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支持我的朋友們大家好,關於前助理在媒體胡亂抹黑誣陷我本人一事,此案件已進入行政程序裁決,並於今日有了結果。勞動部終於還我清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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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助理對我的爆料抹黑,我已經一再澄清,現在助理的爆料內容也都被勞動部明確認證都是抹黑,不是正當合法的工會活動。包含這些人的復職、給予解聘後至今的工資、勞退、網路公告等申請請求,皆全數遭到勞動部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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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裁決書:「林O宇、吳O君等人於109年11月3日起對媒體為上述內容之爆料行為,或非屬會務事項,縱認係屬工會活動,亦因其手段不具正當性而不能認係合法之工會活動,相對人解雇吳O君等2人之行為,無所謂不當影響、限制或妨礙申請人工會活動之可言,自不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之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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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對吳姓與林姓兩位前主任的解僱,已經被勞動部認證並未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過去以來這兩位主任,長期有偽造簽名、交辦工作遲交不執行、惡意誣陷他人經勸告仍變本加厲之惡劣情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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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勞動部亦以該二人為首之撞門、暴力妨礙辦公室正常運作、人身羞辱、不實爆料、抹黑、污辱、跟拍暴行,判定有極大問題,不是正當合法工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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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針對這五人的抹黑汙衊和恐嚇暴行,我已經 #依法提告。
後續若有其他人再任意抹黑汙衊,包含那些第一時間拿著片面紙本資料、斷章取義、移花接木扭曲謾罵的藍色網民和有心人士,我一樣依法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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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感謝勞動部指導,有關民意代表助理工會成員因參與不實爆料,而我於2020年12月31日合約到期按照議會既定流程不續聘之狀況。相關罰則我概括承受。
對於陳姓與簡姓兩位助理合約到期不予續聘原因,是去年前者當面向我主張想投入南港內湖區議員選舉,後者表示正在政大國發所最後階段想專心寫論文,在此都祝福他們事業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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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基法規範每個公司需備有打卡記錄,去年我為了遵守勞基法而引用台北市政府、行政院差勤規則而對辦公室發布相關規則。感謝勞動部指導發佈時機的重要性,今後也會更加注意,相關罰則我當然概括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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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勞動部還我清白,證據會說話,我被前助理的所有利用媒體的不實抹黑都已證實為不正當。希望事件到此為止,今後我將心無罣礙,繼續專心問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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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要感謝我的所有支持者,以及我現在的助理們,一路上陪伴我走過這些日子,共同極為順暢地努力為大安文山居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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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文打擾,非常抱歉,敬請體諒)
我們的真心真意和26年來刻骨銘心的經歷過程是那些重名利,自私貪婪的無餐館執照非法營業的MV導演王志伯及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及其委任徐姓律師等人無法感受理解和相信的...
當這個世界是非顛倒,情,理,法及道德皆沉淪時,我們更堅持原則,並相信 【人性本善】...
“邪不壓正” !!!
愛絕對能戰勝ㄧ切!!!
無論還剩多少時間,每一分一秒,無論善或惡,好與壞,就算僅是擦肩而過的陌生人,能在這個世界相遇都是緣份...
人生本來就有好有壞,壞中才能看清虛實真假,好中感恩珍惜努力回報!
因為守法而欠錢借錢其實既不犯法也不丟臉,光明正大!
騙錢騙情騙人還傷人,因自私仇恨報復而想盡辦法欲毀人ㄧ生,置人於死地,才是萬惡之首!!
我們非常感謝這段時間,無論發生多麽荒謬,難以置信卻仍相信我們的所有朋友們,
謝謝這段時間無私,不求回報伸出援手鼎力相助的陌生人,朋友們,
我們感恩在心,也許短時間內無法擔保能否回報,但只要我們還有呼吸,活著的ㄧ天,
我們都還是充滿著希望,而且希望無限!!!
