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連最基本的工程安全都沒有,遑論續建?】
核四從動工以來弊端頻傳,因偷工減料、施工品質不佳、輕忽核安、經費暴增乃至官員收賄等等,有512件違規事件,加上台電逕自違規核准變更設計1500多項,施工與驗收過程問題重重,在在顯示核四工程安全、品質問題不斷,運轉安全性堪慮。
⚡台電擅自違規變更設計
核四興建期間,台電未依規定擅自變更核四廠一千多件設計、降低電廠零件的安全規格等諸多缺失,卻無視原能會要求改正及裁罰,仍執意續辦變更設計。
⚡採購零件的供應商「沒有」核安品保資格
採購流程嚴重疏失,檢驗還沒完成,施工單位就通知供應商交貨,形成已經叫貨也到貨了而不能不用的狀況,完全無視採購程序及抗輻射功能的相關安全要求。
⚡主管收賄遭彈劾
台電未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龍門計畫後續混凝土採購,竟還曲解法令,以限制性招標方式,並且只與特定廠商議價,而遭監察院彈劾。
更不用說根據原能會管制記錄,核四建廠過程被判超過17件重大違規事件,而被開出超過2290萬的罰款。另外還有近50件其他違規,被要求改善事項超過450件,共被監察院糾正六次、彈劾兩次。
對於核電廠而言,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絕對不能輕忽。然而,上述洋洋灑灑的事件,卻是核四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事。
前原能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核工專家林宗堯等核工專業者都曾公開發言表示「核四根本不可能安全運轉」。這樣的核四,還有人想要續建,就是棄台灣人民安全於不顧。
請大家在今年核四公投投下「不同意票」,拒絕續建危險核四!
#分手吧我們不核四
#重啟核四17不同意
#八年前的圖現在還適用為什麼
#因為有些人要續建危險核四
--
參考資料
監察院:針對核四安全暨核廢料處理已提出26項調查報告 善盡安全把關職責
https://pse.is/3hwhhx
限制性招標流程圖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吹哨者揭露:核一廠去年底挖破冷卻水管 陷核災風險!(04/08/2021 聯合報)
有夠誇張的..... 去年底發生的事,卻一直隱晦不宣,若沒有看不下去的吹哨者揭露,大眾將永遠被埋在鼓裡.....
"
..... 各界檢討台鐵工地管理之際,台電核一廠也傳出去年底有工人不慎挖破冷卻水管事故,陷核電廠於核災風險。吹哨者指出,核一廠雖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開始除役,但反應爐內的燃料都無法退出,等同運轉中的核電廠;若仍在高溫狀態,卻只靠最後一條冷卻水管保護,「萬一發生氫爆、核災,這是非常可怕的事」。....."
(聯合報 / 記者鄭朝陽、馮靖惠、黃有容/台北報導)各界檢討台鐵工地管理之際,台電核一廠也傳出去年底有工人不慎挖破冷卻水管事故,陷核電廠於核災風險。吹哨者指出,核一廠雖於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開始除役,但反應爐內的燃料都無法退出,等同運轉中的核電廠;若仍在高溫狀態,卻只靠最後一條冷卻水管保護,「萬一發生氫爆、核災,這是非常可怕的事」。
原子能委員會、台電、承包的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都證實這次未曝光的意外。工程是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委外的「核一廠除役土壤DCGLs評估技術服務案」,採限制性招標,去年由中興工程顧問以約三千五百萬元得標。中興工程顧問表示,DCGLs評估是要在核一廠除役後,檢查土壤、地下水是否受到輻射汙染,據此決定是否可移作公園綠地等用途。
吹哨者表示,去年十二月廿一日,施工的包商在核一廠核島區的西南角挖斷了冷卻水管線。核一廠冷卻水管原有三條,由於核一廠老舊,有一條不堪使用,冷卻水管只剩二條,這次挖斷一條,就只剩唯一一套冷卻保護系統。如果再發生挖斷意外,燃料池、反應爐少了冷卻系統,就可能發生氫爆的重大核災,後果不堪設想。
吹哨者以日本福島核災為例,指當時最壞情況是燃料池失水的核災,日本就準備撤離二百五十公里半徑的三千萬人;福島核電廠只有六爐的廢核燃料,而核一廠卻有十六爐,「萬一出事,沒人擔得起」。
中興工程顧問執行副總經理余信遠指出,當天台電和中興工程顧問的監工都在場,事前也和台電比對廠區圖資,開挖計畫也事前送台電審查同意才能執行,開挖前利用透地雷達掃描管線位置,但因管線位置較深,且人工結構物和管線不少,加上地下水,都影響雷達判讀,才誤判挖破水管。
余信遠說,管線破裂後,已由台電接手處理修護工程,雙方正為此檢討責任歸屬,目前冷卻水管已完成修復。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表示,施工前和中興工程顧問都按標準作業流程,當下雙方都在現場監工,沒有違法疑慮。不過在施工前,並不知道中興工程顧問的雷達準確性會受地下水影響,才沒料到會挖破管線,隨後在七天內找到破損處完成修補。
台電解釋,核一廠冷卻水管有兩條,挖破一組,另一組完全正常,而反應爐停機時間已久,溫度早在安全範圍。
原能會表示,原能會平時都有派「駐廠視察員」在核一廠監督,包商挖斷管線後,台電有通報視察員,立即了解台電的後續修復過程,整體而言沒有安全疑慮。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5373018
★ 延伸推薦:
【核災風險/上】又見工地管理不善? 核一廠挖破冷卻水管 核災驚險一線間
https://vip.udn.com/vip/story/121940/5372247
♡
限制性招標流程圖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ID 5問:內政部eID標案疑雲】
在昨天媒體報導以及我PO文質疑以後, 內政部 大動作以記者會、新聞稿的方式回覆,但無奈仍然是沒有針對重點回答,內政部仍然在混淆視聽。逼的我不得不繼續發文來「以正視聽」。
我先解釋一個基本觀念:什麼叫做規劃案?什麼叫做建置案?
