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最後一天
以前有公司因為帳上不賺錢,所以發明了稅息折舊攤銷前利潤(EBITDA)這個新名詞,宣稱應該用EBITDA來衡量公司獲利狀況比較合適,巴菲特和蒙格痛恨這個公式。後來,網路興起之後,很多新經濟連EBITDA都是負的,於是宣稱應該用營收來衡量,也就是所謂的市銷率(Price-to-Sales Ratio)。
再後來,許多公司連用市銷率衡量都貴的驚人,於是又有人提出應該用客戶終身價值(Customer lifetime value)來衡量。這麼一來,即使一家年營收只有10億20億的公司,市值都有可能輕鬆突破千億美金。
本燈其實不排斥這些新的估值方式,確實大部分新經濟公司不再適用傳統評價方法。只是使用市銷率甚至客戶終身價值來估值,必須要非常謹慎,一不小心很容易把垃圾估成黃金。
然而過去10年以上的大牛市,出現一堆過去不賺錢,現在不賺錢,預計未來幾年也不會賺錢的公司,股價卻年復一年狂飆猛漲。在這種情況下,堅守原則的投資人確實會錯失這些賺錢的機會,而且是連續10年都在錯失。那麼,到底我們應不應該改變原則呢?
本燈的看法是,不應該。但是我們應該去理解這些新經濟的商業模式,以及背後的邏輯。其實這些新經濟是很有趣的,裡面確實很多黃金,或者未來的閃亮新星。當你理解某家新經濟公司之後,你就會比較有信心使用新的估值方法去衡量他,然後同樣可以要求安全邊際。
所以本燈認為,用20倍的市銷比買進聽起來很驚人,但仍然可能具備安全邊際。然而用50倍市銷比買入,那大概意味未來的發展不能出任何一點意外,這顯然沒有安全邊際。同樣的,用客戶終身價值來衡量一家公司的價值,也可能具備安全邊際,然而如果你沒有經過深入研究就輕易帶入公式,那絕對會比投資傳統企業要危險1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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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補給讚】損益平衡點(BEP)在企業經營管理上的意義
🚩損益平衡點(Breakeven point,簡稱BEP)是指在一定的價格下,需要多少銷售量,或要多少營收才能不賺不賠;當公司的淨利剛好等於零時,就稱作達到損益平衡,此時公司的收入等於總成本(包括費用、支出),低於BEP表示公司賠錢,超過損益平衡點。
🚩BEP銷售量的公式為「固定成本/單位邊際貢獻,單位邊際貢獻=單位售價-單位變動成本」,或「固定成本/1-變動成本率(變動成本/營收)」。固定成本與銷售量(產量)無關;變動成本,隨著銷售量增加而增加。
🚩故在企業經營管理上,損益兩平愈低愈好。如何降低BEP的量,一從降低分子(固定成本),一從提高分母(提高售價與降低變動成本),雙管齊下。😅由於調高售價,掌控在客戶端,執行不易;降低成本掌握在自己手上,可立即進行,然而固定成本皆已固定,降低空間有限,最後,只有從降低金額大的變動成本(材料、電費等)著手🤔。
🚩另外,當產品單價降低,而固定費用及變動費用不變時,則應從提高產能、增加銷售量,使固定費用分攤到每一產品的金額降低,即使變動費用不變,也能降低每一單位之總成本,而增加利潤。
圖片來源:企業財庫網 https://www.caishen.com.tw
邊際利潤公式 在 區諾軒 Au Nok-hi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商界強積金對冲建議 是全民退保B貨】
這篇文章不易寫,政策本身好複雜,拖了個幾月,構思期間甚至試圖推出勞福局秘而不宣的公式出來改,最後還是與主要論點無關拿走了。在此我想向垂詢過的各方好友一一致謝,還有些討論過的論點沒出,日後看還有沒有機會。
這篇算是寫報紙文復出之作。我自己在立法會的定位,是拿些民主陣營較少人關注的議題做,期盼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上,能夠多點代表我們的聲音。
明報連結:https://news.mingpao.com/…/ar…/20180726/s00012/15325425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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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積金供款的結不易解。最近因為強積金管理局經過檢討,建議調高僱主供款入息上限、下限,僱主代表一來藉此反建議聯同取消強積金對冲才一併檢討;再者,較早前勞顧會傳出消息指勞資雙方已取得「共識」取消對冲,資方代表開出的條件是由以往要求政府「永久包底」,改為「長期承擔」,換言之是要求取消對冲後的開支,僱主和政府各自承擔一半。
