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由KAI THALER於2019年12月5日在Foreign Policy刊登的文章。好文共賞,小妹大致翻譯了全文。
原文link在此:https://foreignpolicy.com/…/hong-kong-protests-chile-boliv…/
《有時候,暴力正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示威者每次使用武力時,都總會受到很多人的批評譴責。但換轉是國家使用武力時,大家就習以為常了。
每當示威者和警察打鬥、燒車、打破門窗時,都總有一把熟悉的聲音從安全的距離響起(冷氣軍師,安在家中): 為什麼示威者就不能和平點,不用暴力,就像甘地、曼德拉或者馬丁路德金?
反政府示威運動自夏天起席捲全球,這常見的勸喻他人要和平、和平、再和平的論調又出現了。 即使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在提醒政府要容許人民自由集會及表達意見的同時,亦叫示威者必須“跟隨如甘地、馬丁路德金,及其他出色的非暴力革命人士般行事。”
這就產生雙重標準了。即使面對強大,極重武裝的政府攻擊,人們都總期望示威者能夠保持非暴力。但不管示威者做了甚麼,政府總把他們描繪成“暴徒”或“罪犯”,好讓暴力鎮壓變得合情合理合法(legitimize),就如最近數週的伊朗,又或FBI指摘馬丁路德金本人煽動(incite)暴力。
政府的治安部門(警隊)即使使用橡膠子彈、催淚彈和其他類似的‘非致命’武器,只要不是實彈(live ammunition),都被視為克制(restrained)。而示威者一旦投擲第一塊石頭,便立刻被標籤和譴責為暴力,還被認為即使政權更強力鎮壓也是合理應該的。 國家的暴力被那些聲稱譴責一切暴力行為的人當成合理之舉,即便只是一個藉口。而示威者卻即使在使用武力時多麼小心和深思熟慮,如對準目標財產建築物才破壞,或直接抵抗警暴,就成為他人譴責整場運動的理由。
就像我們當中很多人一樣, 我贊同非暴力行為是最為理想。但面對親政府勢力的壓迫時, 這理想可能就站不住腳了(untenable)。 一個人可以反對暴力,但認同該暴力如果用作自衛或受襲擊時的反應就是合理的。 即使看似沒有希望時,作出反擊或讓示威者有種能夠主宰自己行為的感覺(a sense of agency )和感受到自我價值, 而非只沉淪苦等未知會否在未來出現的改變,一個他們可能無法活着親眼看到的未來。
通常西方民主人士會呼籲非暴力抗爭,當地的政權暴力範圍相對有限,或只針對特定的小眾,如非裔美國人,和法國的中東人及非洲後裔。 這些示威通常都受法院保障,又或能以投票解決。但全球上,願意採取暴力的示威運動,有時對改變政權或加速民主進程更加有效。很多被非暴力抵抗擁護者歌頌為成功的例子,如埃及的阿拉伯之春和烏克蘭的反政府示威,其實伴隨著明顯的反警暴策略,令治安部門離棄政權。
即使在民主的政權,武力也有作用。在智利,示威者願意和警察打鬥和燒毁建築物,加上非暴力策略,協助推動政府作出重大的讓步。而當很多玻利維亞人對隨後的右翼和軍事接管統治表示憤怒時,示威者的暴力就成功逼使總統 Evo Morales 在國民對他無視公投結果和選舉舞弊指控的民怨中下台。
呼籲示威者常常保持非暴力結尾,反令示威者還擊時,政權越趨暴力成為可接受的回應方式。 即使示威者只在被警察/軍隊攻擊後才訴諸暴力,結果仍然會被塑造成在“鬥爭中”,“雙方” 都暴力。儘管兩方的火力武力都不平等,又或者示威者以市民身分譴責政權暴力。壓力落在示威者身上,他們只能以非暴力之名犠牲自己,而非靠擁有更佳裝備和受過訓練的軍隊/警察維持他們的非暴力原則。 當自由民主國家的軍隊/警察,例如法國,都使用不合比例的暴力對待示威者時,最重要的是別偏離政權應有的承擔和責任,因為政權通常更有組織,而且軍事能力遠較示威者強大。
