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時代?】歷年政府十大縱容地產商壟斷行為
現時北京指需要整改香港發展商的「壟斷行為」,但「壟斷行為」的出現,與香港政府過往的房屋土地政策息息相關。那麼房屋土地政策會否來一場有意義的大改革?恐怕言之尚早。
現時政府放風的數個最新措施,非但不是劍指,甚至是鼓勵壟斷行為。這個弔詭之處,暫時被主流公共論述所忽略。以下十個香港政府助長發展商壟斷的行為,是否亦需要一併「整改」?
◾助長發展商加速圈地
多年來各種類型土地的發展管制,有維護城市景觀、保障生活質素與不同群體的權利,更有避免發展商全面壟斷土地資源的政策功能。但近日最新報導消息,傳出林鄭放風要大肆為發展商發展「起釘」,除放寬早已被發展商割據的濕地的發展地積比,亦打算向發展商視為「豬頭骨」的祖堂地開刀,鬆綁出售限制,預期發展商將能在新界加速囤地。
今次全方位的發展鬆綁,亦劍指市區土儲。自2010年起林鄭將強拍條件由9成收購門檻放寬到8成,十年後,今日有放風林鄭政府將舊樓強拍條件再降至7成。強拍底線似乎容許「無限後退」,在法例上不斷合理化發展商壟斷式收樓行為,相信「田牲式」收樓手法會更加放肆,而舊樓小業主及租戶的議價空間卻退無可退。
有趣的是,早前外投行的數據分析,在今次中央施壓下,估計恒基的地產謀財策略(農地王及私人市區收樓)將受最大影響。然而,今次放風的強拍放寬卻令市區舊樓最多土儲的恒基最受惠。政府跟發展商之間捆綁利益關係,在現時中央針對發展商壟斷行為下,更顯弔詭及複雜。
◾散播土地「荒」言
由2002年「孫九招」起,政府將香港房屋政策「定性」為集中土地供應,減少公營房屋供應,將私人房屋供應交由市場決定,是其後樓價飆升的重要因素。歷經20年,政府房屋大方針卻不見有大改變,繼續盲目催谷覓地,甚至不斷提倡天價人工島開,只為「做大個餅」,卻不全面收回棕地、發展商土儲及潛在違規丁地等其他土地選項。只講土地供應的政策論調背後,正配合著發展商動員打手發功,聯手在公眾輿論上背書式輸入「土地荒」的幻象,最後發展商圈地囤地等壟斷行為卻以「公共利益」之名變得合情合理。
林薪最近轉口風表示香港短期「搵夠地」,但劍指官僚「卡關」要加速審批,跟現時發展商指控回應香港房屋問題源自覓地到建屋速度「唔夠快」,明顯口徑一致,更顯政府貫徹親發展商的立場,不斷為發展商釋放土儲,助長由發展商主導香港土地供應。
◾「土地共享」度身訂做兼送基建
作為政府近年重點推銷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本身已被詬病為發展商「度身訂做」。政府以提供基建為由,幫助發展商釋放其偏遠、或有客觀條件限制(如位於濕地旁)而不適合發展的土儲,而公眾因而額外獲得的單位,往往只佔整個發展小部分(*額外*樓面面積的六成作公營房屋用途),發展商甚至能申請將官地納入發展範圍,將計劃稱為「共享」,實在是一個搵笨的公關表演,最後只會助長發展商繼續壟斷香港規劃主導權。
由發展商決定土地共享的選址,會否出現規劃錯配的社區?單從最新一宗共享申請中,恒基建議在林村杜山村鄉郊地區興建近40層高「公屋」,足見其潛在規劃災難。
可能發展商政府觀望政府會否進一步放寬發展限制,亦正與政府討價還價中,過去兩年土地「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只接到三宗申請,就土地供應速度而言,又是另一種「搵笨」。而昨天有發展商接受文匯報專訪就表示,在土地供應方面發展商可扮演更積極角色,表示可以提供多個「公營房屋單位」,參與「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可能是發展商心目中應酬北京施壓的其中一個成績表,能否真的解決房屋問題或壟斷問題只是一個大問號。
◾傾向避開發展商土儲收地
若政府真的動真格應付發展商壟斷及囤積行為,運用過去數十年在法院未嘗一敗的《收回土地條例》(土收)就最適合,將高度集中的業權復歸公有作公共用途,亦能夠增加租住公營房屋供應,舒緩基層居住困境。