看著陪著Vicky從生死關頭繞了幾圈還能健在,還有什麼好怕的呢?
真心實在,無懼和勇氣是無法交易的,更是無價!!
2019.1.4開始
2019.3.16 10:45am開始
直到今天,我們為顧及已逝故人,百般體恤的結果卻換來無情,非法,致命的打擊和傷害...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很無奈地,需將鼠輩行跡公開,並且由法律來妥善處理!
我們在此先向故人陳女士Rebecca致意,祈禱妳在天之靈安好自在!
這段時間,包括2020.6.11,因無照違法營業餐廳王的MV導演王志伯,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心虛不敢見人,躲在背後操控的,及以變聲方式在鏡週刊不實爆料,兩位違法犯罪者共同委任的前白帽駭客惡檢律師徐仕瑋特別安排公開受訪,利用我黃大煒及我們知名友人們名義曝光增加知名度,發表不實言論等侵權,違法及違反職業道德等行為...
基於我們不打小人,所以認真花費6個月時間,嚴謹審視我們所有相關訊息事證,包括稅務,執照合法與否,等確保我們於情於理於法都遵守並真誠盡其心力後,委任黃秀蘭律師聯繫鏡週刊,得到鏡週刊誠意回應。
(在此,我們特別感謝鏡週刊法務代表,在三方合法良好協商和解後,鏡週刊已於219期鏡週刊公開道歉,至今仍持續努力執行整篇新聞報導電子媒體平台下架流程)
這段時間,我們雖然極其煎熬,有些朋友用異樣眼光質疑,甚至危及Vicky的生命及我黃大煒和POLO等團隊的未來和良好聲譽。但同時也有關心問候支持並提醒我們未來應將寶貴時間留給值得的人....
我們自認從未風光過,無論是Vicky開著保時捷跑車或是限量賓士,或是過去好友Tom林垂言貼心好意送我們以方便接送Vicky已逝父親往來醫院代步的10多年小車(無價),或是大熱天裡滿身大汗氣喘吁吁從中正紀念堂走到台北101,或是全身名牌亦或是簡單ㄒ恤牛仔褲,
我們從未變過....
也從不忌諱隱藏過....
也從未逃避不見面失聯過.......
而會說我們是表面風光認知的人應該是原來她(他)們僅在意他(她)們眼中所見的所謂風光表面,而不是真心無私沒有目的真誠相待...
至於有人不斷公開質疑我黃大煒和POLO【大陸銀行帳戶無法提領及匯入台灣,應該是無照違法營業餐廳的王志伯等人常年慣用黑市匯兌不法管道,所以才不相信和無法理解!】
另外,我和POLO的這些所有海外存款怎麼成了與這些存款毫無關係的人的重點了???
錢! 數字! 這些人眼中只有這些?原來心裡盤算記著的只有這些?
我黃大煒長達30多年來在兩岸三地音樂界領域的地位,專業口碑及努力累積的成就,不買房買車,只專注投資自己的音樂相關事業,有數仟萬人民幣存款是應該的,不是嗎?
有何問題?又與這些犯罪者何關?
且我們早就坦白向所有可能合作關係人誠實以告狀況,這是應有的義務,道德和責任,但在有心人眼裡可能成了炫耀!!!???
我們還需要炫耀嗎?
我們大聲四處炫耀過嗎?我們應該算是很低調吧!
30多年來,我黃大煒自己提著兩個行李箱選擇來台灣(避開家族庇蔭,沒有認識任何人,語言不是太通順)開始我的音樂事業,期間的辛苦艱難不是這些違法犯罪者及共犯等能體會明白的,犯罪報復者及和他們ㄧ樣立場的人搞不清楚狀況便四處散播傷害我們的謠言,甚至因我黃大煒是公眾人物,不念當時我們的善良無私,拼命四處借款援助,卻像殺紅了眼般地牽連無辜,亂扯ㄧ通,還沾沾自喜,自鳴得意!!!
