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政策目標是山域、水域全面開放(來源法務部公告),所以目前執行上,山域開放了,國家賠償法也修正了,自然公物不負賠償責任(來源法務部),不過在水域上,釣魚上,其實還是很封閉,原因如下:
法規上:發展觀光條例36條給予地方政府限制水域的權力,同法60條給予罰款的權力。
情理上:為了避免有人死傷控告政府管理不當。
利益上:為了保障部分淡水河域船隻的觀光利益,保障海上漁民、娛樂船的利益。
所以水域跟山域的差距,應該只有利益上的差距,所以我目前解讀成因為漁民與觀光的利益衝突,政府選擇漁民與觀光船。
所以利用的法規上的優勢,持續封閉。
而最近新北市政府利用不正確的法規來限制水域浮具釣魚的活動,但是法規上並沒有這樣的法條依據。
我其實前幾年剛開始玩獨木舟的原因,就是看到日本Youtube影片,划的獨木舟,出去釣魚,然後到岸邊搭營,烤一尾自己釣的魚,但是當我開始瞭解法規之後,我就不敢再維持這一個夢想,因為才知道台灣法規上的限制。
山海永遠都在,人很渺小,永遠都會發生意外,所以才需要在教育上學習與山海共存。
登山會摔死,為何挖礦不用禁止,因為利益。
出海會溺斃,為何捕魚不用禁止,因為利益。
每種政策下,一定會有不同的受益者,透過受益者的多寡來決定政策,這是民主的一部份,不過這是目前的利益,還是長期的利益,這是大家需要思考的,荷包上的豐盈,還是精神富足與身體強健,就看大家如何取捨。
賺錢養家是必須的,運動遊憩調劑身心也是現代人必須的,就算利益歸利益,
台灣運動用品業產值:2018年470億台幣(來源 經濟部統計處,製造業的出口、內需),雖然無法查詢到台灣內需戶外產業的產值,但是可以用此想像如果台灣如歐美等國家開放,將有多大的成長空間,利益上來說,還是應該要開放。
目前 還我親水權--台灣開放水域聯盟(開水聯盟) 正在透過FB連署,透過這連署來跟政府請願,廢除發展觀光條例36、60條,也就是台灣封閉水域的主要法源,如果你支持,請在這邊點選"參加",透過統計的數量,可以提高政府的重視程度。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618852895075081?ref=newsfeed
---參考資料----
發展觀光條例
第 36 條
為維護遊客安全,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得對水域遊憩活動之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限制之,並得視水域環境及資源條件之狀況,公告禁止水域遊憩活動區域;其禁止、限制、保險及應遵守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第 60 條
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遊憩活動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具營利性質者未依主管機關所定保險金額,投保責任保險或傷害保險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01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水域遊憩活動,指在水域從事下列活動:
一、游泳、衝浪、潛水。
二、操作乘騎風浪板、滑水板、拖曳傘、水上摩托車、獨木舟、泛舟艇、香蕉船、橡皮艇、拖曳浮胎、水上腳踏車、手划船、風箏衝浪、立式划槳等各類器具之活動。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水域遊憩活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24
立法院於 108 年 12 月 3 日三讀通過之 國家賠償法修正條文
https://www.moj.gov.tw/2204/2795/2796/37844/post
新北市政府公告
https://tour.ntpc.gov.tw/zh-tw/ContentPage/List?wnd_id=37&type=26&fbclid=IwAR27lgo_kvpMflpElZJP9CyAfK-w6v4mln5afd_fsJnc7_tXUxiqn-WKpc0
新聞報導:新北不撤禁止浮具釣魚公告 交部:牴觸中央法令失效
https://udn.com/news/story/121972/5221645
經濟部統計處:
https://www.moea.gov.tw/mns/dos/bulletin/Bulletin.aspx?kind=9&html=1&menu_id=18808&bull_id=6233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1萬的網紅Xiaofei小飛,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關於這個台灣美麗的島嶼,我最喜歡的一件事是海岸和山谷中令人驚嘆的風景。 但10年後,回首台灣的所有地方。 我意識到我曾經去過的許多地方不再能進入, 它們已經關閉了。 感覺台灣一年比一年小。 禁令何時停止? 我聽說下一個你將被禁止進入的地方是粉鳥林。觀光發展條例 第 36 條和第 60 條必須被修改...
