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船返航(Backhaul)的"插花"
台灣的正德海運,利用一萬七千載重噸的散雜貨船,無須任何改裝,僅僅利用甲板上就可裝212teu的貨櫃,以亞歐/亞美線每teuUSD15000的運費,一趟就是15000x212x28=九千萬台幣的運費;
如經綁紮在大艙內也裝貨櫃,則一艘Ultramax可以裝運700teu的貨櫃;Capesize的船則可以裝運1300teu的貨櫃,以USD15000x1300x28來粗估一下,就是5.4億台幣!
在貨櫃船運價飆升,貨櫃船短缺的情況下,散雜貨船東考慮裝載混合貨物(去回程都可裝貨)已成為了一種新興趨勢。
然而就風險管理來看,船東仍有一些功課要做:
1.散雜貨船要裝載貨櫃,首先要通知負責P&I與船殼保險(H&M)的Swedish Club,因為關係到船舶風險之變更
2.要通知船旗國及船籍協會(Class)針對船舶之法定證書與技術文件(船舶穩定性與結構性Bending Moment& Sheering Force)之計算手冊
3. 安全管理體系(SMS)、國際安全管理規定(ISM)和符合文件(DOC)可能也需要進行改變動
4. 對於在甲板上運輸貨物(包括甲板上的集裝箱運輸),考慮到船東P&I保險,提單中應包含下列條款:
a)提單條款包含允許貨物在甲板上運輸的自由條款;
b)提單正面留下批註,貨物為甲板貨。
5. 船上是否配備了合適的消防設備以及船員是否受過培訓,這關係到在存放於甲板上或貨艙內的集裝箱內有效探測和撲滅火災的可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CQD0EPdAbQ
賺錢固然重要風險管控與安全更是重中之重,畢竟單一船種能遇上另一船種百年一次的”狂飆”,這種"藉機趁勢"不是每個人一生中都能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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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伊士運河“一招鎖喉”落幕後的省思
“導致這起事故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人為錯誤。艉坐效應。岸壁效應。發電機故障導致動力損失。失控。風。集裝箱船的複雜設計。以超過6節的航速在狹窄的航道上行駛船長的能力,運河航道的V形設計。風險管理不足。企業資源管理不當。未使用可用的技術。未強制要求拖船護航。”
浮起的幾樣要素: 超大馬力拖船,絞吸式抽砂船,潮汐,工法
超大型貨櫃船在規模經濟的基礎上為承運人帶來經濟上的利益,但是也為公共安全帶來一些無法解決的威脅,而這些威脅是要大家一起來承擔的,譬如:
(1) 火災:超大型貨櫃之高度,使得目前之傳統消防設備望櫃興嘆,仰之彌高,拖船水柱,救火車之水壓,均噴不到,在大洋中一但發生火災,除了讓火神盡興肆虐之外,毫無他法.
(2) 擱淺,如這次的長賜輪,幸虧是沙底,想想看萬一是礁岩海床,又開始浸水時,(如XXX年義大利的Costa Concordia郵輪,XXX年美國MV Golden Ray號是200米(660英尺)長的汽車運輸船,於2019年9月8日在美國喬治亞州Brunswick港附近的St.Simons Sound傾覆。 她最終被宣布全部損失,並被作為廢品清除。
(3) 碰撞,最有名的就是1912年4月14日深夜至15日凌晨撞上冰山的鐵達尼號
我們看到的是:立法永遠在”災難”之後苦苦追趕,甚至”呆若木雞”的無所作為,想想看在汪洋中大船起火,四周全是水,竟然束手無策?不可思議! 如果在立法上加上一條: “船舶對於自身引發的火災,必須裝有自給自足滅火的消防裝置”,作不到嗎?對於一定噸位以上的大船,規定: 擱淺之後必須裝有”自給自足”上浮一米水呎的裝置與能力,自己闖的禍自己要有解決的能力.(台語中屁股與瀉藥的關係)
比較兩條全球航運的咽喉:巴拿馬運河與蘇伊士運河就可以發現:同樣是收取高額的過河費,同樣是提供領港引航,巴拿馬運河對於過河船舶在過河時之擦碰損傷,給出修復賠償的義務(有誰賠過?不知道,但是至少有保證),相較之下埃及在蘇伊士運河的管理上,對於同樣”付費過河”的船東,就差了許多.(聽說會對船期受影響的船舶給予”過河費”打折的優惠)
另外在高速公路上有”最高速率”與”最低速率” 之限制;蘇伊士運河在這次船難之後,也應該不只是”抓最慢的”,對於船舶之行駛速度也應該予以強制執行,而不是各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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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銳的國輪"風電維運船"兩年後問世
對於”國輪”來說,這是頭等大事,史上第一次將”國輪”以全新,最高規格,的風力發電維修,運補船(Service Operation Vessel SOV)日前由日本MOL及台灣大同海運有限公司委託挪威奧勒鬆的Fincantieri集團成員Vard設計,交由Vard的越南Vard Vung Tau船廠建造,計劃於2022年上半年交船。正式為”國輪”譜出嶄新的 一頁.
就懸掛國旗的國輪來看,其”里程碑”上的意義至少有:
(1) 硬體上的設備已達國際一流之裝備,二維的動力定位系統(DP),三維的湧浪液壓補償系統(Walk-to-Work),外海消防系統(選配),潛水支援系統(選配)…一夜間由紙上躍出水面.堪稱是”國輪界最新銳的裝備”
(2) 為海峽風電場千百隻”海上電風扇”完成後20年之維修,運補優先(國輪)取得合法工作權.
(3) 將沿岸工作船的船舶/船員技術水平一次性提升到國際的水準.(希望在待遇上也是)
然而在軟體方面,在這造船期間亟需提升的工作計有:
(1) 在法規方面要與國際接軌,明訂特殊工作船(Special Purpose Ship SPS)的檢查規範.使得新船有合身的新法以資配合.
(2) 加速完成船長與船副在船舶動力定位系統(Dynamic Positioning DP)的訓練,發證辦法.
(3) 船舶檢查機關之檢查員對於船上各項先進裝備之國際檢查標準(✠ 1A1, Offshore Service Vessel, COMF(C-2, V-2), DYNPOS(AUTR), Clean(Design), SF, E0, DK(+), SPS, NAUT(OSV-A), BWM(T), Recyclable, BIS, HELDK, Fire Fighter(1), Crane)
新船出廠前的陣痛期總是有的,新一代的航行員(Navigator)責無旁貸的要面對這些新裝備,新法規,專業英文,安全標準的考驗與適應,回報你們的,將是”新的薪水表”,與可以上網的工作環境,及最珍貴的”可以常常回家”.希望藉由這種新船之引入,大幅提升我國”國內線船舶”在裝備,法規,船員,待遇方面與”國際線船舶”間的巨幅落差,進而落實全方位之”海上安全”.
#SOV #風電工作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