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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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直播目錄出爐囉~
4:23 Part One 缺水電卻不敢動竹科?
-建議參與前先閱讀本文:https://accrcw75.pixnet.net/blog/post/69531082
-台灣人的禁忌:讓台積電不開勳;李貴陽說缺水、竹科斷鏈,政府能坐視不管?
-為何不?我甚至還加碼要求TSMC降產能!
-你知道嗎?科技業實質稅率僅4.5趴;傳統企業則高達:14.8趴;為何?
-產創條例每年遞延,享受低稅率,既得利益者張忠謀每年靠北高稅率、高匯率
-你知道嗎?科技業每1億資本僅創造6.4就業機會;傳統卻可創造16個
-國科會為園區背負1200億債務,你我買單
-用水(難以回收)、用電大戶(8成工業);犧牲藻礁、囤積核廢料
-然後各年金破產,這些財團屁都不放;股災卻用這些資金來救,公平嗎?
-我的解方是,要救藻礁,可犧牲GDP、降竹科產能,why not?
-他們賺錢配股沒證所稅、低盈餘稅;但沒水、電要妳多吸CO2、休耕
-晶片多半流向國外、盈餘給張忠謀;沒水、電卻要全民遭殃;這叫經濟成本外部化,externality
先進入你斗內、我回答:
謝易鴻的匯入了,感謝!
感謝斗內大德宗佑!
34:54 感謝斗內大德小豬說:大師~~藻礁接收站會跟中油與美國最大液化天然氣公司簽25年長約有關連嗎?如果藻礁沒建成是否有毀約的風險呢?
40:28 PArt Two 藻礁四問
-1 沒國民黨動員,公投會成立嗎?
-2 如果核四現在炸掉,還會有推公投誘因嗎?
-3 民進黨反核嗎?國民黨反綠能商機嗎?
-4 是誰控制兩黨的能源政策開關?
56:13 PArt Three 疫苗護照與新種性制度
-先跟大家說喔,目前仍無全球公認的已分離、已純化、已定序Sar-Cov-2病毒
-然後WHO也說,找不到原始病毒了啦,別煩!
-然後都說疫苗要打到覆蓋率達6成;然後每天都死人,超過台灣新冠死亡人數N倍
-最恐怖是要發疫苗護照;想想6成後,是否會釀成疫苗生態圈
-已經有說坐飛機;以後看電影、上學、去圖書館、貸款、超級市場,甚至打炮都要打
-你看這新聞,沒打疫苗就不能參加婚禮,就是不能結婚,我說過,以後疫苗結合打炮!
-慢慢的,只要有超過半數人打疫苗,不打的就被邊緣化、成新型種性制度
-再結合電子ID、大監控社會、電子貨幣,都看懂了嗎?
-妳看,說是「自由施打」,但最後不打的,過得跟邊緣人一樣,還不是同樣道理,惡劣
1:24:40 感謝YT斗內大德李道揚說:大師的新文章:「(人口毀滅技術)單一政黨操刀馬上逮出犯罪者。但有多黨制、打假架國會、語言更改系統與議題設定權的民主體制,這些犯罪就不會有人負責,人民的福祉卻穩定下滑,高啊!」2019好文:(漢摩拉比法典)我們需要一個法案要求不管是普悠瑪、核四或南方澳大橋的設計、營建與維修者,發生事故須承擔重大損失。
1:28:17 感謝YT斗內大德Chun an Hsu說:媒體現在的方向就是「疫苗很危險,大家別瘋打」就是在為民進黨不肯好好扶植本土疫苗廠只想買國外卻不買中國疫苗擦屁股。因為疫苗不夠。
感謝YT斗內大德Po-Cheng Huang說:刪除辛苦了
感謝YT斗內大德Rocky You
1:30:00 PArt Four 其它國內外議題
-人民幣、美元走勢
1:31:26 美10年期公債殖利率會破2趴?
-還是玩YCC、OT?
-房價、金融風暴與股市
1:39:42金價呢?
1:44:04 美元會走強勢嗎?
1:54:20 -拜登科技特助吳修銘,Tim Wu,喜歡他的書
1:57:40 -就說鳳梨IPO是偷渡暗統議題,妳看,
-內政部在去年底公告的「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制管理辦法」,卻仍將在周五送入立法院進行「備查」,形同是讓數位身分證悄悄闖關!
