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區山仔頂南豐路殺人案件震驚社會,敬平在議會也多次質詢要求應該增設「山仔頂派出所」,市警局回覆已有在「平鎮區山峰自辦市地重劃區」內規劃停「待完成市地重劃」,由市府無償取得後,屆時可與建派出所使用。敬平說,山峰自辦重劃會成立於民國90年,至今仍在與地政局行政訴訟中尚未定讞,如今19年過去了,山仔頂派出所興建根本遙遙無期,去年總質詢時也建議市警局研議與山仔頂工業區內的山峰消防分隊共同設置派出所,至今也無疾而終,市警局仍然要等不知道何時才會完成的自辦重劃,請市警局加把勁且謹慎思考。
臺北市各外勤單位巡邏簽章表,早已於107年10月全面改成電子巡邏簽章,採用電子化掃瞄QR code的方式,針對所有治安要點都規劃巡邏路線巡簽、守望,也會根據治安狀況機動調整,強化巡邏勤務及密度,由員警依照巡邏路線巡簽。
桃園到109年都還在牛步的使用紙本巡簽,不僅不環保,也容易下雨淋濕或是巡邏箱內的簿子不見了,今年才預計開始研議建置「智慧巡邏系統」,預算估計1867萬元,日前,警界卻傳出一份「警政署公關室指示事項」與「各警察機關受理立法委員報案處理流程圖」,不知道桃園市警局有沒有,希望新的巡簽系統不要變成這種超法規的特權流程、拍民代馬屁的1867萬元。而電子巡簽系統也要做防偽,以免有的員警直接掃描印出來但其實沒有到現場巡邏,就失去電子巡簽的意義。
而有關防疫期間警力人力派遣的問題以及「宅犯罪率」是否有所提升,昨天(4/8)敬平也請警察局提供資料,看了警察局的統計之後相當心寒,似乎桃園員警人力協助防疫,治安整個亮紅燈,按照市警局提供的資料顯示疫情期間(109年1月至3月),”與去年及前年同期相比情形,無顯著增加之趨勢。但敬平同時也請警政署提供六都資料,今年防疫期間網路賭博查獲人數僅有1人,查獲件數16,桃園幾乎是墊底的,去年同期甚至掛0,市警局根本就是自我感覺良好。
3月23日鄭文燦市長前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慰問,4/8日媒體就報導警政署刑事局偵破全台最大的影視盜版網站《楓林網》, 6年來累計不法所得近新台幣10億元,這麼大的「宅犯罪」,兩名嫌犯就藏匿隱身在桃園市八德區利用網路虛擬世界及虛設公司行號、帳號犯罪,卻被警政署刑事局跨區偵辦破案,桃園市警方都不覺得丟臉嗎?重點是桃園市警局4/8回復議員報告的內容竟是"桃園市與網路犯罪相關各類案件並無顯著增加之趨勢",公關室擺爛不用功!連基本的有關本轄治安輿情蒐集都不會補充更新?不是太瞎!就是太混!
桃園地院刑庭法官連續三次撤銷桃園市警局轄下分局的緊急搜索,從2月13日八德分局一件,到桃園分局2月16日、2月20日兩件,桃園7天以內總共有3次的緊急搜索被法院撤銷,顯示警察同仁法治觀念不足。
法院撤銷的裁定書提到:警方在接獲線報之當下立即展開搜索,完全未見有「任何」報請檢察官判斷是否可以指揮緊急搜索的情形,甚至連事前的蒐證、查訪均無!僅有於搜索現場樓下略作察看,形同架空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簡言之,警方只要自認某一民宅可疑,即可馬上強行闖入搜索,置人民基本權、居住安寧自由於何地,警察怎可帶頭違法濫權?
桃園警察這麼愛查水錶,連假裝一下的查水錶通知單都不帶,是不是我們警察同仁往後只要想進誰家就可以進,反正等緊急搜索被法官撤掉都已經是事後的事情了,早就翻箱倒櫃完了。請問陳國進局長有沒有看過電影《返校》?只要懷疑你有情資就把你帶走,連院檢的搜索票都不用?「你們桃園市警方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桃園市警方是忘記了(帶搜索票)?還是害怕想起來(一直被桃園地院打槍)?」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MofNn-4QTgI
▶️訂閱黃敬平Youtube頻道看影片連結
https://m.youtube.com/channel/UCchkMja1tDLM9ORJZFiFH9g
▶️桃園市議員黃敬平TG歡迎加入https://t.me/ping4193260
▶️黃敬平IG歡迎追蹤
https://www.instagram.com/pingjeanping/
▶️加入黃敬平Line連結
https://line.me/R/ti/p/%40cpz9515x
▶️黃敬平臉書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ping4193260/
#桃園市議長邱奕勝
📣桃園市邱奕勝議長報報粉絲專頁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Shengyeswecan/
💡追蹤邱奕勝議長IG
https://instagram.com/sheng1115a?igshid=1j403rvpjts01
📣訂閱邱奕勝議長Youtube頻道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hNIDssrS_9jhTyt-Kn5Pw
行政訴訟 流程圖 在 新北市議員鄭宇恩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婦女新知Q&A
懷孕是人生中的大事,也是在職婦女的一大考驗,最近有準媽媽來詢問,如果懷疑是因為懷孕而被解雇的救濟途徑有哪些,以下是幾個方法,供大家參考:
1. 行政申訴:判定之行政罰鍰將全數繳納至國庫,你不會拿到金錢的補償。
向當地縣市勞工局進行行政申訴。即希望政府行政處罰雇主,政府經過調查程序,認定確實有性別歧視,將會依歧視情節輕重,對雇主作出裁罰,而判定之行政罰鍰將全數繳納至國庫,你不會拿到金錢的補償。
參考資料:1.行政申訴流程圖 2.台北市勞工局《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書範例 3.台北市勞工局就業歧視申訴書
如果你已向地方政府的勞工局申訴,且勞工局處理完畢,但你對處理的結果不滿意,還可以在10日內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也可直接在30日內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起訴願,不一定要申請審議);若不服處分,則可在30日內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提起訴願;若不服訴願決定,則必須在兩個月內向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再不服判決書,20日內可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法條來源: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8條 第38-1條
參考資料:1.行政救濟流程圖 2.申請審議流程圖
2.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若法院判定雇主有性別歧視也造成你的損害,將判決雇主應賠償之金額給你。
選擇民事損害賠償,向法院提起訴訟──你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因職場性別歧視導致的損害賠償(精神、財產或名譽上的損害),要求雇主負起民事賠償的責任。經過訴訟程序,如果法院判定雇主有性別歧視也造成你的損害,將判決雇主應賠償金錢給你。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當你知道你的權益受損,兩年內若沒有提起訴訟主張你的權益,損害賠償請求權便會罹於時效,也就是它只有兩年的有效期限。
法條來源: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6條 第29條 第30條 第32條、民法 第184條
3. 以上「行政申訴」與「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是可以同時進行的,但要注意的是,結果不一定會一致。因此,你可以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五條,請法官審酌行政申訴的結果,並且繼續大量的蒐集證據和資料佐證自己的主張。
法條來源: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5條
http://www.awakening.org.tw/chhtml/qna_dtl.asp?id=117&qtype=B&qtype1=B0&qtype2=B03&
行政訴訟 流程圖 在 【介紹】行政訴訟救濟程序(2/2)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觀念】民事訴訟 · 提起 行政訴訟 基本事項陳毓芬律師 · 【介紹】行政處分、訴願、 行政訴訟 三者關係 · B3L4行政法原理原則X 丹尼老師的公民教室 · 公民叮:國中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