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這次 iOS 15 搶了不少 Google 的飯碗(原況文字、地圖擴增實境),而且 iPhone 6s 也能升級,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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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S 15 帶來保持聯繫的新方式,以及幫助使用者專注、探索的強大更新,還能透過智慧功能用 iPhone 完成更多事。FaceTime 更新提供更自然的視訊通話;「專注模式」幫助使用者減少分心;「原況文字」等新功能利用裝置端智慧技術來顯示實用資訊;「地圖」的升級體驗提供探索世界的全新方法;還有更多強大新功能。iOS 15 今日以免額外付費軟體更新形式提供。
增強後更自然的 FaceTime 通話
FaceTime 變得比以往更不可或缺,讓使用者能輕鬆和最重要的人聯繫。FaceTime 音訊和視訊功能的強大更新,讓通話更自然、更栩栩如生。透過空間音訊,群組 FaceTime 通話中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從對方在畫面中的方位傳來。「語音隔離」是新的麥克風模式,運用機器學習技術排除背景噪音,優先聚焦使用者的聲音;「寬廣頻譜」模式則將所有背景聲音都收錄到通話中。受 iPhone 拍攝的絢麗人像照片啟發, FaceTime 上的「人像」模式可以將背景模糊,將畫面對焦在使用者身上。「語音隔離」、「寬廣頻譜」和「人像」模式也能以第三方 app 使用,例如 Webex、Zoom 和 WhatsApp。群組 FaceTime 提供新的格狀顯示選項,能以相同大小的方格來顯示通話參與者。
FaceTime 通話現在延伸至 Apple 裝置以外,Android 或 Windows 裝置的使用者也能從各自的網頁瀏覽器加入通話。網頁版 FaceTime 通話仍經端對端加密處理,隱私性不受影響。iPhone、iPad 和 Mac 使用者只需建立一個 FaceTime 連結,並透過「訊息」、「行事曆」、「郵件」或第三方 app 分享連結,即可開啟通話,與親友聯繫變得前所未有地容易。
今年秋季稍晚,「同播共享」將帶來讓使用者在 FaceTime 通話中與親友分享體驗的新方式,例如一同聆聽歌曲、觀看電視節目或電影、一起完成體能訓練、或分享螢幕以查看 app。「同播共享」將適用於 Apple Music、Apple TV+,以及 Disney+、HBO Max、MasterClass、SoundCloud、TikTok、Twitch,還有其他許多 app。「同播共享」可透過 iPhone、iPad 和 Mac 使用。共享播放控制選項,讓所有參與「同播共享」的成員都能播放、暫停或快轉。「同播共享」也可在 Apple TV 使用,讓使用者可在大螢幕上欣賞節目或電影。
藉由「訊息」保持聯繫的更多方式
「與你分享」是出現於「照片」、Safari、Music、Apple Podcasts 以及 Apple TV 等 app 的新區塊,顯示親友透過「訊息」分享的照片、文章、音樂等內容。「與你分享」自動於「照片」app 中顯示分享的照片,並在對應 app 中顯示其他相關內容。「與你分享」區塊顯示該內容的傳送者,讓使用者能輕鬆查看對應的訊息,並重啟對話。
iOS 15 中,Memoji 帶來讓使用者展現自己的更多元方式,包括多色頭飾、更多眼鏡款式,以及人工電子耳、氧氣管、軟頭盔等無障礙選項。使用者可用 40 多種服飾選項,以及沙卡、揮手、靈機一動燈泡時刻等九種全新貼圖手勢,自訂 Memoji 貼圖。
一日之中保持專注的強大工具
iOS 15 推出「專注模式」,可根據當下想專注處理的事情過濾通知,藉此幫助使用者減少分心。例如,工作期間可以設定「工作專注模式」,僅允許同事或工作用 app 傳送的通知;「個人專注模式」可在與親友一同休息放鬆時使用;「健身專注模式」則可幫助使用者進行體能訓練時保持在狀況內。使用者可以建立自訂「專注模式」或選擇系統提供的「專注模式」,運用裝置端智慧技術,建議允許發送通知給使用者的人和 app。為了進一步延伸專注功能,使用者能用符合特定「專注模式」的相關 app 建立專用「主畫面」。
使用「專注模式」時,「訊息」app 和 Slack 等支援此功能的第三方通訊 app 會自動對聯絡人顯示使用者狀態,使對方明白此刻不宜打擾。使用者甚至能收到開啟「專注模式」的建議,依據時間點或地點等因素而提供,且在一個 Apple 裝置上設定好的「專注模式」也會自動套用在使用者的其他 Apple 裝置上。
通知的全新樣貌
通知經過重新設計,新增了聯絡人照片和較大的 app 圖示,使通知內容更容易辨識。通知摘要是每日於使用者指定時間發送的通知整合。裝置端智慧技術會根據使用者與 app 的互動,將摘要按照優先順序整理,最為重要的通知會在最上方。有時效性的通知、訊息和電話會立即傳遞,因此使用者不會錯過緊急的通知。此外,若想將特定 app 或訊息通知轉為靜音一小時或一天,也都輕而易舉。
裝置端的智慧技術驅動「原況文字」、更先進的 Spotlight 搜尋、以及「回憶」等功能
「原況文字」將照片中文字內容變得有互動性。「原況文字」使用裝置端智慧技術辨識全系統 (包括網頁) 照片中的文字內容,並讓使用者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複製貼上、查詢資訊、翻譯等。使用者甚至可輕點電話號碼的影像以撥打電話,或輕點網址的影像以在 Safari 中開啟頁面。透過神經網路引擎的能力,「相機」app 也可以快速在當下辨識並擷取文字,例如社區咖啡廳牆上寫的 Wi-Fi 密碼。使用者可利用「圖像查詢」獲得有關流行藝術、地標、書籍、自然界中的植物花草、寵物品種等進一步資訊。
Spotlight 是 iPhone 上通用的啟動搜尋方式,現在可以直接從鎖定畫面使用,並包括以地點、人物、場景或物品搜尋照片的功能。利用「原況文字」,Spotlight 可搜尋到照片中的文字與手寫內容。
iOS 15 為「回憶」功能帶來目前為止最大幅度的更新。全新電影級「回憶」功能具備煥然一新的樣貌、互動式介面,並結合 Apple Music 利用裝置端智慧技術推薦音樂曲目,重溫最愛或遺忘的回憶變得更容易。
重新設計的 Safari 瀏覽體驗
Safari 推出新設計的瀏覽體驗,使控制選項更容易觸及。新的標籤列預設置於螢幕底部,讓使用者可以輕鬆以單手在標籤頁間滑動瀏覽。利用「標籤頁群組」,使用者可以輕鬆地整理標籤頁,並隨時隨地在 iPhone、iPad、Mac 裝置上讀取。iOS 上自訂起始頁面以及網頁延伸功能,使 Safari 變得更個人化、更強大。
