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什麼是融合教育? 是指將身心障礙幼兒和普通幼兒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 公立幼兒園有優先入學方案,今年復國幼兒園的家長發現一班小班招滿30名,其中有5名身障生要進入小班就讀,一般生與身障生的家長都相當緊張。 🌸吳鳳幼兒園1班小班,身障生兩位。 🌸復國幼兒園1班小班,身障生五位。 🌸幸福幼...
鑑定安置是什麼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確認婚姻無效的訴訟,保住失智老翁的40,000,000元?
有一位80多歲的失智老翁遊民,身家有4000多萬元,被政府安置而且申請輔助宣告,之後,發現老翁與安置的工作人員辦理結婚登記,最後政府提起確認婚無效訴訟,法院判決結婚無效(可上訴)。 
真的不知道為什麼擁有4000多萬元財產的人,會成為遊民?還有其他家人嗎?為什麼沒有人照顧?
單身的人有決定結婚的自由,結婚後配偶可以繼承另一半的遺產。
相愛與婚姻都是「個人」的事:失智的人真的要結婚?真的要跟失智的人結婚?
法院通常判斷婚姻是否有效:
1.有沒有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2.醫院的診斷證明,或鑑定報告,是否能證明結婚當時是無意識或無法理解。
3.辦理結婚前雙方的互動狀態,是否確有結婚的可能性?
4.結婚後,真的有夫妻般的互動,生活還是跟平常沒有二樣。
5.有無造假的動機?
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自由,但是也希望錢不是結婚的目的。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失智
#監護宣告
#輔助宣告
P S不是我的車
鑑定安置是什麼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觸境練習羅騰園日記
『吾家有女初長成』寫於110年6月18日今天是我寫日記的第561天
夢想藍圖歌詞
道明中學105級畢業歌
我忍住不再哭
離別並不是結束
只是彼此走向不同岔路
我們還會扶持幫助…
小如拿著畢業證書
跟著她的男朋友
回羅騰園捐100元..
時間倒轉
14年前..
她跟媽媽,阿嬤,三個人
從桃園流浪到東港
然後再透過親戚的關係
三個人就安置在羅騰園..
那時候羅騰園
在長治鄉
一個農莊的夢幻島
好心的朋友
提供地讓我們
在那邊蓋了羅騰園
專收容家裡困境
又有身心障礙的
老人與小孩..
那時小如來的時候
才五歲半
由於她長期流浪街頭
沒有飯吃
所以必須察言觀色..
我的好心朋友
見到這個小孩
說這個小孩很聰明
要好好的栽培她
因為小小的年紀
就會看大人的臉色..
小如5歲半開始
羅騰園就給她學鋼琴
還有中提琴
小如小時候
有注意力缺損的狀況
因為她注意力不集中
而且有好動行為..
可能祖孫三個人
常期沒有固定有飯吃
所以養成3隻手的習慣
鋼琴老師把她帶到家裡去學鋼琴
甚至讓她住在家中
但是小如却偷拿
老師女兒的東西
造成家人對她
非常的不舒服…
我請工作人員
專督導她練鋼琴
但是她老是坐不住..
國小5年級的時候
帶她去精神科看診
醫生問她說圖書館
是做什麼用途?
她說是查字典
醫生再問她說
電燈是什麼用途
她搖搖頭不知道..
因為她曾經
有到圖書館借字典
小時候因為她常流浪街頭
家裡沒有大人教
她一般的生活常識
醫生判定小如的智力
大約是中等程度…
工作人員很辛苦
每天盯著小如練鋼琴
但是她有小聰明
工作人員稍不留意
她就作怪了
甚至藉口拉肚子
在廁所裡面蹲很久
但是工作人員
也不是省油的燈
叫她要把練鋼琴的時間
要補回來..
如果她有認真再練鋼琴
工作人員就會給她
好幾個蘋果集點
然後送她小禮物…
她不是很愛唸書
但是有督促她
她就像河豚一樣
會膨脹會飽滿
但是如果沒有督促
她就像升降機一樣滑到底…
小六的時候
她跑來跟我說
她不想唸國中
國小畢業之後
她就要去工作
要離開羅騰園…
我拒絕
我說至少
妳要讀到國中
三年級畢業…
我怕她會偷跑
雇請一個工作人員
專帶她上下學..
鋼琴老師督導教小如
學鋼琴有9年之久
功學社鑑定7級
差了1級
6級就可以
當鋼琴老師…
小如告訴她的密友
說她最不喜歡我
因為她最討厭學鋼琴
但是我卻逼她
還有請家教老師
逼她學英文.數學
直到高二她終於
放棄了學業辦休學…
她要離開羅騰園
外出打工
我尊重她的意思
我提醒她
要懂得保護自己
不要懷孕
如果有任何的事情
回來羅騰園尋求協助
但還是盡量
讓你學習獨立…
嗣後她回來說
她要唸高職夜間部
沒有學費
羅騰園幫她
支付夜間部的學費
今天她拿著
畢業證書回來了
告訴我們
她要繼續唸大學…
其實當一個母親
都是很不容易
對子女都有期待的
發覺每一個人
都有自己獨特性
只要她是快樂的
這才是成功之道…
盧梭曾經說過一句話
一個女人可以不當妻子
但是一定要當母親
那是上帝賦予女人的天賦
她可以從
當母親的角色當中
獲得很大的滿足
也是一個
甜蜜承重的負擔…
總結心得:
78天沒有做到,今日做到是我寫第561篇日記喔!