外界人士呼籲非暴力抗爭,其實假設了他們比示威者更了解情況,以及最佳的策略是甚麼。 但示威者不是瞎子,他們並沒有對那些對付他們的力量視而不見。在香港,示威者留意到中国的 1989 年天安門廣場鎮壓事件,但他們亦知道自由正消失。 現於香港的天安門老兵表示: “如果香港將要毁滅,他們(抗爭者)已經準備好攬炒。” 香港人參考並引用新疆維吾爾族人面對的監控和身處的大型集中營,清楚知道中国政權能做到甚麼地步,因此很多人相信除非還擊,包括暴力地還擊,否則權利將會被踐踏。
一開始的時候,不可能知道非暴力方式在一個運動中是否成功的策略。非暴力社運人士通常在精神上準備好和訓練過如何面對政權暴力,但當壓迫升級時,示威者懷疑非暴力是否有效,和他們是否應該反擊就再自然不過了。香港的示威者只是在警察暴力鎮壓後才變得更暴力,令他們有些人會撿起石頭、拿棍,和用汽油彈。其中一位示威者說, “我們不能再只坐着,像待宰的鴨子般。”
運動中的人討論和爭辯到底非暴力或暴力抵抗策略,何種較能達到運動的目標,是一件好事。 至於局外人,我們又有何資格告訴示威者應該接受幾多下毒打,或看到多少朋友被殺,才可以轉用暴力對抗壓迫者?
相比起使用暴力的人,非暴力抵抗的代表人物,通常較少人反對。 雖然人們常指甘地和馬丁路德金為他們的英雄。 公民不服從(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的作者Thoreau就花了不少時間著墨提倡John Brown,一位暴力反對堪薩斯州的奴隸制度,並呼籲維珍尼亞州被奴役的人民開始起義的人。
甘地, 就像Thoreau一樣,遵守非暴力抗爭原則,並認為這是最有道德的策略。但他認同並非所有人都願意和他一樣承受同樣的風險,犠牲自己。而如果一個人不願意以非暴力抗爭形式死去,甘地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採取自衛這種暴力抵抗方式,總好過當一個膽小鬼。
馬丁路德金有槍 ,又認同暴力自衛。曼德拉是個叛亂者(insurgent),在成為非暴力抵抗象徵前提倡暴力反抗。南非的暴力威脅對逼使種族隔離政權妥協非常重要,儘管保守派評論家希望曼德拉更像馬丁路德金和甘地般。
而言,對非暴力抗爭擁躉來說,更大問題是關於非暴力方式較優越和有效的證據。 Erica Chenoweth 和Maria Stephan在2011年的為什麼公民抗命是可行的(Why Civil Resistance Works) 一書,就重新興起非暴力抵抗研究,發現非暴力運動通常更能達到目標。
但是,很多運動都混合非暴力大型示威和較暴力的、激烈的行為 ,如:沒有武裝的人們以棍棒、石頭、拳頭,或汽油彈的集體暴力行為。正如Chenoweth 和另一位作者最近所認同的:激烈行為影響各異。 有時候,示威者的暴力可能適得其反,偏離公眾;但其他時候,當政府被視為非法或腐敗時,而示威者合情合理時, 就可能沒有影響,人們甚至會更支持示威者行為背後的原因。 在更極權統治的情況下,示威或不可能在沒有任何程度的暴力抵抗,例如抵抗警暴下持續下去。
即使數據研究發現非暴力抗爭更為有效,但這項大原則並不能適用於所有情況。沒有對特定政治和社會環境的了解,貿然對示威者說非暴力方式是更有效的就太不負責任了。這是一個道德的論點,而非有根有據的建議。
在完美的世界(烏托邦),示威者和政府都不會訴諸暴力。但如果反專制極權統治的示威者 認為他們在暴力、充滿壓迫的政府下,再沒有其他辦法對抗,那麼團結一致、給予政府壓力,而非站在道德高地說教,就是支持運動的最佳方法了。//
這是一篇由KAI THALER於2019年12月5日在Foreign Policy刊登的文章。好文共賞,小妹大致翻譯了全文。
原文link在此:https://foreignpolicy.com/…/hong-kong-protests-chile-boliv…/
《有時候,暴力正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示威者每次使用武力時,都總會受到很多人的批評譴責。但換轉是國家使用武力時,大家就習以為常了。
每當示威者和警察打鬥、燒車、打破門窗時,都總有一把熟悉的聲音從安全的距離響起(冷氣軍師,安在家中): 為什麼示威者就不能和平點,不用暴力,就像甘地、曼德拉或者馬丁路德金?