用Apple「地圖」導航、探索
iOS 15 中的「地圖」提供看世界的嶄新方式。視覺效果絢麗的地圖,提供更勝以往的細節呈現社區、商業區、建築物,也擁有客製地標,以及帶著閃耀月光效果的全新夜間模式。導航提供全新 3D 駕駛顯示,搭配新的道路細節呈現,幫助使用者更清楚辨識轉彎車道、分隔帶、人行穿越道、人行道等。升級的地圖功能於洛杉磯、紐約、舊金山提供,日後將於更多地區推出。設計精美的互動式地球儀提供山脈、沙漠、雨林、水體等地貌的豐富細節。
大眾運輸使用者輕輕一點,即可找到附近站點、釘選愛用路線。「地圖」會自動跟隨所選的交通路線,在接近出發時間時通知使用者,並在 Apple Watch 上追蹤這些資訊。使用者只要舉起 iPhone,即可透過擴增實境獲取詳細的步行路線指引。
「錢包」新增鑰匙和州證件
有了 iOS 15,「錢包」新增住家、飯店、辦公室,甚至汽車鑰匙,讓使用者僅透過輕輕一點 iPhone 即可進出更多地方。具備超寬頻支援的數位汽車鑰匙變得更厲害,使用者不必從口袋或包包拿出 iPhone,即可安全上鎖、解鎖、啟動指定車輛。 只要將鑰匙儲存在「錢包」裡,iPhone 也可以用來解鎖住家、辦公室,甚至飯店房間。 此外,未來將開放讓住在美國參與州的使用者可以把合格州證件與駕照加入 iPhone「錢包」。
重新設計的「天氣」功能
「天氣」全新設計的外觀配有全螢幕地圖、圖像化顯示的天氣資訊、以及根據情況動態調整的配置。精美的動畫背景能更準確反映太陽位置、雲量與降水,以及降雨或降雪的開始與結束時間通知。
運用「備忘錄」整理、協作
「備忘錄」新增可供使用者自訂的標籤,易於快速分類筆記,「提及」功能讓共享筆記的成員可通知彼此重要的內容更新。全新「活動」顯示,可查看共享筆記的近期紀錄;Highlights 則顯示編輯者的細節。首先於 Mac 和 iPad 登場的「快速備忘錄」可在「備忘錄」app 中查看與編輯。
更多隱私控制
全新隱私權功能提供透明度,以及用戶對於提供給 app 資料的掌控度。「郵件隱私權保護」防止寄件人得知郵件是否被開啟,也隱藏 IP 地址,如此一來寄件人就無法從 IP 地址得知使用者地點,或藉此對使用者進行建檔分析。Siri 對使用者隱私權的保護更進一步,透過裝置端語音辨識,使用者的指令音訊預設完全在裝置端處理,實現更加個人化、離線指令、以及更快的性能。
其他功能特色
Siri 新增 AirPods 上的「播報通知」功能,也能讓使用者透過下達指令與他人分享螢幕。Siri 現在可以在第三方 HomeKit 配件中啟用,如此一來 HomePod 與 HomePod mini 使用者可以輕鬆、安全地請 Siri 傳送訊息、設定提醒事項,或將內部訊息透過家中更多設備廣播給家人。
iCloud+ 結合所有使用者最愛的 iCloud 功能,再加上新的進階功能,包括「隱藏我的電子郵件」、擴充的「HomeKit 安全錄影」支援,還有創新的網路隱私權服務 「iCloud 私密轉送」。iCloud 目前的訂閱者將會自動升級至 iCloud+,無需額外付費。所有的 iCloud+ 方案皆可與使用者「家人共享」群組中的其他成員共享,如此一來,所有人都能享受這項服務提供的新功能、儲存空間和升級的體驗。
「健康」app 新增分享標籤頁,使用者可以跟家人、照護者或照護團隊分享健康資料;「趨勢」讓使用者可注意有意義的個人健康數據變化;新的衡量指標「步行穩定性」則賦予使用者積極管理跌倒風險的能力。使用者也能夠直接在「健康」app 中儲存可驗證的 COVID-19 疫苗或篩檢結果紀錄,以供隨時輕鬆取用。
「翻譯」 新增「自動翻譯」功能,不需點按麥克風按鈕,即可自動偵測到使用者開始說話,並翻譯語音內容,使得跨語言對話更加流暢自然。全系統適用的翻譯功能,讓使用者可透過選擇文字並點選「翻譯」,在 iPhone 上隨處進行翻譯。
新的 iPhone 設定讓使用者可更無縫地啟用 iPhone。原 iPhone 使用者無需訂閱 iCloud,也可以暫時在 iCloud 備份資料,以便輕鬆轉移資料到新的 iPhone。針對第一次換到 iPhone 的使用者,進化版的「移轉到 iOS」,讓使用者輕鬆轉移「照片」相簿、檔案、資料夾、「輔助使用」設定等,從最開始就享受個人化的 iPhone 使用體驗。
「輔助使用」透過「旁白」讓使用者探索圖片中人物、物品、文字、表格資料、以及圖片中表格的更多細節。新的背景音持續於背景播放,掩蓋惱人的環境或外部噪音。「聲音控制」功能提供客製化「切換控制」,可用嘴巴發出的聲音進行操作,使用者也可在不同 app 上自訂顯示和文字大小。Apple 也將為「耳機調節」功能支援辨識外部載入的聽力圖 —— 顯示聽力測試結果的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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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浩銘就「五‧一限聚令案」自辯之結案陳詞】
全文連結📄:https://bit.ly/36BBDln
案件編號:ESFS 7 / 2020
一、本人被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違反香港法例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以下簡稱《規例》)第6(1)(a)及6(2)條。
二、根據《規例》第6(1)(a)及6(2)條:
(1)如有受禁羣組聚集進行,每名以下人士均屬犯罪 ——
(a)參與該聚集的人……
(2)任何人犯第(1)款所訂罪行,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三、首先,我必須清楚說明立場,我並不是挑戰《規例》的合憲性,而是挑戰控方對於《規例》的詮釋。我認為,《規例》本來就沒有「共同目的」立法意涵,否則一早明文規定,在《基本法》賦予我們的示威權利下,這種詮釋及執法行動都是違憲的。
四、另外,我接納及支持黃宇逸大律師及詹鋌鏘大律師就法律觀點的陳詞。
五、簡而言之,本案爭議在於:
一. 相距1.5米或以上社交距離的不同群組若有共同示威對象和訴求(共同目的),是否同樣屬於「受禁群組聚集」?
二. 如是,該等限制是否不合比例限制《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 案條例》所賦予的示威權利?
三. 行使公民權利是否合理辯解可予免除刑責?
