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試題講解】
—— by 西門慶老師
更新:剛剛有一個地方筆誤所以刪掉重發避免影響大家的觀念
—————
今年的這幾份行政法題目其實沒有到太難,是大家在準備上一定會讀到的東西。下面我沒打算解好解滿,畢竟可能會去選總統,所以大概跟大家講講答題的方向,學習發大財的方法(?
【第一題】
甲為某領有普通級營業級別證之電子遊戲場業負責人,卻於營業場所內擺設限制級機具。經民眾檢舉,乙縣政府乃以該遊戲場業有混合營業級別經營之情事,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對甲處以新臺幣(下同)20萬元之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善(A函)。於改善期間屆至後,乙縣政府派員訪查,發現甲仍有混合營業級別經營之情事,遂對甲處以40萬元之罰鍰(B函),並限期15日內改善。其後,乙縣政府確認甲一直處於未改善之違章營業狀態,遂陸續對甲處以60萬元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善(C函)及80萬元罰鍰並限期15日內改善之處分(D函)。請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5條之規定,說明乙對甲所為之A、B、C、D函有無裁量權行使之瑕疵?(25分)
參考法條: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5條:電子遊戲場業有混合營業級別經營者,處負責人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仍繼續營業者,廢止其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解析
#這題沒在考行政罰
本題就是罰了四次,在這個時候會覺得是不是要考行政罰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但是這邊有因為四個行政處分而被切成四個行為,所以不會有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
#這題在考裁量
(1)仔細看題目可以發現,這題問的是裁量,裁量是在行政法第一個章節行政法緒論中,行政與司法的關係那一個單元中,主要就是問題什麼時候裁量會合法、什麼時候是違法。
(2)裁量是不是違法,要回歸法律,看行政行為到底在法律的範圍之內還是之外。看了給的法規,發現,20萬以上、100萬以下,而這幾次的處罰都是在範圍之內,不小心就會寫了一個裁量都合法的答案。
(3)但是!!!這邊要仔細看法條,法條的效果是:混合級別營業→處罰→不改→廢止級別證。所以第一次的行政行為有一個選擇裁量,可以選擇處罰的金額,但是第二次的行政行為中是沒有裁量的,行政機關必須廢止前面的行政處分,如果用其他的數額來做處罰的話,一定是違法的行政處罰。
#所以大家不要被數額給騙了,重點是法律的解釋!
【第二題】
經濟部水利署河川局基於某河川防汛之需要,依法定程序報經內政部核准徵收該河川沿岸土地,以實施堤防興建工程,並於徵收案公告期滿後,發給土地所有權人各50萬元補償費。請問:
(一)甲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反對提供土地作為堤防興建工程之用,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分)
(二)乙為另一土地所有權人,認為50萬元補償費過低,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分)
(三)於甲提起之訴訟中,堤防興建工程已完成,行政法院如認定徵收案違法,但認為堤防工程有公益上之需要,得為如何之判決?(5分)
☆解析
#關鍵實務班直接命中!
西門慶老師不才,沒有開太多班,但是這一題的內容在關鍵實務班的時候有直接講到一模一樣的爭點!
#徵收三大考法
土地徵收的考法有三種:
第一個是考徵收處分是誰做的,不服如何救濟?
第二個是對於補償費不滿,要對誰打行政訴訟?
第三個是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發補償費的話,如何救濟?
這題就是在考前兩個爭點!
#徵收程序跑一遍
土地徵收規範在土地徵收條例裡面,請搭配下圖服用:
①需用土地人請求徵收核准機關(內政部)徵收土地
②徵收核准機關於做成徵收的行政處分後通知直轄市、縣市政府
③直轄市、縣市政府接收到通知後公告並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④需用土地人將應發給的補償費繳交給直轄市縣市政府
⑤直轄市、縣市政府限期發給土地所有權人補償費
#所以
(1)徵收處分是內政部做的,不服徵收處分,就對內政部打「撤銷訴訟」!
(2)補償費處分是直轄市政府作的,不服他的數額,想要一個更高額的補償費,就要對直轄市政府打「課予義務訴訟」!
