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 7月23日 感謝 !警察局 局長李文章,屏東分局長劉清俊, 交通隊副隊長莊正熙快速處理
蔣月惠議員您好:有關住戶陳情違停托吊案,說明如下。
一、目前違停拖吊本局已於110年7月1日委外處理,經查本案係經民眾檢舉所前往拖吊取締。
二、該路段兩處紅線建議塗銷一處案,本局交通隊已於7月22日函請路權主管機關屏東市公所評估研議辦理在案。
三、因現型道路寬度,在市公所還未研議處理前,考量用路人行駛動線問題,建請民眾仍依現有標線(紅線)勿停放,以維安全。
交通隊答覆
足甘心! 月惠感恩您!
局長您好!!! 以下事件需要您的協助
縣議員蔣月惠感恩您!!!
有關
110年7月23日
聯絡人
訴求內容
爭議中正路401巷32弄今三台車子被拖吊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
說明
這是北興里長申請書,我已於星期三影印發給每戶週知(含檢舉人在內)。
蔣議員:
正在申訴處理中,停車問題,巷道標示線清除等爭議中,交通大隊拖吊車輛,是否得當,居民權利何在,任所欲為。
今早約十㸃,史無前例拖吊車來了三部,大陣仗。
陳里長:
一.爰有中正路401巷23弄,自74年起社區住家進住,迄今已逾37年。
二.社區住戶私人轎車均一律停放在雙號門牌住家前,整齊劃一,相安無事。
三.110.7.17晚上10時許,海豐派出所接獲檢舉,將所有本社區停放車輛以違規停車,逕行舉發。
五.本社區住戶居住於此歲月,比起海豐派出所執勤員警稍長。
六.警員執行勤務,需為社區安危,治安安定設想,及社區生態有所知悉。
七.歷史已久地方社區取得共識,模範優良社區,竟不查明理,隨意有違保護居民,對於此一不屑檢舉者,本社區居民不以為然。(乞丐趕廟公)。
八.不當之檢舉,及不適舉發,本社區居民提出嚴重的抗議。(6米巷道,全市應一致性)。
九.巷道內兩旁所劃道路標示線,請清除一道。(停放車輛處請消除)
。十.敬請里長,市民代表,縣議員,關心全市類似問題。
十一.本社區停車問題,請儘速從善如流處理,否則將夥同居民前往海豐派出所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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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申訴 在 陳鴻禧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感謝各位對鴻禧前篇貼文📝,「對於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導再舉發」的建議與討論🗣️,各位的意見鴻禧虛心接受,也會協助使下情上達📣,對此案鴻禧在此繼續闡述如下。
現行警方執行交通整理勤務👮,除依據違規事實外,另會考量道路狀況、交通情形及民眾違規理由,再據以勸導或舉發🕵️。法律雖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之限制,有凌駕執法單位之嫌,以致於執法秩序矛盾(原應以警方執法為主,民眾檢舉為輔)😅。
部份民眾對於法條規定、構成要件認知模糊,以致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紀錄器中的截圖或個人認知即逕行舉報🕵️。例如有民眾只是倒車準備路邊停車,卻遭人故意以併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檢舉紅線違停,或因個人心態,以自身違規行為引誘他人違規,甚至發現他人違規後,尾隨其後惡意跟車,造成被檢舉人心生恐懼,進而遭連續檢舉,以致申訴案件暴增,除造成民眾不便外,也增加警方巨量行政負擔😫。因此鴻禧認為現行法條實有修正之必要🙋。
📣「各位好友有任何建議與指教🗣️,歡迎在下方留言讓鴻禧知道,謝謝大家🙇。」
#執法秩序矛盾
#惡意檢舉變擾民
#鴻禧關心您的權益
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申訴 在 NPA 署長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警察的工作常常在干涉、取締之間存在著衝突
一下子的併排,有可能造成後方來車視野的遮蔽而發生意外;突如其來的變換車道,也有可能導致後方來車反應不及追撞上來;甚至是在公車停靠站十公尺內的臨時停車,更可能讓車上乘客在馬路中央上下車,險象環生。
我們的執法,無法奢求所有民眾理解,但我們的堅持,不僅是因為職責所在,也是為了保護更多更多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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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靠北苗栗原文:
想藉這個平台向苗栗縣警察局表達真誠的讚美,感謝您們將外勤員警訓練得如此優良,讓我重新反思應該怎麼教育下一代。
我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由於成長歷程與家庭背景等因素,一直以來我對警察這樣的職業都是敬謝不敏,直到今年七月中下旬收到一張違規停車的罰單、幾天後親自遇到製單的員警,徹底讓我改變對警察的既有印象。
7月7日午後,我和朋友將自己的摩托車停在南苗85度c外的公車停放區內,便在85度c與老同學敘舊,傍晚要返家時發現摩托車後扶手被釘了一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的白色單子,當時心裏很不服氣,心想:「我們就在旁邊店內,警察要是鳴笛一下我們一定能聽見、何況我已將摩托車盡可能往路緣停放,應該不致於影響交通順暢吧?」但終究自知是自己理虧,摸摸鼻子也就認了。
幾週後和朋友分別收到了罰單,朋友嚷嚷著說要申訴,一邊將罰單交給我一邊要我幫忙找警界的朋友尋求協助。在我抽空欲拜訪警界友人的當天正午,我再度開車行經南苗85度c前,當時應該是交通相對繁忙的時候、85度c對面也在施工,剛好一部公車欲停靠在公車停靠區上下客,卻因為路旁紅線及公車停靠區有違停車輛,儘管只有一輛台汽機車,卻迫使公車必須將車輛停在道路上讓乘客上下車、而且還不時有騎士與上下車的乘客爭道,場面險象環生。正巧當時一名員警騎車經過,先是停在公車車門後方擋住後方與乘客爭道的騎士、讓搭乘公車的老人家們得以安全上下公車,等公車離去後,員警便將警用機車停往路旁、熟練地拿出罰單和相機,然後對該處的違停車輛一一填製違規停車單。我再往天雲廟前找了路旁停車格將車輛停妥後,走回85度c旁的7-11前向該名員警攀談,一番簡短對話後我才真正意識到自己因為一時方便的心態造成許多不確定性的風險。