六、根據《基本法》第27及39條:
第二十七條
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十九條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以及香港法例第383章《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6及17條:
第十六條
意見和發表的自由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
(甲)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或
(乙)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衞生或風化。
[比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
第十七條
和平集會的權利
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衞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之行使。
[比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
七、以上條文均清楚說明公民擁有發表自由和示威集會等權利,而我亦當然同意該等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同樣,限制權利及自由的權力更加不是絕對,甚至法庭應該寬鬆詮釋憲法保障港人的自由權利,終審法院曾在吳恭劭案(HKSAR v Ng Kung Siu [1999] 2 HKCFAR 442)中明言:
「41. 發表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自由,也是文明社會及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核心。法院對其憲法性的保障必須採納寬鬆的解釋。這種自由包括發表大多數人認為令人反感或討厭的思想,及批評政府機關和官員行為的自由。
42. ……特別是須要充分理據支持的究竟是一個廣泛的限制,還是一個有限度的限制。限制的範圍越廣,便越難提出充分理據支持。
46. ……在考慮一個限制的範圍時,對發表自由的權利所施加的任何限制都必須取其狹義解釋,這是早已確立的法律原則……」(粗體為本人所加)
八、而楊美雲案(Yeung May Wan & Others v HKSAR [2005] 8 HKCFAR 137)中,終審法院在首段亦開宗明義:
「示威自由是一項憲法權利,與言論自由緊密相連。這些自由當然涉及表達可能被視為令人不快或甚至冒犯他人的意見的自由,或表達可能被視為對當權者作出批評的意見的自由。這些自由是香港的制度的核心,而根據已確立的原則,法庭應對憲法就這些自由所作的保證作出寬鬆的詮譯,使香港市民能盡享這些自由。」(粗體為本人所加)
在判辭第43段亦提到:
「法律試圖根據合理性的規定,在各名公路使用者的可能互有衝突的利益之間取得平衡。某種造成阻礙的個別情況是否超出合理的範圍,乃屬事實和程度的問題,並須視乎所有情況而定,包括該阻礙的範圍和持續時間、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作出有關行為的目的……」(粗體為本人所加)
換言之,如果因為公共衛生理由對自由施加限制,控方必須證明其必要性,以及該限制必須符合比例(相稱性),力求取得平衡。
九、控方率先提及的梁志洪案(控方典據3),我認為對本案而言並無任何參考價值。首先,梁志洪本人並無律師代表,只是在非宗教式誓詞中提及《規例》與《基本法》廿七條及廿八條相抵觸,一如周家明法官所言,他「並沒有進一步提出任何理據以支持他的主張」。縱使周家明法官在其後指透過「相稱性分析」認為《規例》合憲,但正如我早前所言,我並非挑戰《規例》的合憲性,只是挑戰律政司一方對《規例》的詮釋。
十、我必須再次申明,依我理解,律政司一方的立場是,我等即使8人分為兩組,每4人一組,又即使相距1.5米或以上,都因為有「共同目的」而被警方視為同一群組,並因超過受禁群組所限而被檢控。當我們閱讀控方結案陳詞當中提及「有關限制」的時候,應該以這個執法標準來理解,而非《限聚令》本身,所以當我們說要運用「相稱性」驗證標準時,要時刻記住現在律政司及警方所提出無間距、無定向「共同目的」的嚴苛限制(或執法標準),是否追求合法目的,是否與合法目的有合理關連,是否沒有超越達到合法目的所需,或者是否屬於控方所主張的驗證標準—「顯然缺乏合理基礎」。
十一、當我們以「相稱性」驗證的時候,正如控方所言,都應先考慮《限聚令》的背景及原因。控方在其結案陳詞中所引用人權事務委員會在關於《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二十一條(和平集會權)(比照《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8條中《香港人權法案》第十七條)的第37號一般性意見(2020年)的指引(控方典據12):
「四. 對和平集會權的限制
…
45. 例外情況下,可以為保護“公共衛生”而施加限制,例如在傳染病爆發,集會存在危險的情況下。這一點也可適用於集會期間的衛生狀況給廣大公眾或參與者自身帶來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
…
59. 一般而言,締約國不應限制參加集會的人數。凡此類限制,只有在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限制的正當理由明確相關的情況下才可接受,例如,出於公共安全考慮規定了體育場或橋樑的最大人員容量,或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原文為簡體字,粗體為本人所加)
我請法庭留意第45段「帶來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以及第59段「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這兩句。今天我們香港是否遭遇「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呢?有些人說是,有些人說不是,但觀乎本案事發日期2020年5月1日,控辯雙方均無爭議的事實,就是案發當前最近期本地確診個案錄於4月19日,換言之,由4月20日開始至案發當天5月1日,足足已是12日連續零確診。
十二、或者,可能有人會認為零確診不算甚麼,因為可能5月2日就再次大爆發,或許就是我們這班示威群組累事的。很可惜,在疫情爆發至今,染上肺炎的有「國慶群組」、「跳舞群組」,就是沒有「示威群組」或「投票群組」。
十三、拜讀控方交付法庭的立法會文件(控方典據15)清晰可見,食衛局在5月9日向立法會表示,行政會議在2020年5月5日(即案發後4日)建議更改《規例》由4人改為8人,食衛局更道明「自2020年4月初起,本港的確診個案逐步減少,反映這些措施初見成效。一般而言,香港已成功『撫平曲線』……」,又提到7個建議放寬措施的原因,當中包括「本地個案數字偏低」、「市民個人衛生方面的警覺度甚高」等等。食衛局的結論是「固然,制定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並無絕對科學標準,我們考慮到相關社會經濟因素及最新公共衛生風險後,決定提升群組聚集的人數限制至不多於八人」。
十四、如是這樣,到底我們還是否「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呢?即使法庭仍然認為是「極端情況」,那麼該《一般性意見》又有沒有甚麼提示呢?就其第59段,答案顯而易見。即使締約國有公共衛生問題,有「重大健康風險的極端情況」,需要限制部份人權,但該《指引》已舉例說明「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而不是一刀切阻止有合理間距的示威。
十五、如果真如控方所言,法庭應考慮聚集人士的「共同目的」,而非單純考慮聚集距離(我會理解控方其實是毫不考慮),那麼就會出現無論是2米至10米距離,都不得有共同訴求的示威,否則均可被視為「受禁群組聚集」的怪現象,這樣嚴苛的限制看來與《指引》所提及的「出於公共衛生考慮規定了要保持物理距離」並不相符,甚至是曲解《限聚令》想達至減少社交接觸的立法原意(控方典據14)。而如果此例一開,標準提得這麼高,其他公眾活動包括睇樓、拜山、行花市、太平清醮等則無一倖免,牽連甚廣,更影響市民大眾的生活。