(3)至於補償費沒有在期限給的話,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的規定徵收處分會失效,所以要打「#確認徵收法律關係不存在之訴」
#情況判決
第三題小小考了一下情況判決,一個在行政法上特殊的判決模式,就是行政處分違法,但是基於公益不去撤銷。這個在律師司法官還有司法特考都有考過了,在這邊問題應該不大,大家可以順便批評一下這個制度~
同時也有3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體驗志祺七七文章版:https://blog.simpleinfo.cc/shasha77 ✔︎ 購買黃臭泥周邊商品: https://reurl.cc/Ezkbm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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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沒在考行政罰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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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法條: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25條:電子遊戲場業有混合營業級別經營者,處負責人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仍繼續營業者,廢止其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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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沒在考行政罰
本題就是罰了四次,在這個時候會覺得是不是要考行政罰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但是這邊有因為四個行政處分而被切成四個行為,所以不會有一行為不二罰的問題。
#這題在考裁量
(1)仔細看題目可以發現,這題問的是裁量,裁量是在行政法第一個章節行政法緒論中,行政與司法的關係那一個單元中,主要就是問題什麼時候裁量會合法、什麼時候是違法。
(2)裁量是不是違法,要回歸法律,看行政行為到底在法律的範圍之內還是之外。看了給的法規,發現,20萬以上、100萬以下,而這幾次的處罰都是在範圍之內,不小心就會寫了一個裁量都合法的答案。
(3)但是!!!這邊要仔細看法條,法條的效果是:混合級別營業→處罰→不改→廢止級別證。所以第一次的行政行為有一個選擇裁量,可以選擇處罰的金額,但是第二次的行政行為中是沒有裁量的,行政機關必須廢止前面的行政處分,如果用其他的數額來做處罰的話,一定是違法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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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為土地所有權人之一,反對提供土地作為堤防興建工程之用,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分)
(二)乙為另一土地所有權人,認為50萬元補償費過低,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分)
(三)於甲提起之訴訟中,堤防興建工程已完成,行政法院如認定徵收案違法,但認為堤防工程有公益上之需要,得為如何之判決?(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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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的考法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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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1)徵收處分是內政部做的,不服徵收處分,就對內政部打「撤銷訴訟」!
(2)補償費處分是直轄市政府作的,不服他的數額,想要一個更高額的補償費,就要對直轄市政府打「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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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沒在考行政罰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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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 #薪資回捐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23【七七會員福利】廣告段落
02:29 台灣社福普遍民營化
03:26 社福界最大醜聞:高雄晚晴回捐案
04:20 回捐型態百百種
05:25 回捐是為了讓員工薪資「更合理」?
06:26 回捐罰則過輕
07:26 政府與社福機構「唇亡齒寒」
08:19 社工薪資新制上路
09:06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10:08 我們的觀點
10:57 問題
12:19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黑毛
