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車輛長期停路旁占用 交通隊強制拖吊
2019-07-17
聯合報 記者張弘昌╱即時報導
桃園市平鎮南勢重劃區新光路,一間處理廢棄五金工廠,常把收購的報廢車輛,隨意停放新光路及周邊巷弄道路,且鑽勸導期法令漏動,一再更換停放的報廢車,規避環保局查報拖吊處理。
市議員黃敬平、劉仁照、舒翠玲,以及平鎮區市議員服務處助理,今天會同當地里長,市府都發局、警察局等單位,依未懸掛車牌棄置路邊車輛移置辦法,強制拖吊10多輛報廢車,同時查獲一名逃逸外勞。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一名非洲籍業者,把南勢重劃區新光路一帶路邊,都做私人停車場,違停報廢車逾百車次,業者鑽自行移置報廢車,以及拖吊勸導空窗期漏動,行政機關半年來,無法徹底拖吊移置報廢車輛,在地里長、居民忍無可忍,陳情市議員黃敬平議員、舒翠玲等人。
今天市議員率市府聯合會勘稽查,警方交通大隊拖吊車傾巢而出大執法,與違規業者進行拖吊比賽,原不以為意的非洲籍業者,才態度軟化以哀兵姿態求情。
警方稽查時也查獲一名逃逸外勞,由平鎮警分局帶回調查,後續交移民署專勤隊收容,市議員黃敬平也當場要求,交通大隊立刻執行拖吊業務,以維法紀。
市議員黃敬平表示,報廢車輛無車牌懸掛,如被人檢舉,環保局將會逕行製單,並要求所有權人7日移置,否則以廢棄物論通報拖吊移置。工廠負責人趁環保局貼單後的7天空窗期,在貼單車輛期限即將屆滿時,再換一批報廢車輛不斷輪流停放,如此的周而復始,造成新光路五段以附近巷弄,永遠都停滿了不同批的報廢車輛。
黃敬平說,警察為道交條例執法機關,環保局則是廢棄物清理法執法機關,兩機關針對報廢車輛,有各自的主管法令規範,廢棄車輛未懸掛車牌,停放在公有道路的罰鍰,較環保局的法令還重,不同法令間的法條,競合的狀況下應從一重處斷。
他表示,道交條例12條4項明文規定,未懸掛車牌本就不應占用公有道路,否則就會出現像現在這種,不肖業者鑽漏洞占用道路,行政機關卻因執法程序疑慮,不敢斷然處置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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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外勞法條 在 小花媽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一直想避免討論這個新聞,原因有很多。
但身為社會學畢業的學生,小花媽想,還是避免不了要來討論。
誰是誰非,從警方公佈的影帶中,似乎有了定論。
但是,警方公佈的影帶並未完整,小花媽相信,很多粉蝨也看過作假新聞的嘲諷圖,知道拍攝角度、擷取畫面等等,都可以是讓真相轉移的方式。
小花媽以下想從幾點來討論這個事件:
首先,是逃逸外籍移工。
早期,引進外籍移工體系時,有諸多討論。先開放的,是跟台灣很近,許多台商落腳的東南亞地區,尤其是越南、印尼以及泰國、緬甸。當時,不優先開放中國移工,乃是因為中國跟台灣「太像了」,一旦開放,可能會引發很多爭端,所以,才轉向開放東南亞移工。
而開放東南亞移工後,台灣在法令上的諸多限制,以及對於仲介管理之鬆散,讓台灣在外籍移工人權的處理上,幾乎是漠視的。許多條文,如先前終於更改的就業服務法第52條,以及,在這次報導中,宛如奴工條款的第53條,都是限制這些移工的致命法條。
而台灣對於外籍移工的想法又是如何呢?
