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告】環宇全球公司從事多層次傳銷,引進美國「WorldVentures Marketing, LLC」等7家外國傳銷事業未事先報備等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規定罰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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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資料104年11月11日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本(11)日第1253次委員會議通過,環宇全球有限公司(下稱環宇公司)舉辦活動及透過該公司網站引進外國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傳銷計畫及組織,未事先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變更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銷售商品與服務,未於實施前報備,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並令環宇公司停止及改正前開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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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環宇公司104年5月31日於臺北市舉辦「WorldVentures公司台灣開幕培訓大會」引進美國「WorldVentures Marketing, LLC」公司、加拿大「WorldVentures Canada Inc.」公司、香港「WorldVentures Marketing (Hong Kong) Limited」公司、新加坡「WorldVentures Marketing Pte.Ltd.」公司、澳大利亞「WorldVentures Marketing Pty Ltd」公司、馬來西亞「WorldVentures Marketing (Malaysia) Sdn.Bhd.」公司及荷蘭「WorldVentures Marketing B.V.」公司之傳銷計畫,並透過該公司傳銷商及其網站招攬民眾加入前揭7家外國傳銷事業之傳銷組織,未事先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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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復表示,環宇公司於其網站刊載之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銷售商品與服務內容,包括以「美金」計算及發放獎金之獎金制度、須購買該公司之RBS系統及每月繳納其使用費用之最低聘級傳銷商取得資格條件與其他更高聘級傳銷商晉升時計算下線傳銷商之合格條件、以「美金」計價之商品、服務價格及其銷售品項等,均與該公司報備資料不符,是環宇公司變更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銷售商品與服務,未於實施前向該會報備,已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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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指出,近來媒體、刊物紛紛報導「WorldVentures」公司旅遊直銷乙事,據該會瞭解,「WorldVentures」僅係一商業標誌,並非單一公司名稱,案關7家外國傳銷事業與環宇公司均有使用該標誌,惟案關7家外國傳銷事業並未於我國設立登記或向該會報備從事多層次傳銷,是民眾倘獲悉國內仍有以本國公司名義、舉辦說明會等方式引進美國、香港及新加坡等境外地區之「WorldVentures」公司傳銷計畫或招攬民眾加入前揭外國傳銷組織之情事,得檢附事證向該會檢舉。另該會亦將持續注意環宇公司是否已停止或改正上開違法行為,以及有無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其他規定,倘查獲違法情事,即另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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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另表示,依交通部觀光局提供之意見,傳銷事業倘以旅遊商品或服務作為銷售目的與誘因,招攬民眾加入會籍並收取會費,或以旅遊優惠作為招攬民眾加入會籍之主要目的或權益,縱使係由會員自己直接向合作旅行社訂購,仍涉及違反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而包括傳銷事業之上下線(傳銷商)均可認定為招攬旅遊,亦涉有違法情事。據此,該會將不受理傳銷業者提供前揭旅遊商品或服務之報備資料。
公平會呼籲,民眾倘遇事業或他人宣稱得直接透過「網路」加入成為「WorldVentures」公司傳銷商,以及加入後可透過網站線上訂購各國旅遊行程、商品等,其即係招攬民眾加入未報備之外國傳銷事業,加入者除發生爭議時恐無法依我國法律保護外,亦可能因招募他人參加未報備之外國傳銷事業或非法招攬他人參加旅遊行程涉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與發展觀光條例規定,而遭受行政裁罰,是民眾接觸時仍應審慎評估,以免自身權益受損及誤觸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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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公平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