|腳本:黑毛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歆雅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斷裂的社安網/社工薪水回捐竟無法可罰 政府與機構共生連結:https://bit.ly/2XGGMHN
→回捐還不夠扯!晚晴逼簽自願離職 社工險跳樓輕生:https://bit.ly/2XFY5Zv
→北市社工預算與實際月薪標準不符 社會局向議員致歉:https://bit.ly/3CC9Tuo
→陳新皓:社福外包 社工如拋棄式人力:https://bit.ly/2Zq6b9b
→4/2 社工日,薪酸誰人知:回捐進化中、新制落實狀況多、外包社工怕失業:https://bit.ly/3kvH9NH
→周孟謙/晚晴回捐案評論:手無寸鐵的抵抗,與非自願的隱身:https://bit.ly/2W4k9Mw
→回捐13萬薪還沒拿回來!晚晴社工現身討公道:https://bit.ly/3u2P9ZR
→晚晴婦女協會爆「逼社工回捐薪資、無預警解雇」 高市府開罰了!:https://bit.ly/3zwf8d6
→【時力議員黃郁芬專欄】明明是老鳥,跟菜鳥拿一樣起薪?薪資新制讓資深社工「心酸酸」:https://bit.ly/3ktHvEA
→【社工的心聲】蔡總統同意這說法嗎?──台南市社工新制是殘補式計畫:https://bit.ly/2ZbVrec
→社會局回應讀者投書親子悠遊館社福宣導員工作內容之議題:https://bit.ly/3lLNfsW
→社工改名社福宣導員 反映南市府的行政傲慢:https://bit.ly/3AAu63o
→斷裂的社安網/社福機構被檢舉回捐停補助 聽衛福部次長怎麼說!:https://bit.ly/3kwlW6p
【 延伸閱讀 】
→不只是勞雇關係──社福團體工作者的多重弱勢:https://bit.ly/3lTyhkK
→《RIGHT PLUS 多多益善》社工回捐系列報導:https://bit.ly/3AAw5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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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要抓染疫黑數,急徵5千名萬華義勇軍來抽血啊!還有我們偉大的駐德代表謝志偉竟然槓上柯阿北了,一下子槓郭正亮,一下子槓柯阿北,駐德代表真的好會槓啊~~ft.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陳智菡
直播一開始要跟大家講一件熱騰騰的消息,就是呢北市府為了抓染疫黑數,要急徵5千名萬華鄉親抽血進行研究,蘋果即時新聞是這樣說的,為釐清新冠肺炎是否存在許多黑數,台北市政府與北醫、台大公衛學院合作,針對萬華區進行大規模血清抗體研究。北市府今(9/3)天宣布,整個計畫將分成五個梯次,屆時會找5千人抽血進行研究,由於整個過程沒有任何補助費用,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公開喊話,強調這是為了台灣防疫所做的準備,拜託大家能多多幫忙。
28萬人流同時開學的考驗,北市府對於防疫、停補課有哪些標準與措施呢?根據風傳媒報導,大學以外各級學校將在9月1日開學,面對疫情變化,台北市長柯文哲也公布台北市停課標準,1班1人感染就停課,1校2人感染則要看情況決定是否停課,會依實際情形做決定。柯文哲表示,台北市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共28萬人,一上學就是很龐大的人流,校園的確是在呼吸道傳染病很重要的場所,所以這次開學要嚴陣以待,「它的確是個危險我承認」。
但是在大學的部分,大部分的學校將在9月13號開學,在聯合新聞網的【重磅快評-台北市的大學防疫指引 柯P是在哈囉嗎?】則是提出了這樣的觀點:根據日前台北市政府制訂的「大學防疫工作指引」,今後大學教職員進到校園需打完疫苗超過十四天,否則要持有最近三天PCR陰性證明,之後每隔七天都要更新一次。
這項規定有三項盲點,首先教育人員造冊施打疫苗只限高中以下,大學教職員並未被列入,當時雖然高教工會積極爭取,但陳時中一句話:「自行上網預約比較快。」就被否決了。而就算上網預約,在國內疫苗短缺下,並非人人可以預約得到,這就形成疫苗階級歧視,有打疫苗的老師可以開課,沒打疫苗的老師的就無法到校上課。
其次大部分大學都即將在9月13日開學,只剩下不到十天,就算大學教職員現在要去打「剩下」很多的高端疫苗,在疫苗施打超過十四天的規範下,也來不及在13日如期到校上課。
最後沒打疫苗的教職員,今後進入學校都要持有PCR陰性證明,而且每七天就要一次,以現在採檢費用五千元計算,一學期十八周就要九萬元,這對阮囊羞澀的大學教職員來說,無疑是一大筆開銷,請問這筆費用要誰支付?而且打不到疫苗,也不是大學教職員的錯,政府的疫苗不足,但卻要大學教職員受到如此的經濟懲罰。
這項防疫指引最荒唐的就是,學生不用打完疫苗或持有PCR陰性證明就能入校,而身為人師的大學老師卻需要,不知道這種身份差別待遇是從何而來?是大學生百毒不侵,還是新冠病毒只攻擊教職員?
不過最新消息出爐啦,根據蘋果即時新聞報導,九月中旬各大專院校即將開學,北市昨公布市府版開學指引,要求教師入校須接種疫苗或提供檢驗證明,但目前大專院校教師尚未造冊接種,加上篩檢費用昂貴,因此引發反彈,對此北市副市長蔡炳坤今表示,國內疫苗真的不夠,沒有辦法比照中小學進行,教育部已向市府反映「這樣管制有困難」,而大學為教育部權管,原則上市府尊重,還是希望能趕緊接種疫苗。
談到疫情就要講到昨天的1例死亡校正回歸事件,根據新頭殼的報導是這樣說的,陳時中下午於疫情記者會指出,該名死亡個案早在6月27日死亡,但就診醫院沒有通報,直到家屬向北市府請領慰問金時,回頭查找才發覺遲誤通報。陳時中說,請台北市督導該醫院,以後申報要確實,於確認後,要趕快申報。
北市衛生局下午召開線上疫情記者會,原本還有顯示「北市聯合醫院中興院區」的帳號名稱,但隨後卻無法再見到。面對線上記者頻追問該名死亡個案相關資訊,何時確診、何時通報、過程為何等,衛生局都僅稱,有關各醫療院所執行業務相關工作,衛生局都會盡力督導協助,會跟聯合醫院做釐清、溝通,但都無法完整說明。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而且柯阿北有時候講話真的讓大家心驚驚,在9/1的記者會,柯阿北拋出考慮取消醫院免費PCR採檢服務,並表示已多日沒有不明感染源確診者,可以說疫情幾乎已經消滅掉了,此話一出,讓網友大驚「不要立旗啊!」所以我們要來問問戰狼小姐姐,台北市的疫情真的有這麼樂觀嗎?
