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得青山在】
朋友的公司因為敵不過疫情,連第二期保就業也沒有申請便結束了業務,和業主協議提早完結租約,並遣散所有員工。除了多年的心血毀於一旦,也花了大半生的積蓄,現在人到中年,找工作不容易,而且做慣老闆,很難再打工。如果提早退休又有點拮据,而且有氣有力,根本不想退休,現在的處境有點徬徨。
我說他已經做得很好,至少他願意止蝕,沒有感情用事。有些人不肯認輸,或對公司有感情,又或不想員工失去工作,不斷借貸或拖供應商數來維持營運,結果令自己債台高築,仍救不到公司。最後供應商收不到錢,連員工的遣散費也付不起,對其他人的影響更壞。我認為他至少做了一個盡責的商人和僱主。
他本來想跟我談合作,但我勸他還是等疫情過後,才東山再起。如果沒有疫情,他的公司仍可以好好地生存,所以疫後要重新開始應該仍很有能力。但現在不知疫情還要持續多久,即使有疫苗成功研發,要大量生產和普及接種還需要很長時間,要經濟全面恢復,未來一年應該仍不可以。我建議他還是當放一個長假,仔細構想未來的路向,好過貿貿然開展一個新事業,有機會連最後一注本錢也耗盡。
我自己做生意很保守,從沒有想過賺大錢,只以不死亡為目標,不要讓自己泥足深陷。我從不為子公司定盈利目標,但卻會為他們定虧損上限。一般來說,我只會加一次錢,如果仍無法浮上水面的話,便只好結業,但我不會拖欠任何人,也不會讓家人的生活受到影響。
2020年11月19日 《am730》 《自強不息》https://bit.ly/3lZrAfv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李根興 Edwin商舖創業及投資分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第1633成交(堅): 今日消息: 西營盤皇后大道西147號地舖,市建局剛剛收購了約4000萬(我估計無咁高,應約3600萬)。原業主好嘢,2012年2月以1800萬買入。舖市值約2300-2500萬。 建築850呎,門闊13呎,舖闊約15呎,深50呎,租客進興膠袋廠,租6萬,回報1.8%。業權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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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良心僱主的門檻】
施政報告落實多項對勞工階層的好消息。關於取消強積金對沖最終有了定案,新方案既照顧中小微企的負擔能力,將政府的承擔額大幅提升至293億,也回應了勞工界對於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比率的關注,回復至僱員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相信在立法會通過的機會很高。
另外,政府除了爭取立法會支持,盡快落實將法定侍產假由3天增至5天外,也建議產假由10星期增加至14星期,並為僱主作出上限為36,822元的四星期薪酬補貼。
我仍然維持我上一篇文章的論點,政府作為香港最大的僱主,只要政府帶頭,已經能為勞工市場定下標準,未必需要立法才能發揮影響力。由於政府已經立刻實施14周產假,相信很快部分私人企業便會仿效。
事實上,部分私人企業為了表示對員工的關懷,往往願意付出高於法例要求的最低標準,雖然法例要求產假薪酬為正常薪酬的8成,但我以往任職的企業,或現在經營的公司,都是為放產假的員工付全薪的。即使現在法例容許以強積金對沖遣散費,我也從沒想過如果萬一要遣散員工的話,會用強積金對沖。反而將來法例通過後,還可以要求政府買單。
新法例對我們的影響微不足道,只是將來要做良心僱主,比法例要求好一點點的話,門檻可要提高了一些。對於中小微企,經營成本可能會有所提高,雖然政府會作出補貼,但僱員不是機器,不是以同等金額換一個人,便可以發揮同樣的效果。
2018年10月11日 《am730》 《自強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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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強積金對冲建議 是全民退保B貨】
這篇文章不易寫,政策本身好複雜,拖了個幾月,構思期間甚至試圖推出勞福局秘而不宣的公式出來改,最後還是與主要論點無關拿走了。在此我想向垂詢過的各方好友一一致謝,還有些討論過的論點沒出,日後看還有沒有機會。
這篇算是寫報紙文復出之作。我自己在立法會的定位,是拿些民主陣營較少人關注的議題做,期盼在取消強積金對沖的問題上,能夠多點代表我們的聲音。