十六、控方花了不少篇幅去描述武漢肺炎如何在各地爆發,但卻又不全面地向法庭交代案發背景,甚至借用《香港人權法案》「任何人之生命不得無理剝奪」的條文,暗指我們示威會為其他人包括公眾、記者和警員帶來染病風險,甚至死亡。其實在控方主問中,與韋高級督察惺惺相惜,答問中亦有類似見解。為此,我必須嚴正駁斥歪理。首先,根據大眾常識,傳染病只會考慮距離,而不是身份、職業、年齡、性別。如果我們示威為記者警員帶來死亡風險,那我可不可以說律政司起訴我們,讓我們足足有四天在封閉空間之中,同樣為法庭、在場記者警員及公眾帶來死亡風險?示威者有示威者的選擇,同樣,警員或記者都可以按他們的分工而作出相對的防疫措施,正如目前封區一樣,都是各自防備,保持間距。當日我們和平示威,戴上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正是既要表達意見,亦是顧及在場所有人士的公共衛生。
十七、當我們竭力在表達意見和公共衛生方面取得平衡時,到底警員做甚麼?韋高級督察在我們仍未開始遊行之前,已經預先警告我們「……無論你哋稍後時間用一個集會或者遊行嘅方式去進行一個嘅群組聚集,亦係屬於……為咗『共同目的』嘅話,亦係屬於一個受禁群組聚集嘅……」另外,韋高級督察亦坦言只有考慮公共衛生及我們有否違法,完全沒有考慮我們本來的示威權利,亦承認沒有積極協助我們表達意見,承認只是叫我們離開和解散。
十八、根據梁國雄案(Leung Kwok Hung & Others v HKSAR (2005) 8 HKCFAR 229):
「16. ……政府在作出任何限制時,顯然有責任提出理由以作支持。這種對於涉及基本權利的憲法覆核的處理方法,既已獲本院採納,亦與許多司法管轄區所依循的方法相符。不用說,在一個法治社會中,法庭必須銳意地保護各項基本權利,而且必須嚴格地審查任何可能對該等基本權利施加的限制。
…
22. 在討論施加限制的憲法規定之前,必須指出和平集會權利涉及一項政府(即行政當局)所須承擔的積極責任,那就是採取合理和適當的措施,使合法的集會能夠和平地進行。然而,這並非一項絕對責任,因為政府不能保證合法的集會定會和平地進行,而政府在選擇採取何等措施方面享有廣泛的酌情權。至於甚麼是合理和適當的措施,則須視乎個別個案中的所有情況而定。」(粗體為本人所加)
十九、終審法院明確指出政府有責任積極協助示威者表達意見,縱使有廣泛酌情權,視乎個案而定,但在本案中,韋高級督察清楚說明只考慮我們是否違法,以及公共衛生,因其對《限聚令》的錯誤理解而完全沒有顧及我們憲制保護的自由,沒有顧念法庭銳意保障的基本權利,令人失望。
二十、奇怪的是,在我呈堂的片段(證物D3-2),配合韋高級督察的證供,控方亦不爭議,確認在2020年4月8日同樣是社民連及工黨到禮賓府的示威卻未受阻撓,沒遭檢控。韋高級督察作供指,警方在《規例》實施的初期基於公眾對新法例未必熟識而會採取不同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提醒信,在現場勸喻及警告,同時亦表示如受禁聚集持續發生,會再作出票控,甚至拘捕。然而,在案發當日,當社民連及工黨被票控後,陳淑萍總督察卻一直容許社民連及工黨到公民廣場(亦即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示威,雖然有爭議社交距離,但最終仍然容許兩個不同組織或群組在公民廣場繼續表達意見,完整讀畢聯合聲明,亦沒有作出其他檢控行動。
二十一、由此可見,「初期鬆後期緊」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反而,我們可以見到不同高級警員就《限聚令》作出截然不同的決定和安排。雖然我們沒有證據確認陳淑萍總督察是否有考慮過我們的示威權利,但肯定案發當日,以及4月8日警方沒有完全禁止示威,因此我等認為警方應該會以同樣手法處理,對此有合理期望,雖無作供,但屬合理推測,不辯自明。而且,我不認同警方就法律可以有截然不同的決定或觀點,既然控方一直指限制必須依法規定(prescribed by law),那麼,法律就不可能時鬆時緊,在每個警員身上有不同演繹,否則公權力將很可能會被濫用,成為貪腐的溫床。
二十二、《限聚令》的立法原意是減少社交接觸,控制疫情傳播,而不是禁止示威,或嚴苛地收緊示威人數,限制表達權利。如是者,控方所詮釋《限聚令》的限制是追求合法目的嗎?不論如何距離,只要共同目的,一律檢控,變相收緊表達自由,如此嚴厲廣闊的控罪,與《限聚令》的防疫目的有合理關連嗎?
二十三、控方指《限聚令》只是臨時措施,只是限制行使表達及集會自由的形式,沒有限制其實質內容,示威者仍然可以在互聯網或社交媒體上發表意見,如果是這樣,示威可以網上示威,庭審何不又全都改作網上處理?控方言下之意,是否認為在蝸居斗室劏房的基層市民應在網上示威?這是否律政司的觀點?我要很痛苦地告訴你,不少基層市民,連上網的機會也沒有呢!
二十四、如韋高級督察所言,我們乃是「一如以往」地在勞動節示威,表達意見。在我多年參與的五一遊行,不少勞工團體都可以走到街上表達意見,數以萬計熱愛社會的群眾努力爭取集體談判權,標準工時,全民退休保障,提高最低工資等等,街頭才是他們可以互相聲援打氣,在勞苦中吐冤鬱的地方。去年職工盟一早已向警方提出不同方案處理大型遊行,例如流水式遊行,又或像以色列特拉維夫民眾在保持社交距離的情況下示威,但都被一一否定,最後未能得到《不反對通知書》。於是,我們兩黨堅持走到政總表達意見,此舉非只形式,親身到現場宣讀聲明,本身也是內容的一部份,如果連8人分兩組,4人一組分開1.5米以上距離的示威都不容許,試問這個限制還在達致合法目的的所需程度之內嗎?其限制恐怕已遠超所需吧?於我而言,如此嚴苛的要求,也是「顯然缺乏合理基礎」!
二十五、如果法庭並不接納我以上的陳詞,我亦請法庭再三思量根據《規例》第7條,接受我們行使公民權利乃屬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控方指出,我等示威無可避免增加公共衛生風險,不但吸引不少記者採訪,警方亦要派出警務人員維持秩序,如果法庭接納示威權為合理辯解,將大幅削弱《規例》的效用,控方認為法庭需在考慮我等示威權外,也要考慮大眾的生存權。正如我之前所言,控方意思的潛台詞,就是沒有示威,沒有風險。如是這樣,其實政府當局應該取消《規例》的附表1,取消所有豁免羣組聚集以達至更低風險,否則都會削弱《規例》的效用,危害公眾的生存權。
二十六、當我們的終審法院曾聲言「發表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本自由,也是文明社會及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核心」的時候,律政司竟然說法庭銳意保護的自由影響公眾生存權,不值一顧。我們看看當時可獲豁免的群組:每天都有數以十萬計乘坐公共交通及工作者,政府當局甚至容許20人有「共同目的」地參與婚禮,卻竟然不容許只有8人的示威?究其實,當政府制定法例時,亦非一刀切禁止所有社交活動,每個方面都會權衡輕重,例如法庭、醫院、工作間等獲得豁免,以免影響公共服務及經濟,每個部份都有一個秤去量度到底值不值得有豁免,保障市民權利。我不想猜測為何如此重要,法庭銳意保障的自由未有在豁免名單之上,但我認為法庭有責任遵從終審法院所訂的理想和原則,為公眾守護珍貴的權利和自由。
二十七、我再一次表明主張,在《基本法》賦予示威權利的前提下,即使我等有「共同目的」示威,《規例》理應容許我等以1.5米或以上間距表達意見,以此套用本案,則很明顯本案並未有任何「受禁群組聚集」;如果,總人數超過30人的遊行或超過50人的集會則應由《公安條例》處理,則不是本案範圍。
二十八、在上年至今,社民連和工黨多次向政府要求設立失業援助金,但林鄭政府依然固我,無動於衷。現在,失業率已高達6.6%,接近25萬人失業,14萬人就業不足,差不多40萬人生活在失望和恐懼之中。在疫情期間,他們不僅失去上街表達意見的機會,連他們的生存權也受到真正的威脅。若果我們真的重視生存權,應該推動失業援助金,應該為標準工時、集體談判權立法,而不是假生存權之名,行打壓示威之實。
二十九、子曰:「過猶不及」。我固然明白示威權並非絕對,唔係大哂,但我亦不希望我們的示威權遭到無理踐踏,完全被無視。《限聚令》亦應如此,如果其原意乃是減少社交接觸,控制疫情,就肯定可以容許相距1.5米或以上的聚集,不管其有否「共同目的」。我不介意因《限聚令》而遭受懲罰,但我介意政府輕視人權,漠視民生。綜合以上所言,我認為控方從來沒有考慮我在本案中的憲制權利,其所作出的限制不但未能追求合法目的,沒有合理關連,更超越達致合法目的所需的程度,亦顯然缺乏合理基礎,未能通過「相稱性」考驗,其對《限聚令》的詮釋及執法行動實屬違憲,而我亦因其憲制權利,有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因此請法庭撤銷傳票,判我無罪!
