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三的案件分享
我是一個怪人,因為我相信警察始終也是人,
有自己的情緒、處事態度、完成事情的方法,
只求事情能成功解決、完美落幕。
警察到場是為了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
但很多人不這麼認為,他們認為警察是執法者,
理當按照標準作業流程處理所有勤務業務,
即使將一套法則交給不同的警察處置,
也不該出現差別性執法的狀況。
對他們來說,違規不該有第二句話,
明文規定就是該處罰,處罰的權力在警方,
故警方若到場沒有開單告發,等同警方瀆職。
OK,雖然這邏輯實在有待商榷,但我尊重,
也許這就是行政裁量權被發明與過度濫用後,
引發警民爭議的最大原因吧。
但對我來說,處事只要遵照法規的SOP,
當場的判斷,加上自己心中的那把尺,
不單單求把事情處理得「正確」,
更應該追求把事情處理得「妥當」。
一間派出所其實跟一間公司沒甚麼兩樣,
每個員工依照專業不同、興致不同、能力不同,
依照自己擅長、有熱忱的區塊業務做為區別,
有人擅長文書處理、對上頭的溝通協調很拿手,
有人對於查緝刑案、線上績效有興趣,樂此不疲
有人調帶很細心,再小的線索也難逃他的鷹眼。
而在這個單位待了好幾年的我,
沒進專案、沒進內勤、沒接甚麼重要的業務,
依舊在大輪番耍廢,與我追求的「中庸」吻合。
前面說道,我是個怪人,喜歡與攤販交手。
扣掉特定幾種明顯欠罵、死皮賴臉的,
攤販多為家境清寒的老弱婦孺或傷殘人士,
頂著寒風在騎樓擺設紙箱搭建而成的攤架,
販售牙刷牙膏、雨傘或腳踏墊等生活用品;
再不然就是推著放滿食物的攤販車沿街叫賣,
時常出沒於捷運站或是人來人往的大街小巷。
攤販都擁有自己的故事,也很愛掛在嘴上,
不是爸爸欠債,就是兒子好賭、不爭氣,
不然就是自身殘疾,找不到工作只好擺攤等等,
身世背景大同小異的可憐。
多半這種攤販都很識相,知道自己正在違規,
看到警方到場取締(或甚至只是到場巡簽)時,
都會主動收拾商品、裝袋上攤販車後盡速離開,
通常在面對這種識趣、識時務的違規攤販時,
既明白、也能體諒他們也就為了混口飯吃,
雖然是違規沒有錯,但除非太過誇張,
否則我們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晚上去路口站交整,下班時間車潮多,
除驅趕周邊違規停車外,也得適時的擋車,
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優先通行。
撇見雙手拄拐杖、瘦小的阿伯迎面走來,
雙腳萎縮、在空中晃呀晃,每一步都格外吃力,
脖子上掛了一個跟他軀幹差不多大小的大袋子,
裝滿販售中的生活用品,是個移動式的攤販伯。
眼看行人燈號小人開始閃爍,準備變燈,
他的速度絕對過不了馬路,只好在眾目睽睽下,
趕緊湊近,詢問攤販伯要不要幫忙。
「不然你幫我拿一下袋子好了。」
伸手接過攤販伯套在脖子上的背袋,
差點因為重心不穩跌個狗吃屎。
這袋子她媽也太重了吧!!!
內容物加起來少說也有個四五十公斤,
我好手好腳的成年人揹著走路也踉蹌,
真難想像一個雙腿沒有功能的殘障人士,
是怎麼用脖子跟手臂的肌肉行遍天下的。
忍受著大批停紅燈的車輛駕駛灼熱的眼光,
使盡吃奶之力揹著袋子,配合阿伯寸步前行、
同時還要以眼角餘光看阿伯有無跟上,
抵達對岸的騎樓,再氣喘吁吁地把袋子放下,
暗自決定今天下班後一定得好好調整重訓菜單。
攤販伯自動掏出身分證遞給我,讓我開單,
接過身分證,查了一下,不是查捕逃犯,
無前科,但罰單欠繳金額比我的年薪還要高。
把身分證還給他,揮了揮手請他離開,
叮嚀他寒流準備襲來,保暖衣物要穿妥,
暖暖包如果不夠用,可以來派出所索取。
「少年ㄝ,謝啦,新年快樂。」
啊伯走後,拿起指揮棒繼續擋車吹哨監控路況,
我想,2021的確需要一點對自我的期許。
When given the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
choose kind.
#我寫他們的故事
#他們過自己的人生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台灣警察 #違規 #攤販 #善良
Photo by 不可考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