公然叫囂毀謗!!!
王志伯,林家鍵(James Lin),徐仕瑋等...
你們怎麼了?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們晚上睡得著嗎???
投資餐廳?夜店?請問王志伯,你的合法餐館執照在哪裡?
至今連執照影本都沒見過!!!!
經我們會計師查詢才得知,根本與王志伯在網站徵人刊登簡介
謊編的(是餐館業,資本額)執照完全不符...
我們至今都還沒能看過租約(後來得知其實租約本就已快到期,且承租人和違法執照中的負責人及股東董事皆是王志伯癌逝老婆陳女士ㄧ人! 換言之,王志伯除了法定和名義上是已癌逝公司負責人陳女士的丈夫外,於法並沒有任何文件可證明王志伯本人與餐廳有何法定關係?),沒有餐廳登記公司銀行帳戶資料,卻要求美籍身分的我和POLO及特別邀請POLO在美定居並經營知名餐廳40多年的美籍名廚父親特別來台....
甚至不理會Vicky早就多次告知提醒外籍人士在台投資需經投審會及資金需由海外合法匯入合法執照公司,需申辦工作證等。而我黃大煒與POLO兩人在台合法公司執照,我們因當時誤信非人,早於同年10月29日前便已提供給刻意瞞騙侵佔罪名前科的林家鍵(James Lin)與自稱餐廳老闆的略有知名度的MV導演設計師王志伯(至今執照仍未更換,原違法執照負責人及唯ㄧ董事股東仍是為王志伯已於2019.10.18癌逝的老婆陳女士),
2位罪犯竟自行私下協商,討論處理.....
長達數月,我們等等等....催催催...沒有下文,
而我們痴痴傻傻信任地等著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和無餐館執照違法營業餐廳的王志伯兩人共同負責的原執照增設營業項目更改或成立新公司事項期間,實際燒錢的人是我黃大煒和POLO....
而Vicky,根本不是股東,也不在預設股東名單內,也沒有股份,只是基於保護我黃大煒,POLO需合法行事及責任所需而非常忙碌的志工而已,而Vicky也只是個人,
雖然樂觀堅強,但Vicky也只是個人,且是癌症患者!!!
我們在此公開請問王志伯,你老婆過世後,你告知我們,因你老婆生前多年,包括罹癌3年期間,因你常外遇偷吃非常內疚想自殺,我們擔心著常常約你陪你,但你卻馬上忙著學開車考執照以繼承你老婆留下的BMW X3休旅車,卻遲遲不繼承或更換公司負責人(我們根本不知道原來你有車,你不願意賣車救你老婆,騙我們你山窮水盡,讓我們去湊錢來借你!你賣房不是為了餐廳和治病,是打算另買新房,只是因你常年在台收入沒有報稅,所以沒有稅籍資料而無法申辦貸款成功而作罷),
王志伯,Vicky和POLO只見過你癌逝老婆2面,而我黃大煒則連你老婆都沒見過,她過世,我們2019.10.29全部親自出席告別式,現在想起來,陳女士癌逝,我們可能比你還傷心....
僅因信任及因為Vicky也同為癌友,深知病痛辛苦及醫療費用負擔壓力的同理同情心,甚至Vicky和POLO在同年5月底第一次和你相約在北醫星巴克會面關心,你便開口請求金援時,Vicky和POLO當時便誠實告知,我們存款都在大陸,合法金流有限,連我們自己都靠朋友們先借款補貼過生活,也表示若我們金流方便時,絕對願意借款給陳女士治病等....
