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我其實很歹勢,服務處法律諮詢案件千奇百怪又多如牛毛,縱使律師充滿服務熱忱,也擔心佔用他們太多時間。
家琪只是笑笑地跟我說:「不要緊,我們仲誠法律事務所八位律師都會幫忙!」
所長超超超超超超超霸氣啊,瞬間被圈粉!
所以請大家凡有:
👉因為翻修屋子而配合設定抵押,卻發現屋子修不好還多了抵押權設定。
👉因為分享投資平台,自己後續也血本無歸,卻收到違反銀行法開庭通知。
👉因為交往時說要贈與的金錢、房子,分手後卻遭對方主張借貸、借名登記。
👉因為要開立診所而租賃房屋、花了數百萬裝潢,卻發現該房屋不能登記設定診所。
👉因為聽信記帳士而將稅款提前繳入,卻遭該記帳士向代收機關領出。
👉因為跟朋友一起設立公司對外招攬仲介未上市櫃公司股票,卻收到違反證券交易法開庭通知。
👉因為要追查配偶有無外遇對象,追查過程中強行進入第三人家中,卻收到涉犯強制罪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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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對象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家人權委員會 周年 學者呼籲平反兩公約重大指標案件
http://n.yam.com/Article/20210811568696
太極門案義務辯護律師蔣瑞琴指出,發生於1996年的太極門案是無中生有案件,檢察官侯寬仁違法濫權起訴,衍生冤稅案件。2007年 #最高法院 判決確定無罪、無欠稅,敬師禮是贈與,沒有營業行為,國稅局就應依判決立即撤銷稅單,卻違反法治。而且於2010年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 承諾撤回強制執行,並在 #兩個月內 解決太極門稅案,少數不肖官員一再違背承諾,不只長期 #違法查封 太極門資產,甚至將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違法拍賣,收歸國有。所有道館均是太極門師徒傳道、修煉之場所,相當於教會禮拜之場所、用地,依據《#強制執行法》第53條、113條,不得為查封及拍賣之對象,嚴重侵害人民信仰自由。
蔣瑞琴引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憲法第13條與第15條明訂,人民之宗教信仰自由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73號解釋精神,國家應以最大的自我克制力,在法律規範上,盡量讓宗教行為自由,讓文化團體生活受到國家法律的最少限制。
贈與稅對象 在 小資富媽媽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采實出版社的推廣讓我很感動。很用心幫每位作者。自己可以在彌豆子旁邊很開心🌻
感謝朋友們的支持,讓我可以成為暢銷書作家🙏
感謝願意相挺掛名推薦的師長朋友們,你們也是我學習的對象。 讓第一次出書的我,多了ㄧ份勇氣🌹
丘宏昌|清華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前EMBA執行長
林哲群|清華大學計量財務金融學系教授兼科技管理學院院長
邱沁宜|財經節目主持人
陳喬泓|專職投資人
黃大塚|交易實戰家
楊禮軒|算利教官
劉恭甫|創新管理實戰研究中心執行長
獨孤求敗(獨大)|暢銷書《贏在修正的股市操盤絕技》作者
謝金河|財信傳媒集團董事長
藍祺偉|元智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學系主任
龔招健|《Money錢》雜誌主筆
#於投資的旅程最大的領悟是「付出」
老天爺會讓我們成功,因為我們懂得感恩與付出。從2017年開始了投資獲利的捐贈旅程。
記得2018年,雲林一家毛巾工廠要關門了。我請老闆將毛巾都做成康乃馨。母親節那天,贈給孩子們學校的家長會,給全校的同學們。
記得那天回來,兩個女兒拿著康乃馨毛巾給我。
女:媽咪,這康乃馨毛巾好漂亮,送給妳。是家長會送的,上面寫陳小姐贈與,該不會是妳吧!
我:是啊!就是我啊!
我把康乃馨給母親。
母親說:這怎麼摺的,真漂亮。
兒子國中回來也帶了一朵回來給阿嬤。
相信,那天,一定有很多母親跟我一樣開心!感受到孩子滿滿的愛❤️
「我用波段投資法4年賺4千萬」這本書版稅都捐給創世基金會。因為於2017年,於照顧服務員實習課,照顧植物人,從他們的眼神看到了知覺。疫情期間,捐贈的人少了一大半,讓創世紀快要斷炊了。每位買書朋友們的愛心🧡都有到創世基金會。祝你們幸福圓滿,財運滾滾來🧧
贈與稅對象 在 加總為220萬注意! 是每人每年可給出的金額!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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