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悲傷還悲傷的故事,卻比希望還充滿希望,因為「愛」》
「就算他忘記我,我也要讓他再重新愛上我,就算是每天都重愛一次也沒關係!」
「台南奇美醫院外科醫師蔡伯羌10年前疑因過勞而心肌梗塞,雖然經搶救後撿回一命,但卻因此傷及腦部,不但記憶幾乎全失,智力也衰退到如5歲孩童;妻子李其芳1日晚間突然發文,表示蔡醫師中午獨自騎著腳踏車外出,就此不見蹤影。在警方協尋了7個小時後,才終於在德安百貨內誠品書局的童書區找到蔡醫師;李其芳除了哽咽向警方及網友道謝外,還溫言安撫丈夫,「你要乖喔……,不要再亂跑了!」
「外科醫病倒「靈魂僅5歲」!失蹤7hrs徘徊童書區 妻淚:你要乖…」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202/13725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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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我在醫療糾紛排解會上,
帶學員模擬當做醫療高層面對醫糾個案如何攻防戰殺價賠償金額,
當所有人員心思都變成喊價心態,
突然得知在蔡醫師進場站立在我背後的觀眾席聆聽當下,
我震撼到說不出話來....
#原來換位子換腦袋一線間
那次我才知道,
所有「好人」只要很糟糕的一天、
從自己的利益出發思考、
旁邊的推波助瀾
一樣都會變成「壞人」
#都一樣
但在醫療勞動的爭取上,
只有對立面、沒有真正的好壞面
#唯一真正的不一樣是什麼?
唯一真正永久的,
是親眼看到真正已經造成傷害的傷者站在面前
蔡伯羌醫師很不幸、也很幸運,
他受傷了、但還活著
跟他太太聊過後,知道蔡伯羌醫師後來被自家人放棄(已經不能賺錢了啊)、娘家要幫忙跟醫院對簿公堂、甚至是太太翻出備份的班表才能證實醫院排班過勞...太悲傷了...
但他太太說
「就算他忘記我,我也要讓他再重新愛上我,就算是每天都重愛一次也沒關係!」
蔡伯羌醫師的故事真的教我很多
他是整則肉身刻畫了著勞動權人人平等的悲傷故事
也是 醫勞盟 最初到最後唯一的初衷
在跟很多夥伴理念同或不同、但依舊相同方向的前進中
感謝著能有機會學習
醫療糾紛最高賠償金額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5年了,終於,修法改革成功了!
網友:
回顧5年前報導,「醫改會」的研究,正好打臉仇醫團體!慌腔走板的記者會操弄媒體否認醫護救命被「濫訴」的壓力...
「見證一個墮落仇醫破壞醫病和諧,操縱媒體的募款團體,公信力一再淪喪,讓搶救醫療崩壞「消」去了「機會」...」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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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醫療糾紛愈形嚴重 「醫師在法院上班,律師到醫院上班」】
全台醫療糾紛案件,已到十分嚴重地步。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事鑑定小組統計,國內醫療糾紛鑑定件數,從1995年的197件,增至2010年的485件,增加1.46倍(頁188表),甚至2009年更高達546件。換言之,全台每天至少一名醫師被告。
「如果加上私下和解,實際發生的醫糾件數,遠遠大於鑑定件數,」【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發展組研究員張雅婷分析。「醫師在法院上班,而律師在醫院上班,」一位前台大醫院主治醫師無奈地說,在醫學中心都要處理許多急症、重症、難症病人。愈辛苦的科別,被告風險也愈高。
例如,「四大皆空」的科別,醫糾比重正好名列前四。累計1987年至2010年,外科占所有被告比率達34.22%,第一高,其次為內科27.80%、婦產科14.94%、小兒科8.29%。「錢少、事多、離『監(獄)』近,」已是多數醫師心聲,尤其外科、內科、婦科、兒科四大科,被告最多,離「監」也最近。
「以刑逼民」的訴訟現狀,更讓醫師苦不堪言。 衛生署統計,醫糾鑑定案件約有八成是刑事案,使得醫師不只可能賠錢,更有可能被關進監獄。
台大無膽法官控訴案新聞見報後,醫界反彈聲音強烈。「這樣也被告,難怪台灣醫療繼續失血崩壞中,」醫勞盟法律顧問、醫師蔡秀男撰文分析,膽囊內壁有突出物,不論其成分為何,皆稱為膽囊息肉,醫療鑑定也證實診斷無瑕疵。醫勞盟因此在臉書發起「抗議李英豪法官以刑逼民900萬案」活動。
外科最常被告,其次為內、婦產、兒科
(醫改會董事)
台灣醫師被起訴後,一審定罪率24.5%。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碩士生劉邦揚,在副教授楊秀儀指導下,完成的「台灣地方法院刑事醫療糾紛判決之實證研究」,從2000年元旦至2008年6月底,全台共有312位醫師被告刑事案件,80名被判有罪,定罪率25.6%,其中外科比率26%最高、內科21%其次、婦產科16%第三;這份研究繼續追蹤至2010年6月底,一審定罪率仍有24.5%。