2019年初,除了原來預計事業規劃,我們還得忙著我黃大煒10月10日的台北演唱會安排準備,在我們自己辛苦不方便情況下,除了5月底開始,期間王志伯持續表示醫藥費及餐廳都已無法支撐,甚至到9-10月表示他沒能力支付他癌妻老婆赴日醫療費用,讓他生病的老婆非常擔憂,嚴重影響身體狀況,情況緊急之下,我們為了好意幫忙,居然四處借錢,包括為王志伯擔保向同是餐廳股東的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借款,因王志伯告知老婆日本醫療費用分兩筆支付,所以我們分別在9月16-17日(30萬)及10月16-17日(29萬)共籌湊59萬台幣給王志伯支付癌妻赴日治療費用(語音等相關訊息備齊隨時公開),至今這筆費用仍未歸還,王志伯卻自行當作股金,而非頂讓金地放進自己口袋不承認,不歸還!
股金???
我黃大煒和POLO不能如無知犯罪者認知(不知需合法經投審會),直接從餐廳鼠輩的微信帳戶及台灣個人帳戶挪用為餐廳股金(尤其沒有合法執照,)!
再,就算是股金,王志伯怎能放入自己口袋?應該歸還轉為股金不是嗎?
後來我們更發現,王志伯也不願意頂讓,也不願意放手,讓我們離開並解除合作?!
依照王志伯本人變聲親自在鏡週刊的說法,他的認知是-我黃大煒需用公司名義向同是餐廳股東的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借款(侵佔罪犯並無另外出資),由我黃大煒自行ㄧ人出資200萬來幫2位犯罪者投資無餐館執照餐廳?但這200萬是由王志伯放進自己口袋,而不是另外成立合法公司,且也不是頂讓金?而王志伯先前是告知我們他因頂讓不了,也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準備退租了來哀求我們參與並協助!當時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還告訴我們,為何不等王志伯撐不了退租後直接接收就好,何必這麼麻煩?若我們真的這麼壞,Vicky當時就不會在10月中下旬還特別留言給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並告訴他,當然你可認為這樣比較簡單和省經費,但我們就不是這種人,尤其參與餐廳目的就是為了幫王志伯並紀念陳女士,所以更要在王志伯退租前決定合作,意義非常!!!
王志伯於群組留言公開表示,要求以我黃大煒知名度及POLO父親名廚手藝來宣傳,並安排多次試菜。
至於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則是負責邀選投資人,因負責資金所以也負責新合法公司成立或延用舊執照(當時不知原執照違法)更換負責人及增設營業項目等...
後來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找到的林姓投資人(預計投資500萬(並不包括要我黃大煒及POLO支付的200萬股金?? 並在2020.1月初時暫時協議,違法餐廳王志伯,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及林姓投資人他們三人共佔餐廳55%股份!?
而因林姓投資人巧合地先前曾經我母親友人介紹,並在深圳與我母親見過面,並聽到我母親親口興奮地提到電影籌拍,林姓投資人也非常有興趣而安排見面,試菜多次非常滿意,甚至包括主動表示想參與電影投資並開始商談...
後來因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經常與我們同框拍照,經多位友人陸續告知我們, 林家鍵(James Lin)是侵佔罪犯確定,且媒體新聞曾報導,我們連帶查詢,才發現當時林姓投資人也因證劵背信及智慧財產侵權案件被起訴,而三人所有官司訴訟案件的委任律師,同是公開接受鏡週刊專訪的徐仕瑋律師!
餐廳籌備期間,王志伯和林家鍵(James Lin)等直接拖延申辦合法公司及更換負責人等事宜,尤其在Vicky詢問會計師後告知負責人需由台灣籍擔任,我黃大煒和POLO美籍身分不適合後,兩位犯罪者更不想露面,想直接由我黃大煒和POLO名義宣傳並吸收資金,王志伯和侵佔罪犯林家鍵(James Lin)則躲在背後坐收利益好處?!
我們實在不明白,我黃大煒和POLO及POLO自美移民來台的父母, 僅因我們善意及信任支持,有何理由需如此卑賤配合,出錢出力,賣臉和名聲來為2位違法犯罪者賣命,且還被逼需同流合污,逃漏稅違法營業???
我們寧可借錢都不願意以違法黑市管道處理款項有錯嗎?