開水聯盟 在 BikepackingTaiwan 陪你玩台灣 - 體驗單車露營的美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是228連假的最後一天,我參加了水域解嚴的活動,挑戰一日雙瀑。(嶺腳瀑布到十分瀑布)
在台灣,有很多溪流及海邊都是禁止下水的,而且沒有任何理由跟原因,甚至是跟水域一點關係都沒有的意外。我們身在一個海島國家,卻不能自由自在的下海玩水、溪邊露營,真的是很奇怪!
雖然普遍民眾的游泳能力不好、水域觀念又差、又沒有自救及救援能力,但政府應該明訂申請的條件、有條件的開放,並透過教育去幫助大家學習相關觀念與能力,而不是無條件的禁止。這樣僅能治標、無法治本,還會貽笑國際。
如果大家有興趣,歡迎加入瞭解,讓我們成為真正的海洋國家子民。
📌【高喊水域解嚴!獨木舟玩家闖禁止下水的嶺腳瀑布】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5284986
📌【海洋國家. 驗真社 ( 開水聯盟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21491604625323
開水聯盟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東管處與主管機關不了解的是,SUP立槳與衝浪其實是同樣性質的水上運動,立槳所使用的浮具亦是從衝浪演變而來,兩種是可以在同一海域、不同海象條件時會進行的水上活動(衝浪需要較大的浪、立槳則適合較平靜的海面),主管機關硬要以正面表列(允許進行的水上活動形式)來分別管理、將未表列的活動視為違法進行裁罰,實在顯得外行又可笑。
相較於先前農地傾倒廢爐渣污染農田無良業者受裁罰 6 千元的行政罰,因完全未對環境造成破壞的水上遊憩行為動輒遭以一萬元起跳開罰的行政罰,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補充說明}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只開罰6000元一事,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民國104年法令沒有裁罰準則,所以一般都是從最低額度6000元開罰,但當時除了處罰外,也同時撤銷該公司的再利用許可,並非只有罰款而已。而去年5月環保署公告裁罰準則後,今年新發現的埋爐碴的地點就依準則開罰7萬2千元。<<<
https://news.ltn.com.tw/amp/news/life/breakingnews/3291185
#水域解嚴 #向海致敬 還我親水權--台灣開放水域聯盟(開水聯盟)
開水聯盟 在 Xiaofei小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關於這個台灣美麗的島嶼,我最喜歡的一件事是海岸和山谷中令人驚嘆的風景。 但10年後,回首台灣的所有地方。 我意識到我曾經去過的許多地方不再能進入, 它們已經關閉了。 感覺台灣一年比一年小。
禁令何時停止? 我聽說下一個你將被禁止進入的地方是粉鳥林。觀光發展條例 第 36 條和第 60 條必須被修改。 在此處簽署請願書:https://bit.ly/2XJTcOy
海洋國家. 驗真社 ( 開水聯盟 )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21491604625323
募資平臺:https://www.patreon.com/xiaofei
00:00 10 Years in Taiwan
01:05 禁止地方
01:31 萬年峽谷
03:45 神秘海灘
06:08 嶺腳瀑布
10:31 哪裏有危險?
Thank you for footage:
冬山河 https://youtu.be/BgGin9azmT0
梅花湖&龍潭湖 https://youtu.be/kEzheSU01mg
南勢溪 https://youtu.be/YytJ6k0IjBY
頭汴坑溪 https://youtu.be/8avTPcEdHYg
頭汴坑溪 https://youtu.be/8avTPcEdHYg
烏日區烏溪 https://youtu.be/bUXeqxfKGmQ
貓羅溪 https://youtu.be/B735Ly20a0k
卓蘭大峽谷 https://youtu.be/Yte4U5wPcOE
明德水庫 https://youtu.be/u6lE0F910_0
玉門關 https://youtu.be/Ye1zlXVFVTk
東埔蚋溪 https://youtu.be/VXGYmJpgbI0
富貴角岬角 https://youtu.be/xBL9nNYQA9w
石門水庫 https://youtu.be/0WJbPZI9m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