許多醫界人士因此主張,應該將刑法上規定,業務「過失」致死,或致重傷害,修正為業務「重大過失」。
「四大皆空」主因:醫療疏失以刑事論處、天價賠償金
今年4、5月,醫勞盟針曾針對全台360位醫師,詢問造成國內五大皆空的原因為何?結果顯示,醫療疏失以刑事論處,與法院判決天價金額賠償金,共263 票,占比86%,是最主要原因。「士可殺,不可辱,」醫勞盟成員,小兒科醫師林秉鴻悲憤地說:「當我們盡心盡力為醫療付出,病患家屬卻指責我們殺人;我們可以道歉,但我們沒有殺人。」醫療糾紛案件頻仍,「最大的問題其實出在病患、醫師認知明顯差距,產生誤解,」鑽研醫療法多年,消基會義務律師觀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0711/71917.htm
醫療糾紛最高賠償金額 在 木容世家——李紹榕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實施全民健保的台灣政府
一直在保護醫師議題上裝聾作啞
假裝要推一些措施
卻往往只是打假球
遲早這個社會是要付出代價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575700182496526&id=100001696777038
醫師收入高,為什麼還要特別保護醫師?這是為了人民的健康,告垮醫師對你沒有好處
北歐五國人民如果想用刑法告醫師,難度非常高。纏訟多年後民事就算告贏,賠償金額以他們年收入來說算低。所以北歐五國發展出「補償」制度,讓符合某些條件的病人,不需要告醫師也能得到政府出資的補償金。
加拿大則是有醫師主導的非營利組織,負責請律師打醫療訴訟,萬一官司輸掉,會幫忙出九成的賠償金。維持這個非營利組織運作的所有費用,加拿大政府出了超過80%,醫師只需負擔不到20%。
在實施公醫與全民健保的先進國家,有許多對醫師都有特別保護。有些國家要以刑法起訴醫師的條件很嚴格,有些則是會由政府協助建立健全的「醫責險」制度,讓急重症醫師不需要付出高昂的保險費,就能在醫療訴訟敗訴或和解時分攤大多數賠償金額。
在公醫與全民健保制度底下,為什麼我們要保護醫師,特別是急重症醫師?這是因為,公醫與全民健保改變醫療的付費方式,改變醫病關係。如果我們不特別保護急重症與高風險科醫師,就會造成這些醫師出走,惡化「醫療崩潰」,長久下來,反而是損害人民健康。
我們可以用醫療經濟學裡常用的「願付」(willing-to-pay)來說明。假如沒有公醫、健保,你願意為醫療付多少錢?看個感冒,可能是兩、三百,或有人會到藥局用一天五十元包藥。如果是一天好眠?現在安眠藥一顆自費價三十元,代表民眾的「願付」金額,若再高不如喝米酒。但如果是生命垂危或會重殘的重大傷病?超級富豪可能「願付」一千萬,因為他知道一千萬可讓多數名醫心動。一般老百姓呢?你可能會願意付出手邊所有現金、加上可變賣財產的一半,來挽救自己性命。
在沒有公醫、健保時,「救命」的醫師可以開出讓一般家庭必須借貸動手術的價碼,但病人與家屬還是「願付」,因為生命只有一次,死了無法重來。所以在古早時代,一般家庭都必須留一筆看醫生急用的錢,也得有心理準備,如果家裡有人出車禍重傷要開刀,可能就要賣田賣房子了。
公醫或全民健保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決這些問題,讓一般收入的家庭,只需要繳一些些保費,就不用擔心這些經濟危機。在這同時,公醫與全民健保也限制了急重症醫師的收費以及薪水,跟民眾的「願付」脫勾。
但,重大傷病不再拖垮家庭經濟之後,人民對「醫療傷害」認知的賠償金額,並沒有跟著減少。在此我們可挪用醫療經濟學裡常用的「願受」(willing-to-accept):發生醫療糾紛時,病人與家屬願意接受和解的賠償金額,並沒有因為健保與公醫大幅降低病家負擔而減少,也沒有因為急重症醫師收入降低,就自願接受低廉的賠償金。
「願付」與「願受」原本是相對應的,呼應相同的心理價值。健保與公醫大幅降低民眾經濟負擔後,病人與家屬「願受」的賠償金額反倒隨著時代演進而增加。這時,如果政府沒有介入,對醫師提供一些保護措施,就會讓高風險科醫師覺得家庭經濟安全與風險不對等、待不下去,讓新生代醫師不願意走高風險科。
臺灣政府推動全民健保,讓民眾以低費率與輕稅,就能免除急重症帶來的家庭經濟危機。但在這同時,卻沒有讓急重症醫師只需付出低廉的醫責險保費,就能免除醫療爭議事件可能帶來的家庭經濟危機。可確定的是,如果我們不再積極引入保護醫師的政策,「醫療崩潰」還會繼續,許多歷經長期努力訓練出來的急重症醫師,還是會時時想著什麼時候離開這容易被告、不知會不會被判高額賠償的醫療環境。
誰遭殃?有醫師說,開車去墾丁玩時,路上要小心一點,一旦出事,方圓幾十公里內,找不到開大刀的醫師。一個會逼使大量急重症醫師脫離第一線的社會,總有人要付出代價。有時找不到醫師,有時只能找到過勞的醫師。拒絕保護醫師,你可以找出千百種理由。但最後受到傷害的,不是中年轉業的醫師,只會是缺乏社會資源、或住在醫療匱乏地區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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