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健身房真好賺,我也要出去開】 第三集,最後的防線,分道揚鑣 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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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老闆賺那麼多,分給我們這麼少,我們也要出去開。
抱怨的教練說:『爛制度,當我自已出去開的時候,我要把制度用的很好,大家錢賺很多,這樣教練就不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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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夥人終於離開上一家健身房,一起出來打拼,同仇敵愾的說:『我們要讓前公司知道,沒有我們他們損失多少,而我們的實力可以賺多少』。
大家異口同聲的說:『沒錯,加油』。
於是正式開始了自已健身房的航線,但隨之而來的惡夢卻在後面。
★★★(記得,公主與王子最後在一起時候,另一個困難才真正開始,別以為真的像電影一樣,一切在美麗中結束)★★★
Ex:可以看一下 【史瑞克一、二、三集】 及 【復仇者聯盟】 英雄打鬥後,除掉壞人,但被破壞的城市,誰來收捨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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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裂的起源】===== Part.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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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A、B、C、D、終於出來了,且幫自已命名 【驚奇四超人團隊】 ,各自出資,各自負責自已的工作,但裂痕開始出現。(就跟你說七龍珠不能一直用,不然邪惡能量累積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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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A:佔股:25%,非常負責,每天工時14-16小時,一個月休兩天,所有行政的事務都他處理,每天上4堂課,幾乎沒有什麼時間練。
薪水:5-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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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B:佔股:25%,非常認真,每天工時12-14小時,一個月休兩天,不斷的在招攬新的學員,但幾乎都是自已為優先,每天上8-10堂課,幾乎每天訓練。
薪水:13-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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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C:佔股:25%,普通認真,每天工作8 -10小時,一個月休八天,幫忙A處理一點事情,愛做不做的,每天上6-8堂課,幾乎每天訓練。
薪水:7-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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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D:佔股:25%,非常認真,每天工時12-14小時,一個月休兩天,與B教練在招新的學員,資源都給A跟自已為主,每天上8-10堂課,幾乎沒有什麼時間練。
薪水:13-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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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到這樣的設定,有沒有覺得出問題了?)
1、事情做最多的,領的最少,而且還沒有時間訓練跟休假
2、招攬資源最多,領的最多,但被公司抽的也更多,認為其他人拖累團隊,只有D跟他一樣認真
3、認為大家開公司,不要太斤斤計較,有做事,有上課,開開心心的生活才是重點
4、因為不捨A替公司做這麼多,所以找到的資源都會分給他,被公司也抽的很多
★★(因為做越多,被抽的越多,但分紅時候大家卻是領的一樣,戰爭即將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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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的戰友】===== Part.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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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教練 B 開始策劃一切,開始煽動 C 跟 D ,因為我們不斷的對公司貢獻,但是反觀 A 對公司的貢獻不大,但是我們的努力在分紅的時候卻被平分掉,這樣怎麼公平呢?