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位注意/上】內政部拿車道試刀 減少無買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公設
房市升溫、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買房當然要計較有無虛坪,有不少民眾質疑房子坪數被灌水,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內政部開始研究如何降低虛坪,將先從「車道面積」試刀,要減少「沒買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預計下半年推動。
先前瓏山林建設在大台北地區的不少建案,就因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並未揭露「車道」屬公共設施的資訊,直到交屋時才把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補交價款,讓沒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要多付錢買公設,後經住戶檢舉,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上千萬元。
車道由買車位人還是全體共同分擔? 買賣契約寫清楚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重點是看買賣契約有無寫清楚,不能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民眾最常反映的就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他認為,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之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就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當然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
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不斷受關注,有的建案在廣告看板上都會載明公設比,尤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
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則說,雖有人沒車位,但也會用到地下一樓的垃圾間、機電設備室等,怎樣的登記規定比較合理,將繼續研究,但有車位者,確實應多分攤一點公設。吳欣修也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在上半年與業界充分討論,預計下半年推動此制度。
此外,另一個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常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吳欣修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吳說,現研議兩種「適度限縮」作法,一種是整體降低這15%,另一種是限制管委會空間的比率,像是最多只能有5%。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車道面積最常被建商灌水,只要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為全體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
房市作家SWAY則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都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攤的公設。
【買車位注意/下】買房被讓價別開心太早 小心是漲在車位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大台北地區不只房價貴,車位價格也令人咋舌,自有實價登錄以來,最貴的停車位落在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一個要價870萬元,近期車位價格也有持續拉高趨勢。專家表示,其實車位一直是用來「喬房價」的好工具,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卻在車位動手腳,消費者一定要留意。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說,為了解決停車位過小的問題,曾在6年前建議建築業界,停車位空間至少要8點多坪才屬正常合理,所以若小於8坪,有可能是被灌入到公設中;而為配合民法規定,今年起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共有部分停車位,已經無土地持分。
車位價格不太會因屋齡而減損 近年有拉高趨勢
房市作家SWAY說,一般停車位的價格都是固定的,不太會因建物屋齡而減損,但最近車位價格漲價很多,有持續拉高的趨勢。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很多人會殺房價,但停車位鮮少有人殺,常常是「不二價」,現在卻有不少預售建案邊賣邊調高停車位價格,新北市郊區甚至已開出200萬元一格的行情;桃園青埔重劃區竟出現一格要價220萬元,直追雙北市。
何世昌說,車位是調節房價的好工具,尤其是在眾多建案競爭激烈的重劃區,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甚至讓價,卻默默在車位上動手腳,消費者要留意;而先前房市大多頭時,很多豪宅的單坪價格不敢超越每坪300萬元的「彭總裁防線」(指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對房價的最高容許限度為300萬元/坪),就刻意將車位價錢拉高,使每坪房價落在290多萬元、不超過300萬元。
停車位小於8坪 恐是車道被算在公設中
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目前停車位大致有三種類型,分別是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與獎勵車位;法定車位原本就多計入共有部分內,沒有獨立權狀,必須跟隨房屋買賣而移轉。增設車位與容積獎勵停車位則有獨立權狀,可以登記為專有部份,可以單獨買賣。
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 無土地持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土地持分以「專有部分」,像是客廳、廚房、臥室等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如陽台等面積去計算比例;但修正後、已在今年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停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並非「專有部分」,所以此次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未來不管買多少車位,都不會分配到土地持分。
內政部也表示,本次契約修正僅是配合民法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但業界人士指出,因修法到上路較為倉促,許多賣到一半的預售建案,就出現去年的買方適用舊制、配有土地持分,而今年的買方適用新制、沒有土地持分,這種「一樓兩制」的怪象。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80822TVBS 挨轟炒房 簽約後建商逼「降車位價、抬房單價」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aS4gZnmyts 有民眾7月初買了新北市八里一棟新建案,建商卻2度要求她更改合約、調整價格比例,其中車位從125萬要降價成73萬,多出來的52萬要挪移到房價,藉此提升單坪價格,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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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02進化的建商!其實已行之有年?◎文/陳泰源&游璿樺
【前言】
銷售房屋時,在總價不變的前提下,房仲有時會有意地把車位價格寫高一點點,如此一來,房屋單價看起來就會略低一些,一旦成交後,總價滿足賣家的期待,房屋單價則達到買家的目標,皆大歡喜。
有看過我的書《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的讀者們應該有印象,書中裡有篇關於「車位訂價暗藏玄機」的章節,針對同樣的題目,我又再次寫了一篇文章,是想提醒消費者,不只房仲,建商也這樣玩,而且手法更進階!?
