍4.20+8營業場所停業 違者開罰
📍5.隔離病床、採檢站、快篩部隊量能整備
📍6.啟動線上學習 補足弱勢學童數位設備
📍7.散播不實疫情資訊 最高開罰300萬
📍8.新竹縣紓困專區:https://pse.is/3hxgk7
【#產發處、#警察局、#衛生局】
📌20大休閒娛樂場所停業:1.歌廳、2.舞廳、3.夜總會、4.俱樂部、5.酒家、6.酒吧、7.酒店(廊)、8.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9.視聽歌唱場所(KTV)、10.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11.指壓按摩場所、12.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13.保齡球館、14.撞球場、15.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16.室内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17.遊藝場所、18.電子遊戲場、19.資訊休閒場所、20.休閒麻將館。
📌新竹縣加列釣蝦場、陪侍小吃部、護膚店、夜市、溫泉業(大眾池)、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休閒活動場館(如橋牌社、棋藝社及桌遊店)、室內游泳池及其他類似高風險場所等8種場所為停止營業場所。
📌即日起28項暫停營業場所展開不定時稽查,配合政策延至7月12日,本處會持續聯合稽查。
📌已設置3處新冠肺炎自費快篩站,地點分別位於竹北市、竹東鎮、湖口鄉,請有需求的民眾務必先撥打服務院所聯絡電話諮詢及預約,勿逕行前往。
📌外出未配戴口罩裁罰流程為:1.現場人員錄影蒐證並通知警方到場、2.警方到場蒐證開立紀錄表、3.警方移送紀錄表至本縣衛生局逕行開罰。
📌餐飲服務自110年5月25日起禁止提供現場飲食,可實名(聯)制外送或外帶。
📌防疫週轉金-圓夢紓困貸款申請及展延貸款期限。
📌地方型SBIR針對受疫情影響之中小企業從優評分、提高補助。
📌協助縣內新竹良品商家上架電商網路平台、行動支付把握宅經濟商機。
📌受疫情影響縣府商圈提供紓困輔導諮詢服務。
📌促參案件租金、權利金緩繳、減租方案及興建、營運期間展延。
📌加強宣導縣內賣場及超市人流管制,持續對於公有零售市場及週邊攤集區管制範圍內人流總量管制(身份證尾數單雙數採買),非屬公所市場管制範圍外之流動攤販,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警察單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強取締。
📌公園兒童遊戲及體建設施暫停使用(公園不封閉、遊具不使用),請公園管理單位加強警示巡查。
📌疫情期間企業持續營運部分,請依照中央頒訂『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辦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分組分流等措施辦理。
📌新冠肺炎免費社區篩檢站已設置在「台大生醫竹北院區急診前」、「新竹縣政府廣場前」、「湖口鳳山工業區」及「竹東河濱公園田中伯公廟旁」共計4個篩檢站,提供具高風險地區接觸/活動史且無症狀的民眾上網預約免費採檢。
📌已設置3個大型疫苗社區接種站,包含竹北的縣立體育館、湖口王爺壟和竹東戲曲公園;另有13鄉鎮市衛生所、16家合約醫院診所提供服務;已累計12次社區接種站,以及5處外展服務據點(機關、軍營)的服務,並請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疫苗接種順序及時間預約接種。
【#民政處】
📌各宮廟至7月12日前暫不開放參拜。
📌宗教活動(法會、繞境、教會室內聚會、信徒大會、祭祀公業派下員會議…員)暫停辦理到7月12日。
📌公祭暫停到7月12日;家祭落實實聯制,加強消毒、量測體溫及梅花座。
📌里民集會所、活動中心停止外借。
📌端午節龍舟賽停辦。
📌7月12日前停辦梯次役男入營、抽籤等相關作業
【#人事處、#行政處】
📌新竹縣公務員自5月17日調整上下班時間,彈性辦公時間得為上午7:30分~10時,下午4:30分~7時,每人每日工作時數不得少於8小時。
📌自5月18日起,至縣府洽公民眾僅需在大廳「民眾洽公區」遞件,由府內各單位專人收取民眾申辦文件。
【#勞工處】
📌各工會、工商大樓、志工團體及勞工教育訓練等單位,所有集會活動及宣導活動停辦。
📌受縣府委託、調解勞資爭議案的「社團法人新竹縣勞資關係協會」、「社團法人新竹縣勞資和諧促進會」及「社團法人新竹縣專業技能教育協會」三個中介團體,即日起停止辦理訓練活動。
📌引進外籍移工者,居家檢疫場所需提供單獨房間(限一人一室)及獨立衛浴、空調設備,定期量測體溫及消毒,有專人負責門禁管理及安全維護。
📌督促各餐飲業者與外送平台,實施「無接觸送餐方式」。
📌家有12歲以下學生或身心障礙子女,照顧者可請「防疫照顧假」。
📌請雇主強化移工的生活照顧管理,協助購買食物及日常生活用品,減少外出機會。
【#社會處】