再說做那些工作,找一位人來就可以做了,公司現在起來了,那些東西早就該找人做了,我認為他只是在找藉口,享受著生活,然後他以前也沒很想要上課,所以就把這些事情攬在身上,覺得自已有在做事,好在分紅的時候讓我們的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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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B:『要嘛,就是我們把 A 弄掉,要嘛,就是我們自已出去再創一個公司,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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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C:『恩,聽你這麼一說,好像真的是這樣,我們一直在賣課,上課,但是他都懶懶的做』
(因為教練C,能力跟責任心普普,所以自然會服從強者,這是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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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D:『可是我覺得當初如果沒有那些東西,公司也很難起來耶,所以他的功勞還是有的,大家好好溝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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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B 及 教練C 不理會D,接著後續連連找到機會,就一直煽動,跟 C 及 D 說A的事情,而 C 也越來越認同。
但是 D 偷偷的告訴 A :『這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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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A 心地善良的說:『認為大家都是當初一起打拼的夥伴,難免有時候會有一些抱怨,加上他以前就比較會出鋒頭,沒關係,算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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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積越累的下來,終於 B 忍不住攤牌了,在開會的時候直說 A 對公司的績效貢獻很少,卻享有同樣的分紅,認為這很不公平。
C也在一旁附和著說對啊,B 說了:
一、你的股份賣給我們
二、否則要求增資稀釋股份
三、並且每個人達到多少績效,才能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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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A 跟 D 都認為這樣不妥當,並且投票表決不同意,在比數2比2的情況下,B 開始越來越不爽了,因為沒想到 D 竟幫 A 說話,於是開始策劃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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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的裂痕】===== Par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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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上次團隊開了股東會議之後,一切掌控不如B的計劃進行,也開始密謀策反,要自已獨立出去開,並且把他所有帶進來的資源帶走,也開始煽動C,只要資源我們幾乎全數帶走,他們就沒有生存的機會,到時候沒資源,持早會收掉,而制度我們重新設定,開始培養自已的團隊。
(但他卻忽略了,C 跟他一樣,都是比較為自已著想的人,一心只想著要讓 A 跟 D 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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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又來的股東會議,徹底的決裂,AD 與 BC 談了不合,要求退股,A 在無奈的情況下,也不想破壞當初的友誼,也只好妥協,但 B 跟本就不管他了,就這樣徹走了資金,也帶走了學員,也把一位戰友C也帶走,獨自剩下 AD ,兩人,而自已另行開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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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當初的一起開創,一起奮鬥,只僅僅維持了將近2-3年,這份友情就變調了,A 不斷的與 D 訴說著,當初大家一起要出來的團結,D 也都歷歷在目,但 B 跟 C 卻不這樣想,他認為貢獻度大的人應該要主宰一切,雙方各自分開發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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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走了 C 之後,擺脫了 AD ,也成立自已的新公司。
