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關於憂鬱症患者的自白與如何陪伴憂鬱症患者的方法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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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討厭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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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厭我天生就生得這麼討厭,討厭我天生就有亞斯伯格,即便花了這麼多年,我還是有一些殘存的亞斯特質,而之所以可以像個正常人一些,是因為我在一次一次被霸凌之中沒有自殺。我活下來了,但我的心也累積了越來越多的負面思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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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很自我中心,很多人這麼說過我,但我不知道什麼是自我中心,我只知道是一個負面的詞彙,而這個社會不會有人主動來教導我如何變得像個正常人,因為沒有人有義務,而且我的行為常常會讓人感到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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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憂鬱症與焦慮症已經五年多了,我的自我中心影響到了我的工作、我的人際,我沒辦法做沒有興趣的工作,例如服務業,有些人覺得我去咖啡廳打工也好,但問題是我之前去過咖啡廳打工,不到一個月就被火了,我也去應徵過火鍋店,試做兩天之後沒有獲得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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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去做個正職,但我不懂得職場倫理,雖然老闆告訴過我,當我要跟合作廠商聯絡的時候先找他,但我遇到問題請教同事時,同事要我詢問廠商聯絡人看看,於是我就line了聯絡人,然後聯絡人馬上打給我們老闆抱怨,於是我就被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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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複雜的人際我越不懂,越是上對下的公司我越不適合。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讓我發揮所長,員工們少,且可以平等地相互討論的空間,我甚至需要其他員工們或老闆適時地提醒我,某些事情可能會讓他們覺得不舒服,怎麼做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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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找到這樣的環境實在好難、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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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人很討厭看長文,所以我直接把大家最好奇的「如何幫助憂鬱症患者」這一段給節錄出來,好讓無法閱讀全文的人能夠快速地看到這個大家都很好奇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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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幫助憂鬱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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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帶著這個命題的人,請先好好地反思一下,「幫助我們好起來」這樣的思維,帶給我們的是幫助,還是壓力?正因為太多人希望我們好起來,所以我們的壓力才會更大,才會陷得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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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真的想幫助我們,請不要期望我們好起來,帶著「憂鬱症是一種不治之症」的想法陪伴我們,對我們會相對好一些。我們也很想盡一些社會責任,為這個社會做一些事,所以我們常常責怪自己很廢、很糟,不知道自己幹嘛活在這個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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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社會不會要求一個小兒麻痺的人成為短跑好手,但憂鬱症患者卻老是被要求要像一般人一樣,不能讓別人體諒我們,我們得表現得像一般人一樣好。對我們抱持著這樣的期待與要求,其實也不能責怪社會大眾,畢竟我們的病是肉眼看不到的,我們的殘障是在心裡、大腦裡,而非顯而易見。正因為如此,如果真的要幫助我們,那最好先認清我們也是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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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政府正逐步修正身心障礙的鑑定標準,但距離讓憂鬱症患者能有更有品質的生活,還有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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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憂鬱症患者可能是討人厭的,以我為例,我本身有亞斯伯格傾向和焦慮症,正因為亞斯與焦慮,讓我也有了憂鬱。我生長的家庭並不完美,我是一個焦慮依附者,對於未知的事情會非常焦慮、恐慌,所以會心悸、失眠、呼吸困難、耳鳴;我對於找不到女朋友也會如此,所以當我遇到逃避依附的女友時,有可能變成恐怖情人,跑到別人的宿舍下堵人、多次瀕臨在自殺邊緣,卻被別人當作是情緒勒索。這樣的我,一點也不會讓人想同情,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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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憂鬱症患者永遠表現得像是「值得同情」的樣子,也是一個不切實際的期待。如果你所期望的幫助,是希望「讓自己成為一個有能力幫助人的人」,那麼請不要帶著這樣的心態幫助我們,否則你可能會從一個「助人者」,變成一個「責怪我們不領情」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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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正需要的幫助,是看見我們除了憂鬱之外,有什麼擅長之處,然後讓我們在合適的地方發揮所長。以我為例,我是一個文字能力還可以的人,讓我寫文章是適得其所,如果讓我寫棒球文案或心理文案,更能讓我發揮所長,再加上亞斯的特質,我對於喜好的事物會瘋狂地去鑽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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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台灣的心理科普發展還不夠發達,心理相關出版社也很少,體育界更是一個窄門,很難擠身其中,所以目前的我,只求能有多幾個平台讓我寫心理學文章,以及有能夠接受我的公司,讓我寫寫文案養活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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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能為憂鬱症患者量身打造適合於他們的環境,就像為肢障者、視障者、聽障者改善屬於他們的工作場域一般,那就是對我們最大的幫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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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雖然不太可能,但我還是想問,有人知道哪裡有這樣的工作環境嗎?我真的活得好累、好累,沒有舞台可以發揮所長,空有才能卻沒有機會精進與運用在社會中,自我價值感真的低到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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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47402?fbclid=IwAR22ZorKMVost009MRHLBJU9m3OmHKxpx9cKeV13TBvLLtdALj2qwGMnB5E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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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障鑑定標準 在 林淑芬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保障嚴重藥害民眾救濟權益 陳時中部長同意檢討排除條款!