然後現在有風聲傳出柯市長將和 #郭董 見面幫台北市民爭取疫苗,真的有這回事嗎?不過首批BNT疫苗來台,這功勞算誰的?我們偉大的駐德代表 #謝志偉 以400公尺接力賽做比喻,但是柯市長一句「事實是棒子掉在地上,老郭只要去撿起來繼續跑,就這樣。」也惹得謝志偉不開心立馬反擊說:柯文哲永遠看不到「鄰國」的錯,柯文哲的問題不在「棒」,而在「捧」,而捧的是「誰」的「啥」?
追加問一下,前幾天高虹安委員到北市府拜訪,被說是因為要選新竹市長所以前去北市府「觀摩市政」,還被民進黨的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說是「台北市政府民眾黨黨部又開張了!」
緊接著我們要來談談五倍券的事情,根據TVBS新聞網的報導,行政院26日公布五倍券規劃方案,總計10部會加碼推出其他振興措施,包括去年的動滋券、藝FUN券等等,今年又新增好食券、地方創生券、國旅券共8大券,有1300萬份,若在加上各縣市自行加碼,好康多多,但台北市長柯文哲就認為,各地搶加碼恐會造成嚴重通膨。
講到振興五倍卷就要來問問八大行業的事情了,當各行各業陸續復業,但是八大行業至今仍不准營業,所以北中南八大行業大串連,要政府還工作權,對於八大行業的工作權,不知道北市府有哪些相關措施呢?
最後要來談談最近北市府的人事布局啦,根據NOWnews報導,身兼民眾黨主席的台北市長柯文哲,劍指2024的企圖明顯!繼今年7月聘任前總統李登輝辦公室主任王燕軍為台北市政府的市政顧問、8月延攬前高雄市長韓國瑜的親信黃文財加入民眾黨運作後,如今又收編前新北市政府農業局長廖榮清任台北畜產公司的董事長。
地方政壇人士分析,此時正值國民黨主席選舉之際,柯文哲挖廖榮清任台北畜產公司董事長的舉動,也引發政壇高度的關注;尤其廖榮清與黃復興黨部的周錫瑋關係密切,加上又曾任新北市(台北縣)的局處首長、政商人脈亨通,無疑是柯文哲在新北市拓展民眾黨的最佳人選,也可為2024來提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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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開學了!北市府的防疫措施
10:00 萬華血清研究
22:00 大學教授
27:00 北市府死亡案例校正回歸緣由來
31:00 馬來貘命名大賽
39:00 熊好劵
48:00 柯P擬取消免費PCR採檢服務
56:00 傳聞柯P將與郭董談疫苗?
01:01:00 高虹安赴北市府拜訪柯市長/全國VS.全台
01:13:00 謝志偉槓上柯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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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PadP15第二代
#Lenovo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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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動物 #人道銷毀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6【Lenovo筆電】廣告段落
02:22 走私貓為何要安樂死?
03:03 狂犬病危機?
03:52 合法動物如何進來台灣?
05:02 依法撲殺不合法?
05:46 《動傳法》怎麼說?
06:45 修法方向
07:46 反對修法的聲音
09:24 貓咪的命才是命?
10:07 我們的觀點
11:24 問題
11:40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關節
|腳本:關節
|編輯:轟天雷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台灣154隻自中國走私名貴貓安樂死掀話題 蔡英文躺槍:https://bit.ly/3jhaDOM
→漁船走私中國貓 防檢局長:恐讓台灣陷入狂犬病風險:https://bit.ly/3yj8Ltd
→154隻貓安樂死引討論 陳吉仲:2規畫加重懲罰杜絕走私:https://bit.ly/2WjOaYX
→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產品處理作業程序:https://bit.ly/3zlVMbl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https://bit.ly/3sO3VD6
→動物走私、防疫、安樂死:貓命之間的電車難題:https://bit.ly/3zfHR6K
→為何人道銷毀,才是更顧全動物福祉的做法?——談走私貓安樂死事件的道德誤區:https://bit.ly/3sLf3AI
→走私動物「免死條件」曝光!醫師:行政部門有很大的運作空間:https://bit.ly/3jj3PjD
→楊智傑/政府迅速撲殺走私貓 稱染病並不科學:https://bit.ly/3B8SyZk
→專責警力 民間團體籲成立「動保警察」:https://bit.ly/2URoQZu
→零人道宰殺將上路 動物就此幸福了?(下) 談福利不應獨厚犬貓:https://e-info.org.tw/node/116557
→疾管署-狂犬病:https://bit.ly/2UN50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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