📌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停止收托但不停班。
📌托育資源中心暫停開放。
📌兒少、身心障礙、老福機構全面暫停訪視。
📌關懷據點、巷弄長照站、長青學苑全面暫停運作。
📌社區式長照機構暫停服務至7月12日,以居家服務及餐飲服務替代。
📌獨居老人關懷持續不打烊,加強電話關心,居家服務及中低老餐飲服務不中斷。
📌身心障礙社區式服務包含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社區式日間照顧服務、家庭托顧及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等暫停服務,服務使用者可以居家服務或餐飲服務替代。
📌縣內遊民露宿地點加強關懷,並提供防疫物資、增加訪視人力、提高關懷頻率等。
📌社運、身心障礙、婦女及新住民團體等辦理各項補助活動暫停辦理。
📌人民團體、社區發展協會及合作社等,理監事會議及會員(社員)大會,全面暫停辦理。
【#教育處】
📌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即日起至7月12日停止到校上課。
📌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即日起至7月12日請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
📌大專校院及高中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終身學習機構(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成教班、新住民學習中心、國中小附設補習學校停課至7月12日,社區共讀站停止開放至7月12日。
教育部公告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www.edu.tw/posts/1890355051139107
📌新竹縣立游泳館、竹北國民運動中心、新竹縣體育館、新竹縣體育場、第二運動場、三民網球場、竹北溜冰場、世興及竹東棒壘球場等暫停開放至7月12日。
📌室內外高爾夫球場配合延長關閉至7月12日(屆時倘第三級警戒尚未解除,仍應配合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訊息辦理)
📌教育財團法人5月底前報送財務資料可展延至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疫情警戒標準調回至第一級後1個月內。
📌本縣「109學年度國小五年級學生學力檢測」本學期暫緩辦理。
📌學校校園室內外場地停止開放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畢業典禮停辦或採線上直播
📌建置新竹縣遠距教學資源平台,提供教師進行線上教學。
📌停課期間幼兒園退費原則:自6月1日起暫停收取代收代辦費,俟復課後按就讀日數比例收費,幼兒園承辦窗口5812陳小姐。
📌停課期間補習班退費原則:依比例退還費用,或經學生(家長)同意後以補課、遠距教學等其他適當方式。補習班承辦窗口2896鄭先生
📌停課期間兒童照顧服務中心退費原則: 依比例退還剩餘服務天數之款項。
【#交通旅遊處】
📌尖石鄉、五峰鄉露營區業者,即日起至7月12日暫時停止營業。
📌竹夏星夜季活動延後。
📌六福村、小叮噹等遊樂區停業至7月12日。
📌轄內高爾夫球業者,即日起配合關閉至7月12日。
📌新竹縣市區公車所有路線即日起,全面實施掃QR Code簡訊實聯制
📌起居家隔離、檢疫及確診隔離者可延長停車繳費期限
📌縣內觀光公車1、2、5、6號路線即日起至7月12日停駛
📌台灣好行獅山線即日起至7月12日停駛
📌高鐵站及合興車站兩處旅遊服務中心, 即日起至7月12日停止服務
📌新冠疫情持續加溫 新竹縣防疫計程車服務不間斷
📌新竹縣6月份道安會報改採線上視訊會議辦理
【#文化局】
📌圖書館、美術館、縣史館閉館至7月12日。
📌新瓦屋暫停所有場地租借至7月12日。
📌蕭如松藝術園區關閉至7月12日,改採粉絲專頁線上直播展覽及創意課程。
📌演藝廳停止外借,所有表演節目停演至7月12日。
📌2021新竹縣客家桐花祭-桐花光雕秀原採網路直播方式,調整為錄製影片擇期於網路上播出。
📌原訂七月份舉辦新瓦屋板凳電影院延期辦理。
📌美術館6/23-7/11展覽展延至111年。
📌社區影像培力計畫培力6月課程改7月辦理線上課程。
【#農業處及家畜疾病防治所】
📌水保服務團暫停服務(含縣府及公所)。
📌各休閒農業區及休閒農場暫停營業。
📌協請各農會推動「蔬菜箱」、「防疫組合箱」、「安心備糧組」等產品來行銷在地農產
📌新竹縣特定寵物業評鑑取消。
📌犬貓三合一絕育、狂犬病預防注射巡迴服務暫停。
📌收容所取消入內,認領養採預約制。
📌家畜禽及養殖水產檢體送檢採預約制。
#防疫不能停
#楊文科
體育 評 鑑 實施原則 在 運動物理治療師 蔡維鴻|Physiotherapist Victor Tsa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聯合聲明文】
