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公務人員懲戒不可放水
#評估建立求償核覆機制
⚖公務員懲戒適切性?
涉及性侵案件的公務員,因與被害人和解經法院判決緩刑五年確定,公懲會對這樣的公務人員處以休職的處分,也就是 #休職結束之後可再復職擔任原職務...
非要針對個案,不過在蘇副人事長也認為,涉及性侵案件的公務員「休職」的懲戒並不適當的情況下,將來面對懲戒事件應當再三審酌一切情狀一切情狀,才不至與社會情感脫節!
🙅♂️國家賠償後的求償義務
國家賠償是因為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所進行的補償行為,但若是公務人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國家賠償後,政府仍可向公務人員求償!不過近三年統計資料,政府向公務人員求償比例逐年降低,107年僅求償17件,顯對違法公務人員有放水之嫌!
國家賠償的金額都是人民繳納稅金的辛苦血汗錢,面對公務員有「故意」、「重大過失」的狀況,各機關都要為人民頭家做好把關的求償義務,甚至是否該建立求償核覆的機制,控管每一件該求償的案件,才能讓人民拾回對公務系統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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