藥害救濟法的立法精神,就是為使正當使用合法藥物而產生嚴重藥害的民眾,獲得及時救濟。政府向藥廠以銷售額徵收千分之0.5的徵收金(去年年度收入8千萬,基金規模為4億多),救濟範圍限於死亡給付、障礙給付及嚴重疾病給付。
然而,看似立意良善的制度,實務上卻有阻確嚴重藥害民眾獲得救濟的限制。主因藥害救濟法排除申請條件,其中一項為「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何謂「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衛福部以函釋說明,爰引國際標準只要發生機率大於等於1%,就算是嚴重藥害也予以排除。但這樣合情、合理嗎?
#國際標準作為救濟標準的合理性
依據藥害救濟基金會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審定結果不予救濟理由分析,與藥品無相關共551件,第二個就是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總共334件。但何謂「常見且可預期」?縱使藥物本來就具有一定可預期的風險,但實務上,民眾有辦法在事先就全面了解藥物的風險且能預見其後果嗎?而這嚴重藥害的後果(死亡、障礙與嚴重疾病)是民眾能獨自承擔的嗎?
曾有因使用含有Amikacin成分的抗生素 「愛黴素」(Amikin)治療,而導致雙耳聽力喪失,被鑑定為重度聽障及中度肢障的藥害民眾欲申請藥害救濟卻被拒絕。民眾決定釋憲,主張法律不僅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比例原則,該標準牴觸憲法保障民眾健康權等。
然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67號宣告衛福部的標準合憲。但也提及社會政策立法,本來就應審酌於國家資源,決定給付範圍與條件。耙梳擴大藥害救濟制度討論,反對理由是擔憂藥害基金財務無法負擔!
#藥廠多負擔一點徵收金,#以擴大藥害救濟範圍。
但我們檢視近期藥害救濟金的收入與支出,一般行政支出多於藥害救濟給付支出;藥害救濟給付的預算,以103年為基準,110年減幅達38.15%、108年減幅更高達58.92%。而以目前的徵收金費率,以108年收入總額與藥廠家數,平均一家藥廠負擔新台幣12.2萬元。平心而論,這樣的徵收金對於藥廠而言根本是九牛一毛。
我今天針對上述問題就教陳時中部長,要求衛福部應檢討 『常見且可預期之藥物不良反應』標準,國際標準不應成為嚴重藥害者申請救濟的障礙;同時應檢討徵收金額,以支應擴大藥害救濟的需求。
聽障鑑定標準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邊的耳朵聽力受損,會造成生活上的什麼困擾呢?
求學期間,同學跟你講悄悄話,但卻都聽不清楚;朋友叫你的時候,也可能因為沒聽到而無法回應,久而久之,因為聽力問題,而漸漸與同儕疏離。進入社會後準備步入職場,也因為聽力問題,往往容易被排斥於門外。
這些單側聽損的朋友,他們的相關權益,需要有人來保障。
昨天下午,我和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 、莊競程 有志者是競程、管碧玲 (kuanbiling) ,一同召開「不再漠視,單側聽損勞動權益再評估」公聽會,邀請了 單側聽損協會、專家學者、單側聽損人士及其家屬,一起探討單側聽損民眾的勞動權益問題。
不久前,我們接獲陳情,一位民眾報考北捷行車類組_A11技術員(機電維修類),通過了第一階段的面試,但在第二階段時卻收到通知,表示因為聽力未達平均標準,而無法應試,因為和北捷有關,所以當時便聯繫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辦公室協助處理。
然而,在北捷簡章的聽力規範中,規定「未矯正下兩耳純聽力平均值須達 40 分貝以內,為合格基準」。該位民眾的單側聽力是 53 分貝、優耳聽力 18 分貝,平均低於 40 分貝內,才會決定前往報考,卻因為北捷採雙耳檢測分別應低於 40 分貝內,因此不予錄取。對於北捷因為簡章標示不明,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北捷表示已向當事人說明,並承諾會修正簡章規定,避免誤會再次發生。
其實,單側聽損所引發的問題存在已經非常久了,目前在台灣,平均每 1000 個兒童中,就有約 3 位兒童有單側聽力損失。但是,這些朋友常被忽略在社會各個角落,直到求學或生活時,才被發現有單側聽力損失,甚至目前的法規限制,單側聽力受損也無法申請身心障礙證明。
目前台北捷運公司、台鐵及航空公司之體格檢測標準,皆是以「未佩戴助聽器」,來檢測聽力分貝是否達具備體格標準。但是,這樣的規定,並未合理解釋配戴助聽器後的聽力與職務的不適任性,是否具備實質關聯性。這樣的規範,明顯讓弱勢地位的聽障族群及單側聽損族群,排除於工作領域範圍外。