反政府示威運動自夏天起席捲全球,這常見的勸喻他人要和平、和平、再和平的論調又出現了。 即使聯合國秘書長 António Guterres在提醒政府要容許人民自由集會及表達意見的同時,亦叫示威者必須“跟隨如甘地、馬丁路德金,及其他出色的非暴力革命人士般行事。”
這就產生雙重標準了。即使面對強大,極重武裝的政府攻擊,人們都總期望示威者能夠保持非暴力。但不管示威者做了甚麼,政府總把他們描繪成“暴徒”或“罪犯”,好讓暴力鎮壓變得合情合理合法(legitimize),就如最近數週的伊朗,又或FBI指摘馬丁路德金本人煽動(incite)暴力。
政府的治安部門(警隊)即使使用橡膠子彈、催淚彈和其他類似的‘非致命’武器,只要不是實彈(live ammunition),都被視為克制(restrained)。而示威者一旦投擲第一塊石頭,便立刻被標籤和譴責為暴力,還被認為即使政權更強力鎮壓也是合理應該的。 國家的暴力被那些聲稱譴責一切暴力行為的人當成合理之舉,即便只是一個藉口。而示威者卻即使在使用武力時多麼小心和深思熟慮,如對準目標財產建築物才破壞,或直接抵抗警暴,就成為他人譴責整場運動的理由。
就像我們當中很多人一樣, 我贊同非暴力行為是最為理想。但面對親政府勢力的壓迫時, 這理想可能就站不住腳了(untenable)。 一個人可以反對暴力,但認同該暴力如果用作自衛或受襲擊時的反應就是合理的。 即使看似沒有希望時,作出反擊或讓示威者有種能夠主宰自己行為的感覺(a sense of agency )和感受到自我價值, 而非只沉淪苦等未知會否在未來出現的改變,一個他們可能無法活着親眼看到的未來。
通常西方民主人士會呼籲非暴力抗爭,當地的政權暴力範圍相對有限,或只針對特定的小眾,如非裔美國人,和法國的中東人及非洲後裔。 這些示威通常都受法院保障,又或能以投票解決。但全球上,願意採取暴力的示威運動,有時對改變政權或加速民主進程更加有效。很多被非暴力抵抗擁護者歌頌為成功的例子,如埃及的阿拉伯之春和烏克蘭的反政府示威,其實伴隨著明顯的反警暴策略,令治安部門離棄政權。
即使在民主的政權,武力也有作用。在智利,示威者願意和警察打鬥和燒毁建築物,加上非暴力策略,協助推動政府作出重大的讓步。而當很多玻利維亞人對隨後的右翼和軍事接管統治表示憤怒時,示威者的暴力就成功逼使總統 Evo Morales 在國民對他無視公投結果和選舉舞弊指控的民怨中下台。
呼籲示威者常常保持非暴力結尾,反令示威者還擊時,政權越趨暴力成為可接受的回應方式。 即使示威者只在被警察/軍隊攻擊後才訴諸暴力,結果仍然會被塑造成在“鬥爭中”,“雙方” 都暴力。儘管兩方的火力武力都不平等,又或者示威者以市民身分譴責政權暴力。壓力落在示威者身上,他們只能以非暴力之名犠牲自己,而非靠擁有更佳裝備和受過訓練的軍隊/警察維持他們的非暴力原則。 當自由民主國家的軍隊/警察,例如法國,都使用不合比例的暴力對待示威者時,最重要的是別偏離政權應有的承擔和責任,因為政權通常更有組織,而且軍事能力遠較示威者強大。
外界人士呼籲非暴力抗爭,其實假設了他們比示威者更了解情況,以及最佳的策略是甚麼。 但示威者不是瞎子,他們並沒有對那些對付他們的力量視而不見。在香港,示威者留意到中国的 1989 年天安門廣場鎮壓事件,但他們亦知道自由正消失。 現於香港的天安門老兵表示: “如果香港將要毁滅,他們(抗爭者)已經準備好攬炒。” 香港人參考並引用新疆維吾爾族人面對的監控和身處的大型集中營,清楚知道中国政權能做到甚麼地步,因此很多人相信除非還擊,包括暴力地還擊,否則權利將會被踐踏。