政府亦會在收地政策上處處配合發展商。近數年有無數案例顯示,政府會選擇性利用土收針對一般農民、非原居民村甚至小地主,如橫洲、馬屎埔等,而巧妙地被避開發展商土儲,例如屏山北的棕地發展選址,以維護發展商的「私人業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亦容許政府利用土收收回選址內小業主的業權,為大業主的土地共享申請開路,位於林村的「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正屬此例,申請文件建議政府利用土收收回申請範圍內某些道路的業權,為發展項目興建接駁道路。
單單看林鄭於2019年提出收回十組私人地興建公屋,兩年後現時只能夠收回三組地塊,另外有三組地塊因屬發展商而放棄收回。而宣布收回的三組地塊中,其中一組更是新鴻基地產無法獲得當中位置關鍵的「祖堂地」業權而未能發展,屬「豬頭骨」地,政府收地屬收拾殘局。而發展商和政府亦能分別在收取「壯士斷臂」及「果斷收地」的公關之效,但諸如此類選擇性收地的做法只是在助長發展商壟斷市場的行為。
◾助長囤地自肥兼送發展權
過往新市鎮發展模式,主要是政府收回土地並重新規劃,部分土地再行公開拍賣,沙田新市鎮便是一例。而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卻開始加入「原址換地」等概念,(「加強版」的新市鎮發展模式),逐漸將規劃主導權拱手相讓予發展商-發展商可以保留土地的發展權,早年聞風而一湧囤地的發展商大有斬獲,亦能夠決定能在那個位置起樓。
在新界東北發展公佈前,現任財政司陳茂波被涉嫌利益衝突,搶閘新界東北囤地,最後更逃過廉署起訴。連政府官員亦「其身不正」參與囤地等壟斷操作,怎能期望政府會大力遏止囤積堆奇?「加強版」新市鎮發展模式為發展商度身訂造,「獎勵」囤地行為,誰囤地囤得最多,誰就更能有能力壟斷市場。
◾批准無底線開則
回歸早年的發水樓、屏風樓,到近年納米樓,卻是一直導致香港房屋「貴、細、擠、焗」的一大推手。往往政府給予發展商樓面面積的優惠豁免,放寬這些建築物法規時,卻縱容發展商鑽政策空子,可以「無底線」開則,賺盡每一呎,而政府一向少有適時作出管制,卻稱將問題交予市場決定及解決,造就一個個三尖八角的「怪則」單位。除了樓價貴生活成本高,連市民的居住空間也被收縮及改造。今日,上有夏寶龍聲稱要解決劏房問題,下有繼續造就恒基成為「納米地產王」,更顯政府無心解決香港房屋問題。
◾放任樓市縱火
面對發展商囤樓囤地以及熱錢流入炒賣樓市,政府只講土地供應,將需求管理置於不顧,更故意忽視壓抑樓市炒賣的房稅政策改革,才是香港房屋問題「貴、細、擠」多年來一直未能妥善改善的關鍵。
上年年頭大肆宣揚的一手樓空置稅,林鄭已經不敢再提,資產增值稅亦再不考慮。而早幾年政府為「應對」熱錢炒賣物業投資樓價飆升而推出的買家及特別印花稅(「辣招」),原來可以透過公司股權轉讓業權形式避開, 所以公眾不時驚訝某高官、富商或明星竟能夠「首置」買樓,才猛然醒覺這些「辣招」實質上只係用來「做下樣」,向公眾顯示已經「做咗嘢」,實質上繼續「馬照跑、舞照跳、樓照炒」。
◾卸膊公營房屋予私人參建
除了政府每年公營房屋供應長期不足外,現時林鄭自稱「重建置業階梯」一大措施首置樓,更是政府將公營房屋供應責任交予私人參建的「卸膊」發展模式。在首置樓的官方定義上卻一直彈出彈入,一時形容為「公」,一時又「私」,變相可以「捽數」,成為林鄭公私營「七三比例」達標的最大「公因數」,根本地影響原作公營房屋(公屋/居屋)的潛在土地供應數目。
當政府推銷土地共享計劃的前身「以公私合營釋放發展商農地土儲」時,強調需要在地皮提供公營房屋,但沒有明言是是哪一種(公屋/居屋),時至今日,公營房屋部分成為了「公營房屋/首置樓」。首置樓「名公實私」,作為私人發展商作出「社會貢獻」的一大賣點,讓夾心階層可以首置「可負擔」的單位,但定價上所價不菲,舉例說最新由長實發展的安達臣首置樓,定價已不考慮申請者負擔能力,而是重新與市價掛鈎,往往比居屋更加昂貴,這正是政府卸膊公營房屋的必然後果。
