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1946年中華民國「制憲國民大會」臺灣區代表當選人名單。
12月25日是聖誕節,也是中華民國的行憲紀念日。
1946年12月,制憲國民大會所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和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中規定「本憲法在1947年12月25日實施」,即在此日之前應當選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委員和監察委員,以便在行憲之後產生中華民國政府。
當時的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在國民政府公布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當選名單之後,於1947年12月21日發表了聖誕節廣播講話,以下為內容摘要:
「中華民國三十六年,就是耶穌降生一九四七年的聖誕節,將是我們中華民國和全體人民統一獨立平等自由新生機運肇始的一天。我們新憲法特點,就是它保證要把基督教理的基本要素,即個人的尊嚴和自由,普遍的給予我們全國的同胞。這個新憲法確認了全國國民的各種自由權利,它在國家統一與自由之下,於一個自由人民的精神中孕育誕生。我們認為新憲法的實施,只是完成我們建設新中國的最後目標的初步。但這對我們中國三千年來專制政體和封建社會是一個劃時代的進步。我願我們全國同胞,憑著信仰和虔誠,共同一致,努力前進。」
民國36(1947)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實施。
在行政院將行憲紀念日定為國定假日後,自1962年至2000年間的每年12月25日均放假一天,而從2001年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之後,行憲紀念日便成了只紀念不放假的國定紀念日。
回顧制憲過程,民國25(1936)年5月5日南京國民政府公布「五五憲章」,但旋即進入戰爭階段,因此擱置憲法制定事宜。
民國34(1945)年9月9日,何應欽將軍代表於南京接受日本降書,仍在重慶的國民政府,則於民國35(1946)年5月5日遷回首都南京,政府機關也陸續回到南京。
民國35(1946)年1月10日,由中國國民黨邀集中國共產黨、中國青年黨及社會賢達人士等36位代表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原訂5月5日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後因協商破裂,國民黨宣布於11月12日舉行制憲國民大會,而共產黨、民主同盟拒絕出席。
制憲國大代表有分配政黨名額共700席(其中中國國民黨220席、中國共產黨190席、中國青年黨100席、民主同盟80席、社民黨40席、其餘無黨人士70席),各省區域代表有770席,職業代表437席,特種代表(僑選、蒙藏、軍隊、婦女等)143席,共2,050席。
包含臺灣、東北等日本占領區則在戰後選出,於11月15日國民大會制憲大會開幕式,國民政府蔣中正主席致詞時也有提到這二處。
此次制憲國大代表,臺灣區分配到18名,包含臺北縣、新竹縣、臺中縣、臺南縣、高雄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等8縣各1人、臺北市1人、婦女代表1人,高山族代表1人、農會代表2人(含漁業代表1人)、工會代表2人(含鐵路工人代表1人)、商業代表2人(含航業代表1人)、僑選1名。
上述之國民大會臺灣區區代表及職業團體代表於民國35(1946)年10月31日舉行的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臨時大會上選出,當選人分別為:顏欽賢(臺北縣)、黃國書(新竹縣)、林連宗(臺中縣)、李萬居(臺南縣)、林壁輝(高雄縣)、張七郎(花蓮縣)、鄭品聰(臺東縣)、高恭(澎湖縣)、連震東(臺北市)、謝娥(婦女)、南志信(高山族)、洪火煉(農會代表)、劉明朝(漁業代表)、吳國信(工會代表)、簡文發(鐵路工會代表)、陳啟清(商會代表)、紀秋水(航業代表)及郭耀廷(臺灣華僑代表)共18位制憲國大代表。
至於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方式,並非由臺灣省民直接選舉,而是採間接選舉方式,由各縣市議會以及各代表協會組織推舉候選人,並經臺灣行政長官公署核定後,由臺灣省參議會投票決定。