一開始的時候,不可能知道非暴力方式在一個運動中是否成功的策略。非暴力社運人士通常在精神上準備好和訓練過如何面對政權暴力,但當壓迫升級時,示威者懷疑非暴力是否有效,和他們是否應該反擊就再自然不過了。香港的示威者只是在警察暴力鎮壓後才變得更暴力,令他們有些人會撿起石頭、拿棍,和用汽油彈。其中一位示威者說, “我們不能再只坐着,像待宰的鴨子般。”
運動中的人討論和爭辯到底非暴力或暴力抵抗策略,何種較能達到運動的目標,是一件好事。 至於局外人,我們又有何資格告訴示威者應該接受幾多下毒打,或看到多少朋友被殺,才可以轉用暴力對抗壓迫者?
相比起使用暴力的人,非暴力抵抗的代表人物,通常較少人反對。 雖然人們常指甘地和馬丁路德金為他們的英雄。 公民不服從(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的作者Thoreau就花了不少時間著墨提倡John Brown,一位暴力反對堪薩斯州的奴隸制度,並呼籲維珍尼亞州被奴役的人民開始起義的人。
甘地, 就像Thoreau一樣,遵守非暴力抗爭原則,並認為這是最有道德的策略。但他認同並非所有人都願意和他一樣承受同樣的風險,犠牲自己。而如果一個人不願意以非暴力抗爭形式死去,甘地認為最好的方法就是採取自衛這種暴力抵抗方式,總好過當一個膽小鬼。
馬丁路德金有槍 ,又認同暴力自衛。曼德拉是個叛亂者(insurgent),在成為非暴力抵抗象徵前提倡暴力反抗。南非的暴力威脅對逼使種族隔離政權妥協非常重要,儘管保守派評論家希望曼德拉更像馬丁路德金和甘地般。
而言,對非暴力抗爭擁躉來說,更大問題是關於非暴力方式較優越和有效的證據。 Erica Chenoweth 和Maria Stephan在2011年的為什麼公民抗命是可行的(Why Civil Resistance Works) 一書,就重新興起非暴力抵抗研究,發現非暴力運動通常更能達到目標。
但是,很多運動都混合非暴力大型示威和較暴力的、激烈的行為 ,如:沒有武裝的人們以棍棒、石頭、拳頭,或汽油彈的集體暴力行為。正如Chenoweth 和另一位作者最近所認同的:激烈行為影響各異。 有時候,示威者的暴力可能適得其反,偏離公眾;但其他時候,當政府被視為非法或腐敗時,而示威者合情合理時, 就可能沒有影響,人們甚至會更支持示威者行為背後的原因。 在更極權統治的情況下,示威或不可能在沒有任何程度的暴力抵抗,例如抵抗警暴下持續下去。
即使數據研究發現非暴力抗爭更為有效,但這項大原則並不能適用於所有情況。沒有對特定政治和社會環境的了解,貿然對示威者說非暴力方式是更有效的就太不負責任了。這是一個道德的論點,而非有根有據的建議。
在完美的世界(烏托邦),示威者和政府都不會訴諸暴力。但如果反專制極權統治的示威者 認為他們在暴力、充滿壓迫的政府下,再沒有其他辦法對抗,那麼團結一致、給予政府壓力,而非站在道德高地說教,就是支持運動的最佳方法了。
薩 爾 達 遠距離 投擲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文茜的世界周報》2018麥加朝聖