1:59:53 -刪Q罷免案應該也難過,畢竟屬深海同志
2:00:45 分享核食公投絕食與王大師變音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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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逮你還能逮誰~】用 AI 人臉辨識緝凶,警卻誤抓嫌犯莫名被關 10 天
Posted on2021/01/04
TO 精選觀點
【我們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AI 辨識技術日趨成熟,也開始應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緝匪。但是 AI 做出的判斷真的能直接作為扣押人的依據嗎?以目前技術來看,AI 頂多能縮小緝查範圍,找到相似的面貌。但直接判定的證據仍然需要多方比對才不致冤獄。美國警方前陣子就發生了一件烏龍,不僅用假護照的照片作為追查依據,還扣押了這位被 AI 誤判的人。(責任編輯:郭俐伶)
作者:量子位
什麼都沒做,就莫名其妙被員警關了 10 天?
這是發生在美國新澤西州的一段真實故事。
一個酒店偷竊案件,嫌疑人駕車逃逸。員警沒有驗指紋、沒測 DNA,僅靠人臉識別系統,就鎖定了「罪犯」Nijeer Parks(帕克斯)。
編按:駕車逃逸的嫌疑犯當初受警方臨檢的時候,出示了假證件,該證件被警方懷疑之時對方就逃之夭夭了,留下這本假證件。警方就根據假證件上的相片用 AI 找到了帕克斯。
但尷尬的是,帕克斯壓根就沒去過那個地方,也不知道那個酒店在哪。甚至也不會開車,連駕照都沒有。去警局的時候,還是他的表哥開車送他的,結果還是被關了 10 天。
警方用「假證件」上的照片追查嫌犯?
據 NJ Advance Media 報導,去年(2020)1 月,在新澤西州伍德布裡奇市漢普頓酒店,發生了一起偷竊案。嫌疑人在酒店禮品店偷了糖果和其他零食,在酒店人員報警後逃到了一間男廁所。在警方趕到時, 該男子交出一張駕照,顯示自己是 Jamal Owens。
警方通過巡邏車內的電腦查到,該駕照無效的,可能是嫌疑人偽造。正當警方準備逮捕時,該男子從酒店門口逃出,跳上了一輛道奇挑戰者後逃逸。據 NJ Advance Media 援引法庭檔披露,當時嫌疑人還撞上了他們的巡邏車。一名警員追蹤該車後發現車輛被遺棄在一個停車場。
「道奇挑戰者」(非當事車輛)
於是,神奇的事情從第二天開始了。
來自紐約、新澤西兩大州的調查人員,通過面部識別軟體,掃描了駕照檔,與警察局、FBI 資料庫中存檔的嫌疑人照片進行比對,找到了與照片「高度匹配」的人。
編按:不是,既然都知道是假證件,那照片也有很高的機率是假的吧?
這類軟體,主要依賴於數十億張社交媒體照片來識別犯罪嫌疑人,一直飽受詬病。由於某種原因,NJ Advance Media 沒有具體透露。目前,新澤西州已經禁止使用這種軟體。
然後,兩個州的警方告訴伍德布裡奇市的同事:我們找到嫌疑人啦!
警方找到與證件照片找片吻合的嫌犯
嫌疑人被確定為帕克斯,並以他的名義發出了逮捕令,指控他犯有商店盜竊、偽造政府檔、拒捕、嚴重的武器攻擊、離開事故現場等罪名。隨後,警方檢查了幾個地址,試圖逮捕帕克斯,但無法找到他。
帕克斯通過祖母知曉了這件事情,隨即要求表哥開車送他去警察局,想澄清誤認問題。但是一到警察局門口,他就直接被銬上手銬,被七八個員警同時審訊。在裡面,員警給他看了受損的道奇挑戰者的照片,並一直逼問:你知道你做了什麼?
帕克斯解釋無果,直接被關進監獄,他透露在保釋前,在那裡待了 10 天。
當時監獄檢察官提醒他:如果乖乖認罪,作為交換條件,他將在監獄中服刑 6 年,直到他服完 85% 的刑期就可以提前釋放,其中還有 3 年假釋。但帕克斯認為,如果他接受審判,檢察官會根據他以前的犯罪歷史尋求 20 年或更長時間的判決。
帕克斯曾因販賣毒品而被定罪 6 年,但出獄後決定改過自新,找到一份普通的工作,與未婚妻過著安穩的生活。但這件人臉識別案件,打破了他的寧靜。開啟了一年多的訴訟之旅。
帕克斯的律師頓對鎮政府、警察局和包括市長約翰-麥科馬克在內的公職人員提起訴訟,指控調查人員依靠面部識別軟體侵犯了他客戶的權利。市長的發言人表示,鎮政府還沒有看到民事申訴,無法發表評論。目前,一名高級法院的法官已經開始向檢察官辦公室施壓,要求他們在案件中拿出更多的證據,而不僅是面部識別軟體。
總之,看起來事情還沒結束。
抓罪犯,人臉辨識說了算?
