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防制專法正式上路 環保局呼籲餐飲業及早因應
為降低餐飲業排放油煙導致空氣污染行為,屏東縣配合行政院環保署於110年2月5日發布之「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全面納管屏東縣境內營業規模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300座位數以上之餐飲業共47家,優先督促較大規模之餐飲業落實油煙防制,作為表率供同業仿效,期能改善餐飲油煙造成的空汚問題。
屏東縣境內餐飲業屢遭陳情,以油煙污染案件為大宗,往往因未設置或未正常操作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所致,環保局為促使轄內餐飲業落實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並確保設施正常運作,著手輔導業者遵守「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定,如業者應設置集氣系統並與排氣管線連接、設置油煙處理設備、詳實記錄操作時間與參數等規定。管理辦法中亦規範集氣設施應涵蓋範圍與流速等,以使集氣設施能有效收集,避免污染物逸散。首波管制對象為飯店、會館或百貨公司內設立的餐飲業,以及燒烤、牛排、火鍋、速食等四大類營業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或300座位數以上之公私場所,包括屏東市百貨公司或大型量販店內之美食街、恆春鎮墾丁大街及琉球鄉之餐飲業均受管制,實施期程分別為新設置之餐飲業自110年7月1日起、既存之餐飲業則自111年2月1日起應符合規定,違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公私場所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工商廠、場則可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補正或改善。
屏東縣推動發觀光產業,各觀光景點餐飲業隨之興盛,油煙除危害自身及他人身體健康外,亦影響旅遊觀光品質,空汚問題實不容忽視。本次順應專法發布,環保局鼓勵轄內所有受列管餐飲對象,於法規緩衝期內先行自我檢視自家所設置的污染防制設施是否符合規定,及早改善因應,新加入之餐飲業亦同,呼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守護環境,朝向環保與經濟共贏的目標邁進。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環保署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空污改善 #多管齊下
環保署五月十七日預告「餐飲業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預計將於年底擴大列管全國餐飲業,高雄市在去年五月一日已提前施行「高雄市一定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餐飲業油煙中含有細小微粒,亦為細懸浮微粒PM2.5的來源之一,高雄市去年訂定管理辦法,要求高雄市座位數達三百個以上或作業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餐廳,應設置集排氣系統及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並維持設施正常操作,業者若違反規定,未限期改善者,得處五千至五萬元罰鍰。
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環保署 在 趙強營養師這樣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餐飲業者,例如連鎖速食店、燒烤店等,皆應裝設集氣設施、排氣管線、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及排放口等設施,在未來新法通過後,違者可上看2,000萬罰鍰。”
《餐飲業空污 最重罰2千萬》
2018年05月18日 工商時報 邱琮皓/台北報導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518000377-260205
環保署預告訂定餐飲業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草案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發布日期:2018.05.17
https://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