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物理治療生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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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隨著時代的演進、醫療專業的分工日趨精細,物理治療師的角色已從傳統醫治身心障礙者的復健人員,轉型為全人、全方位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因此業務範疇已涵蓋以健康促進、運動防護、傷病預防、特殊教育、延緩衰退與失能、身心障礙者復健、安寧照護等為目的之物理治療行為。也就是說,物理治療師業務已不侷限於疾病之治療。然而,民國84年制訂的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二條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所有物理治療業務,皆須依醫師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使得有健康促進和預防需求的民眾(非病人)不易獲得物理治療專業服務,也限縮了物理治療師延緩衰退之服務,在人口老化,政府大力推動長期照顧的今日,實非全民之福。
臺灣人口高齡化速度居世界之冠,長青族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需求大增,物理治療師在民眾罹患疾病之前或病況穩定之後,均能進行專業服務,預防疾病發生,減緩失能的影響,提升其生活品質,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這些服務對象並非病人,自無疾病之「診斷」,其所需要之物理治療服務,並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因此,當物理治療師提供服務時,自無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之事由。
本次物理治療師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可妥善國家法令之穩定性及一致性,亦能使物理治療師發揮專業知能安心執業。本次修法內容沒有改變醫療現狀,物理治療師在醫療院所之執業模式並無改變,服務對象並非疾病患者,自無增加健保支出之疑慮。修法內容沒有改變業務範疇,更沒有侵犯醫師業務。適切地修法可使治療師執行預防醫學相關業務而無違法之虞,建構一個安全的健康照護網,不但造福民眾,更可以節省醫療資源、提高醫療效率、增進專業分工。
修法說明:
1.本次物理治療師的修法對於其他相關專業並無產生任何限制與排他,僅僅是令物理治療與職能治療專業能夠有限度的自主發揮專業,已明確在法律文字與說明欄中敘明「無涉傷病治療」。
2.物理治療師此次的修法,是因應高齡社會未來的需求而為之。我們期待民眾健康老化,那我們要更應該讓願意承擔的專業人力深入社區去教導民眾正確的觀念,希望各界能夠以全民健康為福祉,信任彼此的專業自主與自律,共同支持此次的修法。
3.民眾的健康意識抬頭,物理治療師專業發揮不僅只是在疾病這個狹隘的範疇。我們要鼓勵物理治療師走入社區提供民眾專業的服務(例如:教導民眾正確的運動方式、教導民眾正確的預防保健觀念),長照的財務負擔與社會成本大家都已了然於胸,因此此次修法是完善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延緩失能重要的一環。
4.「預防勝於治療」,是公共衛生的核心,也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高齡社會已經不可避免,專業團體應該互相信任、互相合作,一起共同與全民邁向活力高齡社會,防患於未然,樽節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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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復健醫學會108.12.11文
一、霸王條款會造成醫療體系混亂
1.復健醫師論點: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以利益的角度出發,若法案通過,治療師將會包辦所有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且可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參與,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將會大發利市,錢途無限。
【回應】
第十二條但書的增訂,是因應社會變遷與國內外實務現況,照顧廣大民眾福祉為出發點,並「無排他性」或「獨佔性」,並未限制其他專業人員執行,僅僅是使物理治療專業人員在執行無涉傷病治療的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業務時,不會觸法。更無所謂「包辦」之說。