當時臺灣省參議會有30名參議員,其中多位「帶職參選」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包括副議長李萬居,以及洪火煉、高恭、林連宗、顏欽賢、鄭品聰、林璧輝、劉明朝等參議員均獲選制憲國大代表,而時任臺灣行政長官公署秘書的長葛敬恩,亦以特種(軍隊)代表的身分出席南京的制憲大會。
當年臺灣代表團於11月15日赴南京國民大會堂(今南京市人民大會堂)報到,出席制憲國民大會。
大會於11月22日選出主席團主席48人,吳敬恆為大會主席,臺灣代表黃國書名列其中。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於11月28日進行1讀,12月21日完成一讀,12月24日完成二讀並通過10條「憲法實施之準備程序」,規定憲法於隔(1947)年元旦公布、12月25日實施。
制憲國民大會於民國35(1946)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日後便以12月25日為「行憲紀念日」以茲紀念。
不過,這批制憲國大代表屬於任務團隊,因此當制憲工作完成後,制憲國民大會隨即解散。
民國36(1947)年11月21日,全國舉行大選,由全國國民以無記名方式直接選舉3,045名國民大會代表,是為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也是日後因政府遷臺遲遲無法改選而遭受批評的「萬年國會」。
資料來源: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陳憲章漁業 在 馬英九總統後援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總統與青年有約:第十屆臺大政治領袖營
馬英九總統今(8)日下午前往臺灣大學出席「總統與青年有約:第十屆臺大政治領袖營」校園座談,分享求學時期的經驗,並期勉學生持續關心公共事務,為國家社會貢獻心力。
總統致詞時表示,他報考大學時,期許自己成為「社會的工程師」,於是選擇法律做為專業,期能為促進國家民主及法治發展貢獻心力,他求學時的經驗,確實也深刻影響了其後的公職生涯。例如他在就讀大學時,中華民國的處境愈趨艱難,內政與外交都風起雲湧,發生包括保釣運動、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與日本斷交以及社會開始要求國會全面改選等重大事件,引發他對公共事務與國家前途發展的關心。
總統舉例指出,他當時參與保釣運動,與同學一起到美國與日本大使館門前遞交抗議信,這也是臺大學生第一次走出校門示威。後來臺大法學院的丘宏達教授告訴他,保釣運動不能只是示威遊行,也必須要做研究獲取相關知識,並提出切實的做法,因此他赴美留學的博士論文即以釣魚臺列嶼為題。擔任總統後,更進一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並與日本於民國102年4月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解決雙方長達40年的漁業爭議,具體實踐「主權無法分割,資源可以分享」之理念。
總統提到,在我國外交處境艱困時刻,國人也對政治改革表達強烈要求,針對當時的「萬年國會」現象,他曾投稿臺大校內刊物,主題即為中央民意代表的新陳代謝問題;完成博士學位歸國後,他到總統府第一局擔任公職,負責草擬《資深中央民代自願退職方案》,後來才開始逐步推動國民大會代表退休與改選。
談及兩岸關係,總統說,他主張兩岸政策與國際關係可以相輔相成,是因長期觀察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處境,經過仔細思考後得到的答案。因此,他上任後同步改善與中國大陸及其他國家的關係,使兩者從惡性循環轉為良性循環,目前我國與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的關係皆處於近年來最穩定的狀態。
總統除期勉與會學生,求學時期所關注的問題,可能沒有答案或答案不夠周延,但只要努力不懈去找出答案,就會逐步得到成果。此外,總統也鼓勵學生赴國外交流,培養將心比心的國際觀,並持續關心公共事務,為國家社會貢獻心力。
隨後,總統與學生進行問答交流。有關近期高中課綱微調爭議,與會學生質疑教育部的行政程序有瑕疵,並詢問總統是否願意撤回課綱?總統表示,在程序部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4)年2月宣判教育部敗訴,主因在於未提供外界完整公開資訊,由於全案現正上訴中,該部將俟法院判決確定後再行研議。至內容部分,總統認為,每個人對歷史都有不同看法,以本次課綱微調將「慰安婦」改成「被強迫做慰安婦」為例,他從20年前就開始關心慰安婦議題,日前也才去探視屏東的小桃阿嬤,對於婦女被迫從事慰安婦一事非常清楚,「慰安婦是日本人美化的說法」;1996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也指出,慰安婦定義應為「軍事性奴隸」(military sex slaves),因此這項修改並未違背事實。
