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第一納骨塔,#無主骨罈 移動安置祭拜】
祭拜塔內存放多年的無主骨灰/骸,盼移動安置順利、先人入塔安息🙏!
置放清水第一納骨塔地下室多年的無主骨灰/骸,分別來自於民國87年清水第二公墓無主起掘工程,骨骸890罐置,與民國102年李仔山無主起掘工程,骨灰346罐,一共1236罐,#將會移至以第一納骨塔為主的櫃位,而地下室也將作整理、牆面油漆粉刷、燈光修整明亮。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0的網紅林lillian_lin1029常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骨罈 在 蕭彤雯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天代替媽媽帶著爸爸掃奶奶外公外婆的墓。
媽媽已經走不了陡峭且上下加起來超過兩百階的階梯。爸爸雖已80歲,竟還能走上走下,只是看了有點膽戰心驚。
外公官拜少將,六十幾歲就罹患胰臟癌,真是太早了。我那時還小,但仍記得外公是個很好很好的人。當年隨著老蔣來台的軍人及其家眷,真的各個過得簡樸。
奶奶則是供奉在旁邊的靈骨樓。這裡很棒,裡面簡單明亮。我陪著爸爸進去,打開小櫃子。奶奶的靈骨罈上沒照片,爸爸說當年連張奶奶的照片都找不到。當年從大陸來台真的太匆促,而奶奶又走得太早。
爸爸指著罈上奶奶的逝世年月日:
「妳看,那天是8/16。我高三還沒開學呢!九月才開學。」
爸爸從17歲起,就成了孤兒。獨自一人在台灣長大,真的很不容易。雖然他總說人死了不用葬,撒海裡就好,但三十多年前,當葬奶奶的墓地要重新整理時,他還是回高雄去撿了骨、捧著骨灰上台北,登記了公墓靈骨樓,並幸運的獲得了塔位,讓奶奶在這個風光明媚的地方,長眠安息。而且就在外公外婆的墓地旁,掃墓真的很方便。
爸爸脫下棒球帽,對著奶奶的骨灰罈靜默了一兩分鐘。我也想不出該跟這從沒機會見面的奶奶說什麼。想了想,我只在心中默念:
「奶奶妳放心,我會照顧爸爸的。」
骨罈 在 駱克刑法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具參考價值裁判-108台上2719判決-土地所有權人開挖墳墓,是否構成發掘墳墓罪】
⁉️例題:駱克為學稔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明知學稔公司所有的土地上有多座墳墓,為使該土地得以開發利用,學稔公司自99年間起,以公告之方式通知土地上墳墓之後代子孫前來辦理遷葬事宜,與部分墳墓的後代子孫達成協議,但是仍然有未達成協議者,而未經該等墳墓後代子孫之同意,駱克為遂行開發土地之目的,指示孫宥於102年8月1日開挖土地上29座墳墓(起掘後將發掘起出遺骨予以火化,將骨灰放入骨罈中,依臺灣遷葬習俗另送寶塔安厝)。經檢察官以挖掘墳墓罪提起公訴,駱克之辯護人辯護主張:學稔公司公告多年仍有部分墳墓後代子孫未聯繫遷葬事宜,且起掘後依習俗安奉妥為保管,並無違背善良風俗,未違反刑法第248條發掘墳墓罪之保護本旨。試問:駱克之辯護人之主張是否有理由?
🌞爭點:土地所有權人未取得處分墳墓權限,是否構成發掘墳墓罪?
🍀關鍵字:#發掘墳墓、#法律保護本旨、#正當事由、#土地所有權、#墳墓處理權
🖊最高法院108年12月12日作成108台上2719判決,經選為具參考價值裁判,此判決對於上述爭點,有所闡釋,整理、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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