第三被告人(無律師代表)
黃浩銘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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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成問答信箱】(Q18441-Q18460)
Q18441:
龔sir你好! 股票班後獲益良多非常感謝!
不過最近想請教一下以下問題
1. 新意網對於將來大數據普及等因素我相信會表現會持續向上, 但系龔sir講過公司發展要睇派息率,留幾多盈利再作投資,而新意網息率將近80%, 是否可以判斷已經成熟吾會再高速增長?
而且系「有地就可以放server」既情況下, 數據中心業務相較下好似難以有獨特性, 好似現時香港既迷你倉甘, 普及後未來競爭會吾會好大?
2. 以市盈率評估企業價值個陣要加上預測比率走向, 而潛力股既預測比率不單難以判斷而且各差距都好大,
好似我而家用過往比亞迪既PE & 盈利然後預測佢要上升100%先可以去到先前估值既$100為合理頂
請問有咩方法可以驗證或者更準確甘評估行業,環境, 或者公司政策改變會對企業有咩程度既影響?
感謝龔sir!
龔成老師:
1)佢的派息比率的確較高,所以,管理層的定位,未必是高增長,而是平穩增長類,睇翻佢近年的情況,都會有發展的,建立新的數據中心,不過,就未必是全力發展的狀態。
至於大環境方面,其實要建一個數據中心,要合符一些要求的,近年香港政府批出這方面的土地並不多,但需求大,令已有地者如新意網(1686),的產品有加價能力。
就算要將工廈改建也不易,因為不少工廈有些要求不合,例如特定的結構及負重要求,所以令供應仍是不足。當這行業發展,就會對原有企業有利。
這股可定義為水桶1至2之間的類別。
2)對於一些潛力行業,估值會較難,就算是專業的分析報告,也經常出錯,市場對該股的估值往往有好多的分歧。你可以盡量用不同的方法去進行參考,令估值更加立體。
利用市盈率估值率估值法,要分析一能「推算出來的EPS」,能反映到將來的盈利情況,可能是2、3年後的數目,而不能只用過往平均數。
同時,可以利用市盈增長率作為參考。
而DCF估值,就要有較強的「預估往後現金流」的能力,要設定合理的增長率,但不能假設永遠增長,要用二段折現,或三段折現模式。由於這方面較量計錯,因此計算後,都只能參考,不能盡信。
無論上述那一個方法,例如市盈率,其實最重要是一價個「預測」概念,你要自行預測,往後的EPS,利用這個數去分析估值基礎,從而得出平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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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2:
龔sir,對於抽居屋我有擬問。假設抽中咗,買居屋係咪一個增加自己資產嘅做法?
因為居屋冇得出租,唔可以做收租樓,定還是我需要補地價之後先至真係成為資產?如果我依一刻其實未有需要置業,其實係咪唔應該抽居屋?謝謝龔sir
龔成老師:
居屋在投資的角度,不算是很好的投資項目,因為限制多,同時市地都會認為,居屋的質素不及私樓,因此投資價值會低左。
一般來說,居屋的自住價值較高,而投資價值則較一般。
如果你長遠都要自住,都有實質需要,就可以考慮居屋,始終佢可以幫你用較少的資金與現金流,就能解決到「住」的問題,你就可以留更多資金去出面作其他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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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3:
龔sir,你所以嘅書我都買晒來看了!
你本優質潛力股內的股票,我有跟住買(823,2388,548 )但我因為貪利息,所以無買其他少利息股(2382,1211,285),其實我是否行錯策略?
其實是否應有心水的優質股在合理價內都入一手,咁就唔會錯過?謝謝
龔成老師:
好呀!你一定要睇晒,同埋「用」!
你在配置上有少少問題,我地決定買那些股票,要基於:1)自身情況,2)質素,3)平貴。
第一,你要了解翻自己的年齡與風險承受程度,如果你較年輕,就應該投資潛力股與平穩增長股,而唔應該投資收息股。
另外,你唔能夠只夠股息,而是要計算平貴。
這刻你先要睇了解翻自己的年齡與風險承受程度,決定財富組合的配置方向,如果是適合你的優質股,其實你都可以買少少先,只要合理價就得,當然,你買入之後,仍要有現金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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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4:
我今年25歲,本身人工不算太高,想進取時又怕蝕好多,所以往往買股票每隻都係投資幾萬數內...見九龍建業1送2.67保利達就諗住收到股後售出,覺得賺少少都叫好好了。咁我而家有兩手,係咪就已經夠了?
同埋其實仲有咩好買?見美團阿里都貴......
龔成老師:
你犯了一般散戶都會犯的錯,就是「賺少少就放」。
我地投資,決定幾時賣出,並不是基於「現金數目」,而是企業質素、前景、平貴,資金運用等。
如果你未能掌握,最簡單的做法,就是升一倍,賣一半。
投資是好需要你的「理性」,你要克服心理問題。
九龍建業(0034)都有質素的,可以長線持有,質素不差,但就不是高增長類。
至於是否足夠,要睇翻你本身的財富組合,長遠目標與配置方法。我地買股票,並不是炒賣,而是建立長期的財富配置。
現時你可以考慮盈富(2800),以及恆生科技ETF(3088)(但這股這刻唔算平,要分注,或月供,慢慢買入)。這兩隻基金都是適合長期儲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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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5:
老師,你好,我29歲,我看了你第一本百萬富翁,現在打多左份工,我現在每月可存$26000,$18000做月供會太多嗎?
