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底前:食品業者必須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食藥署針對食品安全有「三級品管」:第一級為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為獨立機構驗證,第三級為政府稽查評鑑,本月底前一級品管增加實施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新增規定,另有「強制檢驗」擴大實施的業者範圍。
預計近400家業者月底前必須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包含油脂製造業者、肉類加工食品製造業者、乳品加工食品製造業者、水產品食品製造業者、食品添加物輸入及製造業者、茶葉飲料製造業者,以及澱粉、麵粉、食鹽、糖、醬油製造業者。
月底必須加入實施「強制檢驗」的業者,則為新增油脂輸入業者及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零售通路業者要求的強制檢驗項目僅針對兩大類的食品,包含金針、蘿蔔乾暨蜜餞產品之半成品或成品,檢驗食品添加物用量;即食鮮食、現場調理即食食品及截切生鮮蔬果汁成品,檢驗微生物數量。
延伸閱讀:
2016新制上路:食品通路商須負起自主管理之責
http://www.foodnext.net/news/newsnow/paper/4616111562
食藥署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要業者一起練食力
http://www.foodnext.net/science/scsource/paper/497531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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