也許我這幾分鐘將車輛違停在自認為不會造成危險的地方下車買杯咖啡,可能導致某個陌生人再也無法回家與家人團聚;同時也才知道原來違規停車的開單績效在內部各項評比中其實一點都不重要(事後向警界友人證實確實如此),而遺憾的是違停車輛在各項交通事故的肇因排名中卻名列前茅。
看著員警看似年紀輕輕,卻熟稔地填寫違規停車罰單填寫,我問他既然這樣的績效幾近於零,為何還選在烈日下開單?他告訴我,其實仔細觀察苗栗市內搭公車的族群除了學生,很多都是年邁的長者,看著這些行動不便的老人家上下車還得被迫在車道上與來往車流爭道,使他無法不堅持做對的事情,儘管會有同事譏諷這是做白工、即便不時會遭遇不理性的民眾刁難等⋯⋯說著說著,一位母親牽著兩個孩子氣沖沖地上前來向員警質問為什麼沒有鳴笛、一邊帶著戲謔嘲諷的語氣告訴她的孩子這個警察一定是菜鳥、不認真讀書以後就像他一樣在外面曬太陽等語,一邊跳上摩托車要載孩子離開,員警無奈笑笑提醒那位母親要讓孩子的安全帽戴上再離開,又被說了句多管閒事。
我與員警對視、沈默苦笑了一陣後,我問他從警以來受過不理性民眾最大的委屈是什麼?他苦笑著拿出手機打開靠北苗栗五月份時有篇指控該名員警因為處理車禍態度不佳po文公審的文章,不知道他把當時執勤的密錄器影像存在手機裡是要時時刻刻提醒自己要小心不理性的民眾、還是對於長官沒有支持他提告的事情耿耿於懷。想著想著,我打消了拜訪警界友人的念頭、簡單致意後便轉身進入超商將罰單繳納,幾日後也向一起被開單的友人分享當天的所見所聞。
我非常敬佩一位工作經驗雖然可能不甚豐富的員警對於這份工作的盡責態度、秉持對的事情就要堅持去做的原則在努力。身為苗栗市民,能有這麼好的員警為我們維持治安及交通秩序,我打從心底感到慶幸。我想,當員警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盡責地付出,民眾就算不能做到尊敬,也應給予基本的尊重,警界管理階層對於不理性的民眾也不應要求員警過度的為民服務,何況警察工作本身就不是服務業。
看著今年收到的教師節卡片少了一張,我才想起再也收不到前陣子因為車禍逝世的學生、每年都會捎來的教師節祝福。至今每每想要貪圖一時方便違規暫時臨停時,都會讓我想起這寶貴的經驗,期許自己身為一位教育工作者能在有生之年將正確的價值觀傳承給下一代;同時也希望像該名年輕的員警一樣的好警察們在面對不理性民眾的攻訐時,管理階層能夠有實質行動支持外勤員警、而非將力挺基層員警淪為作秀口號,甚至澆熄有為者的熱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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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
https://reurl.cc/4g4j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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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認識你
#但我們謝謝你
#另外也提醒大家
#颱風天請大家注意自身安全
#沒事千萬別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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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85-1條就違規停車及超速等態樣之次數計算做 ... 二、逕行舉發汽車有第56條第1項或第57條規定之情形,而駕駛人、汽車所有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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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健全逕行舉發違規停車處理流程,避免同一違規停車行為,經不同執勤人員重複舉發,內政部警政署乃統一製定「違規停車逕行舉發標示單」(俗稱白單)以資識別,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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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先說抱歉小弟我沒在開車不太清楚規矩,是依目前查到的詢問一下
我爸今天跟我說他5/5的時候去藥局買藥
那時停在藥局前
藥局前就是馬路沒人行道,地上是標黃線,附近除了藥局騎樓有機車以外沒車
當時他看前方有位女警
就想說看看有沒有來叫他離開,等了快一分鐘沒事他就去下車買藥
結果出來就看到違規停車逕行舉發的黃單
上面違規項目是56-2的併排停車
我想問一下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導作業注意事項看到的
(1)違規(臨時)停車,如駕駛人在場或到場,應當場製單舉發,並責令其將車移至適
當場所,不得逕行舉發。
(2)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應先置放舉發標示單,照片應隨舉發通知單送達。
這當場製單舉發是什麼意思?直接開罰單嗎?
然後她未依規定執行是否有程序錯誤可申訴?
還有罰單多久會來?
現在除了黃單以外什麼都沒有,也沒看到照片,我爸去開單的派出所申訴,不過對方都說
有意見等單子寄到去監理所申訴,擔心會不會有超過可申訴時間的問題
另外併排停車也想問一下
上圖是我上網查到的說明
根據我爸的說法他應該算第三個吧?
雖然也不知道騎樓算不算人行道
這樣應該不算併排
要開應該開違規停車才對吧?
麻煩各位駕駛大大幫我解惑一下
感謝
這是現場,前方紅線然後黃線在往旁邊是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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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單不得逕行舉發
以才在等罰單閒暇之虞問一下
怨西的
申訴也不行
單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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