另外,由於目前單側聽損不屬於身心障礙資格範圍內,所以在輔具方面,政府並沒有補助,因此,對於進入職場的單側聽損民眾,比起雙耳聽損的民眾來說,更為弱勢。
目前勞動部的勞動力發展署有推動「職務再設計」的計畫,除了身心障礙者之外,受 ECFA 影響產業的失業勞工,或其他在職場上需要輔具,或是其他輔助措施的,都可以參加職務再設計的計畫來得到資源。
因此,我們認為,或許可以考慮將單側聽損,納入職務再設計政策中。不止公部門,私人企業也同樣可以藉由職務再設計的良善政策進而得到幫助。
對於公聽會內容,衛福部說明,過去以來單側聽損都有在討論,但法規上具有高度的醫療專業性,今年 2 月也在專家的建議下,提出預告修訂身障標準,修正鑑定作業辦法,未來,也會將公聽會意見帶回研議。
我們舉辦這次公聽會,希望能夠讓更多人知道單側聽損的族群、聽到他們的聲音,看見他們在社會中就業時遇到的種種困難。
最後,我們也呼籲政府機關、企業,就都應該伸出援手,提供單側聽損朋友們必要的服務與協助。國家的功能,不僅僅是提供最低需求的保障,而是應該對於因為身理或心理上所造成的各種差距,盡可能縮短這些差距、落實平等,這也是我們一直所追求的價值與精神。
聽障鑑定標準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24)日林佳龍委員在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針對單耳失聰人士的社會救助與福利質詢內政部曾中明次長、社會司簡慧娟司長、以及教育部社教司黃坤龍副司長。由於目前單耳失聰不符合身心障礙的標準無法申請社會救助與福利,在質詢中林佳龍並要求曾次長手遮一耳短暫接受質詢,感受單耳失聰者的不便。林佳龍也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納入身心障礙保障範圍。
林佳龍提出目前身心障礙手冊對於聽覺機能障礙的訂得相當嚴格,導致在實務上非常多的問題,根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的「身心障礙等級」規定,聽覺機能障礙等級標準如下:
1.「輕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者。
2.「中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者。
3..「重度」: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者。
林佳龍向在場官員表示,所以現在有聽覺機能障礙的人,若只有一個耳朵聽力損失,即單耳失聰的話,是不符合目前身心障礙的標準。林佳龍指出由於單耳失聰的學童,並無法納入身心障礙手冊的領取範圍,無法像雙耳失聰的兒童可以請領電子耳等輔具補助,更不屬於特教範圍。所以單耳失聰的孩子只能進入一般學校就讀,求學過程中經常面臨走路不平衡、上體育課會跌倒,上課聽不清楚,可能老師會認為他上課不專心聽講,在校孩童經常會受到同儕的欺負。林佳龍認為,慣用單耳更容易加速他聽力的失衡,也懷著正常耳朵聽力受損的恐懼,心理上的衝擊超乎身體障礙的傷害。
林佳龍質詢教育部黃副司長,教育部的特殊教育法子法草案中第九條,沒有納入單耳失聰的學童,全面犧牲了單耳的就學環境的權利,這樣合理嗎?教育部特教小組邱專員答覆,鑑定辦法在今年有修正,但對單耳失聰的確沒有納入,不過特教評估是比較寬,會依照需求來判定,也就是說特教的判定的範圍比較寬。曾次長則表示,身心障礙者的判定是經過專業的鑑定,是比較嚴格。
林佳龍以一真人真事蕭先生的故事向內政部質詢,對失聰者判定這麼嚴有沒有道理?林佳龍當場念出蕭先生的陳情信:「我是一個右耳重聽的人,也是丙等體位的平常人,我知道像我這樣的人不多,在求職中飽受不少異樣眼光,也不是很順利,但我繳稅是平常人,郤要受大眾以殘障人士來看待,真想要做殘障人士...如果要把我們當殘障人士,可以請快速通過法律來執行。」林佳龍向官員表示,政府的認定裁量影響單耳失聰者不只是在就學還包括就業。
林佳龍在台中已經連續七年舉辦過針對身心障礙家庭「有愛無礙真情之旅」,起源自一位成功的遊覽車老闆,他有兩個身心障礙的弟弟,每當學校遠足或旅行,他就要在家裡照顧兩個弟弟,所以他發願照顧身心障礙者,又因為身心障礙家庭信任林佳龍的號召,於是每年由林佳龍帶隊,這位董事長出五十輛遊覽車帶身心障礙的小朋友出遊。林佳龍也向在場官員表示,因為聽障朋友常使用電話簡訊,他也協調中華電信對聽障朋友降低簡訊費用,這都是民間走在政府之前。林佳龍要求內政部應將單耳失聰從寬認定身心障礙納入身心障礙,「司長可不可以研究?研究後若要以修法來解決,我就來提!」,內政部表示,會跟衛生署研究,並將研究結果回報林佳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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