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4件天坑路塌
楊典忠質疑這樣也算道路品質優等?
三年半道路國賠案199件
三年半道路交通事故1665件,造成4人死亡,1851人受傷
台中市八月至今發生四起道路天坑與崩塌案件,台中市議員楊典忠針對台中市道路管理問題提出質詢,
楊典忠說,台中市實施路平這麼多年,而且連續兩年獲得內政部道路評鑑優等,但是竟然在八月這半個月來發生四次道路崩塌與天坑,審計報告也說,臺中市因坑洞及孔蓋公共設施管理欠缺所衍生之國家賠償案件,顯示臺中市公共通行空間品質未完善,
根據建設局資料,從107年至今年6月,因路面坑洞、老化破損、補丁,或是人孔蓋不平等道路挖掘修復,及養護管理欠缺衍生之申請國家賠償案件,有 199件,其中以路面問題183件為最大宗佔91.9%,雖然市府內部以兩個月完成國賠程序,但公文案件處理程序繁複,拒賠案件超過五成,容易衍生民怨。
而警察局資料,從107年至今年6月,因為坑洞等路面不平、道路工程施工、警告標示等交通安全設施之設置問題發生交通事故,坑洞路面不平有453件,道路工程施工有1065件,總案件數1665件,標示標線問題有147件,造成4人死亡,1851人受傷,
楊典忠提出台中市道路管理有三大問題,
1.首先是「道路管理欠缺」影響民眾用物安全,107年至今三年半,連續兩年被中央評鑑道路品質優良的台中市,因為道路坑洞、施工、標線等管理問題而衍生交通事故總案件數1665件,造成4人死亡,1851人受傷,台中市平均一天一件交通事故肇因於道路品質管理問題,實在太危險。
2.其次是機關之間通報機制不周全,警察局非通報權責單位,若未能即時辦理通報, 不利道路管理機關迅速列管道路瑕疵並立即修復改善
3.第三是現行國賠案件處理程序繁雜,造成造民眾、 機關及道路巡查維護廠商三輸的窘境,
台中市從107年至今110年這三年半以來,民眾申請國家賠償案件有 199件,交通事故案件總案件數1665件更是國賠案件申請數199件的八倍,而且國賠案的拒賠比例高達5成,民眾只能自求多福,台語叫做自己塗牛屎,民眾要國賠成功實在太難了!
楊典忠建議,改善台中市道路天坑與崩塌問題,除了持續推動路平或燙平專案外,獎勵民眾通報道路坑洞、人孔、破損等問題,道路養護加入公共意外責任險,並在保險契約中設定慰問金條款,一旦事故發生能迅速提供金錢慰問舒緩民怨,再由產險公司蒐集相關證據,有效提高理賠效率及加速處理時間。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9的網紅簡舒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
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經濟部工業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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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民眾向我們陳情在載小孩上學時被脫落的路面太陽能警示燈彈起而摔車,所幸小孩沒有受傷,但是騎士本人的膝蓋皆破皮擦挫傷。
經過了解發現,路面的太陽能警示燈都是當地里長希望居民能夠注意路口安全向區公所申請經費安裝,結果因為警示器沒有相關裝設規範以及權管單位監督,反而造成民眾安全的隱憂,更導致民眾找不到負責的單位進行申訴,致始權益受損。
因此在民政部門質詢時,我特別針對路上太陽能警示燈相關權管以及裝設品質安全維護的問題提出檢討。
統計2015年至今總共有118個里裝設了3031個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相當於台北市12個行政區456個里裝設的比例就佔了四分之一,具有相當比例,其中又以大安區、文山區、士林區的裝設數量為最多。
通常里長在裝設太陽能警示燈前會先向區公所依預算申請經費,但民政局在索資中向我們回覆因為他們不是道路權管機關,因此不必向他們報備,也沒有相關安裝程序。
雖然區公所會發函向交工處告知有里辦要安裝警示器,但因為交工處認為太陽能路面警示燈不是交通設施,因此僅對里辦回覆相關安裝的注意事項,並未將其納管。
又太陽能警示燈是崁在道路裡面的,因此需要挖掘路面來施作,新工處說明若需挖掘道路裝設警示器,必須申請道路挖掘許可的維護證,不過在118個有裝設的里當中竟然只有27個里有申請,太陽能路面警示器儼然成為局處三不管地帶,更有施工安全與品質的疑慮,導致民眾這次摔車事件的發生。
所以我在部門質詢中要求秘書長召開專案會議,針對台北市太陽能路面警示燈的相關權責與督導進一步釐清,保障民眾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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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朱暖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文山水資中心休憩設施管理不當 民眾骨折受災殃
議員: 市府施工養護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20180108