明報連結:https://news.mingpao.com/…/ar…/20180726/s00012/15325425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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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積金供款的結不易解。最近因為強積金管理局經過檢討,建議調高僱主供款入息上限、下限,僱主代表一來藉此反建議聯同取消強積金對冲才一併檢討;再者,較早前勞顧會傳出消息指勞資雙方已取得「共識」取消對冲,資方代表開出的條件是由以往要求政府「永久包底」,改為「長期承擔」,換言之是要求取消對冲後的開支,僱主和政府各自承擔一半。
強積金15年間冲走打工仔318億元,能夠達成共識取消對冲,自是難能可貴。眾所周知,難度在於又要確保打工仔重奪長期服務金(長服金)和遣散費,又要避免對中小企造成太大負擔。特別是5人以下的微企,其僱主與打工仔無異,同樣是透過極長工時掙取微薄利潤。如果他們聘請的長年打江山的家臣辭職,所帶來的開銷,公司未必容易承擔。不過在權衡公共政策時,同時亦要考量公帑是否用得其所。筆者隱隱擔心的是,政府隨時為了達成最終共識向商界讓步,卻又進退失據,叫價還價先於政策合理性。
或許政府的建議太複雜,至今鮮見政策討論。其實一言以蔽之,方案就是用12年一邊讓老闆替僱員儲錢,一邊由政府資助不足數額。愈多員工、愈多時間供款,愈多公司能自理支付遣散費和長服金開支。方案有一點值得稱許的,是政府在12年過渡期透過邊際遞減政府資助,消解取消對冲帶來的裁員誘因問題。遞減率做到過渡期任何時間不會出現裁員特別「着數」,是數學對應公共政策的理性選擇問題的亮麗。
但到計算資助額的時候,算法便相當複雜(註)。計算兩層資助額好像製造了一個「黑盒」,日後僱主計算實務上既易生誤會,亦不容易說明公式真的能夠針對小企業援助。缺乏理念的計算方法,是難以推理,公眾亦難鑑別機制合理與否。
▍不是注資問題 而是分配問題
理論上,公帑本身應該在市場失效、政策達不到目的才注資援助,以圖匡正。我們要問的問題是:如果小企微企才是最難儲錢、最有風險付不起遣散費長服金的一群,兩層資助法是否已經「最優」地分配公帑到所需目標?附表是來自勞福局的數字,預計取消對冲後僱主所儲結餘能否全數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1至9人的微企無論10年還是20年,只有約半企業可自食其力;不過10人或以上企業則有約90%可承擔。
按照政府說法,第一層資助都不夠,企業才能申領第二層資助。那是否代表增大第二層資助比例,才能夠更加讓小企微企受惠?若大企業基於員工較多、供款條件較佳,究竟還多大需要政府資助?
我相信政府在祭出公式之餘,先闡明這些問題,會較有基礎達成社會共識。勞顧會絕對代表不了社會整體勞資利益,擺出多點理由的話,商界亦不至於乾脆不理計算方法,索性開價政府以後資助一半開銷了事。假使政府真的跪低採納永久注資,那便變相成為類近退休保障的怪胎了。稅款來自納稅人,結果經由老闆以支付長服金、遣散費之名,還給全港380萬打工仔,當然解決僱主難以承擔的問題;但強積金對冲畢竟是歷史遺留下來的爛帳,拿納稅人的錢永久支付,不見得合乎財政公義。
▍永久補貼僱主 不見得是可行方案
周永新教授早前於本版笑言政府長者福利政策如「全民退保A貨」,依筆者看,刻下商界的永久注資倡議,假使政府採納,又成為「退保B貨」了。謂之「B貨」,次也。全民退保至少重視政府、僱主、員工三方融資;要政府永久肩負僱主本身要支付的員工離職帳,很難說得通。
180萬名納稅人要永久補貼28萬名僱主,不見得是可行方案。多年來,小企微企在傳統勞顧會式的角力上永遠被大老闆騎劫、代表,結果成為最失語的一方。取消對冲議題上,勞方也該明白解決小企微企的財政負擔,才是取消對冲變得可行的關鍵。資助多寡,政府尚有商討餘裕,但資助最終不能最有效幫助最需要的小企微企,小老闆便被「搵笨」了。
註:第二層資助計算方法是:應付遣散費/長服金-第一層資助-專項儲蓄戶口的累積結餘×當年資助率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香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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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3成交(堅): 今日消息: 西營盤皇后大道西147號地舖,市建局剛剛收購了約4000萬(我估計無咁高,應約3600萬)。原業主好嘢,2012年2月以1800萬買入。舖市值約2300-2500萬。 建築850呎,門闊13呎,舖闊約15呎,深50呎,租客進興膠袋廠,租6萬,回報1.8%。業權份數2/7。
這是市建局面皇后大道西/賢居里發展計劃 (C&W-006)
地點 129至151號(單數) 皇后大道西、賢居里垃圾收集站及公廁,和李陞街遊樂場內的五人足球場面積 約2,046平方米受影響樓宇12個街號的樓宇受影響人口約90人受影響業權約67個受影響住戶數目約38伙。
項目發展資料 - 總樓面面積約11,290平方米。商業樓面面積約740平方米。住宅樓面面積約9,690平方米。其他用途約 860平方米 (垃圾站及公廁)。
市建局收購價點計?