強積金15年間冲走打工仔318億元,能夠達成共識取消對冲,自是難能可貴。眾所周知,難度在於又要確保打工仔重奪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和遣散費,又要避免對中小企造成太大負擔。特別是5人以下的微企,其僱主與打工仔無異,同樣是透過極長工時掙取微薄利潤。如果他們聘請的長年打江山的家臣辭職,所帶來的開銷,公司未必容易承擔。不過在權衡公共政策時,同時亦要考量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筆者隱隱擔心的是,政府隨時為了達成最終共識向商界讓步,卻又進退失據,叫價還價先於政策合理性。
或許政府的建議太複雜,至今鮮見政策討論。其實一言以蔽之,方案就是用12年一邊讓老闆替僱員儲錢,一邊由政府資助不足數額。愈多員工、愈多時間供款,愈多公司能自理支付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方案有一點值得稱許的,是政府在12年過渡期透過邊際遞減政府資助,消解取消對冲帶來的裁員誘因問題。遞減率做到過渡期任何時間不會出現裁員特別「着數」,是數學對應公共政策的理性選擇問題的亮麗。
但到計算資助額的時候,算法便相當複雜(註)。計算兩層資助額好像製造了一個「黑盒」,日後僱主計算實務上既易生誤會,亦不容易說明公式真的能夠針對小企業援助。缺乏理念的計算方法,是難以推理,公眾亦難鑑別機制合理與否。
▍不是注資問題 而是分配問題
理論上,公帑本身應該在市場失效、政策達不到目的才注資援助,以圖匡正。我們要問的問題是:如果小企微企才是最難儲錢、最有風險付不起遣散費長服金的一群,兩層資助法是否已經「最優」地分配公帑到所需目標?附表是來自勞福局的數字,預計取消對冲後僱主所儲結餘能否全數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1至9人的微企無論10年還是20年,只有約半企業可自食其力;不過10人或以上企業則有約90%可承擔。
按照政府說法,第一層資助都不夠,企業才能申領第二層資助。那是否代表增大第二層資助比例,才能夠更加讓小企微企受惠?若大企業基於員工較多、供款條件較佳,究竟還多大需要政府資助?
我相信政府在祭出公式之餘,先闡明這些問題,會較有基礎達成社會共識。勞顧會絕對代表不了社會整體勞資利益,擺出多點理由的話,商界亦不至於乾脆不理計算方法,索性開價政府以後資助一半開銷了事。假使政府真的跪低採納永久注資,那便變相成為類近退休保障的怪胎了。稅款來自納稅人,結果經由老闆以支付長服金、遣散費之名,還給全港380萬打工仔,當然解決僱主難以承擔的問題;但強積金對冲畢竟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爛帳,拿納稅人的錢永久支付,不見得合乎財政公義。
▍永久補貼僱主 不見得是可行方案
周永新教授早前於本版笑言政府長者福利政策如「全民退保A貨」,依筆者看,刻下商界的永久注資倡議,假使政府採納,又成為「退保B貨」了。謂之「B貨」,次也。全民退保至少重視政府、僱主、員工三方融資;要政府永久肩負僱主本身要支付的員工離職帳,很難說得通。
180萬名納稅人要永久補貼28萬名僱主,不見得是可行方案。多年來,小企微企在傳統勞顧會式的角力上永遠被大老闆騎劫、代表,結果成為最失語的一方。取消對冲議題上,勞方也該明白解決小企微企的財政負擔,才是取消對冲變得可行的關鍵。資助多寡,政府尚有商討餘裕,但資助最終不能最有效幫助最需要的小企微企,小老闆便被「搵笨」了。
註:第二層資助計算方法是:應付遣散費/長服金-第一層資助-專項儲蓄戶口的累積結餘×當年資助率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香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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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際利潤公式 在 邊際利潤範例 的推薦與評價
本段影片的重點在於「舉出 邊際利潤 的例子」,讓同學們能更瞭解 邊際利潤 的計算方式與意義。如果想要有系統地觀看教學視頻,請看單維彰教授之ShannMath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