有問題的應該是躲起來不敢見人,封鎖我們社交網站及解除聯繫的人! 不是嗎???
因疫情,我黃大煒和團隊所有海外各地及台灣演出活動被臨時取消而無法如期還款給友人,保障海外債權人好友權益,由法院執行款項借貸認證及補貼合理合法利息是應該的,這又有何問題?
當時我們誤以為王志伯是因老婆癌逝太傷心,失常不講理,所以我們給予寬容體諒,浪費時間精力和金錢,甚至影響我黃大煒和團隊對岸工作安排地來誠意配合和協助,出錢出力還配合露臉公關,僅為了盡心力協助!
當我們發現並確認違法行為時,我們還在隱忍,只怕錯怪無辜....
但我們萬萬沒想到,這些犯罪者就真如我們直到2019.11月底才取得餐廳鑰匙方能進入勘察,發現沒有合法消防設備,髒亂不堪,瓦斯桶就在大四口火爐邊,抽煙靜電機三年未曾清洗保養,爐具油漬滿到能自行著火的現場,及違法營業3年的原蔬餐廳內外,僅短短ㄧ個月就抓到最少20隻老鼠ㄧ樣...(皆有照片存證)
橫行霸道,無理囂張!!!
這段時間,及接下來我及黃大煒有限公司和POLO終於決定提告的ㄧ連串訴訟,無論多麽艱難,我們都不會放棄, 也絕不會妥協。很多人總覺得是我們找麻煩愛告人,那麼這些作賊喊抓賊的人亂提告怎麼又是我們自己活該???
這是什麼世界???
我們非常感謝翰廷法律事務所黃秀蘭律師,及
遠ㄧ國際法律事務所王中騤律師的專業維護。
打官司是因為有理說不清,我們有社會責任,只能以法處置,
至於是否影響形象?我們就是這個模樣,外表老化,但內心和態度不會變....和官司有何關係?
Vicky臉上明顯的傷疤和黑斑也許對別人來說是很難看,雖然我心疼不已,(因為帶狀性炮疹表面看似已痊癒,但除了經常復發之外,其實Vicky到現在還會不定時突發性陣痛,像是有人用鐵槌敲腦袋的疼痛感!)
但對我們來說,這ㄧ切傷痛,都是生命的歷程體驗紀念....
學習成長很多!!!
Vicky堅持不雷射去疤並保留著,因為是她的人生真實印記!
至於濫用我們的信任與同理同情心的鼠輩囂小人們,
鼠年已過, 老鼠們必會自我毀滅...
我們在此祝福大家新年快樂!
萬事如意!
喜迎金牛!平安健康!
加油!! 萬分感謝!!!❤️🎶🎉😍
黃大煒 , Vicky MeiMei ,POLO
POLO WL
Vicky MeiMei Chao
#黃大煒音樂團隊
#菁萃藝術文創
#majorartsbeijing
#北京美杰音樂
#北京逍遙音樂
#喜迎金牛HappyNewYearOfOx
違反個資法提告流程 在 Sunny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寫在鄭家純遭性騷擾事件之後》
雞排妹ili鄭家純日前在演藝圈拋下震撼彈,公開自己在主持尾牙時遭廠商老闆及知名歌手性騷擾的經過,除了老闆頻頻開玩笑說「我可以為了妳離婚」、「我們還沒約會就喊這個數字」、「怎麼沒有特別表現」外,也被現場員工起鬨要求親老闆,甚至同台歌手也在同個場子中突然觸碰她的腿部及臀部。
然而在公開這些事情後,鄭家純卻遭質疑「為何不直接提告」、「公審」,甚至被質疑是她自己平常開放的形象所造成的,怎麼能怪別人開玩笑?連後來挺身發聲的立委賴品妤品妤賴,呼籲「勿變相支持加害者」,卻也遭到許多網友留下性羞辱的留言。
▍法律觀點下性騷擾被害者能採取的行動
以律師的角度來看,尾牙場上老闆的言論已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第2款的「敵意環境型性騷擾」態樣,而同台歌手襲臀、大腿的行為更可能觸犯強制觸摸罪,而有刑法責任。
性騷擾被害者在法律上可以採取的法律行動如下:
#刑事責任-「強制觸摸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
#行政責任:性騷擾被害者得向加害人所屬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等提出申訴,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加害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若加害人是對於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更可加重科處罰鍰至1/2。
#民事責任:請求非財產上之人格權損害賠償。
▍為何不選擇直接提告?