一路上 B 都認為,他經歷過大公司,又經歷過一次創業,所以這一次他會變的更強,成長的更快,因為只要有他在,就一定會有資源,所以公司在這樣的情況下,會成長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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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的到來】=====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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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新成立的公司成長 B 沿用了之前公司的作法,但卻屢屢遭受不順,因為那樣的制度設定,與他的管理個性不合,所以無法用的得心應手,加上以前公司的制度都不是他在負責的,自然而然在處理事情的邏輯及順暢度上,跟本連 A 的一半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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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找來了 C 幫忙處理,但C的態度一直以來都比較混,連公司的行政制度都不是很了解,更別說要處理了。
加上成立新公司,要處理很多非專業以外的相關事情。
包含:
★前面的公安消防
★公家單位要去跑(國稅局、勞工局、運動局)
★銀行及第三方支付,並且要接洽多家比較
★財務及法律資訊(會計事務所、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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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著,新成立的公司:
★因為新的,要穩住公司,自已收入也下降(沒賺反而賠,依然要繼續走)
★因為新的,大家不敢馬上加入,先做觀罭(要打知名度,才能迅速擴張)
★因為新的,大家不敢買多,怕倒了沒得退(要想法說服,不然很難相信)
★因為新的,資源不夠多,員工信心也動搖(要看到成長,才能安無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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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從前,都是 A 在做這些事情,如今變成自已要做:
★當團隊無法成長時,要想辦法教學成長
★當團隊成交率低時,信心下降必須拉高
★當團隊收入未成長,要做球給他們穩住
★當客人有未收款項,要設法做保護機制
★當團隊有紛爭時候,要站出來化解干戈
★當有不受控之人時,要帶他一步一步調
★當團隊停止成長時,要自已找方法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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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過去都是A在做這些事情,但 B 一直在賣課上課,所以一瞬間這些事情加進來,資源少了,收入低了,團隊慌了,會員信任度不高。
加上每天要對帳,又加上一開始設定給教練太多,讓他在自已收入及公司的營收上都減少,認為這樣不可行,而開始調動獎金制度。
而一開始也找了一位行政來幫忙,但卻發現一開始找到行政,對公司的開銷又太大,後來又把行政資遣,而把工作大量的分配下去。
種種這些事情,弄的團隊開始支離破碎,就連當初跟她一起來的 C ,因收入下降,事情變多,常常被罵,也產生了動搖之心,因此也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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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 B 才發現,原來當初 A 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要去用這些東西,而一直以來,自認為對公司貢獻最多的他,卻連這些事情都處理不好,怎麼讓會員能夠安心的進來運動,加上一連串影響的就是團隊裡的教練,到最後剩下少數幾人在硬撐,但接連而來的這些事情並沒有減少,一樣一直落在 B 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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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有沒有倒,不知道。
但可以知道的是,不好過。
如果開公司只需要處理績效,那很簡單。
但問題是這是不可能的,或許績效很重要,但隨之而來的問題長久都不處理,會變成怎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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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分享給要創業的朋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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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健身房真好賺,我也要出去開】 第二集,你能經的起罵跟搗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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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健身房真好賺,我也要出去開】 第一集,但實際的問題討論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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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中的陽光>