【案例】
2018年7月,有民眾買了新北市八里的一棟新建案,預計12月交屋,買完之後,建商卻2度與買家商議更改合約,調整房車價格比例,其中車位從125萬降價成73萬,而多出來的52萬則挪移到房價上,希望藉此提升房屋單坪價格,讓買家質疑車位本來就只值73萬元,根本就是被欺騙。
新聞報導→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aS4gZnmyts
車位價格提高,房屋單價就變低,讓買家以為買到便宜,這是在「銷售時、簽約前」;簽約後,再與買家商議把車位總價壓低,藉此提高房屋單價,這是在「成交後、交屋前」。
通常95%已經簽約後的買家會答應,因為這時買家已經跟建商站在同一利益上,對建商而言,有助餘屋的銷售,對已簽約的買家而言,房屋單價變高了,鞏固社區房價,將來轉手賣屋時也同樣有利。
【買房,你該這樣做】
這類的行銷手法,在中古屋市場裡,房仲只能使用1次。一來是因為賣家不是建商,既沒有餘屋去化的壓力,事後調整房車價格比例,對賣方而言亦不具任何誘因。二來是簽約後,總價多少、房價多少、車價多少?皆已談定並寫入買賣合約裡,緊接著就要拿這份合約送貸款評估、過戶,流程已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商議。
但建商卻可以玩2輪,賣屋前先用1次,恭喜消費者單價買到便宜!簽約後,再用「您已經是準屋主了,把您的車位價格壓低不會有人注意,卻因此可以把房屋單價提高,這是為社區的共同利益著想,將來您要賣屋,也比較好守價,不是嗎?」這套話術說服已簽約的買家,成功調整房車價格比例。
天曉得,竟然會有買家以為只要跟媒體爆料,建商就會吐回車位價差給買家?合約都已簽定,買家若不願意配合調整房車比,大不了就總價維持不變而已。
只是,為何會有這個漏洞?關鍵在於預售屋市場的成交價,要拖到交屋後才會揭露(以這次的案例,消費者是7月購屋,12月交屋,有的甚至是今年購屋,2~3年後交屋,實價登錄才揭露呢!),這樣的空窗期,讓建商有機可乘,這也是為什麼大家之前討論「實價登錄2.0變調」的原因。
話說回來,這類的銷售手法,我認為不太算「欺騙」,頂多是種「隱瞞」,甚至是一種「服務」,畢竟,屋主要賣的價格就是這麼硬!房仲議不下來,總得想法子讓買家買得心裡舒服些。
因此,如果您已知道這個資訊,下次買房子時,可以根據車位的樓層(B1或B2)、位置(中間或側邊)、動線規劃是否得宜來議價。記得,車位絕對不是「死豬仔價」。
===法律教室:台灣房屋加盟總部法務協理─游璿樺===
【法定售價資訊揭露】
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國108年5月2日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080262183號公告修正)應記載事項第七條契約總價之規定,建商的預售屋買賣契約除銷售總價外,應將土地價款、房屋價款(含主建物、附屬建物、共有部分)、車位價款等分項逐一註記,充分揭露預售屋的價格組成結構,保障消費者資訊獲取權利。
反觀房仲於銷售中古屋時,同樣地,須依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民國92年6月26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20082743號公告)應記載事項第三條委託銷售價格之規定,除銷售總價外,亦應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車位等不同價款分項標示。
【買房,勤作功課消弭價格資訊不對稱】
實務上,建商或房仲會以銷售總價換算每坪單價的方式,藉由車位(通常5-10坪)坪數比例的調整,即可轉換出兩種高低不同的房屋單價,居於資訊不對稱的優勢地位,製作出引人購買的廣告,達到成功銷售的目的。
作為消費者如何保護自己? 其實不難,無論是購買預售屋或中古屋時,不要只單方面聽銷售人員說房屋單價有多物超所值,更要進一步明瞭土地、房屋、車位等價格結構,加上參考內政部的實價登錄資訊,最後還需到購買標的附近的建案或房仲公司多打聽銷售開價或成交行情,所謂貨比三家不吃虧,透過自己的勤作功課,消弭資訊不對稱的劣勢,保障自己權利由自身做起,定能購得價格實惠的好屋。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9/10/191002.html
預售屋土地款房屋款比例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轉眼間已在市府工作9個月了,深深感覺「身在公門好修行」。
值此2013年歲末年終之際,希望藉此祝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喜樂!