性騷擾,在法律上的定義其實十分抽象,並非很容易就可以判斷: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中第2條,「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些要件連律師都要經過仔細思考了,在騷擾現場中,還要加上對方的職業社經地位、當下環境氣氛等因素,都會讓受害者難以馬上判斷自己是否正受到「性騷擾」,善良的受害者們更常是陷入「是不是我小題大作」、「我會不會誤會對方意思」這樣的自我懷疑中,更遑論能夠馬上提告、採取法律途徑。
再者,法律途徑也往往需要耗費許多時間、費用成本,還有面對法律程序的心理素質、精神壓力、及舉證責任等等,也都是被害人選擇採取法律途徑時,必須先行承擔的成本。
身為律師,我們當然都希望能用法律輕鬆解決所有問題,但事實上,採取法律程序需要浩大的準備工程,如果只一味地躲在鍵盤後面,從來沒有經歷過申訴、訴訟的程序,絕對是沒有資格說出「幹嘛不直接提告」這種話。
▍說出自己的故事,並非「公審」
鄭家純很勇敢的選擇說出性騷擾的經過,卻也遭到部分網友認為是「公審」、「網路霸凌」,但事實上鄭家純是將自己真實發生的經驗說出來,也並非只是涉及私德的事件,假使其中有造假,她也會自己承擔被追訴「誹謗罪」的風險(現在歌手翁立友已經表示要開始蒐證了),更重要的是,跳出來揭發這樣的醜聞,一定會惹毛某一群人,更是早已堵上她的事業,怎麼會是如網友說的沒有承擔任何責任呢?
其實很多受性騷擾、性侵害的當事人,面對受害經驗最有效的療傷方法,並不是漫長的法律流程,而是將受害經驗變成屬於自己的故事,並透過說故事的過程,成為影響社會的力量。
鄭家純此次發聲,確實讓許多曾有受性騷擾經驗的一般民眾,也在自己的社群上公開自己的故事,而她身為明星的曝光度,也帶來更多關注度,這些都有助於社會更加重視性別議題。
▍沒有所謂合格的受害者
今天如果有人被打傷了或遭偷竊財物,她若到網路上分享自己受害的經驗,大概不會遭到網友們質疑是她自己欠揍、或是被檢討「幹嘛不把錢包保護好」吧?
但今天換作是性騷擾、性侵害的受害者,社會往往對於這些受害者有一個無形的「被害者劇本」,對於沒有按照劇本演出的被害者,往往是去質疑她們的說詞,或是去檢討是不是她們應該負起某部分的責任?
鄭家純出道以來,風格一向大膽性感,不過這樣的個人風格也絕對不能成為合理化性騷擾的理由,總歸一句:「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每個人都是多元的,不論性感或保守,未經同意,都不應該對其做出性騷擾的舉動。
▍唯有傷口不再隱藏才有癒合的可能
光只有鄭家純一個人的勇氣,要去對抗長期存在社會結構下的性別問題,一定是不夠的。
這個社會需要更多同理心,接住這些受害者們,只有當多數人開始正視每個受害者的經驗,當受害者相信自己的經驗會被好好看待時,她們也才能有勇氣將自己的故事說出來,最後也是最難的— —決定採取法律途徑,讓加害者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可以騷但你不能擾
#沒有合格的受害者
#說出你或妳的故事
#Sunny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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