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法律?原來是掌權者訂的標準叫法律》
*我在台大法律系是一個鬼混學生:但這個系教會我一件事,有些法律很合理,有些很荒謬,有些根本迫害人權:守法不是最高道德,不斷地思辯其錯誤及進步性,法律體系才會更完備。
*我大四還沒有畢業,上學期台灣發生美麗島事件,下學期美麗島軍法大審。我的台大法律系教授們除了零星人數之外,幾乎全部具名登報聲明:美麗島大審是一個公平又公正的審判。
哈!那天一早起來看報,差點沒有吐出來。我心想或許在學識上他們是我的老師:但在良知勇氣上:我是他們的老師。
還沒有畢業,我在某種狀況下,開始協助受難家屬。
*四十年過去了,法律依然有它的「權力」詭譎性。
例如:依法現在誰先打國際疫苗?尤其AZ與Moderna ?
當疫苗採購不足、這種攸關人命的事,卻由一個單位指揮中心説了算。由他們訂規範。
而依其所定的法律除了醫療人員之外,全國第二最優先:居然是總統府,行政院疫情指揮中心,國安單位,金融單位⋯⋯(族繁不及備載)共約萬人。
他們不在醫院,不直接接觸確診患者,他們為什麼列為優先第二類?優於救護車人員,比他們還危險?
擁有本土BNT疫苗的德國總理梅克爾,在BNT尚未於德國量產時,梅克爾今年4月16日接種Astra Zeneca. 在她之前除了醫療人員, 七十歲以上國民, 重症患者外, 小學幼兒園老師工作人員順序也在德國總理之前。https://www.tagesschau.de/inland/merkel-scholz-impfung-astrazeneca-101.html
法國總統依年齡序,十天前才施打。
所有法德總統府、總理內閣皆如此。
而且他們的疫情,還比台灣嚴重。
更荒謬的是:製作此臺灣施打法律順序的也正是此次做決策,導致我們採購國際疫苗不足的「高端人士」。
在巴西,他們可能被移送彈劾:在美國,科學界醫學界會群起而攻之。
在台灣,他們叫民眾耐心支持等候國產疫苗,然後自己伸出手臂,優先接種國際疫苗,而不是他們認為足夠防護力的國產二期高端疫苗。
這樣的「低端」法律,你服氣嗎?
然後,他們還不放手。
這幾天幾個單位紛紛被鬥臭,罰款,甚至檢調加入傳喚。
連一生救人救世的許金川教授,都被檢調約談。
根據什麼?法律!
誰訂的法?
買疫苗不力的疫情指揮中心!
疫情中心好似謙卑的苦苦希望民眾了解政府已經盡力:卻另一個臉孔重重懲罰依比例原則,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醫療院所志工疫苗接種。
當權者少少地買了國際疫苗,偷偷地把自己納入原本只應是第一缐中央防疫人員如海關,救護車人員⋯⋯的名單之前。
之後又大大挑撥人民之間,誰?誰?誰?為什麼那些人打了?
太誇張!特權!
重辦!
咦,軟弱無能的權威者復活了。
於是一生行醫行善積德的許金川,甚至在不知那來的後輩有組織網軍的追討之下,有了新封號:黑心肝。
而他可能一生救治福澤至少上萬人。
所謂好心肝基金會事件的事實是什麼?
「殺人」「滅口」總要聽聽他的説法吧?
依據許金川教授聲明:
1)台北市衛生局6 月7日和8日要求給我們疫苗必須當日施打完畢,尤其這些疫苗8月即將到期。
2)因為新冠疫情突然猖獗,我們判斷現在或未來即使疫情受控制,但這些協助老年肝功能疾病服務的志工,因大量的人際接觸,仍然暴露在風險中。
3)我們根據台北市醫師公會的函文通知:台北市的醫事人員6 月4日前到指定地點完成疫苗的施打。
4)因此我們認為台北市的醫事人員大致已經施打完畢,我們也知道包括大部分的「醫院志工」都已施打完畢。
5)根據施打疫苗優先順序規定的第一類「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包括志工)的分類辦法,我們開始為三大協助肝病老人的志工施打疫苗。
6)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創立已27年,宗旨是結合社會愛心力量消滅肝病。創辦人是台灣肝病研究鼻祖宋瑞樓教授,於民國73年推動全國新生兒注射B肝疫苗之創舉。自從成立以來,工作同仁帶領大批義工全國走透透,為民眾做肝炎、肝癌的篩檢活動,至今已嘉惠六十多萬人。即使在去年疫情期間,仍然在嚴峻的環境中服務了兩萬人次的民眾。
好心肝基金會延續其理念而成立,其下設好心肝診所,本諸「視病猶親」之宗旨,從事醫療公益事業,故與一般地方診所之規模及經營理念有所不同。
多年來,基金會為國人健康而努力,除了醫護同仁的付出,大量的志工也是重要的動力。
基金會及診所固定工作同仁三百多名,此外,還有經常性的志工六百多名,及非經常性的協力志工參與推動肝病防治。
志工大部分為退休的醫護人員及愛心人士,還有經常義務支援社區服務的志工家屬。
另外,有很多經常在基金會進出的工作夥伴,例如清潔人員、水電工人、大樓保全。還有經常性參與我們的活動作為專業顧問的好夥伴。
好心肝診所正是這些志工及醫護合作夥伴主要的工作及進出地點,他們就是這一次施打疫苗的對象。
7)基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基金會精神,我們的初衷出於善意,然可能是做法不夠周延而造成爭議,為各方所關切,謹此致歉!
