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檢察官對黃國昌律師作成不起訴處分?
▫
針對韓國瑜提出的告訴,經檢察官調查, 黃國昌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曾針對李佳芬家族經營大通公司占用公用土地事實及相關判決,請經濟部水利署派員說明並調取資料。
▫
因此發現大通公司:
1⃣ 曾被經濟部裁罰;
2⃣ 1999年間向雲林縣政府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編定為礦業用地,經完成場勘後,簽辦意見書已載明「違規使用」,破壞原農地性質。
▫
還有,根據監察院函文,也顯示大通公司所設置的砂石場,經國有財產局雲林分處通知應給付「不當得利使用補償金」,及回復土地原狀,都證明 黃國昌的指控有相當依據,並不是烏龍爆料。
▫
所以檢察官認定:黃國昌以立委身分,就可受公評相關議題提出質疑,確有相當證據可佐,並出於善意為適當評論,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不法犯意,犯罪嫌疑不足,因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
這整件事的最大啟示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黑的就是黑的,「提告」並不會讓黑的,漂成白的。
農地 變更 礦業用地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假庶民、真權貴!政商聯手掏空國土!
📌讓我們把時光倒轉到1994年:
長期以來,各家砂石業者聯合(或本人就是)黑道,在河川地盜採砂石,不只造成橋墩裸露、也造成河床地的水流紊亂,時常傳出小孩遭暗流溺斃的消息,造成政府耗費巨大成本在修復橋墩,因此當時的省政府開始了的「#聯管計畫」。
這個計劃就是要將各家砂石業者統一管理,並與各家砂石業者達成協議「抽砂船要撤出濁水溪」,並劃分其他區域給各家業者採集砂石;但當時的李日貴(也是時任雲林縣議員)家族所在的濁水溪區域,黑砂純度極高、利潤極好,又怎會甘願撤出?
他們把眼光投注到了雲林縣西螺鎮安定里的「農地」,原本希望在那邊開採砂石,但被一位自由時報記者揭露之後,當地居民群起反對,李家因此而做罷。
📌築堤圈地、就地開採:
此時,另一塊河川地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原有的堤防靠河的一側興建堤防,形成堤外有堤的景象,而這中間被圈起來的「河川地」就變成「浮覆地」,地目也變更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劃為國有土地。
但是這個「新堤防」的興建根本不在當年第四河川局的「年度整治計畫」當中,而是台灣省水利處在1998年10月招標、同月開工、火速7個月完工,錢還是由中央的經濟部水資源局出的(時任局長&國大代表,後擔任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後兩度遭貪汙判決確定,坐牢中)。
後續,李家的「大通砂石場」就出現在這塊「國有土地」的「農牧用地」上,繼續採集砂石。
📌2002年,變更地目:
在2002年,李日貴已退下議員職務、交棒給李佳芬,同時韓國瑜先生當時則擔任立法委員。此時,這塊「農牧用地」又出現了變化。
這塊地從一開始的「河川用地」,興建新新堤防之後變為「農牧用地」,後來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還聯合雲林縣政府(時任縣長:張榮味)申請變更地目為「礦業用地」,經濟部還竟然准了!
而當時的韓國瑜委員,也參與其中:
www.facebook.com/kcfor2016/photos/a.449787108536869/1331900306992207/
📌到底是誰准的啊!?
1⃣當時那個「新堤防」根本不在年度整治計畫當中,河道也沒有非常彎曲造成危險、既有堤防也都正常,為何需要興建新堤防?
2⃣怎麼會准許私人企業在國有土地上盜採砂石?更准許將這塊如此接近河川道的土地,變更為「礦業用地」?
時代力量一向打擊黑金、不分藍綠、只問是非,我們要請 韓國瑜 市長暨2020總統候選人公開說明清楚!
農地 變更 礦業用地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假庶民、真權貴!政商聯手掏空國土!
📌讓我們把時光倒轉到1994年:
長期以來,各家砂石業者聯合(或本人就是)黑道,在河川地盜採砂石,不只造成橋墩裸露、也造成河床地的水流紊亂,時常傳出小孩遭暗流溺斃的消息,造成政府耗費巨大成本在修復橋墩,因此當時的省政府開始了的「聯管計畫」。
這個計劃就是要將各家砂石業者統一管理,並與各家砂石業者達成協議「抽砂船要撤出濁水溪」,並劃分其他區域給各家業者採集砂石;但當時的李日貴(也是時任雲林縣議員)家族所在的濁水溪區域,黑砂純度極高、利潤極好,又怎會甘願撤出?
他們把眼光投注到了雲林縣西螺鎮安定里的「農地」,原本希望在那邊開採砂石,但被一位自由時報記者揭露之後,當地居民群起反對,李家因此而做罷。
📌築堤圈地、就地開採:
此時,另一塊河川地突然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在原有的堤防靠河的一側興建堤防,形成堤外有堤的景象,而這中間被圈起來的「河川地」就變成「浮覆地」,地目也變更為「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劃為國有土地。
但是這個「新堤防」的興建根本不在當年第四河川局的「年度整治計畫」當中,而是台灣省水利處在1998年10月招標、同月開工、火速7個月完工,錢還是由中央的經濟部水資源局出的(時任局長&國大代表,後擔任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徐享崑,後兩度遭貪汙判決確定,坐牢中)。
後續,李家的「大通砂石場」就出現在這塊「國有土地」的「農牧用地」上,繼續採集砂石。
📌2002年,變更地目:
在2002年,李日貴已退下議員職務、交棒給李佳芬,同時韓國瑜先生當時則擔任立法委員。此時,這塊「農牧用地」又出現了變化。
這塊地從一開始的「河川用地」,興建新新堤防之後變為「農牧用地」,後來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還聯合雲林縣政府(時任縣長:張榮味)申請變更地目為「礦業用地」,經濟部還竟然准了!
而當時的韓國瑜委員,也參與其中:
www.facebook.com/kcfor2016/photos/a.449787108536869/1331900306992207/
📌到底是誰准的啊!?
1⃣當時那個「新堤防」根本不在年度整治計畫當中,河道也沒有非常彎曲造成危險、既有堤防也都正常,為何需要興建新堤防?
2⃣怎麼會准許私人企業在國有土地上盜採砂石?更准許將這塊如此接近河川道的土地,變更為「礦業用地」?
時代力量一向打擊黑金、不分藍綠、只問是非,我們要請 韓國瑜 市長暨2020總統候選人公開說明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