通常政府如果有一個大型工程標案(巨額採購,通常2億以上),都會先開一個「規劃案」,把整個細節規畫清楚了,然後政府再依這個規劃案的成果做為「建置案」實施的依據。
而這種大型預算的建置案要開始進行之初,會先把標書草稿及規格上網「公開閱覽」(一般英文稱作RFI,Request For Information),公告給有興趣的廠商閱覽,看看在那個部分有意見,然後把意見回覆給主辦標案的單位,該單位會參酌意見後,思考是否採納後更改標書。這個過程結束以後,才會正式進入上網「公告招標」的階段(一般英文稱作RFP,Request For Proposal)。
#簡單說流程是:規劃案 → 規劃案成果公開閱覽(RFI) → 公開招標(RFP)
以上是一般巨額採購的大型標案流程。
內政部eID的建置預算共44億元,4月11日發包了一個規劃案(482萬)給國巨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規劃整個eID建置、換發的規格及細節。整個工期預計9月份結案,10月份期規劃成果會作為建置案的依據,再進行上述的RFI(公開閱覽)以及RFP(公開招標)的程序。
結果內政部戶政司沒有按照一般流程,卻在6月24日就偷偷地以限制性招標的方式發了一個巨額採購給「中央印製廠」:『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印製案』(108SU0603)。然後中央印製廠在08月26日出了一份『PC晶片卡及印製設備乙式』(GF3-108089)的「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公告」(RFI,預算金額33億),裡面竟然已經包括了未來新式晶片身分證的各式細部規格(晶片、卡片、印量...等)所有細部資料。
學法律的 徐國勇 部長,以下幾個問題你真的要好好釐清的:
1. #戶政司這樣的招標流程難道沒有問題嗎?你規劃案都還沒結案咧,為什麼中央印製廠就公開閱覽卡片以及晶片的規格書了?規格的制定難道不是規劃案的工作項目嗎?
再者,你規劃案的報告如果跟中央印製廠的公開閱覽規格不同怎麼辦? 就我掌握的消息,事實上就是差很大!我們辦公室跟內政部索取報告,你們戶政司就是不給!理由是專家學者要審議!審議什麼?難道要改到跟中央印製廠一樣的版本才行嗎?如果要這樣硬幹,那當初就不需要這個規劃案,白白浪費了500萬。你們從一開始就承認規格已經綁好了,這樣不是更直接一點嗎?
2. #到底是誰下令扭曲這個程序的?為什麼不能等到規劃案做完,把規劃成果以示公眾,讓外界公開檢討過後,再來進行建置案。現在卻中途殺出中央印製廠的建置案,並且直接要中央印製廠在規劃案未完成前就開始招標程序。
幕後那隻黑手是誰?你們究竟在急什麼?這部分要有人負責。
3. #為什麼中央印製廠的eID規格要綁那麼多特殊規格?
這部分我先不講明,徐部長你真的要仔細去了解,中央印製廠的許多公開閱覽的規格都是全世界只有一家能夠做的技術規格,這有綁標的嫌疑。這背後究竟牽涉什麼利益?我給你時間,讓你去查清楚。
4. 當初戶政司司長找廠商們過去訪談,一再 #承諾會把這個產業留在台灣,為什麼現在看起來會跳票?新加坡、中國、日本…等國家,沒有人會把製作國民晶片卡的程序放在海外,縱使是國外廠商承攬,也應該要求在台灣要設廠。難不成如果卡片被駭,整個國內只有代理商可以解決,這樣子對嗎?
5. eID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就爭議不斷,公民團體不斷質疑其安全性、適法性,當初在野黨立委們也認為 #法律授權不足,應該要通盤檢討,「戶籍法」、「電子簽章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都有檢討修法的必要,甚至國外都有採用專法的案例。現在又出了這些程序上的瑕疵,規格上的爭議,還有產業界認為根留台灣的要求。
徐部長真的要認真思考,是不是要這個案子是不是真的要那麼倉促執行?難道不能更審慎,更通盤,更採納外界聲音的方式處理嗎?
-----
媒體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44864
換發數位身分證案 藍委疑圖利特定外商 (公視)
#規劃案沒有結案細部規格就上網閱覽了
#規劃案是做假的嗎還是聲東擊西的工具
#前電算中心主任施明德
#eID疑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