8)感謝社會民眾一直以來對基金會的支持,希望各界一本過去對台灣肝炎防治公共衛生的支持,繼續一起努力。
*今天又來了另一個被處罰的單位:
國軍醫院也私打疫苗 國防部:調整分院長職務
https://news.tvbs.com.tw/life/1525924
六月九日,新竹國防醫院加開夜診幫醫院員工施打疫苗,由於莫德納打了35劑後有1瓶已開封,還剩下8針可以打,且需在6小時打完,否則就要丟掉,但全院醫護人員都已經打完了。因此,院方聯繫衛生局與北區衛生所,告知有意願者都可來打。然而,經市府調查發現,其中「5位」因非醫事人員,不符疫苗接種資格,市府對參與並知情的衛生所吳姓主任做出處分,並將她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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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依據「到處抓包「的法律,因為此醫院多打了「五位「非醫事人員,重罰200萬,主管自請處分。
但神不知鬼不覺,若非中央政府對台北市政府以「好心肝基金會」當祭品昨日對柯P開大炮,柯文哲為了自保於是反擊公佈公開了總統府等至少八千人,還有包括其他中央地方官員,共九萬人,早已列入國際疫苗優先名單。
如果不是這場鬥爭,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真相。
我的疑問有二:
1)這個法律規定順序合理嗎?你服氣嗎?
2)疫情中心自訂法律把自己和長官同事先列入保護優先名單,這個「低端法律」,請問可不可以「公民不服從」?
3)把千萬人民搞到為求活命,搶疫苗,誰來重罰他們?誰來自請處分?
檢調,檢調,您在何方?
4)還有:我們現在到底是在防疫?還是已經在進行2024總統大選:防柯P前哨站?
政治,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殘忍?可不可以暫時放下,在人民的生命權之前。
許金川教授下午五點至調查站,凌晨二時三十分左右才出來。他一生勤儉行善,走入調查站時,他的幕僚學生們都哭了。他的太太也是醫生私下說:不懂政治。沒圖利沒賺錢,如果因為幫助市府為他人而被抓去關,也是後者之師啦。😅據說施打的醫護手都酸得快斷了!感謝🙏
大家放心,會給他送藥及換洗物⋯😁
諸佛菩薩護持沒事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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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則建議他,到了檢調單位,鞠躬禮,然後說:抱歉!我只是⋯⋯#超前佈署 了!
——圖片來源大學同學魯蛋
肝癌權威醫生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冠疫苗打好打滿
上星期終於輪到我打新冠疫苗!!
很多人問,癌症病人是否適宜接種疫苗?我們有在幫媽媽安排打疫苗前詢問過醫生,醫生說如果是實體癌症,如乳癌、前列腺癌、肝癌、胃癌、肺癌等,建議注射疫苗。美國癌症協會預防和早期檢測副總裁Laura Makaroff博士說,美國癌症協會和其他權威腫瘤學團體都在積極建議癌症患者盡早接種疫苗,因為他們在疫情當中風險最高。她認為,新冠疫苗對癌症患者是安全的,但當然,患者接種任何一種疫苗之前都需要與主診醫生充分溝通,確定接種疫苗的最佳時間。
接種疫苗是一種安全有效的預防疾病的方法。當我們接種疫苗時,不僅僅是在保護自己,也是在保護周圍的人。疫苗的作用原理是讓身體的免疫系統做好識別和抵抗病菌的準備。它們透過與你身體的自然防禦系統一起建立保護機制,以降低你患病的風險。
雖說可能會在接種COVID-19疫苗後產生副作用,包括:
• 發燒和肌肉疼痛、頭痛
• 感覺疲憊
• 手臂酸痛或發紅
出現副作用是正常的,這也是疫苗發揮作用的徵兆,表示身體正在學習對抗細菌並建立免疫力。副作用通常不會持續很長時間,應該會在三天內恢復正常。我打的是Moderna(莫德納),第一針後,當晩手臂酸疼和腫脹感,全身也有點發熱,第三天就好了❤
希望今年疫情可以早日結束,大家又可以正常生活趴趴走~!疫情結束後的第一件事,我要帶媽媽出國旅行!你們疫情結束後的第一件事會是什麼呢?