其實,很簡單,絕大部分的人,都不把移工當人。
曾經,在開放外國勞動力時,有一句著名的話,叫做:
「我們要的是勞動力,結果來的是人。」
移工不是機器,他們是人,是追求更好生活,而來台灣勞動的人。但台灣多數的雇主,卻把他們當作長工、奴工,任意施以暴力,甚至是性暴力。並且,整個社會用輿論、用歧視性的話語,來分類我們跟他們。就像義美總經理日前針對一例一休所做出的一番話:「規定勞工必須放假,受惠最大的就是外勞,只上五天班,其他時間就是出去玩,「去調查一下,他們放假都喝酒、騎車、打群架!」」
小花媽相信,這樣充滿歧視性的話,絕對不是只有義美總經理說過,而是,整個台灣社會的絕大共識。
從這次九槍事件中,底下的無論是網友留言也好,力挺警察的留言也好,都可以看見,社會對於東南亞、外籍移工的歧視,並未消弭。
其次,是權力擴張問題。
在討論這些事件的過程中,總會有人提議,要來擴大公權力,要保護我們的社會。但這樣的說法,真的太荒謬了。
台灣無法證明我們的警察也好、民眾也好,有足夠的素養去面對所有的族群,貿然開放,所產生的惡果,看美國就可以知道。美國的警察在面對黑人時,過度執法的問題,足以成為台灣借鏡。
實際上,在對方沒有武器的情況下,連開九槍,是否是過度執法?這點小花媽再怎麼昧著良心,再怎麼覺得對方罪刑重大,都無法說出:不是,這個答案。但是,為什麼那麼多民眾覺得警察處理沒有問題呢?那就是一種歧視,一種台灣對於東南亞的誤解、不認識,所引發、所建構出來的歧視社會。
而最後,為什麼看到警察要跑?為什麼中彈還想搶警車?(姑且不論是真是假),那是因為害怕。
小花媽在越南,常常聽前輩說,這裡的警察很會看外國人,然後攔下來,開罰單。小花媽唯一需要學習的就是,每個事件要給多少錢。小花媽沒有做什麼不好的事情,但每每被警察攔下來,都會很緊張。因為語言不通,因為國情不同,因為種種的因素,小花媽害怕,警察一個聽不懂,就會想要開槍打小花媽。所以,見到警察的時候,小花媽心裡第一個反應都是:「快跑」。
從越南邊界要前進柬埔寨的時候,被卡在邊界很久。過海關時,小花媽聽不懂對方在說什麼,但小花媽好像一直有一件事情沒有做好,結果海關就上來兩三個荷槍的人,小花媽真的嚇到不行。後來向其他同事求救,才知道他只是要我重新走一次,走慢一點,沒有惡意。
對,沒有惡意,但在語言不通的情況下,小花媽無法辨別對方是否沒有惡意。而被槍殺的越籍移工,他知道自己沒有錯,但因為想要追求更好的工作,所以成為「逃逸外勞」,這點是有罪的。所以,看到警察,他一定比小花媽更緊張、更想跑。
小花媽不會說他無辜,但他真的罪致死嗎?
又,他就算罪致死,整個台灣社會都可以這樣譴責他,好像他就是該死一樣嗎?
相信,粉蝨們都有答案,很多粉蝨們實際接觸過外籍移工,或是在對方的國家打拚著,也都知道,他們跟我們一樣,都很善良,也很邪惡。每個社會本來就有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問題,但不是台灣社會可以合理化的將移工都當成隱性罪犯的理由。
若台灣社會仍是繼續這樣想著東南亞、想著外籍移工,那麼,在勞動力漸漸缺乏的此刻,在多數3D(骯髒Dirty、辛苦Difficult、危險Dangerous)工作都外包的此刻,在新二代小孩越來越多的此刻,在東協國家漸漸崛起的此刻,台灣,只是在斷掉自己在國際上合作的空間。
台灣要推行新南向,絕對不是把外籍移工藏在桌子下,然後跟母國的官員、高知識份子等觥籌交錯,就能夠成功的。我們必須要正視台灣對於外籍移工的引進條款,勞動權益普及國人同胞以及外籍工作者。我們必須要記住,外籍移工,是來協助台灣人,做台灣政府不願意本國人從事的工作。外籍移工,是來幫助台灣,補充不足的勞動力。外籍移工,他們所繳交的勞保與健保費,多少填補了台灣的保費缺口。外籍移工,就像我們一樣,只是到國外,追尋自己的夢想而已。
就像阮國非,只是想買條水牛,跟家人一起種田。
就像台灣外派的人,只是想賺夠錢,實現自己的夢想。
大家都是一樣的,我們必須先有這個認知,爾後才能真正推行新南向政策,才是真正張開雙臂,跟世界作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