台中市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於去年五月正式宣布啟用,市長林佳龍出席致詞表示,水資中心結合環保與休憩功能,中心主體與環境景觀的營造兼顧美觀與實用,提供民眾一個休閒的好去處。水資中心主管機關水利局長周庭彰,更是說到中心整體的建材用料,採用大量的再生建材,希望工程施作對環境更友善。林市長與周局長讚譽不絕的加持,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彷彿,成為了兼具「水」與「綠」的新祕境。溝渠有潺潺流水,週遭植栽綠意盎然,市政府來掛保證,是個安全無虞的親民設施。
南屯區民眾向市議員朱暖英陳情,年長的陳情人右手腕部位,裹著一層厚重的繃帶,近看之下手心手背滿佈傷痕,令議員不捨,經過詢問得知,陳情人日前至水資中心散步,在周圍規劃的路徑上散步,因路面不平絆倒造成手部挫傷骨折,導致無法正常做家務與工作,嚴重影響生活作息,家人十分擔心陳情人的傷勢。
議員會同陳情人步行勘查水資中心週遭設施,到達現場觀察陳情人受傷的地點。議員指出水資中心的步道,有陡峭的坡道,縱坡度似乎也未符合步道的要求,這對長輩們來說是一段危險又吃力的步行道路。議員更察覺到,緊貼渠道的岸堤邊緣亦出現不明坑洞,可看到岸堤內部已被掏空,相關單位也未設置警告標示提醒民眾小心切勿靠近。
不僅步道坑巴瘡痍,在水資中心週遭深達半個人高度的排水溝,溝面鋪設的塑材水溝蓋,經過風吹日曬也開始產生損壞的現象,碎化的水溝蓋一旦結構受損失去載重功能,會不會讓不經意的民眾踩空,造成生命危險。另外水溝蓋與溝渠尺寸不合,留下了一個腳掌大小的空隙,及溝面整排水溝蓋高高低低,都是行人步行的危機,卻未見管理單位用心維護。
市議員朱暖英痛批批,市府當初編列10億經費,規劃文山水資源回收中心及週遭設施,自稱工程品質優良,但水資中心從去年啟用至今,未滿一年的時間,市府花了那麼多經費,卻對中心相關設施的維修養護欠缺用心,致使水資中心,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市府說得美輪美奐,但是做起來又是另一回事,讓原本好好的建設,變得虛有其表。因為市府對設施管理的忽視,讓民眾摔斷手影響家庭生計。議員要求市府應該立即向該市民道歉並慰問,且盡速進行修繕,改善設施的缺失,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給市民一個安全無虞的休憩環境。
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高閔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大會農林部門業務質詢
質詢要點:
一、嚴防登革熱,汙水下水道進度追蹤
過去高雄縣汙水下水道接管率為零,因此整個大岡山包括阿公店都容易看到許多蚊子、蒼蠅,而現正值夏季氣候炎熱,為登革熱高峰期,因此希望當局能夠加速加速進度。
二、嚴防豪雨成災,滯洪池進度追蹤,要求當局定期清淤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常有颱風、豪大雨,汛期的洪水問題相當嚴重,岡山嘉華地區有許多岡山傳統產業,淹水問題嚴重,非但擾民且影響生計,希望當局能針對嘉興五甲尾滯洪池進度努力,並要求水利局加強舉辦說明會,傾聽鄉親地方意見、詳盡答覆;特別是有關鄉親對於滯洪池「溢流」、造成魚塭、土地等財產損失之疑慮,施工車輛也應於交通離峰時段載運,避開上學上班民眾,並清理車體及路面,以免造成用路人髒污困擾。除此之外,滯洪池新建必然是為了調節水流、改善水患問題,然而基本的「定期清淤」工作更應經常進行,應於汛期來襲之前確實執行,避免因淤泥未妥善清除而無法發揮滯洪設施應有的功效。
。
三、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高雄市的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日前舉辦聽證會時,針對外籍勞工部分不同風俗民情,而有食用貓、狗肉之情形,提出需注意是否會有歧視性立法問題,建請農業局與法制局給予相關修正之意見。
四、舊市場遷建,打造新市場聚落
岡山果菜市場與舊漁市整體動線規劃、設施、設備、及環境都相對老舊,衛生環境有待改善,且岡山魚市場位於嘉興陸橋下,腹地不足,致使許多交易行為溢出在道路兩側,造成的交通問題,需有相關遷建規劃,但許多攤販擔心客源流失,因此期待農業局及經發局能致力與攤販溝通,整體完善規劃後,迅速將不同市場形成市場聚落,除能增加集散效率,動線也不影響到一般居民,同時整頓市容。
五、北海岸沿線海岸保育,規劃完整市容
鑑於立院剛通過之海岸管理法,應當如何維護管理北高雄沿岸之海岸景觀,諸如設立人行步道,亦或蚵子寮通安宮設置之平台,對於海岸保育及整體市容規劃,建請相關當局研議,以護灘讓海岸線不受侵蝕,且讓人們可更加親近海岸。
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道路維護施工證 :: 台中建案查詢網 的推薦與評價
一、為利區里及警察局轄區分局掌握各項道路施工資訊,訂於旨揭期程起,持維護證、建案證施工者,請落實辦理施工前通知,其程序如下:.(一)由申請單位於施工前洽施工 ... ... <看更多>
道路維護施工證 在 道路挖掘許可證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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