從「公營房屋」定義的變樣,明顯見到政府房屋供應政策放軟手腳,鬆章於發展商。如日後首置樓恆常化為公營房屋供應的話,將延續香港房屋供應由私人發展商主導的命運。
◾讓地產利益滲入城規會
董建華時期,首次委任過半數有發展商背景的人進入城規會,將城規會審批土地發展的把關角色,慢慢被日益摻雜的發展商利益弱化。現時單靠城規會本身利益申報機制以及避席做法,已經未足夠釋取公眾對於官商勾結的質疑,例如現時城規會 「鄉郊及新市鎮規劃小組委員會會議」,已有五個委員有發展商背景,公眾對於城規會能否發揮公正審議發展申請的觀感已經大打折扣。
◾增加發展商土儲的「活化」政策
除了慣常賣地強拍舊樓,近年的活化工廈政策亦給予發展商增加土儲的機會。由初時2010年的整幢工廠改建優惠、2018年第二輪工廈重建免補地價,再到近日的工廠改契標準補地價,除了很有可能為發展商日後農地改契補地價標準化試水溫外,一連串加快重建工廠措施,據傳媒報導亦助長發展商過往十年囤積甚至炒賣工廠單位,直接導致工廠區的呎價急升。
所謂「活化」,不止助長發展商的壟斷行為由土地房屋重建,延伸至平民工廠區,在加快重建同時,卻少有安置及補償小租戶的措施,租戶愈搬愈遠/細。單是靠虛有其表的劏房租管,根本不足以解決香港中低層生活工作空間日漸收縮的問題。
◾小結
回顧過往十多年政府縱容史,縱使近日中央點名發展商壟斷行為,然而,最新一份施政報告,香港政府很有可能進行土地發展鬆綁大手術,短期內繼續甚至加劇這場壟斷遊戲。而未來這個利益纏繞的聯盟究竟會不會被清算/替代?或是中央施壓只是「雷聲大雨點小」?長遠仍需繼續觀望香港土地利益版圖變動、未來中央施政方針以及下一任政府班底之間如何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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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 違 建 增值稅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作者: 陳師孟
大約每個月尖尾會有一天「輪值」,當天「陳情中心」的同仁會先大致瞭解陳情民眾的主要訴求與監察權是否相關,再對照電腦檔案查閱是否屬舊案,若還沒有其他監委已立案處理,則會詢問值日監委是否面見陳情人當面溝通,通常尖尾是來者不拒的。
輪值當天,除了「陳情中心」收受的案件之外,「業務處」也會湊熱鬧,另外送來一堆案件給值日委員,這些都是自上次輪值以來寄給同一位委員的陳情信件,藉著這次值日,正式登記為該委員的「核批案件」,從此由值日委員指揮進一步的處理方式。所以每逢輪值,就像醫生看診的掛號,有些現場、有些預約,相當「熱鬧」。
由於監察院的主要功能就是整飭官箴、保障人權,套用經濟學的術語,這是監察院的商標「產品」,但是有產出、必先有投入,所以接受陳情正是製程前端的「投入」,也因此是監察院最重要的業務。即使目前科技發達,電子及平面媒體不時也會揭發一些「大尾」的不肖官員,做為監察權糾彈的對象,但是絕大部份的「民瘼」卻無從由媒體得知,而要靠身受其害的當事人出面陳訴檢舉,才有可能出現在監察委員的視野。所以尖尾就職一年多,歷經一打左右的輪值日,一直覺得應該把這個監察院的獨家「商業機密」,做為週記主題。以下就是這個星期四值日收到的陳情內容,五花八門的民生疾苦,無以名之,就用「芸芸眾生的 50 道陰影」吧。
先談當天親自來院陳情的 7 案,其中與司法官相關的就有 3 件,分別是:第一、法院所提供的庭詢錄音光碟,送鑑定被剪接變造,陳情人將二份鑑定報告提送,法官卻不理不睬;第二、當事人檢舉前後兩件詐欺案,地檢署卻視為同一件而違法簽結;第三、法務部矯正署審查假釋申請不公,有些實際執行率未過半,可通過、有些已達 2/3 刑期,仍遭駁回,形同「有關係就沒關係」,關說空間鉅大。這 3 件個案若在一年多前,尖尾會覺得「稀奇古怪」,現在看來則「稀鬆平常」,或許這是尖尾「成長」的証明?