恭錄聖經:哥 林 多 前 書 13:3
我 若 將 所 有 的 賙 濟 窮 人 、 又 捨 己 身 叫 人 焚 燒 、 卻 沒 有 愛 、 仍 然 與 我 無 益 。
蔣月惠寫於110年6月18日星期五10點05分
地點:屏東市和生路羅騰園中途之家。
語意:期望殘障青年都能在『羅騰園』的協助下認識自己的價值”重新得力、重新出發”
自民國66年蔣月惠在西德女教士差會創辦「盲女習藝所」。民國七十六年八月一日,後改由挪威基督教協力會,附設「羅騰園肢體殘障護理之家」當義工。
因以上有感於外國傳教士,對本國身心障礙者無私的奉獻,輔導鼓勵身心障礙者走出家門是件難上加難的事,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事工要放棄解散,當時義工蔣月惠深感可惜。於82年發起組織法人社團繼續外國傳教士的工作。
於93年間弱智生、多重障礙等流浪殘障孤兒遊蕩街頭需24小時照護,蔣月惠辭去工作串聯資源義務協助尋求需要幫助的身心障礙者至94年借住長治繁華村;94年至99年借租長治夢幻島;100年現租屏東市大洲里。
由於民國97年間因理監事理念不合,遲遲未召開理監事會議又遭逢檢舉:民國99年3月協會被勒令解散。民國100年11月被指控未經立案私自收容流蕩殘障孤兒25名,帶院生上街頭義賣,違反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處罰鍰新台幣6萬元整及公告姓名。
羅騰園立案條件有困難照私立身心障礙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辦理七人以下不需向政府立案與報備,羅騰園將留下三名小孩與媽媽共六名,民國101年2月院生勒令解散有13位被政府專案處理安置機構。
立案有基本的條件:要符合設施設備的規格,員額配置需社工證照擔任,數百萬元的立案基金是羅騰園目前不可承受之重,現任沒有社工證照的工作人員,似必因立案要件而被勒令解職,經濟景氣的蕭條,工作機會地難求,工作人員一家數口僅靠羅騰園微薄薪資溫飽,更何況真立案之後,羅騰園三名小孩因不是身障者而被安置在育幼院,介時媽媽與小孩被強迫要分離。
於100年12月19日,屏府社政字第1000332532號函同意辦理:申請籌組「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一案。繼續協助社會弱勢邊緣人,續辦免費社區24種才藝訓練課程,鼓勵白天躲在家裡天天望著天花板想不開的身障者,走出自我、走出戶外面對人群並輔導挽救想輕生的憂鬱患者。
※101年7月19日屏府社政字第10122249700號正式立案
※免費辦日間生活自理自立才藝訓練服務預計招收名額50名,歡迎有需求的身障者一起共舞,所有經費羅騰園自籌。
※本園需二手電腦與二手物品、二手鋼琴、二手車、二手小提琴,二手吉他與二胡歡迎贈予,謝謝您!
親愛的朋友:
月惠承諾立委當選後 ,30元補助款,保證金20萬元 ,薪水七成全數捐給羅騰園。107年參選縣議員選舉得票數「10,806」 得票數一票補助30元和選舉保證金共得444,180元暨104年1月起,每月實領薪水60,000元,全數捐給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務協會(94年選縣議員12萬保證金沒收,98年得2156票12萬元保證金退回捐羅騰園,99年選市代保證金4萬元,得1458票,一票補助30元,總共83,740元,103年選縣議員得4792票連保證金12萬共263,760元捐羅騰園)
一個月開銷近40萬元,沒有公部門補助,沒有財團企業主的贊助,全靠有心人士奉獻物品,自製手工皂、3D立體藝術品街頭販賣與獻藝小提琴獨奏,讓愛心人士,由一元至千元,隨喜購物、自由捐款,養活羅騰園全部的開銷,您的一分錢.一分力,可讓邊緣人生命不滅。
劃撥帳號:41683532
銀 行別:土地銀行屏東分行帳號:036-001-096618
戶○○名:屏東縣基督教羅騰園肢體殘障服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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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融合教育?
是指將身心障礙幼兒和普通幼兒放在同一間教室一起學習的方式👦👧
公立幼兒園有優先入學方案,今年復國幼兒園的家長發現一班小班招滿30名,其中有5名身障生要進入小班就讀,一般生與身障生的家長都相當緊張。
🌸吳鳳幼兒園1班小班,身障生兩位。
🌸復國幼兒園1班小班,身障生五位。
🌸幸福幼兒園3班小班,身障生一位。
▶▶教育處在鑑輔會鑑定後的安置作業有沒有疏失?◀◀
對於兩邊的學生是雙受其害,教育處有義務分配得宜,不然雙方權益都會被剝削……
針對這部分,教務處要明確訂定詳細的辦法來避免事情再次發生。
後續需要協助家長的也請教育處必須全力以赴協助。
#融合教育 #公立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