另外,昨天我投稿一篇文章在中國時報時論廣場(http://news.chinatimes.com/fo…/11051402/112013123000327.html),由於稿擠僅刊出部份內容,在此與大家分享完整投稿內容(詳如下),敬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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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居住正義 政府總動員
張金鶚(台北市副市長)
近來有關豪宅(帝寶)實價揭露,房價仍持續上漲,屢創新高,引發爭議,這是個案還是通案?當前房市實況如何?問題的核心在那裡?迄今抑制房價措施成效如何?面對當前房市,政府的態度與作法應為何?台北市政府又有何作為?最後,居住正義是否仰賴政府就可以落實?
近來實價揭露,除顯示部分一般住宅房價上漲逐漸趨緩,卻也
突顯豪宅精華地區房價仍逐步攀高的事實。房市多頭已超過10年,當前上漲力道已與過去的狂狀況大不相同,但過去長期多頭所培養出房市穩賺不賠信仰的投資客卻到處充斥,雖然面對游資(QE)縮減,已開始居高思危,盤算退場時機。但是,政府的態度卻不夠明確,深怕打房打到經濟,因此,受房市綁架的結果,自住客與投資客還觀望猶豫,有錢人有恃無恐,普羅大眾則仍是辛苦生活於買不起住家的怨氣中。
當前房市的問題核心在於把房屋當成為投資工具。大家認為買屋穩賺不賠,加上游資充斥,利率很低,而且房地產的持有與交易成本(稅負)很低,就更加助漲了房巿投資風潮。房地產吸引了大量資金的結果,其他產業與整體經濟受到影響而衰退;房地產也因大量投資而產生大量閒置空屋,如此浪費資源、炒高房價,也使得一般人民的所得無法負擔房價,產生民怨,更形成社會貧富差距問題。如此房市所造成嚴重的經濟與社會問題,將可能動搖國本,令人擔憂。當然此背後政府的推拖,業者的炒作,以及投資客的介入,均有其責任。
面對當前房市,政府責無旁貸,必需極力尋求改善。在短期內能夠達到立竿見影成效的當屬金融及租稅政策,中期則是全面健全房市制度,長期就是整體國土規畫了。在金融方面,除針對高房價與漲地區外,還要對二或三戶以上購屋貸款投資客施以嚴格限制,大幅降低貸款成數(甚至不予貸款,頂新即應如此),提高貸款利率(可參考大陸限貸令)。租稅方面,主要是增加二或三戶以上非自用住宅的持有稅負、高房價住宅(豪宅)依交易實價課稅、房屋短期交易(少於三年)課以奢侈稅、加強投資客逃漏稅的查緝等。在健全房市制度上,主要是嚴防業者與投資客炒作、促使資訊透明,發揮市場機制、獎優懲劣。國土規畫主要是在就業機會的疏散,交通與公共建設的配合,公共出租住宅(而非出售的合宜住宅)的提供等。相關政策中央各部會與地方政府不應推拖、宜各盡所職、全力合作、共同推動,這是政府對社會要展現的基本態度。
當前台北市政府主要作法:一是健全房市,包括規範不動產業者資訊的發布,進而將規範預售屋與成屋銷售,按月公布房價指數;針對豪宅等高房價上漲地區,大幅調高其土地公告現值,另外對新建房屋與豪宅也將積極重新調整房屋稅。另一是出租住宅的提供與空屋資源的有效利用,包括建立政府與民間租屋平台、政府包租民間空屋方案、加速興建公營出租住宅、增加中央政府所提供的租金補貼資源及名額、加速都市更新以增加出租房屋數量等。我們相信還有許多努力改善的空間,巿府會再接再厲,深入耕耘。
至於眾所關心的房價趨勢,在連續超過10年的不合理上漲(所得與租金均未隨房價上漲)下,大多數人買不起住家而產生高度不安全感和深切怨尤。如今,游資(QE)開始撤退,未來,金融市場(貸款額度與利率)即將面臨調整,加上政府風險控管政策、合理化租稅的調整、乃至健全房市多項措施、以及多樣出租住宅的提供等,政府的態度與作法堅定明確果決,則房價持續上漲的機率將越來越低,反之,反轉下滑的機率則是越來越顯見。近來,我們也看到有調查結果顯示賣屋比例大幅增加,當此時,購屋者就應更審慎觀察市場變化。
