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女子
去年八月上街與手足參加抗爭時,因持有自製『投擲器』而被逮捕。該投擲器的作用,是能將警察丟向人群的催淚彈夾起,快速扔向無人區以減少傷害。
香港法院認定
該女子使用投擲器
『企圖削弱警方催淚彈的效力』,必需加重刑期
原定7個月的監禁刑期
需再延長2個月,變成為監禁9個月
#政府扔給你的催淚彈只能乖乖吞下
#不准反抗不准扔掉
#忽然發現香港法官判刑都不用參考法條
#自由心證跟太平洋一樣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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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心證跟太平洋一樣寬 在 [問卦] 警察執法標準在哪裡? - PTT評價 的推薦與評價
台灣對於犯罪跟懲處的標準是不是跟太平洋一樣寬? 怎麼犯罪的定義差超多的, ... zxc1789304/30 09:38先出示黨證噢不說錯是駕照才對 ... alex0008904/30 10:26自由心證. ... <看更多>
自由心證跟太平洋一樣寬 在 Re: [問題] 俞俐均- 精華區GO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aoksc (重出江湖)》之銘言:
: 說真的
: 我認為Go板是否應該來個板主改選以及板規重新制定
: 明確定出各項標準
: 如果一個人在許多板被劣退
: 轉戰到Go板隨便遊走個法律邊緣一樣沒事
: 而且還不是一篇兩篇廢文
: 那麼我會質疑板主是否有發揮板主該有的功能?
: 來保障到板上遵守板規認真討論的板友
: 還有Go板板規的是否太過寬鬆以至於根本沒有發揮作用?
: 更別說另外一個板主fish
: 從2008年之後足足快五年沒在Go板發過一篇文
: 即使他還有上線也有來Go板
: 那似乎跟一般板友也沒什麼兩樣
: 這樣掛名的板主還適任嗎?
: 我覺得有必要重新檢討板規
: 不然變成完全看板主自由心證
: 容許範圍比太平洋還寬
: 這攸關到這個板的所有棋友的權益
: 希望各位可以藉此機會好好重新檢視
: 讓大家能夠有更好的討論環境
提議可以考慮訂個規,
"同帳號(含分身)於本版所發之文章,超過n篇噓文達X_以上者,得以水桶m日。"
理由在於,這裡是個和善的小版,沒定太多複雜的版規,
好處是親民,壞處就是難懲各種討戰文、鬧版文、 …等。
以噓文量作為標準的理念很好理解,
如同我們是民主國家,人民的心聲擺第一, (有這回事?)
噓文的數量,也直接反應了大多數人的心聲。
(增設限制一篇文章最多2噓之類的規則,以防暴力洗噓)
這其實是有一些缺點,
例如假設板上有"小團體"的存在,任何人惹毛他們,可能要一口氣吃上大量的噓,
雖然說這其實是有防治辦法的,
但說實在的如果有 "小團體" 足以左右板上所有人的生死,
除非是版規沒抓好,不然也象徵著該版根本已經變成這 "小團體的家" 了,
(應該要算"大團體"了 xD)
以上缺點部份請看完就忘記,畢竟這樣說起來感覺好黑暗,
至於優點呢,
相信群眾雪亮的雙眼,不用每次遇到各種狀況,就要來調整、增設版規,
就像很久以前的釣魚事件,後來竟然特此新增一條版規,
這能不能很不要臉的說一聲…真給面子呢? 冏
GO版目前看來,真的是非常的 "季節性" 啊,
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有一些 "紅人" 出現,
舉凡前陣子的老中、還有高等議題大師、中肯王、球王…等,還有本人也自首好了,
如果怪事兒層出不窮,想要訂個完美的法規或一直新增也不是辦法,實在太難太累了,
不如交給人民作主,
不知版主&各位意下如何,有何看法呢?
HEY,還有人在記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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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59.164
如果這裡的公民這麼不講理,那這裡也不需要什麼好得法規了 =D
不然因應各種情況而一直增設版規也不是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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