2. 復健醫師論點:因完全不管長期以來衛生主管機關與法界共同認定的「醫療行為」(以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目的所為診察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之總稱)及醫師法第 28條所稱「醫療業務」行為的後果,就是造成密醫行為合法化及醫療體系混亂,並導致疾病治療之片段化,嚴重影響民眾醫療連續性,破壞台灣長期努力提升的醫療品質,未來的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
【回應】
(1)傷病預防若是醫療行為,則坊間運動防護員、健身教練、民俗調理都是執行醫療行為嗎?若進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或特殊教育,就會有「密醫」之嫌,那麼運動教練教民眾運動預防肌少症就違法,瑜珈老師教民眾拉筋保健也違法,運動防護員幫運動員做運動按摩也違法,特教老師教育特殊兒童生活自理能力也違法,修改此法目的只是希望治療師在執行這些非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行為,不會受現行法規限制,而有違法之虞。
(2)物理治療師為接受過完善紮實的養成教育,經過國家考試認證之醫事人員,早已在執行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促進民眾健康,不遺餘力,何來醫療品質令人深感憂心之說?更何況以治療師受過的醫療專業教育,有更高的機率發現有潛在疾病的民眾並進行轉介,對於民眾的健康有更好的保障。反之,法案審查當天,附帶決議欲晉用考照不成之”物理治療士”,才是無法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3)通過此法並不會影響現行醫療體制,以傷病為目的的物理治療依然要經過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治療師才能執行物理治療業務,復健醫學會的指控並不成立。
3.復健醫師論點:由於傷病之治療乃醫療行為之核心領域,亦屬各醫事人員之核心業務內容。國家所建構之醫療體系,係以維護醫療品質與人民健康為最高原則,爰要求醫師應先對病人進行完整之診斷與評估,再由其親自或交由各醫事人員實施必要之治療,以避免病人無法確實接受所需之治療,或因接受不當處置而蒙受生命、身體、健康之損害。
【回應】
修法法條清楚寫明「與傷病治療無涉」時,治療師始無須憑藉診斷、照會或醫囑進行物理治療服務。修法之內容是反映當今社會與民眾需求,以國家利益為考量,修法法條符合原先的立法意旨,沒有增加治療師的業務項目,沒有侵犯醫師業務,沒有改變醫療現狀,沒有增加健保支出,沒有限制與影響其他既有專業人員。
二、霸王條款造成特殊教育受到箝制
1.復健醫師論點:若完全以特殊教育的專業及長期投入的角度來看,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未來將是以「萬能的」角色,並將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先不管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現有人力,是否足夠投入特殊教育領域,但這種無視,現在第一線的所有特教專業老師的辛苦與投入及限縮他們的工作,對於特教專業老師將情何以堪? 因此,當「特殊教育為目的無關傷病不在此限」的消息公布,更是讓特教專業老師們群起反彈。
【回應】
(1)此次修法並不會對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造成任何限制。
(2)在特殊教育法中明訂物理治療師屬於特教團隊的成員之一,不會因修法而有任何改變,實非現在才有這樣的介入。且既為團隊之一,更無所謂萬能,特此澄清。
(3)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進行特殊教育相關業務時,並非以直接進行特殊教育或是替代特殊教育教師之工作,而是以「特殊教育相關專業團隊」下,與特殊教育教師、一般教師、家長等進行跨專業合作,提供評估、目標擬定、環境調整、課程活動調整、諮詢等方式進行,與特殊教育教師為夥伴合作且彼此合作之密切關係,因此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會以「萬能的角色」,或是替代或包辦特殊教育專業人員的工作,絕對是因為不暸解治療師在特殊教育所扮演的角色而提出的謬論。
(4)進行特殊教育教學需有特殊教育教師證,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所扮演的僅止於專業團隊,絕對不會因此成為特殊教育教師,因此也不知復健醫學會所提及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如何能限縮特殊教育老師工作呢?