無獨有偶,這不是美國第一次出現人臉識別抓錯人。帕克斯被抓還不是類似事件中最嚴重的一起。2014 年,一位名叫史蒂夫•塔利(Steve Tally)的財務顧問被誣告搶劫了兩次銀行。第一次是在當年 5 月 14 日,第二次是在他被捕前 10 天,也就是 9 月 5 日,並且被控在第二次搶劫中毆打一名警官。
在警方公開發佈 9 月份搶劫案的監視圖像之後,認識塔利的三個熟人撥打了警方熱線,並指出了塔利外表與劫匪之間的相似之處。就連塔利的前妻在看了警方提供的圖片後,也認為是他。
但塔利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據:他當時正在一家公司裡上班。警方沒有理會,還把塔利關押了兩個月,在這期間打傷了他。直到兩個月後,塔利的辯護人拿出了他在公司上班的監控錄影,塔利才得到釋放。
2009 年,美國國家科學院的一篇論文指出:除了 DNA 測試外, 沒 有其他法醫證據方法可以可靠且始終如一地證明證據與特定個人或資料來源之間的聯繫 。
從技術上來說,人們無法從人臉識別上確定某個嫌疑人的唯一性。而 FBI 的法醫音訊視頻圖像分析部門自己也知道,人工進行人臉比對,結論最終會基於個人觀點。
AI 演算法能一次辨識數百萬張臉,但卻不能成為絕對性的證據
早在 2008 年,FBI 年的一份報告中建議圖像部門研究量化面部特徵的頻率。然而人類已經努力了 100 多年,目前為止還沒有定論。人臉識別另一個問題是,將監控攝像頭會壓縮視頻圖像,導致用來區分嫌疑人的皮膚、靜脈和痣等圖案被去除、損壞或變形。塔利被捕就是因為 9 月的監控視頻中強盜的臉上存在痣。
實際上,由於採集視頻的光照條件不同,會導致一些偽影被誤認為痣。雖然當年抓捕塔利使用的是人工對比,但到了今天,準確率更高的 AI 來做人臉識別依然問題重重。
演算法可以在幾秒鐘內搜索數百萬張臉,對於具有規則照明和標準化姿勢的圖像,許多人臉識別系統的準確率都超越了人類。但仍然沒有一個演算法可以保證 100% 的正確率。
在專業性上,AI 演算法的可解釋性差,人臉識別缺乏支援法醫意見的經驗資料。
說到人臉識別抓罪犯,不知你是否會想起幾年前張學友演唱會的五連殺?當時警方依靠人臉識別,連續抓住了 5 名逃犯。但相比之下,英國的員警就沒有這麼好運了。在 2017 年的歐冠比賽上,英國警方使用了人臉識別系統,結果總共發出了 2470 次警報,相當於每隔三秒就會提示嫌犯來了,錯誤率高達 92%。
因為擔心隱私被圖像採集方洩露,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郭兵將使用人臉識別技術的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成為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
最終,動物世界刪除郭兵辦理年卡時提交的面部特徵資訊。
人臉識別面部資訊屬於個人敏感資訊,一旦洩露將對個人的人身與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也正因如此,人們對於人臉識別的態度越來越慎重。
去年 5 月,三藩市出於安全與隱私的考慮,禁止政府使用人臉識別技術,成為全球第一個禁用人臉識別的城市。科技公司對人臉識別的態度這些年也越來越謹慎,IBM 退出研究這項技術,微軟也刪除了用於研究的大型人臉識別資料集 MS Celeb。
人臉識別這項 AI 最初的殺手級應用,成就許多 AI 明星公司。但發展至今,人臉識別也正在來到一個十字路口。一端,它的便利已經充分展現;另一端,伴隨的隱私爭議和錯誤率難題,也不斷以新事件登上熱搜。
用不用人臉識別?在什麼地方用人臉識別?如何用人臉識別?都在成為新時代裡的難題。
另外,聽說現在不少社區,都改人臉識別了?
資料來源:https://buzzorange.com/techorange/2021/01/04/ai-arrest-wrong-criminal/?fbclid=IwAR1NWVHkY_JLQmwaObcWgumpCHXI3Ya3aJWZiJ740tI99dgbZIHG-CAmb-Y
護照相片要求 在 【609】 大部份國家護照相片規格一站通! upload ...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Melbourne #Sydney #Brisbane #墨爾本#悉尼#布里斯本訂閱: https://www.youtube.com/LetsGoAustralia?sub_confirmation=1財務自由: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