#乳癌 #人生有痛不輕言 #成長
#年輕罹癌 #Mon不茫
肝癌權威醫生 在 琪幻の愛麗絲夢遊仙境 NEWendy’s Wonderland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馬上要45了😢,上週趕在屆齡前去接種了HPV(人類乳突病毒) 9價疫苗,因為曉琪生病後我也總是勸人接種,不身先士卒實在說不過去…
預防性癌症疫苗(preventive vaccines)非常稀少(比日本製造壓縮機還要稀少🙂),迄今也僅有肝癌(B型肝炎疫苗)跟子宮頸癌(HPV價疫苗)兩種經確認具有防護效果。
對有過性行為的女性朋友來說,一生中感染HPV的機率非常高。有高達八成的女性都可能感染過HPV,只是根據每個人免疫能力的不同決定會不會發病。但無論是否發病,都會成為子宮頸癌的潛在導因。
目前最新的9價HPV疫苗可有效防護九種HPV病毒(6、11、16、18、31、33,45、52、58)的感染,除可預防子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肛門癌,菜花以外, 9價疫苗亦通過美國FDA核准用以預防頭頸咽喉癌,不分男女皆可施種。
既然可以超前部署,希望大家都可接種,避免重演如我一般失去摯愛的遺憾。
「減少遺憾」一直是我想要分享給朋友們的想法,因為親身經歷才更理解箇中辛苦。
曉琪飲食健康、鮮少外食、沒有任何不良的生活習慣,也沒有家族病史,確認罹癌時連醫生也不得其解。真要說的話,我這個不喝水只喝全糖飲料、重油重鹹,年紀又長她這麼多的另一半罹癌的機率要高出她很多很多…
但,人從來就沒有選擇生病與否的權利,所以當一個病友組織「我們都有病」po出了此篇時,我不禁想起當初兩種子宮內膜化療藥對曉琪都失去治療效果時的回憶…
https://is.gd/imopAQ
<他們想要倡議的議題就在下面的網址內,是關於癌症免疫新藥的健保給付門檻>
https://is.gd/8IqXLH
曉琪治療時其實有幾種藥的使用,都是我主動詢問醫生可否使用在她身上的…
曉琪的醫生是婦癌權威,診斷仔細精準,但的確很多名醫都較偏保守,即便是對身體負擔較小的癌症免疫新藥亦然。
最早詢問醫生時,他認為免疫新藥對子宮內膜癌的臨床效果僅有10~15%機會能起作用,且價格昂貴,所以並不在其作為「輔助用藥」的前面選項裡。
是後期真的已無藥可用,才由我們提起後投藥。用藥後情況的確也有起色(擴散到頭殼外部的腫瘤有明顯縮小),但因擴散範圍太大,已然藥石罔顧😌
我對醫生的專業判斷沒有任何抱怨與意見,我理解治療是一場賭注,不該以結果論述。醫生只能依據當下的條件與狀況,選出一個預期效果可能最佳的治療方法。
只是時空背景換到現在,憶起曉琪時總不免回想,要是過去的一些醫療選擇是在條件更寬的情況下、提早使用作為輔助的話,結果會否出現奇蹟…
我理解醫生們的顧慮是:有些療法的投藥效果有限但價格昂貴,貿然推薦不知會否給予過多期待?或造成過大的經濟負擔? 但對於我們來說,就算只有1%延命的可能性,我們也願意為家人付出一切。
故若在用藥的選擇上,可以給予醫生與病人更大彈性及支持的話,相信有機會減少更多遺憾。
當然,要放寬給付門檻也難免會有反對的聲音…
反對有其道理,因為台灣的健保制度已經是世界中最好的典範,增加支出是否也意味要提高健保保費? 但事實上,醫療資源與藥物的濫用才真正佔去大部分的健保支出,而非合理的社會扶助給付。
而就我個人觀點,其實真正會在乎小額健保調漲的人民,才是這項法案的潛在支援對象。 因為經濟富裕的人並不在乎健保費率的調整,就算有一天生病,勿論有無健保支持都不致生活匱乏,健保對其來說,僅是善盡納稅義務後的額外補助罷了。但若跟我們一樣是升斗小民,既不能選擇永遠不病痛;生了病也沒有更多的自費選擇的,才是這類法案真正希望提供援助的對象。
我自己支持倡議的原因除了曾是病人親屬這個自私的理由,也因為我與身旁的人,都沒有選擇是否生病的權利,在癌齡逐年下降的今日,沒有人可以免除在罹病恐懼之外。
而且很多病症的醫療支出愈到後期愈是成等比成長,所以寧願在前期拓寬醫療選擇的窄門並降低門檻,長期來看,才是真正縮減全民保健支出成本的治本方案。
台灣最可貴的是對於不同聲音的包容性,同一件事情當然依立場會有許多不同的角度,要支持或反對我都百分百尊重。
如果願意支持,請幫忙倡議;如果反對,也歡迎去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頁面下方表達意見,讓更多人理解不同的觀點😉
但不論支持與否,我都希望大家可以接種預防性癌症疫苗來減少生病的風險,祝大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