2.復健醫師論點: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現在,全部跳過醫師,治療師可先評估介入!此舉造成傷病判斷先後失序,勢必嚴重侵犯病童健康權利。
【回應】
(1)特教兒童中須醫療的治療自然以醫師診斷為依歸,物理治療師並不會逾越專業分際。
(2)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孩子,須透過心評老師評估及收集相關資料,並且經由各縣市或教育部之鑑定安置就學輔導委員會確認特教資格及類別,根據各縣市規定不同以及不同特殊教育類別,「醫師診斷證明」並非必要檢附之資料,主要仍以特殊教育中的「心理評量老師」進行相關測驗及資料收集,並且搭配專業團隊評估,進行特殊教育身份之研判,例如:學習障礙多以心評老師進行之相關教育評量檢測及學業資料收集為主要鑑定資料,且此類別非一般身障類別,且特殊教育專業與醫療衛生專業各有不同,應彼此尊重,並非如復健醫學會提出「依醫療常規,患者先需經兒童復健醫師診斷,視其狀況由特教老師輔導孩子,視情況配合藥物與治療處 方請職能治療師執行。」由醫師主導後續教育或處置的現況,復健醫學會如是說,似乎將特殊教育納入醫師處方的一部份,是否反而有不尊重特殊教育專業之疑慮!
(3)承上,部分學生已經由特殊教育鑑輔會鑑定取得特殊教育身心障礙學生資格,但可能沒有取得任何的醫師診斷,如果需限制有醫師診斷照會醫囑才能讓治療師進行相關專業團隊的服務,豈非反而限制了孩子得到不同專業建議的機會,反而可能耽誤孩子的進展。
(4)根據特殊教育法第24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與服務等協助。」由此可知,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團隊中的確是「非以治療傷病」為目的之執業或服務,絕對不是像復健醫學會提出會侵害病童權益。希望復健醫學會能再更了解特殊教育專業團隊合作的核心價值,彼此尊重,了解治療師進入特殊教育環境中是與特殊教育人員共同合作幫助孩子,發揮孩子最大的學習潛能。
三、霸王條款讓運動防護被限制
1.復健醫師論點:各類型運動專業防護或體能促進業務,係長期已由各該單項運動專業教練或長期投入的防護員負擔,我國體育發展的成績,他們功不可沒。未來這條霸王條款,要改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來擔任了,這除了現行臨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人力已嚴重不足外,未來條文中「預防與運動防護」的開放,讓治療師能仍在許多長照失能患者健康運動促進,以及在商業導向的健身中心獨立作業,不受醫師診斷指導,逕自只以症狀施予處置。且運動防護員,體適能師等專業人士,反倒是無法源依據可以施行其業務,處處受到治療師的制肘。
【回應】
(1)此次修法是使物理治療師執行體育法25條任務,執行運動防護而不違(物理治療師)法,並無限制其他相關專業人員。
(2)正如復健醫學會所言,運動專業教練和防護員保護運動員功不可沒,現行亦有許多物理治療師擔任相關工作,但在現行法規下,卻有觸法之虞。運動員多為健康人,非屬需要醫師診斷、照會或醫囑的病患,因此,此次修法只是使物理或職能治療師能夠安心工作。
(3)再者,高齡社會下健康促進與預防失能,運動是一大關鍵,也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概念,因此,促使相關專業投入社區的健康促進工作,對高齡社會是重要環節。
(4)民眾健康意識抬頭,已有許多民眾會自主尋求物理治療專業服務,當醫事專業在為健康人提供服務時處處受到限制,對於尋求專業服務的健康民眾而言亦是困擾。
2.復健醫師論點:體育界人士最了解與運動相關的健康促進、傷害防護等,並有相關專業的良好發展。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其是醫事人員的背景,硬爭奪體育界相關業務,在專業上不但是撈過界,也讓未來的運動訪護與體育發展,令人擔憂。
【回應】
(1)物理治療師是世界公認的運動醫學團隊成員之一,扮演守護運動員健康的角色,在倫敦奧運、里約奧運與台北世大運等各項大型國際賽會中,選手運動防護服務皆以運動物理治療為主要服務項目。
(2)物理治療師在運動場域的服務,主動協助運動員與教練,提供競技運動相關傷害的預防與照顧,以及運動技術的強化與運動員體能的調整與維持,並能針對單項運動之需要設計與執行適當的運動處方。
(3)物理治療師也提供一般民眾運動處方的評估、設計與諮詢,扮演運動領域的健康守護者。
(4)目前國內各層級競技運動與學校運動團隊,皆有治療師協助照顧運動員。中華奧會推動之菁英育才計畫,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80位基層菁英運動員,獲得教練、選手與家長極佳的肯定;高中學校防護體系建置計畫,亦有相當多的物理治療師投入學校專職防護人員,或校園巡迴照顧國高中體育班運動員;各職業運動團隊亦聘有專職物理治療師,協助照顧職業運動員。
(5)物理治療師與運動防護員皆為運動防護人員,共同投入照顧運動員的健康,本次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修正納入運動防護,實為符合現況實務需求,且並無排除其他人員從事運動防護相關工作。
四、霸王條款造成失能照護受到影響