市區重建局收舖計算嘅價錢同收樓好唔同。收樓嘅話,一般會用同區七年樓齡作比較。市建局會聘用七間獨立嘅測量師估價,計算同區七年樓呎價時,會剔除最高同最低嘅數值,剩返嗰五間就拉個平均數作賠償。
但如果係鋪呢就好唔同啦。 市建局會採取兩家測量師做估價,以較高者作出定價基礎,連同特惠津貼向受影響舖嘅業主提出收購建議。
點樣定特惠津貼?如果你個物業係出租或者係吉舖,特惠津貼就係估價市值嘅百分之十,或相等於應貨差餉租值嘅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咁即係基本上比多你百分之十啦。
如果間鋪係自用嘅,即係你係入邊做緊生意,特惠津貼就係估值嘅百分之三十五,或相等於應貨差餉租值嘅四倍,亦都係以較高者為準。
另外,合資格嘅自用舖業主同埋租戶,可以同時得到"營商特惠津貼"。金額就係以佢哋喺嗰間舖經營年期為基礎,每年可以攞到應課差餉租值的10%,以30年為上限。即係最高特惠津貼就係差餉租值嘅三倍,既約36個月嘅租金啦,但最多金額都只係70萬。
如果你嫌呢個特惠津貼唔夠,因為搞到你要搬舖而對你嘅生意作出好大嘅傷害,你可以從營業額損失申請補償。
營業額損失申請嘅補償所申索事項可以包括永久或者暫時性嘅損失,例如:生意利潤損失、生財工具價值損失、商譽損失、僱員發放遣散費的損失、重新鋪設電話線開支、同埋印刷搬遷通告費用等。基本上係任你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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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季《盛滙商舖增值基金》推介會:
日期: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 - 加場)。
之前三場已滿 - 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6日(五)或10日(二)
時間: 下午1時至2時半
地點: 中環皇后大道中大16至18號新世界大廈1502-03室
登記:
每場限約十位,免費,包簡單午餐。
內容: 舖市走勢、基金表現及投資條款。今期目標集資港幣3000萬。
講者: 李根興博士及其投資商舖團隊
Note: 證監會要求 - 只適合持有港幣八百萬以上流動資產(非物業)人士或公司參與。投資三百萬起。
報名方法:
電話: (852) 2830 1111 (Suki/Monica)
電郵: cs@bwfund.com
Whatsapp: (852) 9218 5223
https://youtu.be/FL4vIYKfH1E
#西營盤舖,#市建局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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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9日立法會會議的延續
-全面檢討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是一個社企。不過,跟我們理解的社企不同,我們以為社會企業是通過一個企業的手段來達成一些公共利益的事,但強積金則以社會的外觀、名義,以公益名義,達成企業的目的,即賺錢。有些報章曾經用"天仙局"來形容強積金,我是贊成的。
大家看看強積金推出後,以退休保障的名義,說要照顧老人家、照顧他們的退休生活,但實際上是甚麼人得益呢?現在強積金制度實行了12年,實際上誰是受益人、誰是受害人呢?答案很清楚。這個強積金制度牽涉的不同持份者實在太多,除了有份供款的"打工仔女"和僱主外,從中"掠水"的其他人有很多,包括受託人、中介人、保薦人、投資經理、管理人,還有保管人,真的名目眾多,還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現在不叫強積金,因為"強"字不好聽。
我翻看積金局去年的年報,去年的開支達四億多元,現在整個水塘有四千多億元,每年供款三百多億元。剛才鄧家彪議員都說過,大家都知道,前年的行政費便要六十多億元,將來亦會不斷增加,行政費比率高達1.74%。我們再這樣供款下去的話,行政費將會上升至七十多億元、八十多億元,甚至過百億元,真的很離譜。究竟誰是贏家呢?應該是積金局。積金局的官員高薪厚職,其行政總裁過去的年薪五百多萬元,可說是必贏的,許仕仁不再當官後也曾當此職,甚至獲得加薪。此外,剛才提到的甚麼人,全部都是必贏的,他們替供款人投資,不論賺或蝕,全部都必然收費。贏家還有誰呢?就是大企業。大企業為何是贏家呢?