現在只在看你的書,而知識不是太多所以先月供,之後再報你的課堂,希望先儲一點現金等市下跌試再入手。
可以幫我睇睇月供組合,需如何調整?感謝。
2800 盈富基金 $6000
0823 領展房地產 $2000
1177 中生製藥 $2000
2382 舜宇光學 $2000
3033 南方恒生科技ETF $2000
0788 中國鐵塔 $2000
1211 比亞迪$2000
打算現在入市以下:
2382 舜宇光學 1手
0788 中國鐵塔 4手
0590 六福 2手
0175 吉利汽車 2手
適合嗎?感謝
補充一下,我睇你本書愈睇愈有衝勁,好大反思,感謝你,好期待之後再開星期六班
龔成老師:
如果你本身有一定的投資實力,就可以減少月供金額,留多少少現金,令你有更多資金,自行以把握買賣時機的做法去運作。
如果你投資實力不算高,同時無太多時間去研究股票,你現時的月供金額。適合。
而你現時月供的,都是優質股,比例無問題,你只需要長期進行就得。
至於打算入市的幾隻,都是有質素的,現價唔算貴,你可以分注投資。要留意,這刻大市未算平,你要同時留有一定的現金,等機會先用。
我間中都會開星期六班的,通常一年開1、2次,星期六下午時間。
下次可能在下年。
你或者可以預早留位,只要whatsapp 55457212我同事,打「留位星期六班」就得。我地有具體資料就會 whats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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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6:
呀sir, 想問下有邊幾隻股,現價合理值博率高ge潛力股可以買入?
舜宇光學,比亞迪電子,吉利汽車,中國鐵路前景如何?
龔成老師:
上述的幾隻股,都有一定的質素,比亞迪電子(0285)現價唔平,可以等回翻D先。
至於另外3隻,你都可以考慮,前景正面。現時都在合理價,都可以進行投資。
舜宇光學(2382)長遠仍有增長力,不過中短期相信會比較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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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7:
多謝你花寶貴時間嘅建議
我較早之前係3662反彈減持咗一小部份
開始分注買入2382並長線持有
因為即使華為影響 我仍然睇好未來電話如ar對鏡頭技術持續需求同埋假設未來無人駕駛開始普及對車載鏡頭需求
目前手持仲有阿里巴巴 領展 九龍倉置業 金沙
希望開始改變自己投資習慣
將大部份投資資金用作長線投資
你嘅分析對好多人都有好大啟發 多謝你無私嘅分享
龔成老師:
你的方向正確。
我地分析時,應該睇企業長遠的發展,投資者要有長遠眼光,而不是只集中這刻。舜宇光學科技(2382)的確有長線投資價值。
至於其他股票,都是有質素的,你都可以長線持有。
方向正確!保持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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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8:
龔成老師,多謝你!我現在每月收入大約3.4萬, 2022年就會達4.3萬左右。現在資產(股票加現金)約35萬。
我家住公屋,由於最近房協有新居屋,我有考慮用綠表申請,購買大約4-4.5百萬的房子,首期20萬,每月往後約供1.7萬。
所以想請問老師你認為我應該把現在的資金投資到買居屋嗎?(假設成功抽到)還是應該用這幾年時間透過股票滾大資金?謝謝你!
龔成老師:
如果有合適的資助房屋可以購買,你的確可以買入。
長遠來說,擁有自己的物業始終較好,你的目的是自住,因此只要你喜歡該物業,認為自己會住得舒服,就可以買入。
當然,你都要睇翻自己的負擔能力,買樓「供得起」是最大的原則,比分析樓價升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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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49:
老師,我在約2年前開始分段買3988 均價約3.5
其實追post見到老師對內銀既解讀係 “增長力不高 所以買入心態只以收息為主”
但股價自幾年前開始持續陰跌到而家 請問您點睇3988 應趁現價低殘繼續溝貨嗎? 長線是否有可能“返回家鄉”? 謝謝
龔成老師:
中行(3988)在本質上,是收息股,因此唔好對股價有太大期望。
另外,近年銀行業的賺錢能力有所減弱,壞賬增加,令股價下跌,相信要過1、2年,經濟好轉後,股價就會有增長(不過都唔好太大期望)。
我地決定加注與否,要睇幾個因素,記住,並不是「拉低平均買入價」為目的。
第一,要分析這股的質素,如果無質素,就再跌都唔加。中行都可以。
第二,這股的類別,如潛力或增長或收息類等,是否與你的財富組合匹配,比例是否適合。
第三,你要先計算加注後,這股佔你股票組合的比例會否太多,因為同一行業,同一股票。不能佔股票組合的比例太多。
第四,你要在加注後,仍有現金剩。
記住,重點不是「拉低平均價」,而是組合比例與配置。
你想「返回家鄉」是一個錯誤的投資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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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0:
你好 想問AIa 長線投資好嗎?73入左
龔成老師:
友邦保險(1299)不差的,企業有一定的質素,有品牌、有規模,生意雖然做到較大,但仍有增長力,不過就不是高增長,只是平穩增長。
不過盈利就有少少波動,但這都正常,因為保險公司有投資相關收益,所以這亦會令股價略為波動。
前景方面,正面的,佢保持不同市場的發展,利用本身的品牌去加強新市場業務,而長遠的市場仍有增長潛力。
這股有長線投資價值,現價就處合理區,你長線持有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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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1:
可以介紹下香港既旅遊 酒店 零售股?
龔成老師:
酒店可留意下富豪產業信託(1881)。
富豪產業信託其實都有質素的,是不錯的收息股。但佢地其他房託,會波動少少。加上酒店中短期的風險較大,不過,現時以投資值博率的角度分析,其實都有投資價值。
睇翻佢持有酒店物業投資組合,持有8間酒店以收取當中的租金收入,4間在香港島,2間在九龍,1間在沙田,1間在香港國際機場。整體來說不過不失,位置與質素都不算差。
雖然酒店業務有波動,但由於富豪產業的收入模式是收取較穩定的協定租金,因此波動較少,令過往的可分派收入保持平穩上升狀態,過往股息大致穩定,但到近期,當然會好波動。
因此,預佢中短期弱,長期則無問題。
至於零售,可以留意下六福(0590)。
我地當分析企業時,要從長期角度分析,自由行對六褔有很大影響,中短期一定好弱,不過從長期來看,自由行點都會慢慢好轉,這只是時間問題,這企業亦會因此而回勇。
當然,最重要是企業「捱得過」這關,而六福是無問題的。
現時投資,等到自由行好轉,長線。都有投資值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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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2:
龔成Sir你好,想請教下,我36歲早兩年朋友介紹我睇龔sir既書,兩年前開始月供股票。以前因一向無投資,希望可以40歲頭得到人生第一個一百萬,我這年紀遲嗎?