【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下篇)
受訪者:陳鄭權/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話鋒一轉,陳鄭權說,普通人會害怕法律、不敢找律師、不敢上法院,因為現在台灣的司法系統,不能讓人民相信法院法官判斷正確,其實現代社會、生活越來越複雜,有衝突不可避免,官司越來越多,但要一般民眾要知道,找律師能夠獲得專業協助、上法院可以得到公平的判決;他表示,每個人都生活在法律中,鼓勵平常人學著用法律保護自己,建議可以結交一個懂法律的朋友、或自己讀EMBA了解法律、更可以鼓勵孩子習法。
陳鄭權說,台灣有許多判決脫離現實,法官也被稱「恐龍法官」,一部分是因為台灣的法官都是考試考出來,受限資訊與生活經驗:「就好像美國中央公園的馬戴著只能看前面的眼罩,雖不受到情境的干擾,卻也忽略的其他民情反應」。他認為一位好的法官、正確的司法系統,對錯要清清楚楚、合乎善良風俗、值得人民信賴,否則動不動私下解決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
力倡司法改革 建立陪審團制度
因此,陳鄭權提倡15人陪審團制度,高中以上學歷、沒前科者就可以當陪審團員;將審判權交給國民的意義在於,因為一般生活中的事不發生在法律條框之中,也因常民的智慧與設身處地著想的能力,司法不公機率降低,法官一人也不用擔這麼多責任;但是遭到法官反對,因為他們從此大權旁落、社會地位不復以往。他也建議為法官薪水增一倍、工作量減半,這樣法院才留得住好的人才;並感嘆台灣是人際關係搞得好才當法官,如此他們不能維護司法正義,反而成為搞垮司法體制的蛀蟲:「台灣需要200億元推動司法改革呢,相較軌道建設8000億都願意編列預算實在很少。」他並認為現在立委幕僚中,至少一個有律師執照,立委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才有法律基礎、言之有物。
陳鄭權在前總統李登輝時代、35歲就當上國大代表,擔任修憲召集人、大法官任命同意前審查會委員,代表主席團主席等。他的成功戰績是協助李登輝修憲廢除國民大會間接選舉、推動人民直選:「那些國代說:『麵包很香、糖果很甜,我幫你吃』,這邏輯不對啊。」他透露,其實問題都在權力分贓,老國代甚至都能分一個房子,可見這個位置有多豐厚的利潤,在李登輝與他的努力下,最終修憲成功、改成公民直接投票,人人都有一票、票票平等,這同時象徵台灣已經有獨立主權。
不做高官重臣,大隱於市讓人民託付
陳鄭權的優秀表現,令桃園縣長劉邦友有意延攬成為縣府幕僚、李登輝更提名他做監察委員,但都遭陳鄭權婉拒,因陳鄭權認為,當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律師更重要,他說,有律師頭銜、有當過國大代表的經驗,不是用來炫耀或謀權謀財,更可以幫助擴張視野與人際關係,服務接觸基層人民。
陳鄭權談到近來發生的半導體業搶人大戰,他認為政府超前部署戰略護國神山產業,可惜沒有好好留住人才、資金,像因為「反送中」情況有意遷居來台的香港移民,過來又遭台灣政府刁難,是很可惜的機會。其實人才匱乏情況不僅在半導體業,現在各行業都缺工,建築業也在搶人,可是找不到工作的人還是很多,一般老百姓生活不見改善;所以台灣表面經濟繁榮,只有炒股票的發財。
陳鄭權希望,可以找到台灣下一座護國神山,尤其台灣地理位置好,位於亞太樞紐,是世界各國的貨運客運、飛機修理中繼站,更可吸引國際企業來這裡駐點,例如20年前就開始推動的「桃園航空城計畫」,除了帶動當地建設,台商也不必戒慎恐懼找西進、南向機會,但因為政府的鎖國政策與不積極態度,台灣另一座護國神山計畫被耽擱到現在。
願用一己之力為台灣外交突圍
經過多年積累,如今陳鄭權是社會、經濟地位高的成功人士,在談到未來他還想進一步拓展的領域,他希望為台灣的外交貢獻力量。陳鄭權說,台灣有良好法治規範,民主自由、經濟發達,可惜因特別的國際地位,這些優點經常受到壓抑,陳鄭權要用自己的力量讓世界看到台灣的好!因此他在媒體活躍地發表演說、參加評論,也主動擔任世界陳氏宗親總會理事長。
陳鄭權經常帶領台灣的陳氏宗親到世界各國去訪問,宣揚國家的興盛及民主法治,並數度組團到中國大陸各地去訪問、與各地的陳氏宗親交流,且廣邀世界各地的陳氏宗親請到台灣來訪問,這五年來數次組團到香港、菲律賓、馬來西亞,中國大陸河南、湖北武漢、江蘇、福建、平潭等地訪問祭祖謁祖和表演,交流熱絡;若陳氏宗親來台,他一定熱忱接待,讓親朋好友感受台灣的幸福、人民的和善。陳鄭權的作法,除了受到世界各地宗族的肯定,也希望這份熱情能為國家外交困境突圍、進一步擴展台灣的國際關係。
(全篇完。上篇刊登於7/19)
#生命中的陽光
#大傑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陳鄭權
詳全文:
https://new.lilac.org.tw/2021/07/19/律師界的「林肯」-陳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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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揚法律事務所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寫完考卷後,進入官場,除了要面對高層腐敗已久的結構問題,還要面對外界的不明就裡的撻伐,只能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覺其臭、隨波逐流、逐漸消磨鬥志。如果人們只是看著膚淺的新聞表象,不去思考改變結構的問題,又要如何奢望白蓮花永遠年輕純淨?〕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 http://bit.ly/3rk2pH4