最近從食品安全到食品詐欺,從偷排廢水到河川污染,從國土破壞到政府失能,我們的反省與行動應更嚴肅與積極落實。面對台灣不合理的高房價,我們每個人與民間業者、特別是中央到地方各部會、局處均應認真檢討,提出能夠作的事項,全心全力付出一份貢獻。居住正義必須是全民運動,中央與地方政府全體總動員,台北市政府一定全力以赴,承擔起共同的責任。
預售屋土地款房屋款比例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80822TVBS 挨轟炒房 簽約後建商逼「降車位價、抬房單價」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DaS4gZnmyts
有民眾7月初買了新北市八里一棟新建案,建商卻2度要求她更改合約、調整價格比例,其中車位從125萬要降價成73萬,多出來的52萬要挪移到房價,藉此提升單坪價格,民眾就質疑車位本來就只值73萬元,是不是被建商欺騙,或是後續貸款、轉手可能都會出現問題。
記者 楊雅琳 張允曦 / 攝影 陳建銘 報導......↓
投訴人陳小姐:「會擔心說會不會因為說我房價提高了,土地單價提高了,我未來繳稅變得我們要繳比較多錢。」
陳小姐買了新北市八里這棟新建案,7月初簽約、12月底交屋,但是建商月底跟8月中都希望她可以降低車位價格,原先簽約時房屋總價897萬,房屋772萬、車位125萬,但建商要求總價不變、挪移比例,車位砍價變73萬、房屋824萬,直言自己根本沒要炒房,卻似乎變成建商抬價工具。
投訴人陳小姐:「那你總價應該也要砍吧,而不是說你要我們去調裡面的比例,我們就要直接給你調,消費者應該沒有這麼笨吧。」
投訴人說因為自己的房子是實品屋,原價本來就低認為建商想提高房價,除了實價登錄好看之外也利於銷售,有房仲指出,如果整個社區僅有稀少各戶挪價格,等於投訴人他房子單價高,未來轉手有困難,比較嚴重的是實價登錄可能涉嫌造假,如果被抓到代銷要罰15萬,未來新政策更可能罰至買賣雙方。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車位的總價的差距了不起就50萬、100萬,實際上可以影響房屋單價也不過一坪多了2、3萬,差距不會太大。」
另家房仲則說簽約後調整比例算是銷售手法的一種,還算常見,雙方合意就OK,更因為房屋總價不變貸款還是能照常,但如果是AB約,買低卻報高,就可能涉及貸款不實而觸法,買賣房屋可要多留意以免上當虧本。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978562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8/08/180822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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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一下前輩
目前正在簽訂預售屋合約
其中六條契約總價中
分別標示土地價款與房屋價款
此部分研究後得知將影響竣工後面積找補的金額基準
建商通常會希望把土地價款提高、房屋價款降低
以獲得較低建物找補的計算依據
甚至降低其營業稅與營所稅
不知道大家覺得土地價款與房屋價款合理比例是多少?
或是只能任由建商隨便填寫無法查證?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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