每月供1398工商5000元,3煤氣4000元,剛入三手1810小米,現另每月可儲蓄5000元。
希望龔sir可以比d方向及意見,謝謝。
龔成老師:
有心唔怕遲,不過,你最好調整一下投資方向。工行(1398)是收息股,未必適合你,因為現時你應該要「增值」,煤氣(0003)原有的貨可持有,但由於增長力比過往略有減少,因此你可以轉其他股去進行月供。
至於小米(1810),可以持有。
你之後的投資方向,應該投資「平穩增長股」+「潛力股」。
你可以考慮盈富(2800)、銀娛(0027)、港鐵(0066)、平安(2318)、粵海(0270)、領展(0823)等,你可以了解下這些股票,然後從中選股。
如果想增長力高少少,可考慮:阿里(9988)、騰訊(0700)、港交所(0388)、舜宇光學(2382)、小米(1810)、比亞迪(1211)、中生製藥(1177),但就要明白波動性比上述會高左,同時風險大左,你要自己平衡。
現時大市處合理區,可以一邊投資一邊留現金,而餘下現金的運用,就是等大跌市時出手,如果你能在這段時間學好選股等技巧,到大跌市時就能把握機會,財富增值會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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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3:
龔sir你好!本人31歲,有穩定收入,有家庭,有一間自住物業,價值900萬,仲有400萬要供,現可每月儲2萬蚊,現金30萬,股票2x萬。我有兩個問題想請教你。
1. 因家庭需要(換大少少)我想五年內更換物業,即使賣左現時物業,可能要補多200百萬先夠做首期,以現時狀況,可以嗎?
但本人另一想法是利用儲到的錢作投資增值,到底那策略較合適?
2.這是我的股票組合,可否給我一點建議:
0788 10000股 1.61入
1038 500股 47.15入
1177 2000股 9.96入
1211 439股 46.1入(供2000/月)
1800 4000股 5.41入
1810 2000股 12.94入
1829 10000股 2.95入
2342 4000股 3.1入
3800 30000股 0.39入
9988 100股 215入
2800 1000股 25.32入
Thank you
龔成老師:
1)由於自住樓不會產生現金流,雖然物業本身都有增值能力,但比起你投資其他工具(能得到增值與現金流),你較遲先轉到較大的物業會較好。
當然,如果你有實際需要,都可以轉。
你可以現時,利用你手上的現金、股票,盡力滾大資金,到了5年後,就賣出現有物業,以及利用增值後的資金,買較大的物業。
2)至於你的股票組合,大致上無乜問題,都是有質素的股票。
中國機械工程(1829)、保利協鑫能源(3800)質素一般般。長遠最好賣出。另外,你可以增加多少少盈富(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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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4:
龔sir,你好,想請教一下儲蓄保,圖中呢隻我喺2017年買(25歲),每年3243USD,現已交左4次錢,為12972USD,此產品係供10年,總數32430USD。
我初初係全無投資知識,純粹想儲錢之用,但呢幾年開始睇多左報章/書/你嘅facebook平台等等,開始吸收到少少理財嘅知識,再睇返呢隻產品,內心有少少不安同不爽,想請問下你到底我該如何自處?
1) 本金32430USD,供10年,但要第25年時間左右先拎得返本金(保證金)。
2) 當初投保時,agent的確有講解最悲觀和最樂觀情況,但我被佢樂觀情況偏好影響左,心中計法係(保證金+非保證金)除2得到中位數。
3) 我深信就算環球經濟再好,最樂觀情況都唔會出現,我好大機會係喺最悲觀情況下得到保證金,假設我70歲時想退保,我將得到50525USD嘅保證金,但我嘅代價係用45年時間去得到總回報50%左右呢個結果,值得嗎?
4) 現在處於兩難局面,我已供4年,還有6年需要供,目前保單面值只有4324USD,但我已付出12972本金,假設退保,將蒙受66%左右嘅損失,假設不退保,我還需要繳付19458USD嘅本金,到底我應該點作出決定?
請教你了龔老師
龔成老師:
1)這類產品其實回報一向都不高,你可以視為財富組合中,防守的部分,但你預佢回報不會高。
我地理財,可以攻守兼備,部分防守是可以的,但就不用太多,因為應該集中資金進攻。
2)你而家反而應該問題,較差、最差的情況會點,用這個作為參考。考慮不同情況下,該資金回報是否合自己的投資目標。
3)值博率只是一般。
當然,佢的角色是一些較為防守性產品,這特別就是回報不高。因此,你唔應該持有太多,但如果在財富組合中佔一小部分,都可以的。
4)我相信這產品並不是零價值的,你要從長遠的角度,以及配置的角度分析。如果只佔你組合少少,其實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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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5:
龔成你好,我係來自澳門既後生仔。睇完你本五年買樓開始計劃。
最近睇到一個係皇朝區(類似中環)的樓盤,6年樓,環境都好符合書中所講,但有個點係對面就有兩間賭場。呢個點想知點分析
樓下有當鋪 珠寶店,酒店等等
龔成老師:
近商業地區、交通方便的地方,一定有投資價值,當然,你要同時考慮人口密度、嘈音等問題。
如果長遠的定位不變,基本上有長遠投資價值的。之後就是睇租金回報率,比較同區同類的物業,以了解這刻的平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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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6:
你好,老師。 關於投資方面,我是新手,想問多少少
請問月供最低嘅入場費係幾多?
始終只係學生,想問問如果幾百蚊可唔可以買到盈富基金?
龔成老師:
一般的銀行,月供金額最少是$1000,另外,你要問清楚手續費,如果手續費佔比太高,就唔值得做。
如果真的資金不足,就不要供,儲多少少現金先。
你新手,較適合投資ETF,盈富(2800)是其中之一,另外,恆生科技ETF(3088)都可考慮(不過這基金現價唔平,宜等,或分注慢慢入。
3088的入場費約$2000,相信你都可以考慮,但同樣要留意手續費佔比。
另外3088的風險比2800高,因此,在組合的配置,應該要比2800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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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7:
龔成老師,本人現時持有1398及少量2822,其實想有收息回報,本人月入3萬,想儲多d錢,因手上現金只有6萬元。
1. 想每月6000月供股票,邊隻好,2800?
2. 1398及2822想長線持有,可以嗎?1398平均價$5.6,賬面蝕緊錢。謝謝
龔成老師:
1)盈富(2800)是最好的選擇,如果你想增加組合增長力,可加少少恆生科技ETF(3088)(但你都要明白會將風險度增加左)。
2)工行(1398)都有質素,但佢就只是收息股,增長力不強。你長線投資可以的,不過股價要慢慢先上翻去。
至於南方A50(2822),中短期會較為波動,不過長遠仍是正面,都有長線持有的價值,可以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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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8:
你好! 近日開始見到你嘅文章,想請教,問題如下:
1. 本人仲有10年退休,根據個人現時情況,你有乜建議?
2. 手上滙豐是否值得繼續持有? 還是止蝕換馬? 月供滙豐要停止嗎?
3. 如何分配改善目前月供股票組合? 有意增加月供港交所金額及新增月供盈富,有其他建議嗎?
--持有現金約180萬,大部分儲蓄在公司福利社,年利率有2-3厘
--2015年起月供滙豐,現持有大概6000股
--現每月儲約2萬在公司福利社,另月供$5000滙豐,近月開始加上$2000港交所,$2000港鐵
先多謝回覆賜教!