是地表規模最大的宗教活動,全世界最壯觀的集體朝聖隊伍,沙烏地阿拉伯每年都要迎接來自全世界,成千上萬前往麥加朝聖的信徒,這是所有穆斯林教徒一生一定要完成的一件事,因為這是伊斯蘭教義中的五大支柱之一
(麥加朝聖解說影片)
在沐浴淨身換上戒衣之後,進入聖城屬於大清真寺的範圍之內,朝聖者首先要圍著黑色的「 天房」(Kaaba ),以反時鐘方向繞行七圈,之後要在這相距400公尺的兩地之間,急速來回行走七趟,以紀念阿布拉罕的妻子,為了兒子瘋狂找水的過程,第二天他們要出發前往距離麥加20多公里的阿拉法特山,這裡是先知穆罕默德最後講道之處,朝聖者必須要在這裡祈禱至太陽下山,這是朝覲最重要的部分
天黑之後,每位朝聖者要在回程的路上,挑揀49顆石頭做為接下來三天,向魔鬼投擲石塊以示抗拒的儀式,朝覲的全程需要五天,不但需要良好的體力,更需要相當的財力
(新聞片段)
這是(法國馬賽)本區六家通過認證的旅行社之一,負責人是馬賽清真寺的一位教長,這裡每位朝聖者的朝聖套餐,可以帶來300歐元的利潤
(旅行社負責人)
每個人的朝聖套餐的起跳價是5400 歐元
將近每人20萬台幣的旅費,還不包括機票和住宿以外的開銷,朝聖者來自全球各地,距離遠近和薪資比例,讓朝覲的門檻差距甚大
(新聞片段)
1976年到麥加年度朝聖的預算是每人300歐元,今天從法國出發的三萬名朝聖者
,每個人的預算是五千到一萬歐元不等
根據半島電視台的官網估計,如果來自馬來西亞,費用相當於半年的工資,來自孟加拉則是要整整三年的薪資,如果每個人是5000美金左右,2018年根據統計,有200多萬人參加朝聖,為沙烏地阿拉伯帶來超過百億美元的收入
(法國中東戰略期刊總編輯 David Rigoulet-Roze)
最初在發掘石油之前,這已經是沙烏地阿拉伯的首要收入,今天還是僅次於石油的第二大收入,而且還要繼續拓展,這是在薩勒曼王儲 2030 願景中的計畫,理念是要確保這個財源可以永續發展
浩浩蕩蕩200萬人的朝聖大軍,分別來自於全世界165個國家,但是體力和財力並不是唯一的條件
(法國國家地中海與中東研究所(IREMMO)教授Agnes Levallois)
你們可以想像如果全世界所有的教徒都想來朝聖,沙烏地阿拉伯不可能全數接受,所以沙烏地阿拉伯當局設置了配額的規定,相當於每個國家穆斯林族群人口的10%
每個國家配額的規定是透過簽證的發放來執行,給不給簽證當然就掌握了朝聖的通關大權,除了禁止非教徒進入麥加,沙烏地阿拉伯在去年六月,對卡達宣布斷交之後進行全面性的陸海空封鎖,不但把卡達變成一個孤島,也拒絕發放簽證給任何卡達的朝聖信徒
(法國中東戰略期刊總編輯 David Rigoulet-Roze)
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議題,掌控麥加讓(沙烏地阿拉伯)這一支系擁有了一定的合法性,然而這一支系合法性越來越被質疑,這就是問題所在,因為有其他國家的其他教派反對(沙烏地阿拉伯)對麥加的壟斷
為了鞏固獨攬麥加聖城的合法性,阿拉伯當局得證明,能夠在五六天之內接待兩百萬的朝聖大軍,回應在公共安全和衛生方面的挑戰
新聞片段(2015/9/12)
一台起重機在沙烏地阿拉伯的麥加大清真寺倒塌,造成至少107人遇難 238人受傷,一個非常龐大的擴建計劃正在進行,要將清真寺的面積擴大40萬平方米,同時可容納多達220萬人