總統進一步指出,部分人士批評新版課綱刪除了「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經過查證之後,「不僅沒有刪除,還提高到『重點』層級」,事實上,他個人非常關心二二八事件,更將「二二八事件列入教科書」做為政見。他向來主張,政府面對過去所犯的錯誤,一定要承認、道歉與改正,不可能容許將二二八事件刪除。此外,新版課綱也完全沒提及我國最高峰為「喜馬拉雅山」,相關說法毫無根據。
總統亦針對此次課綱微調稱「光復臺灣」而非「接收臺灣」、「日治」改成「日據」、「日本統治」改成「日本殖民統治」等爭議項目逐一說明。總統指出,1895年甲午戰敗,清廷與日本簽署《馬關條約》,將臺灣、澎湖割讓給日本。二次大戰爆發後,民國30年國民政府正式對日宣戰,並在《中華民國對日本宣戰布告》中聲明:「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民國32年中美英三國領袖公布的《開羅宣言》明定「日本竊自中國的領土,如東三省、臺灣與澎湖列島,必須歸還中華民國」;民國34年的《波茨坦公告》也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同年9月2日,日本在東京灣美國密蘇里戰艦上簽署《降書》,正式向盟軍無條件投降,而其中第1段與第6段也明文接受《波茨坦公告》,凡此均足證抗戰勝利與光復臺灣具有密切關聯。尤其《馬關條約》是日本人脅迫清廷割讓臺灣,即聯合國憲章所反對的不平等條約,政府依據國際法原則,視之為「日本佔據臺灣」,彰顯歷史事實,於法有據。
總統強調,各界對課綱微調內容可以有不同看法,但一定要根據事實,教育部也決定爭議項目不列入大學考試。就課綱實質內容而言,若有超過一半的比例具有爭議,或許可以考慮暫緩實施,然而,事實上爭議項目並沒有這麼多,部分項目也並未背離事實,相信政府將這些爭議項目說清楚之後,將可與外界進行更有效的溝通。
針對學生詢及如何兼顧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總統舉政府推動「蘇花公路改善計畫」為例說明,臺灣東部交通建設向來較西部落後,蘇花公路途經地形又極為險峻,花蓮居民盼望政府能興建「蘇花高速公路」,以解決當地交通問題,惟鑒於蘇花高對環境的衝擊,以及恐為花蓮地區帶來過多的車潮與人潮,使此案延宕多年;至他上任後,決定以「蘇花改」取代「蘇花高」,不僅車潮相對較少,又能促進交通便利。因此,當面臨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相互衝突時,政府必須要能找到平衡點,依據《環境基本法》的宗旨「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尋找解決方案,並追求永續發展。
包括教育部次長林思伶、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柯華葳及臺灣大學政治系主任徐思勤等均出席是項活動。
中華民國104年07月08日
陳憲章漁業 在 [問車] 沒看過的敞篷法拉利- car | PTT Web 的推薦與評價
42 F 推sjerrysss: 打棒球那個陳憲章? 在臺灣打棒球能買法拉利哦? 08/21 16:17. 43 F → Kepic: 漁業...聽過做漁業的都很猛 08/21 16:21. ... <看更多>
陳憲章漁業 在 法拉利馬王億元車登台富商車主曝光 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 的推薦與評價
... 車主身分曝光,是台北法拉利車主協會理事長 陳憲章 ,不僅擁有法拉利名車,本身也是一位賽車手更是車隊隊長,身分資格都符合也讓他獲得駕駛法拉利馬王的限量資格。 ... <看更多>
陳憲章漁業 在 港英漁業集團British Hong Kong Fisheries Inc.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肥彭駕到】陳方安生接機前港督彭定康:回到香港真好. 【新增影片】前港督彭定康來港數天,並會於周六參與論壇「香港管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