1. 復健醫師論點:若是由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以「延緩失能照護可以獨立執行業務」,在臨床上,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的人力明顯不足外,如何負擔失能長者的照顧? 延緩失能照護幾乎都是病人疾病後延伸,此類病人失能幾乎都由疾病引起。不顧疾病的根源,即可以自行尋求没有醫囑的照護,極可能讓有疾病的病人健康沒有保障。未來依據這條霸王條款,只要沒有針對個案的某種疾病去定義,慢性病的「失能」長者都將是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可以介入評估初步獨立處理的對象,如果處理不好或病況複雜惡化了,再倒過來丟給醫師處理。這樣的順序,未來若變成常態,我們實在需要為慢性病的「失能」長者擔憂了。
【回應】
(1)物理治療師之人力並無不足,現有論述說物理治療師都流入社區,以至於基層診所聘任困難,然而對人力資源而言,薪資是其重要關鍵,難以聘任應究其實因,不宜以因修法而人力流入社區蔽之。
(2)物理治療在失能照護的專業範圍甚廣,病人回到家中後,因應著生活所需要的環境無障礙改造、日常生活器具改造(例如湯匙握柄加粗)、臥床後運動以維持肌肉量(避免快速淪為肌少症)等等,均是其專業,而這些範圍亦非醫師們在診療期間所能涵蓋。
(3)物理治療師秉持自身專業在居家提供服務,也能夠提醒失能者與照顧者需要就醫,對於照顧環節來說可謂百利而無一害。
五、霸王條款妨礙民眾傷病預防權益
1.復健醫師論點:台灣醫界在長期照護、健康促進、運動防護服務的區塊,各專科醫師們正發揮領頭羊角色,整合物理職能治療師,運動防護員,體適能訓練員,專科護理師,社工師等,共同為台灣銀髮長輩的長照生活,邁出安全、穩健、專業的步伐。我們真心期待執政當局與立委諸公,不要大走醫療進展的回頭路,破壞台灣多年來好不容易建立的醫療體制,剝奪民眾由醫師診斷處置的健康權。切莫讓民眾健康福祉,淪為派系爭權與圖利少數醫事團體的犧牲品。
【回應】
(1)修法沒有剝奪民眾健康權,而是賦予健康權。
(2)此次修法通過的正面表列條文是以「目的」論,並無排他性,卻被復健醫學會搧風點火、唯恐天下人不亂地惡意解讀之。更有甚者,高舉醫療的大旗,指控具有國家證照的治療師會「危害人民健康」,種種作為令人瞠目結舌。
(3)專業與時俱進,物理治療師具備可以直接服務一般大眾(非患者)的能力,在高齡社會下,急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以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但是復健科醫師把所有的人都當作病人,在取得物理治療服務之前,都要先經過復健科醫師「診斷」,但健康人沒有疾病,因此無法「合法」接受物理治療師服務,這樣把所有人都視為病人,是他們囊括醫療費用最「合理」的藉口,但卻讓不必要的健保支出無限上升,絕非國家之福。
(聲明文下載)
http://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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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先前的惠台31條款一般,值此選舉關鍵時刻,中共又發表了模稜兩可的26條惠台措施!!
奇怪了,只要不在國際間打壓台灣,台灣人應該就很感激你們了,哪需要這些惠台措施?? (小編搖頭晃腦搞不懂)
說穿了,中國還是想吃台灣豆腐,說的好聽是"惠台",實際上是要我們台灣承認"一國兩制",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底下!!
「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全文如下:
一、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
1.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創新、檢測評定、示範應用體系建設,可同等參與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建設。
2.台資企業可按市場化原則參與大陸第五代移動通信(5G)技術研發、標準制定、產品測試和網路建設。
3.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大陸城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園林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城鎮污泥無害化處置與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和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等循環經濟項目。
4.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投資航空客貨運輸、通用航空服務,參與符合相關規劃的民航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建設,開展諮詢、設計、運營維護等業務。
5.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6.支持符合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7.鼓勵各地根據地方實際,為台資企業增加投資提供政策支持。