另一件是警民衝突的案件,這位脾氣火爆的眷村子弟在花市與熟人口角,卻對前來處理的女警罵三字經,又不肯道歉,被以「妨害公務」上銬起訴,即將服拘役 55 天,入獄前,還來要尖尾懲處女警執法過當。尖尾看他像極了小學同班同學,都是四川口音、後來都唸空軍幼校、官校,他說:「我沒唸畢業,不然今天也和李天羽一樣,我們同一個眷村的,我還和李媽媽打過麻將。」其實就像許多尖尾那個年代的眷村子弟,大都心直口快、只是不甘示弱,不像今天的「韓流」痞態,一無可取。尖尾對他好言相勸,臨走時他笑著丟下一句:「名不虛傳、受益良多」,好在尖尾的喜形於色,沒被旁人看見。
接下來 2 件則與政府的政策釐訂與執行有關。首先是一群退休的幼教老師從南部來陳情,她們多年努力爭取任職幼教年資可以併計退休金,沒有獲得政府回應、黯然申辦退休,不料未幾這個辦法終於通過,卻因為法律「不溯既往原則」,本身無法適用,成了名符其實的「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另一個案件也與法規變更相關,當事人在應用科技上的成就非凡,擁有眾多國際專利,由國外回台後,以專利作價 3 億抵繳公司股權,不料被國稅局以「技術入股要立即課稅」為由,不管他尚無分文入袋,就裁定追繳 7 千餘萬稅金,並且不理陳情、不准「復查」、強制執行,進而沒入財產、凍結帳戶、禁止出境、甚至要入監服刑,好在檢察官拒收。其實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 35 條之 1 的增訂,已經顯示「技術入股立即課稅」為不合理,而政府對「實物」(股權)所得也正研擬得以該實物抵繳稅金,只是如同上一例:
這也正是尖尾著力之處。
最後這件事關「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的問題,也類似以上的情形,就是政策在執行上若有困難,不能兩手一攤、硬幹到底,尤其當問題癥結在於社會弱勢族群的權益,更不能主張「犧牲少數、成全大局」,政府有責任找到一個過渡或折衷方案,使照顧弱勢不致淪為空言。國民年金保險開辦的目的,是要讓社會保險網遍及全民,使那些沒有軍保、公教保、勞保、農保的人民到了 65 歲,可以獲得老年年金等給付。現在問題出在以往不曾繳納、或有積欠保費的國民,必須在本月底前至少湊出首期還款,否則將被衛生福利部排除在外,而目前在 102 萬人欠費中。其中估計有 4 成是無力負擔每月 $932 保費,這其中又有 16 萬人在月底即將屆滿 65 歲,勢必成為第一批失去領取基本保障的「下流老人」。據陳情代表新助伯表示,不少老人街友找上地下錢莊,由他們先代繳保費,並領到每月 $500生活費,但以後政府所給付的 $3,500 年金則全數由錢莊領走。
政府對這種趁人之危、一本萬利的行徑,可以視若無睹嗎?
答案再清楚不過。
至於業務處這次送來的 12 案,如果一一細數,可能大家會看到「目睭脫窗」。只敢約略分類簡述如下:毒品販售不服判決有兩件;與土地相關的共四件,包括鄉公所於農地違法發放建照、市政府不准更正地目、縣政府違法劃定古蹟並變更道路、國有財產局違法放租土地。另有三件是民事訴訟而認裁判不公的案件:一是因為土地增值稅欠稅而致,所有家產被強制拍賣,遭低價決標,還不夠清償債務;一是外商公司任意解僱引發勞資糾紛,法院裁判前後不一;再有病患脊椎手術後幾乎癱瘓,醫事審議會卻認為醫師無過失,而法院竟也判醫師無罪。最後三件都是對政府機關的檢舉:一是中選會對犯詐欺罪的地方民代候選人,竟容許參選;二是警察局拒絕提供個案資料給申請人;三是公共工程委員會就《採購法》爭議所推派的調解委員,似偏袒一方。
親愛的讀友,你累了嗎?我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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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師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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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談當天親自來院陳情的 7 案,其中與司法官相關的就有 3 件,分別是:第一、法院所提供的庭詢錄音光碟,送鑑定被剪接變造,陳情人將二份鑑定報告提送,法官卻不理不睬;第二、當事人檢舉前後兩件詐欺案,地檢署卻視為同一件而違法簽結;第三、法務部矯正署審查假釋申請不公,有些實際執行率未過半,可通過、有些已達 2/3 刑期,仍遭駁回,形同「有關係就沒關係」,關說空間鉅大。這 3 件個案若在一年多前,尖尾會覺得「稀奇古怪」,現在看來則「稀鬆平常」,或許這是尖尾「成長」的証明?
另一件是警民衝突的案件,這位脾氣火爆的眷村子弟在花市與熟人口角,卻對前來處理的女警罵三字經,又不肯道歉,被以「妨害公務」上銬起訴,即將服拘役 55 天,入獄前,還來要尖尾懲處女警執法過當。尖尾看他像極了小學同班同學,都是四川口音、後來都唸空軍幼校、官校,他說:「我沒唸畢業,不然今天也和李天羽一樣,我們同一個眷村的,我還和李媽媽打過麻將。」其實就像許多尖尾那個年代的眷村子弟,大都心直口快、只是不甘示弱,不像今天的「韓流」痞態,一無可取。尖尾對他好言相勸,臨走時他笑著丟下一句:「名不虛傳、受益良多」,好在尖尾的喜形於色,沒被旁人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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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正是尖尾著力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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