龔成老師:
1)以你的年齡,其實已開始為退休做準備,但同時,財富仍有增長力(但不是進取),因此,你可以投資「平穩增值股」+「收息股」。
現時的$180萬,其實可以動用$50萬-$100萬去投資股票(當然要睇翻你的風險承受程度)。
你要分注投資,同時留下一半資金(例如,你打算入$80萬股票,暫時只能將$40萬分注投資,餘下$40萬等機會)。
同時,你可以做月供股票,供「平穩增值股」+「收息股」,但就隨著年齡增加,慢慢增加收息股的比例。
你可以考慮盈富(2800)、銀娛(0027)、恆基(0012)、港鐵(0066)、平安(2318)、粵海(0270)、領展(0823)、希慎(0014)、太古地產(1972)等,你可以了解下這些股票,然後從中選股。
同時,可以建立一個收息股的組合,目標是5%、6%的股息率的收息股,例如港燈(2638)、深高速(0548)、香港電訊(6823)、工行(1398)、恆生(0005)、置富(0778)、陽光(0435)都可以。
另外在5年後,可以停止買入平穩增長股,並慢慢將資金集中在收息類股。
2)如果你現時匯豐(0005)佔你組合比例太多,就應該停,同時,將部分股轉去工行及恆生,等你有平衡的組合,這會較好。
3)你月供港交所(0388)、港鐵(0066)無問題,可長線。你可以可考慮我上述所講的平穩增長股。
現時大市處合理區,可以一邊投資一邊留現金,而餘下現金的運用,就是等大跌市時出手,如果你能在這段時間學好選股等技巧,到大跌市時就能把握機會,財富增值會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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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59:
老師,想請問1608偉能,係唔係可以繼續 keep 住持有?
同埋睇完你寫既80後百萬富翁,應該跟住睇邊本
真係多謝你回覆!睇你既書真係學到野!
龔成老師:
偉能集團(1608)利用自主系統設計及集成能力去設計、集成及銷售燃氣及燃柴油發動機式發電機組與發電系統。
睇翻佢的資料,客戶包括工業級及電力級分佈式發電站、政府、住宅及商業樓宇、數據中心、酒店、建築工程、採礦業、鐵路項目及電訊項目等。
大部分來自中國內地、新加坡、香港、阿聯酋、南韓及菲律賓等地。發展能力都有的,見佢過往的生意與盈利增長理想。
不過,股價上落大,同時現時估值唔算平,都是當中的風險。
如果你持貨不過多,勉強可持有。
理財要不斷學習的,保持進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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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8460:
你好龔成老師,想請教一下1057 浙江世寶,因見佢最近一次業績由虧轉盈,所以買入此股。
但買入後股價不斷下跌,想請教此股份可否繼續持有?
龔成老師:
浙江世寶(1057)近年的確有虧轉盈,這是利好因素。
不過,從整體企業的業務上,過往發展上分析,唔見有好大的獨特優勢,賺錢能力不強。加上規模不大,整體上唔能夠稱為優質股。
長遠的投資價值,暫時睇,唔見得好好。
你最好等佢反彈時賣出,策略上會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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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你有問題想向本人發問,可在龔成的fb專頁中(www.facebook.com/80shing)inbox龔成,但要注意如無特別聲明,有可能將問答放上網,當然,會將發問者的身份,以及有關個人資料的部分刪去。
另外,我所給予的各種意見,只是供大家參考,當中無任何銷售及推介,不涉及任何利益,其實大家應該要有獨立分析的能力,我只是給予一些方向及純參考模式。
由於提問人數眾多,見諒無法即日回覆,如果是普通的提問,預起碼要7天以上才能回覆,若然是較複雜的提問,起碼要10天才能回覆,希望各位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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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Lotusfly大大的回應與建議
我也將我們信件往返部分貼上來
與大家分享:
原作者去信:
我想追問的是
: 您說一定要看模式適配度(我模式有四個潛在變項)
: 若路徑都達顯著,但模式適配度不佳
: 此時應該如何做結論呢?
: 我的想法是:
: 分析結果顯示,假設部分獲得支持,但部分變項之關係則不顯著
: 故也影響整體模式之適配度(換言之,說部分假設獲得支持,即便整體模式不佳)
: 這樣的解釋方式是正確的嗎?
: 此時會需要將不顯著的路徑刪除,再跑一次嗎?(這是我亂想的)
: 打得落落長
: 還請您指教了
: 感謝!!!
Lotusfly大大回應:
如果您有潛在變數,
其實在做假設驗證之前就應該要先進行驗證性因素分析,
您在潛在變數之間執行路徑分析之際才發現適配度不佳,這時機已晚,
您在路徑分析的結構圖形上面進行任何調整都不是正常程序,
請確實回到驗證性因素分析,
才能檢查出到底是哪一個「潛在變數與觀察變數之間關係」所造成的問題。
適配度不佳的原因很多,列舉常見三個原因加上一個說法給您參考。
1.
例如樣本太少或太多都不算太好,
過去經驗得知200~400份樣本值會有比較好結果。
2.
當然,潛在變數之間若有過高的相關,
也會有共線性的問題,適配度也會受到影響。
3.
最常見的莫過於因素負荷量太低的問題,
這代表有些題項根本不適合反映潛在變數,
這一定會影響適配度。
4.
適配度不佳重要嗎?有點見仁見智,
以前大家都覺得每個指標都要通過,
但最新的統計學文獻已不這麼認定,
比較重要的指標例如:CFI、RMSEA、NNFI、SRMR有通過,
那麼老實說這模式是可以接受的。
最後,有點需要強調一下,您引號內的論點不太正確:
「我的想法是:
分析結果顯示,假設部分獲得支持,但部分變項之關係則不顯著故也影響整體模式之適配
度(換言之,說部分假設獲得支持,即便整體模式不佳)這樣的解釋方式是正確的嗎?」
所以總結一下,請您記得一定要回到驗證性因素分析,看一下您的問題在哪裡,
逐步進行修正,若是適配度不佳而仍然在潛在變數路徑分析模式中打轉,
那也只是徒勞無功而已。
當您在驗證性因素分析進行了所有努力之後發現最基本的適配度仍舊不好,
那其實也就代表了您的樣本不適配這個理論模式,不應強求使用結構方程模式,
這才是真正的意涵,請使用觀察變數的分析,一樣也能分析出相當好的結論。
以上。
※ 引述《johnsmith279 (54)》之銘言:
: 最近在跑SEM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前輩們
: SEM在分析時會有不同數據可去檢視資料與模式的適配度
: 通常最佳的情況是
: 路徑係數皆顯著且整體模式適配度指標均佳
: 但我好奇如果
: 不看模式整體適配度,只看路徑係數是否顯著來解釋結果可以嗎?
: (這樣做好像只是單純當SEM用來做路徑分析)
: 此時,若有不顯著的路徑,就說假設未獲支持
: 顯著的路徑,就說假設獲支持
: 即便整體模式的適配度不好,這樣是否可以?還是解釋上會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
: 通常很多文章用SEM比較是用來驗證"理論模式整體適配度"
: 但在想是否SEM是否可單純用來做路徑分析,而不去論整體適配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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