8.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等服務,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進行融資。允許台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
9.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享受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
10.符合條件的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依法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工具,保障出口收彙和降低對外投資風險。
11.對從台灣輸入大陸的商品採取快速驗放模式,建立有利於規範和發展第三方檢驗鑑定機構的管理制度,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科學、穩妥、有序推進台灣輸入大陸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採信。對來自台灣的符合要求的產品實施風險評估、預檢考察、企業註冊等管理,推動兩岸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安全監管合作。
12.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參與行業標準的製訂和修訂,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13.符合條件的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可以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
二、為台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
14.台灣同胞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尋求領事保護與協助,申請旅行證件。
15.台灣同胞可申請成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可申請符合條件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和財政項目。
16.台灣同胞可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的交通出行等產品。
17.試點在福建對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
18.持台灣居民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在購房資格方面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19.台灣文創機構、單位或個人可參與大陸文創園區建設營運、參加大陸各類文創賽事、文藝展演展示活動。台灣文藝工作者可進入大陸文藝院團、研究機構工作或研學。
20.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同胞可申報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
21.在大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台灣同胞,符合條件的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其在台灣地區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等同等視為專業工作業績,在台灣地區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
22.台商子女高中畢業後,在大陸獲得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可以在大陸參加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23.進一步擴大招收台灣學生的院校範圍,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
24.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25.歡迎台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全國性體育比賽和職業聯賽,積極為台灣運動員、教練員、專業人員來大陸考察、訓練、參賽、工作、交流等提供便利條件,為台灣運動員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協助。
26.台灣運動員可以內援身份參加大陸足球、籃球、乒乓球、圍棋等職業聯賽,符合條件的台灣體育團隊、俱樂部亦可參與大陸相關職業聯賽。大陸單項體育運動協會可向台灣同胞授予運動技術等級證書。歡迎台灣運動員報考大陸體育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