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大人!
對於今(2)日上午立院內政委員會國民黨的鄭天財委員批評我身為總統府副秘書長卻未出席他所排定的會議,讓他沒辦法了解原住民相關法案的進度及總統府的看法,葉毓蘭委員批評我藐視國會,我只能說冤枉啊,大人!
第一,依循《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的規定,對立院負責之機關應為行政院而非總統,因此總統府本來就不會應立院的邀請就前往進行法案專題報告,這點完全是依照憲政體制的規定與也是立院的慣例!
第二,原住民相關法案的制訂、提出本來就不屬總統府權責,原轉會是屬於總統府下的任務編組,且今天原民會夷將.拔路兒主委也在現場(同時也是原轉會執行祕書),鄭委員怎麼會沒辦法詢問了解?
第三,對於葉毓蘭委員批評我沒出席報告是藐視國會,我麻煩葉委員先了解憲政體制規定再做批評,因為若是議案與本府相關,像是今年5月針對府內總決算,我就有前往立院列席備詢。
因此,總統府不僅在昨天下午就向立院發函(如照片所示),我更親自致電鄭天財委員,向他表達我們今天不便與會,所以今天這些對我的批評真是冤枉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5060109?fbclid=IwAR3Ay7frJ5zQAkRQU055sOv5LJB63rZ-vILXCZSxl6UXO0mtHlN1OqJHt84
#總統府向來只在預決算及主管法案才到立院報告備詢
#我也當過立委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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