新聞片段(2015/9/24)
傷亡的統計數字越來越嚴重,朝聖人潮踩踏衝撞慘劇,造成了700多名朝聖者的死亡 和800多人受傷
2015年的相隔不到兩星期的雙重慘劇,迫使備受批評的沙烏地阿拉伯投下鉅資,把朝聖管理全面數位化,薩勒曼王儲更宣佈希望把麥加朝聖,打造為人工智慧的高科技櫥窗
(新聞片段)
沙烏地阿拉伯朝覲部部長宣佈了,將在2030之前完成的一系列的數位設計,來協助朝聖的行程,所有參加朝聖的人,甚至在國外,都可以透過手機的App獲得一組套卡,包括一張電子卡片 智慧手環 和耳機
多種用途的電子智慧卡,不但是朝聖專車的票卡,也是旅館登記的房卡,智慧手環則可以在繞行天房時,紀錄繞行的圈數
(新聞片段)
耳機會是一個即時翻譯機,解除所有語言的隔閡,藉由AI技術可以查尋到所有朝聖者的行蹤,家人們不用再為彼此失散於龐大的人群中而擔心
麥加的朝聖,不只是沙烏地阿拉伯,對內重要的經濟來源和對外關係政治槓桿,更賦予了沙國在伊斯蘭教的國際版圖裡,一個相當特殊的地位
(法國國家地中海與中東研究所(IREMMO)教授 Agnes Levallois)
有一點非常重要,沙烏地阿拉伯手裡有一個工具,就是全球伊斯蘭聯盟( Muslim World League ),(這是什麼),這是一個組織,目的在資助全球的(伊斯蘭教)禮拜場所,也藉此宣揚沙烏地阿拉伯所認可的伊斯蘭教義,現在我們看到了一些改變,因為沙烏地阿拉伯過去被批評支持最激進的伊斯蘭教派,倒不是指暴力上的激進,而是在教義上極端的嚴格,這方面沙烏地阿拉伯受到許多批評,認為沙烏地阿拉伯所宣揚的伊斯蘭教義,其實非常接近ISIS宣揚的伊斯蘭教
2014年法國最著名的文學獎,龔古爾獎(Prix Goncourt)得主,阿爾及利亞籍的作家達悟(Kamel Daoud ),在2015年11月13日巴黎恐攻事件發生之後,11月21日的紐約時報撰文,就以《沙烏地阿拉伯,一個成功的ISIS》為題,毫不客氣地指出,「 ISIS的母親是對伊拉克的入侵,ISIS的父親,是沙烏地阿拉伯和它的意識形態 」,還有西方國家面對沙烏地阿拉伯的矛盾心態
薩勒曼王儲(2017/10/24)
我們只想回到我們以前,溫和的伊斯蘭教
開放地面對世界 和其他宗教,70%的沙烏地阿拉伯人不到30歲,坦白說,我們不想再浪費30年的生命來和激進教義糾纏,我們今天就要終結它們
薩勒曼王儲極力要扭轉,過去基本教義派的國際形象,遊走歐洲各國宣揚溫和開放的新路線,在某種程度上顯然是奏效的
(美國總統川普)
我以美國總統身分出國訪問的第一個國家是沙烏地阿拉伯
川普不僅顛覆了歷任總統,首度出訪英國或是加拿大的外交傳統,還親自上任擔任軍火推銷員
(美國總統川普)
30億美金 5.33億美金
薩勒曼王儲年輕開放的形象,再加上大筆軍購的加持果然不同凡響
(法國國家地中海與中東研究所(IREMMO)教授 Agnes Levallois)
薩勒曼王儲也要向他的盟友,特別是向美國人表示他有在做,不要忘記911事件裡恐怖份子的國籍,19人裡有15位沙烏地阿拉伯人,而沙烏地阿拉伯在某種程度上
,已經讓大家忘記了他們在這件事上的責任
過去的仇家未必是今後的敵人,同文同種同信仰的兄弟也可以反目成仇,就連麥加朝聖,都離不開中東地區宗教與地緣政治,錯綜複雜的利害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