這篇文章從體系結構、官場文化、市場環境、社會現象等更深層的問題,帶領讀者更深度的來思考:我國法律人職業倫理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恐怕不是在於學校有沒有教、考試有沒有考,也不是考卷上複雜的邊際案例,而是在我國「國情」下,人性面臨考驗後的迷失。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rk2pH4
這一個月來國內有不少法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負面新聞,除了嚴重影響民眾對於司法人員的觀感以外,也在法律人的圈子裡——不論是正在從事司法工作的執業人員、或是在學就讀法律系的學子——投下重創尊嚴的震撼彈。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和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遭彈劾,然而,事件並未因此落幕,「石木欽案」仍然持續延燒而爆出「翁茂鍾筆記本」內容。
據報載:翁往來的達官顯貴逾200人,他除了招待司法官等公務人員吃飯打球、協助石木欽等人買股大賺5,000萬元,逢年過節還會送上高級特製襯衫或補品維繫情誼,誇張的是,司法官及好友的兒子當兵想占爽缺、想讀明星小學,或是警界想升官,翁茂鍾也可幫忙搞定。
由於牽涉的名單涉及法官、檢警調高層,因此富商的筆記本又被譏諷為「死亡筆記本」。
就在以上「權貴死亡筆記本」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之際,媒體又爆出幾件律師違反倫理甚至遭到判刑的幾起新聞,例如:律師於勘驗程序時把檢方扣押的證據拿走藏口袋,被台北地院判刑6月有期徒刑;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教唆刑事警察大隊小隊長洩密給被告,律師事務所和警局均遭檢調搜索。
人們認為,學習法律的人最應該重視的不外乎是公平、正義與維護法律的精神,然而近來一連串的法律人職業倫理負面新聞事件,看在圈外人眼裡,恰恰成為天大的諷刺。而這些法律從業人員,都曾經在學校修習法律學分、經歷國家考試的考驗,受有司法官、律師或其他公務人員訓練,理應熟悉倫理規範與法規,何以致此?難道只是倫理規範「學校有沒有教」、「國家考試有沒有考」的問題而已嗎?
〈為何醜聞連環爆?法律人「職業倫理」實踐上的人性考驗〉全文看這裡➡ http://bit.ly/3rk2p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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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官、檢察官與司法警察(調查局高官與調查官、警界高官)攸關我國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所以此事件受到民意代表與媒體的高度關注,面對外界與內部人均發出批判聲浪,除了警方高層持續維持「低調的藝術」外,司法院與法務部均相繼發布新聞稿表示將「全面清查」。然而,除了人們高喊的「公開透明調查」等訴求外,我們是否也應該思考造成倫理淪喪的原因?
〔事實上,人往高處爬、嫌貧愛富、攀附名人,似乎是人性的一個面向。如果仔細觀察我們的社會,便可以發現,人們喜歡結交有名氣、有錢有權有勢的人,也會不由自主地遠離社會陰暗角落的人。
司法人員也是人,也會有攀附權貴的心態,此外,不可諱言的,在我國如今文官的升官圖上,「良好的政商關係」可以建構「很硬的後台」,在實質面上對於升官路有難以言喻的「助益」。這種升官人脈的考量,形塑了某些野心家在司法圈內拉幫結派的契機,並且建立起一個拉一個的裙帶關係。
除了攀附權貴可以帶來的裙帶關係好處以外,對於財富貪得無厭的的慾望,也是人性的考驗……〕
〔在律師界,雖然沒有鋪升官路的誘因,但也有類似的案源與金錢誘惑問題。筆者於〈「把卷分屍了!」拆卷事件中,一窺律師市場文化與倫理問題〉一文中便已點出當前我國「劣幣驅逐良幣」的律師市場問題,從而導致惡性競爭,在這樣的環境與結構問題之下,律師倫理也跟著搖搖欲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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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伸:〈「把卷分屍了!」拆卷事件中,一窺律師市場文化與倫理問題〉:http://bit.ly/3knzX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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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名稱】
維揚法律事務所
【工作型態】
受雇律師 一名
【工作內容】
訴訟及非訟事務等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 (近古亭捷運站)
【工作時間】
每天AM 9:00 - PM 5:30 午休時間PM12:00 - PM01:30
周休二日
【薪資範圍】
新臺幣50,000元起 (視經歷、條件調整)
【公司福利】
中午供餐、勞健保、三節獎金、不定期聚餐
【特別條件】
律師高考及格,能與同事及客戶有良好互動,
有獨立承辦案件能力尤佳
【聯絡人/連絡方式】
熊秘書 [email protected]
煩請將履歷寄至上開信箱,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其他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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