我在理工大學任教,理工大學以往的退休保障制度是ORSO計劃,即僱主供兩份、僱員供1份,如果僱員的年資長的話,僱主供款的份數便會增加。過往很多大企業都是這樣,因為要留住人才,而且規模大的企業有能力提供一個比較好的退休保障給僱員。自強積金推出後,棒極了,省回不少,僱主不需要供兩份甚至3份,只供僱主部分便可以,現在全部都是這樣。所以,強積金實行後,所有大企業都節省了不少,真是棒極了,但僱員的保障比以前更差。
中小型企業("中小企")又怎樣呢?中小企的確是輸家。代理主席,你很多時候都說自己代表中小企。我們看到強積金推出後,中小企的負擔的確增加了。以往中小企未必有能力提供這些退休保障,現在有了強積金後,便一定要提供。不過,為了"哄"中小企入局,當局便欺騙我們,因為僱主這筆供款是可以對沖的,所以沒有問題。很多行業都是做了一段時間後,便更換公司名稱或很多間公司轉來轉去,把僱主原本要支付的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對沖了,這方面便沒有吃虧。所以,現階段如果要取消對沖機制的話,將會有很多中小企有怨言。
但是,如果不取消的話,根本完全是找"打工仔女"便宜,完全是欺騙僱員,最後僱主供款這部分全部被對沖,而餘下僱員供款的部分又被基金經理和中間人蠶食。David WEBB這位股壇"長毛"計算過,現在這一、兩個百分率,40年後,便蠶食了他二、三十個百分率,明顯是佔便宜,一個這樣爛的制度竟實行了十多年。
代理主席,我想我可能是立法會議會內其中一個最早發言反對強積金的人。在1997年的時候,我剛從美國回來不久,我看到這個制度便已經知道不可行。我當年參加社會保障學會,跟莫泰基教授一起希望推動一個全民性的退休保障制度,這個制度是一個社會保險形式,全世界都可行,我記得當年陳婉嫻議員和工聯會都支持。
但是,很可惜,政府後來因為種種原因 -- 政治原因 -- 不實行,便用了這個"桔"來代替一個本來要實行的很好的全民退休制度。對於工聯會當年的態度,我真的感到很失望,因為"嫻姐"曾參與推動強積金。我記得很清楚,她甚至協助拍攝宣傳物品,我當時感到很心痛,到現在仍感到心痛。我覺得很可惜,當年我們行了這條錯路,現在我們要收拾殘局。
所以,最低限度在短期內我們要設立一個公共信託,讓市民有所選擇,可以把供款放入中央,而不再被這些公司剝削。訂定收費上限是必然的。
日 期: 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
時 間: 上午11時
地 點: 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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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也有提供資遣費試算系統:goo.gl/6ujJ9Q 「非自願離職」的時候符合就保失業給付的 ... 如果您公司限制特休假上限7天,就違反勞基法規定,可以跟工作地的勞工局檢舉。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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